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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守大學土木與生態工程學系
104 學年度新生入學課程規劃及選課手冊
104 學年度土木系課程規劃及選課手冊
目
錄
一、系所簡介 ........................................................................................................... 1
二、師資陣容 ........................................................................................................... 1
三、畢業條件 ........................................................................................................... 3
四、課程架構 ........................................................................................................... 4
五、課程規劃 ........................................................................................................... 5
六、課程計畫表 ....................................................................................................... 9
七、生涯規劃與展望 ............................................................................................. 11
八、附件 ................................................................................................................. 12
(一)義守大學學生選課辦法 ........................................................................... 12
(二)選課作業流程 ........................................................................................... 15
(三)義守大學土木與生態工程學生英語能力畢業資格檢定暨作業規定 ... 22
(四)義守大學大學部通識教育博雅課程修課辦法 ....................................... 23
(五)博雅課程選修注意事項 ........................................................................... 24
(六)義守大學「休閒餐旅設施規劃與管理」學程 ....................................... 27
(七)義守大學學生服務教育施行細則 ........................................................... 32
(八)義守大學學生服務教育課程選課須知 ................................................... 35
(九)義守大學學生請假管理規則 ................................................................... 36
(十)義守大學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日間部學生選課時程 ........................... 38
(十一)義守大學 104 學年度第 1、2 學期行事曆 ......................................... 40
(十二)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上課時間表 ........................................................ 42
(十三)土木與生態工程學系擋修規定 ........................................................... 44
(十四)土木與生態工程學系申請跨部跨系修課申請書 ............................... 45
一、系所簡介
歷史沿革
本系大學部成立於 1990 年,研究所設立於 2003 年,為一全方位之土木工程學系,提
供結構、大地、生態、環境、水利、材料、營管與交通諸工程領域之課程與相關研究。多
年來致力於培養具專業且負責任的土木工程師,故除強調培養學生具備解決工程問題的專
業能力外,亦十分著重於培養學生之溝通協調能力、團隊合作精神、專業倫理素養與終身
學習的習慣。近年來因全球環境變遷、自然資源快速耗竭、生態環境日益惡化,社會各界
對工程的期許也由安全、經濟的要求,提升到注重「生態」與「永續」的層面。
為因應新時代的需求,新一代的土木工程師必須具備對「生態」與「永續」的深刻認
知,方足以在多元專業的團隊中擔負起領導者的角色,並有效的將生態的觀點納入工程決
策之過程,以協助社會邁向永續。因此本系自 2004 年起,更名為「土木與生態工程學系」,
以回應社會各界對土木工程師的期許。
教育目標
本系之教育宗旨在培養具有生態與永續理念的專業土木工程師。
專業知識:強調理論與實務並重,培養學生具備解決工程問題之基本專業能力。
人格素養:著重於涵養學生之溝通協調能力、團隊合作精神、專業倫理與終身學習的
習慣。
二、 師資陣容
目前工管系專任師資計有正教授 6 人,副教授 9 人,講師 1 人,所有師資皆畢業於國
內外知名大學且全部具有博士學位,師資陣容堅強,學識與實務經驗豐富。本系師資一覽
表如下:
姓名
林國良
古志生
職稱
副教授
兼系主任
教授兼
理工學院院長
葉錦波
教授
葉先良
教授
羅煥琳
教授
最高學歷
美國德州大學奧斯汀分
校博士
成功大學
土木工程博士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工程
力學博士
美國德州大學阿靈頓分
校土木工程博士
美國堪薩斯州立大學土木
工程博士
1
研究領域
營建管理,資訊系統,計劃管
理
土壤液化,基礎工程,大地防
災
混沌動力學,彈性力學,結構
力學
綠建築,結構力學,複合材料
力學
生態工程,廢棄物再利用,綠
色材料
林登峰
教授
翁誌煌
教授
詹明勇
副教授
林鐵雄
副教授
邵可鏞
副教授
馬正明
副教授
劉明樓
副教授
史茂樟
副教授
鄭瑞富
副教授
廖健森
副教授
陳世杰
講師
中央大學
土木工程博士
美國德拉瓦大學
環境工程博士
鋪面工程,綠色材料,資源再
利用
污染土壤復育,廢水處理,環
境工程
成功大學
土木工程博士
水文分析,水資源工程,生態
工程
美國愛荷華州立大學土木
工程博士
美國德州大學奧斯汀分
校土木工程博士
美國杜克大學
土木工程博士
美國德州農工大學土木
工程博士
美國德州大學奧斯汀分
校土木工程博士
成功大學
土木工程博士
台灣大學
農業化學博士
國立台灣大學碩士
生態工程,最佳化理論,結構
工程
生態工程,土壤與結構互制,
耐震工程
2
大地工程,環境地工
大地工程,材料組成律,路面
工程
交通工程,運輸管理
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作業研
究
環境生態,生物復育,微生物
與系統生物
環境工程、測量、施工估價
三、 畢業條件
*本系總畢業學分數為 133 學分(含服務教育必修零學分),分下列六項:
(一)通識核心課程必修 16 學分
(二)通識博雅課程選修 12 學分
(三)服務與知識實踐課程必修 2 學分
(四)體育健康課程必修 0 學分
(五)院必修 12 學分
(六)系必修 68 學分:專業課程 65 學分,校內實習課程 2 學分,校外實習課程 3 學
分,總結課程 1 學分
(七)系選修 23 學分 (學生得擇一修習學術或實務課程)
1. 學術課程 15 學分 : 45 學分選 15 學分
實務課程 15 學分 : 62 學分選 15 學分(必須包含校外實習課程 3 學分)
2. 其他選修 8 學分,至多承認外系 6 學分(含跨院系學分學程)
備註:學生於修業年限內,除修滿總畢業學分數外,並應通過本系「英語能力」畢業資格
檢定作業規定,始具畢業資格。畢業前至少應完成本系一個特色領域之課程。
3
四、 課程架構
104 學年度土木與生態工程學系課程架構表
通識教育課程
30 學分, 22.6 %
核心課程
必修 16 學分
服務與知識
實踐課程
必修 2 學分
體育健康課程
必修 0 學分
博雅課程
選修 12 學分
院必修課程
學術課程
12 學分, 9 %
土
木
與
生
態
工
程
學
系
必修 45 學分
實務課程
必修 22 學分
總結課程
必修 1 學分
系必修課程
英語能力
必修 0 學分
68 學分, 51.1 %
資訊能力
必修 0 學分
專業證照
必修 0 學分
學術課程
實務課程
畢業學分:133 學分
系選修課程
其他選修
23 學分, 17.3 %
跨院系學分學程
說明:(請各系說明相關修課規定)
1.鼓勵同學利用其他課程修習跨院系學分學程或發展其他多元能力。
2.學生選擇跨院系學分學程修課,若未完成該學程,則最多只承認外系 6 學分。
3.學生於修業年限內,除修滿總畢業學分數外,並應通過本系「英語能力」畢業資格檢定
作業規定,方具畢業資格。
4
五、課程規劃
課程類型
課程名稱
學分
A93A01
華語文學與思想(一)
2
一上
A93A02
華語文學與思想(二)
2
一下
語文
A93A03
實用英文(一)
2
應用能力
A93A04
實用英文(二)
2
A93A05
英語聽講實習(一)
1
二上
A93A06
英語聽講實習(二)
1
二下
核心
課程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公民
基本素養
A93A07
資訊能力
一下
2
必修
2 學分
(四選一)
