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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朝陽扶輪社捐贈義守大學獎學金辦法
第一條
第二條
第三條
第四條
第五條
第六條
第七條
第八條
第九條
第十條
獎助對象:
就讀義守大學日間大學部優秀學生為對象(但享有公費或領有其他獎學金者及研
究所、應屆畢業生不得申請)。
獎助名額:
每年五名,初期發放三年。
獎助金額:
本獎學金每名新台幣壹萬元。
本獎學金申請條件如下:
1現就讀義守大學日間大學部優秀學生。
2成績優良者。
3未受領他項獎學金者。
4非扶輪社員之直系親屬者。
5身心障礙者或家庭遭遇重大變故,有具體證明者優先。
申請人應檢附下列文件:
1申請書 乙份。
2最近一學期成績單 乙份。
3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乙份。
4學生證影印本 乙份。
5自傳 乙份(字數限六百字以內)。
申請期間:
本獎學金申請期限為每年十二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時應檢附資料文件不完整者,應於五天內補齊,仍未補齊者視為不合規定,不
予審核。
本獎學金評審方式如下:
1第一階段由義守大學學務處課指組收件及初審。
2第二階段由朝陽扶輪社派員共同與義守大學課指組複審決定錄取者。
頒發獎學金日期:
由承辦單位擇期頒發。
本辦法由朝陽扶輪社理監事會議通過辦理,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