義守大學博士班優秀研究生獎學金實施辦法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八月八日通過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廿一日修訂通過 99 年 11 月 6 日校長核定公告修正全文;修正條文自 100 年 2 月 1 日起實施 101 年 10 月 11 日校長核定公告修正部分條文 第一條 為獎勵本校博士班研究生專心課業學習與從事研究工 作,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申請資格: 一、具本校學籍之博士班一年級及二年級研究生。 二、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八十分以上,操行成績八十 分以上者。但一年級新生免審核其前一學期成績。 三、經系所一位專任教師推薦。 前項第一款資格需於新生入學年度起算二年內始得申 請,因休學再復學而編級列為三年級以上者不符資格。 第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 一、當學期休、退學。若於領取當學期獎學金後辦理休、 退學,應全數繳回當學期獎學金。 二、當學期已請領本校外國學生獎學金或享有外國專班學 費優惠。 三、已獲得本校「義守大學碩士班暨博士班優秀研究生入 學獎勵辦法」獎勵者。 第四條 申請時間: 一、第一學期於開學後至十月十五日前提出申請。 二、第二學期於開學後至三月十五日前提出申請。 第五條 獎學金申請者應檢附資料: 一、獎學金申請表。 二、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 第六條 獎學金金額:每人每學期新台幣貳萬元整。 第七條 本獎學金由獎學金審核委員會會議審核後公告獲獎名單。 獎學金審核委員會由校長擔任主任委員,其餘委員由副校 長、教務長、學生事務長、總務長、主任祕書、進修部主任、 各學院院長、會計處處長擔任之。 第八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審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自公告日實 施。 義守大學 學年度第 學期 博士班優秀研究生獎學金申請表 所名 年級 學號 姓名 入學年度 身份證 字號 □□□□□□□□□□ 行動 電話 前一學期 學業成績 □新生免填□舊生_______________ 前一學期 操行成績 □新生免填□舊生_______________ 郵局 局號 □□□□□□□ 郵局 帳號 □□□□□□□ 及月份 浮貼學生證正、反二面影本及郵局存簿正面影本 浮貼學生證正面影本 --------------浮貼處-------------- 浮貼學生證反面影本(需加蓋當學期註冊章) --------------浮貼處-------------- 浮貼郵局存簿正面影本(必須為本人郵局存簿) ----------------------------浮貼處-------------------------------- 指導教師 推薦評語 指導教師 簽名 申請獎學 金附繳文 件 獎學金申請者應同時檢附下列資料始得受理,資料不齊恕不受理(請勾選): □一、獎學金申請表。 □二、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新生免附) □三、具結書。 注意事項 一、受理申請時間:(一)第一學期於開學後至十月十五日前提出申請。 (二)第二學期於開學後至三月十五日前提出申請。 二、具本校學籍之博士班一年級及二年級研究生才可申請且需於新生入學年度 起算二年內始得申請,因休學再復學而編級列為三年級以上者不符資格。 義守大學 學年第 學期 博士班優秀研究生獎學金申請人具結書 本人 身分證字號 ,就讀本校 研究所博士班,聲明並保證遵守「義守大學博士班優秀研究生獎學金 實施辦法」全部條文各項規範。若經查證資格不符,願立即停止受領 當學期獎學金,如已領取則無條件全數繳回,絕無異議,同時接受本 校相關校規議處及願負法律責任。 本人確實瞭解並完全遵守下列說明: 一、本人領取當學期獎學金後辦理休、退學,願全數繳回當學期獎學 金。 二、當學期已請領本校外國學生獎學金或享有外國專班學費優惠。 三、已獲得本校「義守大學碩士班暨博士班優秀研究生入學獎勵辦法」 獎勵者。 此致 義守大學 立具結書人: 身分證字號: 戶籍地址: 聯絡電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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