一上
台灣社會的發展
當代世界文化
A93A08
資訊能力與素養
2
必修
2 學分
一上
A93A09
職能與倫理
2
必修
2 學分
四上
A93A10
服務教育(一)
0
A93A11
服務教育(二)
0
A93A14
服務與知識實踐
2
體育健康
A93A15
體育(一)
0
必修
二上
課程
A93A16
體育(二)
0
0 學分
二下
與素養
倫理道德與
人格培養
博雅課程
院必修課程
系
必
學術課程
微積分(一)
必修
2 學分
選修
(不必填寫)
A83801
程
一上
多元文化與公民社會
實踐課程
課
必修
10 學分
學年學期
人權與法治
服務與知識
修
必/選修
開課
課程代碼
12 學分
3
一上
一下
三下
(不必填寫)
一上
必修
12 學分
A83803
微積分(二)
3
A83805
普通物理(一)
3
一上
A06211
A06212
A06218
A06217
A06703
A06215
A06748
A06313
A06321
A06314
A06316
A06115
A06116
工程數學(一)
3
工程數學(二)
水文學
流體力學
靜力學
材料力學
結構學
鋼筋混凝土學
工程地質學
土壤力學
基礎工程學
應用生物學
生態學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二上
二下
二下
二上
二上
二下
三上
三下
二上
二下
三上
一上
一下
5
必修
45 學分
一下
課程類型
課程代碼
課程名稱
學分
必/選修
開課
學年學期
A06230
A06192
A06125
A06131
A06219
A06220
A06318
A06129
A06407
A06315
A06323
A06828
A06750
運輸工程學
土木與生態概論
圖學
測量學
工程材料學
工程材料實驗
流體力學實驗
電腦輔助設計實習
畢業專題(一)
土壤力學實驗
環境工程
生態工程
營建管理
3
1
2
3
3
1
1
1
1
1
3
3
3
校內實習
A06223
A06224
測量實習(一)
測量實習(二)
1
1
總結課程
A06408
畢業專題(二)
1
A06688
中等結構學
3
三下
A06434
鋼結構設計
3
四上
A06432
結構動力學
3
四上
A06399
應用土壤力學
3
四上
A06498
複合材料力學
3
四下
A06026
環境規劃與管理
3
四下
A06227
工程生態學
3
二上
A06294
環境化學
3
實務課程
學術課程
系
A06272
空氣污染控制與噪音
管制
工程統計學
A06777
A06351
A06774
選
修
課
程
實務課程
A06770
A06678
A06737
A06481
A06795
A06776
3
必修
22 分
三上
一上
一上
一上
二上
二下
二下
一下
三下
三下
三上
二下
一下
一上
一下
必修
1 學分
45 學分
選
15 學分
四上
一下
四上
3
二上
交通工程
3
三下
公路工程學
3
三下
生態邊坡工程
綠建築
大地施工與管理
應用基礎工程
結構耐震評估與補強
廢棄物處理工程
3
3
3
3
3
3
6
62 學分
選
15 學分
三下
三上
四上
四上
四下
三下
課程類型
課程代碼
A06424
A06769
A06788
校外實習
其他選修課程
A06677
A06480
A06392
A06437
A06493
A06491
A06422
A06356
A06439
A06831
A06829
A06830
A83903
A06816
A83904
A06123
A06461
A06295
A06398
A06814
A06734
A06735
A06814
A06686
A06421
A06336
A06330
A06340
A06768
A06684
A06765
A06683
A06334
A06775
A06405
A06390
學分
綠色營建材料
道路生態工程
生態調查評估與工程
應用
給水與污水工程
土壤污染防治
土木施工學
鋪面工程
土木法規
施工計畫與估價
營建工程專案管理
瀝青混凝土配比設計
工程品質管理
結構力學模擬與實作
工程實習
實務實習
3
3
3
三下
四下
3
3
3
3
3
2
3
3
3
3
3
3
三下
四下
三上
四下
四上
二下
三上
三上
四下
四下
四上
四下
理工基礎數學(一)
國際化溝通
理工基礎數學(二)
計算機概論
大眾運輸系統
環境化學實驗
建築工程概論
科技英文
專題研究
實務研究
土壤及地下水整治
工程財務管理
營建資訊系統
地理資訊系統
高等材料力學
環境地質學
環境大地工程
工地實務
河川生態工程
景觀生態學
水土保持學
波浪力學
綠色校園
工程數學(三)
2
一上
2
一上
2
一下
3
一下
3
四下
1
二上
3
二下
3
二下
2
三上
2
三下
3
3
三下
7
3
必/選修
開課
課程名稱
學年學期
四下
選修
8 學分
三下
四上
3
四上
3
三下
3
三上
3
四上
3
3
四下
3
四下
3
三下
3
四下
3
四上
3
三上
四下
課程類型
課程代碼
A06779
A06324
A06764
A06738
A06425
A06409
A06744
A06784
A06766
A06468
A06371
A06664
A06492
A06423
A06393
跨
院
系
學
分
學
程
奈米科技
學分學程
環境工程
學分學程
休閒餐旅設施規
畫與管理學程
必/選修
開課
課程名稱
學分
能源與生態環境
營建工程職涯能力專
題
軌道運輸系統概論
高等土壤力學
電腦軟體應用
設施規劃與管理
高等岩石力學
環境微生物
結構矩陣法
環境影響評估
作業研究
科技研究基礎
工程經濟學
工程服務學習
數值分析
3
三上
3
三上
3
三下
3
四上
3
四上
2
四上
3
四上
3
四上
3
四下
3
四上
3
四下
3
四上
3
四上
3
四上
3
四上
學年學期
相關學分學
由材料系、化工系、機動系、生科系、生醫系、電機
程規定及課
系、電子系、及土木系共同合作開設
程資料可至
由化學工程學系及土木與生態工程學系共同合作開 本系或課務
組網頁查
設
由土木與生態工程學系、休閒事業管理學系、餐旅管 詢。
理學系、娛樂事業管理學系共同合作開設
註:以上課程規劃為配合學生需求,系(所)得增減科目
8
六、 課程計畫
義守大學土木與生態工程學系 104 學年度入學新生四年課程計畫表
大一課程表(104)
科目
代號
A93A10
A93A11
A93A01
A93A02
A93A03
通識
A93A04
必修 A93A08
類別
A93A07
A83801
院
A83803
必 A83805
修 A83806
A06192
A06125
A06131
系 A06223
必 A06224
修 A06129
A06115
A06116
A06750
A06123
A06294
其他
A83903
選修
A83904
A06816
科目名稱
上
服務教育(一)
服務教育(二)
華語文學與思想(一)
華語文學與思想(二)
實用英文(一)
實用英文(二)
資訊能力與素養
人權與法治
台灣社會的發展
當代世界文化
多元文化與公民社會
微積分(一)
微積分(二)
普通物理(一)
普通物理(二)
土木與生態概論
圖學
測量學
測量實習(一)
測量實習(二)
電腦輔助設計實習
應用生物學
生態學
營建管理
計算機概論
環境化學
理工基礎數學(一)
理工基礎數學(二)
國際化溝通
0
本學年必修學分數
大二課程表(105)
必/選
修
必
0 必
必
2 必
必
2 必
必
下
2
2
2
2
3
3
1
2
3
1
3
2
2
必
必
3 必
必
3 必
必
必
必
必
1 必
1 必
必
3 必
3 必
3 選
3 選
選
2 選
選
類
別
備註
通
識
必
修
核心
核心
核心
核心
核心
核心
(四選
一)
實務
實務
實務
實務
實務
實務
學術
學術
實務
學術
科目
代號
A93A05
A93A06
A93A15
A93A16
A06211
英語聽講實習(一) 1
英語聽講實習(二)
體育(一)
0
體育(二)
工程數學(一)
3
必/選
修
必
1 必
必
0 必
必
A06212
工程數學(二)
3 必
學術
A06219
工程材料學
必
實務
1 必
3 必
必
1 必
必
3 必
必
3 必
3 必
實務
學術
學術
實務
學術
學術
學術
學術
實務
選
選
選
3 選
2 選
3 選
學術
學術
科目名稱
A06220
A06218
A06217
系 A06318
必
修 A06703
A06215
A06321
A06314
A06828
工程材料實驗
水文學
流體力學
流體力學實驗(A 班)
靜力學
材料力學
工程地質學
土壤力學
生態工程
A06227
A06272
其 A06295
他 A06815
選
修 A06491
A06398
工程生態學
工程統計學
環境化學實驗
科技英文
施工計畫與估價
建築工程概論
本學年必修學分數
42
9
上 下
3
3
3
3
3
3
1
34
備註
核心
核心
核心
核心
學術
實務
大三課程表(106)
類
科目
科目名稱
別
代號
通
識
A93A12 服務與知識實踐
必
修
A06748 結構學
系
上
A06316
A06315
修
A06323
A06230
A06318
A06407
A06688
A06678
A06770
A06424
A06776
A06677
A06777
A06351
A06422
A06356
A06392
A06734
A06334
其 A06330
他 A06735
選 A06686
修 A06340
A06390
A06779
A06324
A06764
基礎工程學
土壤力學實驗
環境工程
運輸工程學
流體力學實驗(B 班)
畢業專題(一)
中等結構學
綠建築
生態邊坡工程
綠色營建材料
廢棄物處理工程
給水與污水工程
交通工程
公路工程學
營建工程專案管理
瀝青混凝土配比設計
土木施工學
專題研究
水土保持學
高等材料力學
實務研究
工程財務管理
環境地質學
工程數學(三)
能源與生態環境
營建工程職涯能力專題
軌道運輸系統概論
下
2
必/選
備註
修
類
別
通
識
必
修
系
必
修
必
科目
代號
A93A09 職能與倫理
上 下
必/
備註
選修
2
必
核心
畢業專題(二)
1
必
實務
總結
學術
A06434
鋼結構設計
必
學術
學術
實務
實務
學術
學術
實務
實務
學術
3
3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實務
學術
實務
學術
實務
實務
3
3
3
選
選
3
3
選
選
3
3
3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應用土壤力學
應用基礎工程
複合材料力學
結構耐震評估與補強
結構動力學
大地施工與管理
道路生態工程
土壤污染防治
環境規劃與管理
生態調查評估與工程應用
空氣污染控制與噪音管制
鋪面工程
工程品質管理
土木法規
大眾運輸系統
景觀生態學
工地實務
波浪力學
河川生態工程
地理資訊系統
綠色校園
環境大地工程
數值分析
高等土壤力學
高等岩石力學
環境微生物
營建資訊系統
結構矩陣法
作業研究
土壤及地下水整治
工程經濟學
環境影響評估
科技研究基礎
工程服務學習
電腦軟體應用
設施規劃與管理
選
選
必
必
必
必
必
選
選
選
A06399
A06481
A06498
A06795
A06432
A06737
A06769
3
3
3
3
1
3
3
1
1
3
3
3
3
3
2
3
3
2
3
3
3
3
3
3
必
學術
必
A06480
A06026
A06788
實務
實務
實務
實務
實務
學術
學術
實務
實務
實務
A06774
A06437
其
他
選
修
選
選
選
選
A06439
A06493
A06461
A06683
A06684
A06775
A06765
A06336
A06405
A06768
A06393
A06738
A06744
A06784
A06421
A06766
A06371
A06814
A06492
A06468
A06664
A06423
A06425
A06409
A06829
A06830
A06831
本學年必修學分數
科目名稱
A06408
3
A06313 鋼筋混凝土學
必
大四課程表(107)
工程實習
實務實習
結構力學模擬與實作
本學年必修學分數
21
10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2
3
3
3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實務
學術
實務
學術
實務
實務
實務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必選 實務
選 實務
選
3
七、生涯規劃與展望
就業出路
本系提供學生土木工程各領域之基礎理論及實務訓練,每年都有不少同學參與老師
國科會或建教合作計劃,皆有非常好的表現,並順利甄試進入國內外知名研究所就讀。
在四年的大學專業訓練後畢業學生均具備有下列各土木專業領域的專長︰結構分析與
設計、大地工程、工程估價、建築物設計與施工、電腦繪圖、道路橋樑設計與施工、自
來水設計與施工、施工管理、下水道設計與施工、工程測量、環境監測、交通工程與管
理。本系畢業的學生可選擇繼續進修或進入就業市場。
A.升學進修畢業生能經由甄試或考試進入土木相關之研究所,可能進修領域包括
結構工程
生態工程
營建材料
水資源
環境工程
大地工程
交通運輸
營建管理
B.就業市場畢業生可經由國家考試進入政府單位及自行進入私人企業,其中包括
政府單位
工程顧問公司
營造工程公司
環境工程公司
在老師與同學的努力下,歷年來畢業同學無論在升學與就業上都有不錯的表現。今年本
系畢業生有 四分之一以上同學考上碩士班研究所,其中有四分之一為國立大學,而在
國家的考試方面,每年也都有畢業生考取高普考及技師資格。
11
八、附件
(一)義守大學學生選課辦法
89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3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89.12.13)
89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90.06.27)
90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2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91.11.21)
90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91.05.29)
91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1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92.03.05)
92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93.05.12)
94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2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94.12.07)
96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96.08.29)
97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1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98.03.18)
99 年 05 月 10 日校長核定修正第 7、8、13、18 條條文
99 年 07 月 01 日校長核定修正第 7 條條文
100 年 05 月 27 日校長核定修正第 1、7 條條文
102 年 05 月 28 日校長核定修正第 2~11、13~15、17、18 條條文
102 年 11 月 14 日校長核定公告修正第 2、3、5、7、8、10、11、13、14、18 條條文
103 年 01 月 06 日校長核定公告修正第 1 條條文
103 年 4 月 25 日校長核定公告修正第 15 條條文
104 年 01 月 26 日校長核定公告修正第 8 條條文
第 一 條
學生選課應於規定日期內辦理完畢,並按照所屬系、所課程時間表修習應
修之學分。如前一學年不及格之必修科目應儘先補修,避免延至畢業年級重
修。境外學生以同等學歷資格申請就讀學士班者,須依本校規定加修十二學
分,以符合教育部規定。
第 二 條
學生選課非經所屬系(所、班)主管核准,不得至外系(所、班)選課。至外
系(所、班)選修之科目,若未獲所屬系(所、班)主管核准者,選課清單及成績
單之備註欄將出現「本系(所、班)不承認」,表示該科目之學分數,將不納入
本系(所、班)畢業應修習之總學分數內計算。
第 三 條
大學部學生不得選修研究所課程,四年級學生因特殊需求,經系(所、班)
主管、開課教師核准,並完成行政程序簽核作業,始得選修碩士班一年級課程。
第 四 條
研究生選課須經指導教授之核准後,向教務處辦理選課手續,未選定指導
12
教授者,須經系(所、班)主管核准。
第 五 條
加退選課,每學期以一次為限,於開學後規定時間內辦理。學生應於加、
退選課後於本校選課系統完成確認選課作業,未完成確認者,概以本校選課系
統內之資料為準,不得異議。學期中因特殊情形無法繼續修習課程者,得依本
校「學生停修課程辦法」辦理停修。
第 六 條
學生不得選修上課時間衝突之科目。開始上課以後,因為課程表時間調
動,而發生上課時間衝突者,須經系(所、班)主管以書面證明,即時辦理加退
選。未辦理者一經查出,凡衝突之科目均概予註銷。已經修讀及格或已扺免之
科目,不得再行修習。
第 七 條
學士後中醫學系學生每學期修習學分數上限為二十八學分,其餘各學系學
生每學期修習學分數上限為二十五學分。本校各學系學生每學期至少應修習一
科目。
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在該班前百分之十五以上或經核准修習輔系、雙主
修,於次學期起,經系主任同意者,至多可加選三學分。
具學分學程身分學生修習學程中之外系課程者,當學期可提高選課學分
數上限至多三學分。
下列學生因特殊修課情況,得依對方學校規定修習課程:
一、出國進修、研究或交換學生。
二、申請核准至他校修課之全時選讀學生。
第 八 條
自一○三學年度起大學部學生如有合乎本校「大學部及進修部學生相互選
修課程實施辦法」之條件者,同意其選修進修部相同之課程,選修學分以每學
期九學分為上限,並應受每學期修習學分數規定之限制。
第 九 條
所修科目如有先修課程者,應將先修課程修習達各系(所、班)訂定之標
準,方准繼續修習後修之科目。先修科目及標準由各系(所、班)訂定與審核。
第 十 條
各系(所、班)學生所修具連貫性之科目,應將前期課程修習達各系(所、
班)訂定之標準,方准繼續修習後續之科目。擋修科目之審核及標準由各系
(所、班)訂定並經系(所、班)務會議通過後,送教務處課務組存查,修正時亦
同。
第十一條
轉系生及轉學生在轉入年級前應修之科目,已修習及格且學分相同者,辦
理抵免學分後,得准予免修;未完成抵免之科目,應儘先補修,若原科目停開,
經系(所、班)務會議決議通過,得選性質相近之科目替代。學生辦理學分抵免,
13
應依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提出申請。
第十二條
體育課程為選項分班教學,二年級開設必修課程,三年級開設選修課程。
學生修習體育課程,應依照本校「體育課程實施要點」辦理。
第十三條
一年級實用英文課程以及二年級英語聽講實習課程,採英文能力分級授
課,其上課前之能力分級考試應依照本校「英文能力分級辦法」暨其施行要點
辦理。
第十四條
凡未依本辦法各項規定辦理選課者,一經查出,該違反規定之相關科目概
予註銷。
第十五條
學生已註冊而未選課者,經通知公告未於限期內補行辦理,依本校學則規
定應予休學處分。
第十六條
學生跨部、跨學院選課,因收費標準不同需補差額者,應依本校相關規定
辦理。
第十七條
暑期修課依本校「暑期開班授課辦法」辦理之。跨校選課依本校「校際選
課實施辦法」辦理之。
第十八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審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自公告日實施。
14
(二)選課作業流程
應用資訊系統
http://netreg.isu.edu.tw/wapp/
登
入
帳號:isu + 學號+a
密碼:身分證號碼全部(含英文字大寫)
點
選
課務-學生選課
學生選課作業
加
選
退
選
方法一、輸入課程代號(英文+七
碼數字),按代碼加選。 學生課表中於欲退選課程之右方
方法二、依科目開課之系別及年 退選欄打勾並按「退選」鈕即可。
級依序辦理加選。
查詢學生課表
課務-學生選課
學生個人選課資料查詢
註一:系統會自動將必修課程帶入學生課表中。
註二:學生選課操作手冊可至應用資訊系統內操作說明中查詢。
(http://netreg.isu.edu.tw/wapp/main.asp)
註三:請同學親自上網辦理選課,勿由他人代為選課。
註四:應用系統內預設密碼為學生身份證字號,請同學務必上網更換密碼,
以免被人盜用。
15
※ 選課步驟
<步驟一>進入義守大學首頁:www.isu.edu.tw,點選應用資訊系統。
Step 1
16
<步驟二>登錄應用資訊系統
(帳號:isu+學號+a;密碼:身分證號碼全部)
帳號同登錄學校電子信箱之帳號
身分證號碼全部(含英文字大寫),
請同學務必修改密碼
Step 2
<步驟三>點選選課作業
Step 3
17
<步驟四>加選課程,有兩種方式辦理:
(1) 輸入課程代號(英文+七碼數字),按代碼加選即可
依科目開課系
級辦理加選
輸入科目代碼後
按「代碼加選」
18
(2) 依開課系級選取科目加選
(a) 點選「加選」
Step a
(b)點選您想查詢的課程類別
Step b
19
(c)點選您想查詢的開課系級
Step c
(d)欲加選之課程請先輸入驗證碼文字,再按「加選」鈕即可。
Step d
◎加選後再進入個人課表查詢 check 即可
20
<步驟五>退選課程
欲退選課程請點選課表右方退選欄後按「退選」鈕即可。
先點選欲
退選科目
請按退選鈕
◎退選後再進入個人課表查詢 check 即可
21
(三)義守大學土木與生態工程學系學生基本能力畢業檢定標準及作業規定
103 年 02 月 18 日校長准予備查公告修正全文
一、 實施依據:本作業規定依本校「學生基本能力畢業資格檢定實施辦法」訂定之。
二、 實施目的:本系為提昇學生英語能力.裨益學生升學及就業之生涯規劃,特訂定本作業規定。
三、 實施對象:自 98 學年度 (含)以後入學之大學部學士班學生(含轉學生)。
四、 英語能力檢定標準如下表:
項次
英檢考試類別
英文名稱
全校統一及格標準
1
全民英檢
GEPT
中級初試
2
托福外語能力測驗
TOEFL
PBT/ITP 460
IBT 57
3
多益
TOEIC
550
4
國際英語語言測驗/雅思
IELTS
4
5
網路全民英檢
NETPAW
中級聽力與閱讀
6
大學校院英語能力測驗
CSEPT
第一級 230
7
外語能力測驗
FLPT
195
8
劍橋大學英語能力認證分級測驗
Cam. Main
Suite
PET
9
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測驗
BULATS
ALTE Level 2
10
全球英檢
GET
B1
五、 實施方式:
(一)學生於修業年限內,除修滿本系規定應修學分外,「英語能力」須達到第四點所列
任一檢定標準,方具畢業資格。
(二)已通過畢業資格檢定標準學生,應於每學期結束前二週,將申請表及成績證明文件
送至系辦公室審核通過後,本系將該成績以「檢定通過」之方式登錄於必修零學分
科目「英語能力」之課程。如以上揭檢定方式通過畢業資格檢定標準者,學生不須
自行辦理該科目選課作業。
六、 如學生未通過英語檢定標準者,替代措施依照本校「學生基本能力畢業資格檢定實施辦
法」辦理。
七、本作業規定經院務會議及教務會議審議通過,陳請校長備查後自公告日實施。
22
(四)義守大學大學部通識教育博雅課程修課辦法
96年05月16日通識教育中心課程規劃委員會修正通過
96年10月17日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99 年 5 月 13 日通識教育中心課程規劃委員會修正通過
99年05月28日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101年05月04日通識教育中心課程規劃委員會修正通過
101年05月25日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101年6月28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1年7月4日校長核定公告修正第4、5、6條條文
第一條
第二條
第三條
第四條
第五條
第六條
九十六學年度起入學大一新生,每學期至多可修習二門通識博雅課程,每門2
學分,至少需修習10學分始可畢業,超過之學分是否計入畢業學分數由各系自
行認定。
九十六學年度入學之大一新生,修習通識教育博雅課程之內容:
一、各學院系開設之倫理課程必修2學分(除國際學院外)。
二、博雅課程四大學門,至少需修習6學分,其選課原則如下:
(一)電機資訊學院學生,除「自然與科技學門」外,每學門至少修習2學分。
(二)理工學院學生,除「自然與科技學門」外,每學門至少修習2學分。
(三)管理學院學生,除「社會科學學門」外,每學門至少修習2學分。
(四)醫學院學生,除「生命科學學門」外,每學門至少修習2學分。
(五)語文暨傳播學院學生,除「人文與藝術學門」中的外語文課程外,每
學門至少修習2學分。
九十九學年度入學之大一新生起,須依據通識教育中心公佈之「各院系指定學
生應修習通識教育課程領域一覽表」,選修通識教育博雅課程。
一0一學年度入學之大一新生起,須依據通識教育中心公佈之「各院系指定學生
應修習通識教育課程領域一覽表」,選修通識教育博雅課程至少12學分始可畢
業。
學生可自由選修其他之博雅課程:
「通識護照」2 學分,成績以通識護照之審查通過或不通過核計,內容包括:
1、「圖書館利用教育」:2 小時。
2、「參與活動」:學生於三年級結束前須參與校內演講或展演之藝文活動至少 8 次。
3、「經典閱讀」:完成閱讀指定圖書四大領域至少各 2 冊。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審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自公告日實施。
23
(五)博雅課程選修注意事項
一、選課方式:請連結利用本校網路應用系統網站辦理選課,每人每學期至多限選 2 科。
(延修生不受此限)。
二、學生於選課前請先查詢各科目之授課計劃表,連結本中心首頁中之「通識課程-博雅
課程授課大綱」。(中心網址:http://www2.isu.edu.tw/interface/deptsitemap3.php?dept_mno=26&dept_id=9)
三、選課:
(1)初選時間日期:請依大學部每學期公佈之學生選課時程內辦理選課。
(2)加、退選時間:請依公佈之學生加、退選時程內辦理選課。
(3)每學期增開、停開、異動之科目,請查詢應用系統課程異動通告,並於加、退選
時限內上網辦理加退選課。
(4)學生若輸入學號、密碼後,仍無法進入畫面進行選課時,請至圖書與資訊處查詢,
並做即時之更正。
(5)不可重複選修同一科目名稱之通識課程。
(6)請注意部分課程的選課限制說明。
四、於每學期行事曆正式上課日期,請選修通識博雅課程之同學依時段確實至指定教室上
課,並請授課教師確實於課堂點名。
五、每科目選修人數最少 15 人開班(不含遠距教學課程及專任教師鐘點不足的情形)
六、自 101 學年度起日間部學生至少需修習 12 學分之通識博雅課程(每一科 2 學分)才
可畢業;101 學年度之前學生至少需修習 10 學分之通識博雅課程才可畢業。
七、自 98 學年度起新生辦理選課時,須注意大學部通識教育博雅課程修課辦法。
24
103 學年度通識教育課程類群配置
通識教育課程
(30 學分)
博雅課程
(12 學分)
核心課程
(16 學分)
華
語
文
學
與
思
想
(4)
實
用
英
文
、
英
語
聽
講
實
習
(6)
資
訊
能
力
與
素
養
(2)
職
能
與
倫
理
(2)
人權
與法
治
(2)
台灣
社會
的發
展
服務與知識
實踐(2 學分)
生命探索與關懷
藝術與美學
(2)
(2)
語文溝通與表達
(2)
文化思想與教育
(2)
社會科學議題
(2)
科技發展與人類
(2)
體育
(0 學分)
自然、環境與人類 (2)
(2)
當代
世界
文化
(2)
學生依「各院、系指
定學生應修習通識教
育課程領域一覽表」
修課。
多元
文化
與公
民社
會
(2)
四
選
一
備註:各學院、系開設之通識教育課程,課程內容需送通識教育中心課程規畫委員會審查。
25
各院系指定學生應修習通識教育博雅課程領域一覽表
領域
學院
電機資訊
學院
生命探索與關懷
藝術與美學
語文溝通與表達 文化、思想與教育
社會科學議題
科技發展與人類 自然、環境與人類
╳
理工學院
╳
管理學院
╳
觀光餐旅
學院
╳
醫學院
╳
語文學院
傳播暨設
計學院
P.S. 1.
2.
╳
╳
每學期至多可修習二門通識博雅課程,每門2學分,至少需修習12學分始可畢業,超過之學分是否計入畢業學分數由各系自行認定。
(1) 博雅課程12學分:上表中打「×」之領域,為所屬學院學生不能修習之領域,學生選修同一領域至多2門。
(2) 博雅選修課程:學生可自由選修其他之博雅課程「通識護照」2學分,「通識護照」成績以通識護照之審查通過或不通過核計,內容
詳細請參考義守大學日間部通識教育博雅課程修課要點。
(3) 自 103 學年度起參與「高中三年級學生線上增能學習方案」並經評定及格者,不限領域至多承認博博雅選修 2 學分,另 10 學分需依
照各院系指定學生應修習通識教育博雅課程領域辦理選課。
高中生線上增能學習抵免一覽表
國文
英文
微積分(1)
微生物與人
類的戰爭
2 學分
1 學分
1 學分
1 學分
26
00D06
歷代名家詞選
90226
00943
00944
生活英文
數學史話
微生物與人
類戰爭
2 學分
1 學分
1 學分
1 學分
義守大學「休閒餐旅設施規劃與管理」學程
102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教務會議審議通過(103.6.20)
壹、學程目的:
本學程為未來可能投入的休閒餐旅專業與相關工程專業人員提供與休閒餐旅設施設計、開發、管
理及維護領域相關的全面性介紹,讓學生對休閒餐旅設施之生命週期自可行性、規劃、開發、設
計、施工與經營管理所需的實務知識與技能有所認知。學程核心包括以下五個面向:
一、介紹休閒餐旅產業的基本概念,包括定義休閒餐旅設施管理的特性,說明休閒餐旅設施管理
者的職責,以及休閒餐旅設施所涵蓋的區域等。
二、討論設施的設計與開發流程,包括需求評估、規劃、閱讀藍圖、募資、競標流程,以及施工。
三、討論有關管理設施資源的資訊、財務議題、人力資源。
四、介紹檢視設施場館的利用,包括安全與保全、排程、維修,以及緊急情況和緊急應變措施。
五、延伸討論附屬設施、附屬空間、延伸性商品及其區域。
貳、發展重點與特色:
訓練學生對於休閒餐旅產業的認知從經營管理面擴展至開發規劃面,提供更完整的休閒餐旅產業
生命週期的知識。透過本學程之各項實務訓練,預期可達成以下之目標:
一、開設跨領域專業學程-「休閒餐旅設施規劃與管理」學程,鼓勵跨院系學生多元化專長學習,
培養學生創造力與整體執行力。
二、連貫休閒餐旅產業、設施規劃與管理、房地產開發、專題實作等課程以培養學生專業能力。
三、課程內涵與實務需求同步,增加學生就業機會與競爭能力。
四、鼓勵師生對於休閒餐旅設施建置提出創意計畫,有機會與業界合作。
参、實施對象:
義守大學觀餐、國際、理工、傳設與管理學院之大學部學生,可申請修習本學程。
肆、課程系統:
一、本學程分為核心課程及一般課程,申請通過之學生需研修 6 學分(含)核心課程及 12 學分(含)
以上之一般課程,以上需修滿 18 學分,且至少應有 6 學分不屬於主修學系應修之學分數,課
程資料請參閱課程表。
二、學生修習本學程之課程科目,是否計入畢業總學分由各系決定之。
三、學生修習本學程時,仍受本校學生選課辦法每學期可修學分數上下限之相關規定辦理,其本
學程課程所修習成績須併入當學期之學分及學期成績計算。
四、本修讀學程學生,仍應受本校學生選課辦法每學期限修學分數之限制。其已符合本系、所畢
業資格而尚未修滿學程規定之課程者,不得申請延長修業年限。
27
五、擬終止修讀學程之學生,應至學程委員會申請放棄並取消其學程資格。未修足學程規定學分
者,不得申請發給有關學程之任何證明。
伍、學程開始日期: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
陸、申請日期:依照學校行事曆規定日期申請修讀本學程。
柒、申請程序:
欲修習本學程各學系的學生,需檢附歷年成績表影本一份及選讀本學程的申請表(如本辦法附表),
於每學期公告申請截止日前,向本學程承辦單位土木與生態工程學系申請,逾期不予受理。經本
學程委員會審查小組同意後參與本學程。
捌、修習證書:
凡符合通過學程委員會審核後核可之學生,由本校授與『休閒餐旅設施規劃與管理學程修習證明
書』。
玖、主辦單位:
本學程委員會,每學期至少開會一次,共同規劃、討論、議決學程相關事宜。學程委員會之委員
由土木與生態工程學系系主任為召集人,休閒事業管理學系、餐旅管理學系及娛樂事業管理學系
等系主任共同組成,共計四人。
28
核心課程(至少 6 學分)
課程名稱
學分
必/選
修
開課系所
2
選
土木系
設施規劃與管理
開課學期
備註
四上
103 年新開模組
施工計畫與估價
2
選
土木系
二下
生態與休閒
2
選
休管系
二上或二下
渡假村經營管理
2
選
休管系
三上或三下
旅館籌備與開幕
2
選
餐旅系
四上或四下
餐廳與旅館管理
2
必
餐旅系
一下
娛樂產業營運管理
3
選
娛樂系
二下
全英課程
專案管理
3
必
娛樂系
二下
全英課程
學分
必/選
修
綠建築
3
選
土木系
三上
環境規劃與管理
3
選
土木系
四下
生態調查評估與工
程應用
3
選
土木系
四下
工程生態學
3
選
土木系
二上
營建工程專案管理
3
選
土木系
三上
工程財務管理
3
選
土木系
三下
環境地質學
3
選
土木系
三上
景觀生態學
3
選
土木系
四下
環境影響評估
3
選
土木系
四上
營建管理
3
必
土木系
一下
運輸工程學
3
必
土木系
三上
生態學
3
必
土木系
一下
地理資訊系統
3
選
土木系
四上
土木法規
3
選
土木系
四上
休閒概論
2
必
休管系
一上
休閒產業概論
2
必
休管系
一下
一般課程(至少 12 學分)
課程名稱
開課系所 開課學期
29
備註
休閒環境概論
2
選
休管系
一上或一下
文化創意產業
2
選
休管系
二上或二下
主題樂園經營與管
理
2
選
休管系
二上或二下
休閒購物中心規劃
與經營
2
選
休管系
二上或二下
高爾夫球場經營管
理
2
選
休管系
二上或二下
休閒農業經營管理
2
選
休管系
二上或二下
公園管理
2
選
休管系
二上或二下
民宿經營管理
2
選
休管系
三上或三下
連鎖旅館經營管理
2
選
餐旅系
二上或二下
餐飲事業籌備與規
劃
2
選
餐旅系
四上
餐旅財務管理
2
必
餐旅系
四上或四下
博奕事業管理
2
選
餐旅系
三上或三下
餐旅策略管理
2
選
餐旅系
四上或四下
連鎖餐飲經營管理
2
選
餐旅系
二上或二下
餐旅概論
2
必
餐旅系
一上或一下
休閒旅館管理
2
選
餐旅系
二上或二下
餐旅衛生安全與法
規
2
選
餐旅系
一上或一下
餐旅督導實務
2
選
餐旅系
四上或四下
博弈管理
3
選
娛樂系
全英課程
運動賽事管理
3
選
娛樂系
全英課程
活動與會展管理
3
選
娛樂系
全英課程
創意思考與創新
3
選
娛樂系
全英課程
娛樂產業概論
3
必
娛樂系
全英課程
博弈服務技術(一)
3
選
娛樂系
全英課程
旅遊景點與主題樂
園管理
3
選
娛樂系
全英課程
旅館管理
3
選
娛樂系
全英課程
30
義守大學
學生修習「休閒餐旅設施規劃與管理」跨院系學分學程申請表
申請日期:
學號:
姓名:
年
月
日
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原屬學系:
系
年級
班
1 請勾選預定修習之核心課程(至少 6 學分):
□設施規劃與管理
(土木系 2 學分)
□施工計畫與估價
(土木系 2 學分)
□生態與休閒
(休管系 2 學分)
□渡假村經營管理
(休管系 2 學分)
□旅館籌備與開幕
(餐旅系 2 學分)
□餐廳與旅館管理
(餐旅系 2 學分)
□專案管理
(娛樂系 3 學分)
□娛樂產業營運管理 (娛樂系 3 學分)
2 請列出預定修習之ㄧ般課程(至少 12 學分):
推薦教師審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屬學系系主任審核: ____________________
學程審核小組審查意見:
備註:
一、應於每學期加退選截止日前完成申請程序。
二、欲取得學程證書,至少應有 6 學分不屬於主修學系應修之學分數。
三、原屬學系系主任簽核後請送至土木系辦提學程審核小組審查。
31
(七) 義守大學學生服務教育施行細則
101 年 6 月 4 日校長核定公告全文
第 一 條 本細則依本校「學生服務教育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本法) 第十六條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依本法第六條所稱服務教育課程,凡本校大學部新生及轉學生入學第一年,每人必修「服務
教育(一)」及「服務教育(二)」各一學期,計一學年;新生由系統自動選課,轉學生於他校
已修類似課程者,予以抵免,未修此類課程之轉學生需自行上網選課補修之。
第 三 條 本法第七條所稱服務教育課程之兩種施作類型,由學生事務處服務教育組(以下簡稱服教組)
將大學部選課學生及轉學生隨機分為兩種施作類型,第一施作類型學生於上學期修習「勞作
教育課程」
,第二施作類型學生於上學期修習「服務學習基礎課程」
;下學期則互換施作類型,
以利學生多元學習。
第 四 條 依本法第七條第一款勞作教育課程實施對象及方式如下:
一、對象:本校大學部新生及轉學生(入學第一年),每人必修「勞作教育課程」一學期。
二、時間:週一至週五,依排定時段,每人每週服務三個時段,每個時段以半小時為原則,
實施時段如下:
(一)早晨:七時三十分至八時。
(二)中午:十二時二十分至十二時五十分。
(二)下午:十七時三十分至十八時。
三、服教組依學校環境特性規劃成若干工作區,配合勞作教育課程班級數分成若干小組,各
置小組長一人,負責協助服務教育課程並執行服教組相關交辦事項。
四、每學期各小組實施勞動服務區域至少至校外週邊社區或道路,實施敦親睦鄰服務活動乙
次。
五、服教組得於新生講習、班會、學務活動時間宣導服務教育。
六、服務項目:
(一)各大樓之清潔工作(含教室、黑板、桌椅、樓梯、走廊、清除垃圾等)。
(二)校園環境清潔工作(含馬路、操場、球場、排水溝、草皮維護等)。
(三)其他服務性工作。
第 五 條 依本法第七條第二款服務學習基礎課程實施對象及方式如下:
一、對象:本校大學部新生及轉學生(入學第一年),每人必修「服務學習基礎課程」一學期。
二、時間:修課學生依據服教組排定之課程內容時數,於在學期間完成並通過三個單元項目。
三、方式:
(一)基礎認知單元:
1、由服教組每學期辦理服務學習基礎認知講座,以建立學生服務學習概念之根基。
學生至少須參加四小時講座,並至服務學習課程網站,進行服務學習概念線上
施測通過後,方完成本項四小時單元時數。
2、修習本課程之學生,若已參加內政部規範之「志工基礎教育訓練課程」
,可持完
成「志工基礎教育訓練課程」證書至服教組辦理免參與講座,惟仍須至服務學
習課程網站,進行服務學習概念線上施測,通過後方完成本項單元。
(二)服務學習施作單元:由服教組於服務學習課程網站下設置服務單位媒合平台,學生
可自行上網查詢及報名參與本校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核定成立之社團(含系
學會)及本校行政單位(含教師)辦理之校內外公共性服務,但不包含個人學術研究
32
活動;服務時數須達十二小時,方完成本項十二小時單元時數。
(三)反思及回饋單元:
1、學生須於完成上述第一、二單元後,撰寫服務學習心得至少一千字,並上傳至服
務學習課程網站,且填寫服務學習回饋問卷,方完成本項二小時單元時數。
2、心得繳交期限,依據教務處課務組每學期公告之行事曆,表訂學期第十七週最後
一個工作日完成。
3、若未完成上述第一、二單元,則無法進行本單元心得撰寫。本單元由導師審閱服
務學習心得,並評定通過與否。
第 六 條 依本法第十條所稱服務教育課程成績考評指標如下:
一、 勞作教育課程:
(一)每學期分為三期,每期成績評分比重如下:
1、倫理道德(佔三十五%):倫理情操、敬業、環保與關懷社會等素養。
2、社會知能(佔三十五%):發展生涯規劃、合作、溝通與自我行銷等素養。
3、生活態度(佔三十%)。
(二)學期成績為三期實得成績平均分數,六十分為及格,最高為一百分,成績不及格
者,必須重修。
二、 服務學習基礎課程:
(一)採「通過」或「不通過」之考評方式。
(二)每學期期末進行結算,三個單元皆已完成並通過者,於該學期成績註記「通過」
字樣,若該學期三個單元未全部完成者,則於該學期成績註記「未通過」字樣。
(三)成績顯示「通過」為及格,成績不及格者,必須重修。
第 七 條 本法第十二條所稱服務教育課程之請假及出缺席考核標準如下:
一、勞作教育課程請假,應依本校學生請假規則辦理。
二、請公假須事先辦理,並檢附相關單位簽准之證明。凡公假經核准者,得免予勞作教育
補做。單一學期公假請假次數,至多為學期應施作之總次數三分之ㄧ,超過三分之ㄧ
者以事假論。
三、直系親屬二親等以內死亡者,應檢具相關文件申請喪假。喪假一週以內以公假論,超
過一週以事假論。
四、凡完成學生請假規定程序者,須於假後五個工作日內完成補作勞作教育活動;惟連續
請假者,依下列規範:
(一) 連續請假達一週者,須於假後五個工作日內完成補作勞作教育活動。
(二) 連續請假達兩週者,須於假後十個工作日內完成補作勞作教育活動,得以此類推。
(三) 連續請假逾一個月者,則由服教組以專案處理。
(四) 最遲須於學期第十八週最後一個工作日完成上述補作。
五、遲到早退者由小組長依考評標準給分,超過十五分鐘者視同曠課。
六、請假作業流程:
(一)至學校便利商店購買請假單。
(二)導師簽核。
(三)完成請假手續後假單送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核備。
(四)服教組登錄。
七、服務學習基礎課程:總計應完成三個單元,每完成一個單元,系統即在該單元顯示「完
成」
,若該單元未完成,則系統將顯示「未完成」
,以供服教組、導師及學生本人查詢。
第 八 條 本法第十三條所稱服務教育成績表現優良者,除原獎勵方式外,得另為以下之獎勵:
33
一、服務教育成績得列為學生申請工讀助學金及擔任各種自治幹部或候選人之優先參考資
料。
二、各學期服務教育課程績優學生,得請校長頒獎鼓勵。
第 九 條 本施行細則經校務會議審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自公告日實施。
34
(八)義守大學學生服務教育課程選課須知
一、 學生服務教育課程,以下簡稱服教課程,係屬必修零學分,亦即需修完本課程才能畢業。
二、 已完成服教課程選課者,需於開學第一週出席服教課程說明會,未出席而影響所修課程權益者,
後果請自行負責。
三、 若選修本課程係於加退選時完成者,需於加選確認後,親自至服教組編排施作方式及組別,未編
組而影響所修課程權益者,後果請自行負責。
四、 大四生下學期起,所修服教課程選課,可同時選修服務教育(一)及(二),其餘重修生未修畢(一)
者,請選「系所課程特別班二服務教育(一)」;未修畢(二)者,請選「系所課程特別班二服務教
育(二)」。
五、 本學期針對大四以上學生新增服務教育課程畢業班,課程結束時間與畢業班相同,有意願者,請
直接向服務教育組登記,統一選課。
六、 另有服務學習特別班,有興趣者請直接向服務教育組登記,統一選課。
七、 服教課程於 95 年 10 月 25 日行政會議通過刪除服教課程重修規定—原訂學生服務教育課程執行
要點第六條第二項第五款條文[重修期限:重修期限至大四下學期為止。若仍未及格者,將給予
每學期記大過乙次處分(依據本校學生獎懲辦法第九條第六款「蓄意擾亂學校行政,妨礙公務
執行者。」),並免除重修。]
八、 服教課程於 96 學年度第二學期起已調整選課自然生成之方式,除大一及轉學生一年為自然生成
外,其它重修生均須自行完成選課登記。
九、 本須知適用於選課當學期。
35
(九)義守大學學生請假管理規則
95年3月29日94學年度第1學期第一次學生事務會議修正通過
97年6月11日96學年度第2學期第二次學生事務會議修正通過
100年5月18日99學年度第2學期第四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1年10月5日校長核定公告修正全文
102年4月12日校長核定公告修正第5條
第一條
「義守大學學生請假管理規則」(以下簡稱本規則)依據本校學則第十一條規定訂定之,本校學
生因故請假,悉依本規則辦理。
第二修
學生因故不能上課或參加集會及其他規定之活動時,均須請假,其未經請假或請假未准者,均作
曠課論。
第三修
學生請假分下列幾種:
一、依性質分:
(一)公 假
(二)病 假
(三)事 假
(四)喪 假
(五)產 假(產前假、娩假、流產假)。
二、依種類分:
(一)課業假
(二)考試假
(三)集會假
第四條
學生請公假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學生有下列各項情形者得申請公假:
(一)奉政府機關徵召代表國家參加比賽或活動者。
(二)經選派代表學校參加校外正式活動或比賽者。
(三)經行政或教學單位主管指派擔任公務者。
(四)經選派出席學校各級會議者。
(五)有關兵役事項,及其他有關政府規定必須應召者。
(六)因公或義行負傷者。
(七)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一日。
(八)其他經審議符合公假規定者。
二、檢附公假相關證明如下:
(一)個人請公假應檢附相關有效證明以假卡提出申請;由各教學及行政單位提出者,應填寫公
假單檢附相關證明提出申請。
(二)原住民族於歲時祭儀請假時,須提出戶籍謄本、戶口名簿或政府機關所開具之證明文件。
第五條
因病請假逾一日者須附醫師診斷書。請事假在一日以上者須附家長或監護人證明。
36
第六條
學生請喪假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學生有下列情形者得申請喪假:
(一)學生之配偶死亡者。
(二)學生或配偶之直系血親死亡者。
(三)學生或配偶之兄、弟、姊、妹死亡者。
二、請喪假應檢附訃聞或死亡證明,並以七日為限(不含例假日),超過部分以事假論。
第七條
學生因生產請產假時,應檢具健保局特約醫院或診所出具之證明書並填寫請假單,依規定請假。
學生無法親自辦理請假時,得以電話、書信或委託他人先向系(所)報備,並於二週內補辦請假手
續。因懷孕者,於分娩前,給產前假八日,得分次申請,不得保留至分娩後;於分娩後,給娩假
五十六日;懷孕滿五個月以上流產者,給流產假四十二日;懷孕三個月以上未滿五個月流產者,
給流產假二十八日;懷孕未滿三個月流產者,給流產假十四日。
前項所提娩假及流產假(皆含例假日)應一次請畢,導致缺課之時數,亦不列為扣考或扣分
條件。
第八條
考試期間因故不能參加考試,公假須檢具證明請假;重大疾病須檢具區域以上等級醫院之診斷請
假;分娩須檢具健保局特約醫院或診所出具之證明書請假;喪假須檢具有效證件辦理請假。平時
考試先送請任課老師簽證,由系主任覆核,學期考試則經由系主任送教務長覆核,進修部則由系
主任送進修部主任覆核,並依准假權責陳核。
第九條
凡教學或行政單位召開之集會活動,因故不能參加時,必須請集會假,經由派遣單位主管核准,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以下簡稱生活輔導組)蓋章後生效。
第十修
學生請假須依下規定辦理之
一、學生請假須填具請假單,逐級送各權責師長核假,經核准後送生輔組轉寄家長並留存登錄。
二、除病假外,其餘假別均應於事前親自申辦,如因特殊事故不及事先請假者,得以電話或書件
事先向師長報備,但須於假後五個工作日內辦妥手續,逾期無效。
三、假期屆滿申請續假時,應依本規則所規定之請假手續申辦,如續假不准,應即回校上課,否
則以曠課論。
四、遇特殊情形,續假可用書信辦理申請,其日期以郵戳為憑。
第十一條
學生准假之權責如下:
一、任課老師:同屬一科目四小時以內,核准後送生活輔導組
二、導師:二天以內,核准後送生活輔導組。
三、系主任:四天以內,經導師送系主任核准送生活輔導組。
四、學生事務長(進修部主任):七天以內,經導師、系主任簽註後送生活輔導組簽辦轉陳。
五、校長:超過七天,經導師、系主任簽註後經生活輔導組簽辦陳學生事務長(進修部主任)
轉陳。
六、考試假:經有關授課教師簽註後送系主任,經生活輔導組簽辦送教務處課務組(進修部教
務組)簽證陳教務長(進修部主任)覆核,依程序由校長核准
七、集會假由派遣單位主管核准。
第十二條
第十三條
缺課及曠課扣分,依本校學則規定辦理。
本規則經行政會議審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自公告日實施。
37
(十)義守大學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大學部研究所學生選課時程
一、延修生優先選課時間:8 月 26 日(三) 9:00 起至 9 月 2 日(三) 24:00 止(可選日夜間所有課程)
二、優先選課時程:完成期中和期末教學意見調查 100%的學生優先上網選課
(可選日間本院系本年級、通識博雅、軍訓、體育選修等課程)
選課時間:四年級、碩二及博二:8 月 26 日(三) 9:00 起至 24:00 止
三年級:8 月 27 日(四) 9:00 起至 24:00 止
二年級:8 月 28 日(五) 9:00 起至 24:00 止(包含體育必修課程)
三、一般選課時程
◎ 第一階段:可選日間本院系本年級、通識博雅、軍訓課程(二年級包含體育必修課程)
選課時間:8 月 31 日(一) 9:00 起至 24:00 止
◎ 第二階段:可選日間本院系跨年級、通識博雅、軍訓課程之科目
選課時間:9 月 1 日(二) 9:00 起至 24:00 止
◎ 第三階段:可選日間所有課程
選課時間:9 月 2 日(三) 9:00 起至 24:00 止
◎ 第四階段:可選日間及進修所有課程(不含進修通識博雅課程選課人數未達 15 人之課程)
選課時間:自 9 月 3 日(四)9:00 起至 9 月 6 日(日) 24:00 止
四、加退選課程:選課時間:自 9 月 14 日(一) 9:00 起至 09 月 20 日(日) 24:00 止
(進修部通識博雅課程選課人數達 15 人以上,日間部學生方可選課)
五、注意事項:
(一)應用資訊系統內預設學校提供之 e-mail 帳號及密碼,請同學務必上網更換原預設之
密碼,並親自上網辦理選課,勿隨意將密碼告知他人使用,若因此發生選課錯誤的
問題,應自行負責。
(二)為確保自己能在規定的時間內順利完成選課,請事先測試自己的密碼是否正確;若
忘記密碼時,請親洽本校圖書資訊處辦理。
(三)學生請依各學系規劃課程修習應修之學分。學系課程規劃請參閱所屬學系網頁資
訊;各類通識課程修課規定請至通識教育中心網頁查詢。
(四)系統會將必修課程帶入學生課表中,請勿任意更動,以免無法選到應修課程。
38
(五)請使用 IE 瀏覽器辦理選課,課程代碼為 8 碼,開課代碼等相關資訊請先至應用資
訊系統查詢。選課操作流程圖可自『課務組—〈選課/課程〉相關網頁』查詢。
六、進入選課系統之程序(請使用 IE 瀏覽器):
請由本校首頁(http://www.isu.edu.tw/pages/index-1.htm)進入〈在校學生〉
,依序點選〈我的
義守〉→〈應用資訊系統〉→〈鍵入帳號/密碼〉→〈課務--學生選課/停修〉→〈學生選
課作業〉→辦理選課
七、查詢開課科目之相關資訊:
請由本校首頁進入〈在校學生〉,依序點選〈我的義守〉→〈應用資訊系統〉→〈鍵入帳
號/密碼〉→〈課務--課程〉→〈課程(授課計畫)查詢〉→查詢開課課程。點選「課程代號」
可查詢課程授課計畫。
八、選課操作方式:
應用資訊系統登入〈帳號、密碼同學校 e-mail〉點選〈課務-學生選課〉
方法一、輸入課程代號(8 碼),按〈代碼加選〉
加選
方法二、依科目開課之「系別」及「年級」依序辦理加選

退選 於課表中欲退選課程之右方「退選欄」打勾,並按「退選」鈕
選課後可點選〈課務-學生選課〉
〈學生個人選課資料查詢〉查詢學生個人課表
九、開學:9 月 14 日(一)
39
(十一)義守大學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行事曆
104 年 4 月 15 日 103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3 次行政會議通過
年
月 曆
週
次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八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月
30 31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 13 14 15 16 17 18 19
2 20 21 22 23 24 25 26
3 27 28 29 30
九
月
一
○
四
年
4
5
6
7
1 2 3
4 5 6 7 8 9 10
十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月
25 26 27 28 29 30 31
8
9
10
11
12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十
15 16 17 18 19 20 21 一
22 23 24 25 26 27 28 月
29 30
3 4 5
10 11 12 十
17 18 19 二
24 25 26 月
31
1 2
17 3 4 5 6 7 8 9
1 10 11 12 13 14 15 16
一
17 18 19 20 21 22 23
一
○
24 25 26 27 28 29 30
五
31
月
年
13
14
15
16
1 2
6 7 8 9
13 14 15 16
20 21 22 23
27 28 29 30
日期
日
1
8/26-9/6
7
7-8
8-9
10
11
12-13
14
16
14-18
14-20
9/14-10/2
27
28
9/29-10/5
6-13
9
10
10/19-11/6
16-17
21
9-13
26
30
11/30-12/11
星
辦 理 事 項 【大學部暨研究所】
期
六 第一學期開始
三-日 學生網路選課開始
一
一-二
二-三
四
五
六-日
一
三
一-五
一-日
一-五
日
一
二-一
二-二
五
六
一-五
五-六
三
一-五
四
一
一-五
註冊繳費截止;大陸學位生及僑生入學說明會
補考(學期考試請假)
新生始業輔導講習
大陸交流生入學輔導講習
導師座談會;外國學生新生說明會
宿舍進住
開學日;正式上課;補辦註冊
服務教育課程期初說明會
輔系、雙主修申請
學生網路加退選
跨院系學程申請
中秋節
中秋節補假
大一大二通識英文檢測(前測)
轉系申請
國慶日補假
國慶日
期中教學意見調查
校慶暨運動會
校務會議
期中考試
學生學業期中預警查詢
碩士生學位考試申請截止
學生停修課程
15
12/21-1/8
23
二 博士生學位考試申請截止
一-五 期末教學意見調查
三 校務會議
1
4-8
11-15
14-17
15
21
29
1/27-2/5
30
31
五
一-五
一-五
四-日
五
四
五
三-五
六
日
40
開國紀念日
大一大二通識英文檢測(第一次後測)
學期考試
宿舍退宿
博士生學位考試截止
學期成績繳交截止
非本學期通過學位考試研究生論文繳交截止
學生網路選課開始
補行上班上課(2 月 12 日調整放假)
第一學期結束
義 守 大 學 10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行 事 曆
104 年 4 月 15 日 103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3 次行政會議通過
月曆
週
年
次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二
14 15 16 17 18 19 20
1 21 22 23 24 25 26 27 月
2 28 29
1 2 3 4 5
3 6 7 8 9 10 11 12 三
4 13 14 15 16 17 18 19
5 20 21 22 23 24 25 26 月
6 27 28 29 30 31
1 2
7 3 4 5 6 7 8 9 四
一 8 10 11 12 13 14 15 16
○ 9 17 18 19 20 21 22 23 月
五 10 24 25 26 27 28 29 30
年
11 1 2 3 4 5 6 7
12 8 9 10 11 12 13 14 五
13 15 16 17 18 19 20 21
14 22 23 24 25 26 27 28 月
15 29 30 31
1 2 3 4
16 5 6 7 8 9 10 11
17 12 13 14 15 16 17 18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六
26 27 28 29 30
月
1 2
3 4 5 6 7 8 9 七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月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日期
日
星
期
1
7-12
15
15-16
18
19
20-21
22
22-26
22-28
2/22-3/11
24
28
29
2
15-22
3/28-4/15
一
日-五
一
一-二
四
五
六-日
一
一-五
一-日
一-五
三
日
一
三
二-二
一-五
第二學期開始
春節假期(2 月 7 日除夕,2 月12 日調整放假)
前學期成績更改申請截止;註冊繳費截止
補考(學期考試請假)
大陸交流生入學輔導講習
導師座談會;外國學生新生說明會
宿舍進住
開學日;正式上課;補辦註冊
輔系、雙主修申請
學生網路加退選
跨院系學程申請
服務教育課程期初說明會
和平紀念日
和平紀念日補假
2016 聯合徵才博覽會
轉系申請
期中教學意見調查
4
5
6
18-22
29
一
二
三
一-五
五
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
兒童節補假
校務會議
期中考試
碩士生學位考試申請截止
5
9-20
25
5/30-6/3
5/16-6/17
四
一-五
三
一-五
一-五
學生學業期中預警查詢
學生停修課程
校務會議
畢業班考試
期末教學意見調查
4
8
9
10
13-17
15
18
20-24
23-26
30
15
19
29
六
三
四
五
一-五
三
六
一-五
四-日
四
五
二
五
31
日
補行上班上課(6 月 10 日調整放假)
畢業班成績繳交截止
端午節
調整放假(6 月 4 日補行上班上課)
大一大二通識英文檢測(第二次後測)
博士生學位考試申請截止
畢業典禮
學期考試
宿舍退宿
在校生成績繳交截止
博士生學位考試截止
學期成績更改申請截止
碩士生學位考試截止;逕升博士班申請截止;
非本學期通過學位考試研究生論文繳交截止
第二學期結束
辦
理
事
項 【大學部暨研究所】
※105 年放假日如有修正,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為凖,並同步修正本校網頁行事曆。
41
(十二)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上課時間表
義守大學土木與生態工程學系
時間 節次
班級:一年A班
星期一
星期二
科目
班級
教室
微積分(一)
50502
國際化溝通
林國良
2315
普通物理(一)
劉明樓
2
9:20 科目
班級

10:10 教室
微積分(一)
50502
國際化溝通
林國良
2315
普通物理(一)
劉明樓
3
10:20 科目
班級

11:10 教室
實用英文(一)
50502
圖學
陳世杰
02315
學務時間
資訊能力與素養
陳崇賢
華語文學與思想(一)
50502
4
11:20 科目
班級

12:10 教室
實用英文(一)
50502
圖學
陳世杰
02315
學務時間
資訊能力與素養
陳崇賢
華語文學與思想(一)
50502
Z
12:20 科目
班級

1:10 教室
1
5
6
7
8
9
8:20

9:10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學務時間
1:30

2:20
科目
班級
教室
應用生物學
廖健森
微積分(一)
50502
測量學
土木一A
鄭瑞富
測量實習(一)
陳世杰
2315
公民基本素養
50502
2:30

3:20
科目
班級
教室
應用生物學
廖健森
普通物理(一)
劉明樓
測量學
土木一A
鄭瑞富
測量實習(一)
陳世杰
2315
公民基本素養
50502
3:30

4:20
科目
班級
教室
應用生物學
廖健森
土概一A
林國良
測量學
土木一A
鄭瑞富
測量實習(一)
陳世杰
2315
4:30

5:20
科目
班級
教室
6:00

6:45
科目
班級
教室
備註:1.上述內容僅供參考,以學校應用資訊系統公告為準。
2.選修課程請於選課時間自行加選,班級間可互選。
3.各年級的必修課程自動生成,但二年級「體育」及重修或補修的必修課,請自行加選。
4.「公民基本素養」課程,請大一新生務必按照修課時程表選課。
42
義守大學土木與生態工程學系
時間 節次
星期一
星期二
國際化溝通
土木一A/土木一B
林國良
2315
國際化溝通
土木一A/土木一B
林國良
2315
科目
班級
教室
微積分(一)
50503
2
9:20 科目
班級

10:10 教室
微積分(一)
50503
3
10:20 科目
班級

11:10 教室
實用英文(一)
50503
普通物理(一)
羅煥琳
4
11:20 科目
班級

12:10 教室
實用英文(一)
50503
普通物理(一)
羅煥琳
Z
12:20 科目
班級

1:10 教室
1
5
6
7
8
9
8:20

9:10
班級:一年B班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測量實習(一)
陳世杰
2315
學務時間
測量實習(一)
陳世杰
2315
華語文學與思想(一)
50503
學務時間
測量實習(一)
陳世杰
2315
華語文學與思想(一)
50503
學務時間
1:30

2:20
科目
班級
教室
測量學
鄭瑞富
微積分(一)
50503
普通物理(一)
羅煥琳
資訊能力與素養
陳崇賢
公民基本素養
50503
2:30

3:20
科目
班級
教室
測量學
鄭瑞富
圖學
陳世杰
02315
應用生物學
廖健森
資訊能力與素養
陳崇賢
公民基本素養
50503
3:30

4:20
科目
班級
教室
測量學
鄭瑞富
圖學
陳世杰
02315
應用生物學
廖健森
4:30

5:20
科目
班級
教室
土概
土木一B
林國良
應用生物學
廖健森
6:00

6:45
科目
班級
教室
備註:1.上述內容僅供參考,以學校應用資訊系統公告為準。
2.選修課程請於選課時間自行加選,班級間可互選。
3.各年級的必修課程自動生成,但二年級「體育」及重修或補修的必修課,請自行加選。
4.「公民基本素養」課程,請大一新生務必按照修課時程表選課。
43
(十三) 土木與生態工程學系 擋修課程規定
一、 專業課程檔修規定:
1.全學年之課程,上學期成績未達 40 分,不得修習下學期課程。
2. 「微積分(一)」未達 40 分,不得修習「微積分(二)」。
3. 「工程數學(一)」未達 40 分,不得修習「工程數學(二)」。
4. 「測量學(一)」未逹 40 分,不得修習作業研究「測量學(二)」。
5. 「微積分(二)」未達 40 分,不得修習「工程數學(一)」。
6. 「靜力學」未達 40 分,不得修習「材料力學」。
7. 「材料力學」未達 40 分,不得修習「結構學」。
8. 「 土壤力學」未達 40 分,不得修習「基礎工程學」。
44
土木系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
跨系修課程申請表
系級:
科
學號:
目
姓名:
學分數(必或選)
修課身分
核准與否 審查老師簽章
跨系修課學分數小計:
學分
預計本學期修課總學分數:
學分
附註:
◎ 修課身分請填寫選修此課程為重修生、停修生、應屆畢業生、延修生等。
◎ 請於 9/19(五)前繳回系辦公室。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