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材快速試製服務中心-微創手術醫材』 徵求試製產品概念提案說明書 行政院科技顧問組/經濟部委託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運用其開發金屬醫療器 材累積之經驗、技術與設備為基礎,預計於 99 年執行「醫療器材快速試製服務 中心-微創手術醫材」(RPC, Rapid Prototyping service Center)。 此快速試製服務中心的定位為醫療器材產業價值鏈中扮演「第二棒」的角 色,服務具潛力的醫療器材創意主題,RPC 本身並不另行研發相關醫材產品, 藉由單一窗口服務,將試製流程運作標準化與流暢化,縮短概念設計之試製時 程,將「臨床、專利、法規、製造、檢測、查驗」進行聯結,達到『輸入創新概 念、輸出準商品化高階醫材』之積極作用。 RPC 先行接受各界提出可進行快速試製之醫療器材概念構想,從中選出具 市場性、創新性與臨床應用性之概念整備為快速試製計畫書送交評選,通過選評 的計畫將執行醫療器材設計開發標準作業程序,完成原型品製作與功能性及安全 性測試,透過快速試製平台標準化運作流程,一年至少可產出 2 項 Class II 以上 微創醫療器材原型品。並根據各計畫之實際需要,提供臨床測試規劃以及產品技 術移轉與智財權推廣之各項輔導。 一、申請資格: 依法登記之中華民國企業及醫院、學校及研究機構等法人。 二、試製產品領域: 1. 金屬材料為主的高階 ClassII 以上之微創植入式或侵入式醫材。 2. 本計畫年度(99 年度)主要徵求骨科、整形外科、急診與創傷外科等醫療器 材進行快速試製服務。 三、試製服務模式: 1. 提案人先送交提案申請書與合作意願書(含保密條款),經初步的領域科別 及資格審查後,審查通過之提案人於期限內送交試製概念構想書,由試製 評估委員會評選合適概念,由 RPC 經費補助,整備為完整的試製計畫書 進行試製評選。 2. 通過評審之試製計畫將由 RPC 補助經費進行試製,提案單位如包含廠商, 須提出相同額度之廠商配合款;上述經費由 RPC 運用並組成技術團隊進 行快速試製服務。 3. 每一計畫審核通過後以九至十二個月內完成原型品製作為原則;通過評審 之計畫提案單位需於前述期間派員共同參與進行快速試製原型品之開發。 4. 若因遇有無法突破之技術瓶頸或其他市場因素,專家顧問群審慎評估後, 得終止計畫;如有廠商配合款,則將依合約規定退回廠商。 5. 於前述期間,若 RPC 經費遭凍結或刪減,執行單位得中止試製流程的進 行,惟保密條款仍然有效。 四、經費補助原則: 每件試製計畫之試製補助經費以不超過新台幣 400 萬元整為原則,由 RPC 「試 製評估委員會」於試製計畫評審會議中核定實際補助經費之金額,提案單位如為 廠商,須提出與核定實際補助經費相同額度之配合款。RPC 試製補助經費與廠 商配合款皆用於計畫商品之快速試製,並由 RPC 統籌管理及執行運用。 五、申請人權益: (一) 申請人權益依照投入方式分為下列三種模式: 1. 『學或(與)醫界+廠商』提案,廠商與 RPC 各出試製經費 50%。產品開發 中所產出該產品之智權由提案單位與投入該產品之廠商各擁有 50%。 2. 『學界或(與)醫界』 提案,RPC 出 100%試製開發經費,產品開發中所產 出該產品之智權由提案單位與 RPC 各擁有 50%。 3. 『廠商』提案,廠商與 RPC 各出試製經費 50%,產品開發中所產出該產 品之智權由廠商 100%擁有。 (二) 前述三種模式之智財權管理與運用依合約規範辦理。 六、申請方式: (一)申請期限:即日起至 99 年 8 月 29 日(含)以 e-mail 方式回傳「概念提案 申請書」與「合作意願書」至本計畫聯絡主辦窗口, 「提案申請書」格式 如附件,或洽聯絡窗口索取。 (二)預定作業時程: 1. 公告 2. 公開說明會 3. 提案申請書提交期限 4. 資格審查結果通知 5. 概念構想書提交期限 6. 構想書評選結果通知 7. 試製計畫書完成 8. 試製計畫書評審 99.8.18 99.8.26 99.9.01 99.9.03 99.9.17 99.9.19 99.10.24 99.10.30 (三) 提案申請書審查: 提案單位先繳交一頁提案申請書與合作意願書 (含保密條款),RPC 將依據產 品領域與提案人資格進行審查,通過審查之提案單位應於接到通知後二週內 補齊概念構想書等相關文件 (四) 通過資格審查者,應於通知期限內送交概念構想書(電子檔)。 (五) 概念構想書評選 依提案單位所提交之構想書,RPC 將委請試製評估委員會依據技術成熟度、 概念創新性、市場潛力、快速商品化可行性,評估是否符合快速試製之合作 條件,符合條件之構想書將由 RPC 經費補助,整備為完整試製計畫書。 (六) 試製計畫書整備與試製評估審查作業: 1. 由 RPC 補助經費,將概念構想書整備為包含臨床資訊規格、產品專利分 析、產品市場分析、產業技術分析之完整試製計畫書。 2. 進行計畫整備時,提案單位須配合 RPC 團隊完成核心技術盤點並協助商 品之設計、技術、規格等分析工作,以及進行臨床設計需求討論會以協助 計畫書之整備。 3. 整備後之計畫書將交由以產、官、學、研、醫各界代表組成之試製評估委 員會進行試製計畫評審。 4. 委員會依(1)技術成熟度 (2)概念創新性 (3)市場潛力(4)快速商品化可行 性,進行評分。 5. 試製計畫依評審分數排序,排序前二名之試製計畫依據審評意見撥付試製 經費進行投入快速試製服務。 七、簽約 (一) 通過評審可投入快速試製服務之申請人應於接獲通知起二十天內,與主 辦單位簽訂「合作契約書」。 (二) 獲選之申請人如逾期未與主辦單位簽訂「合作契約書」,主辦單位得取 消該獲選之申請人參與合作之權利,並由排序在後之提案單位遞補,獲 選之申請人不得異議。 八、計畫聯絡窗口 詳細資料(含)或其他問題,請洽主辦單位聯絡人: 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 醫療器材組 張嘉仁 經理 電話: (07) 6955298 轉 271 傳真: (07) 6855249 E-Mail: [email protected] 地址:82151 高雄縣路竹鄉路科五路 88 號 3 樓 (高雄科學園區) 公告 公開說明會 提案申請書 合作意願書 提案資格審查 不符合 函覆結果 符合 概念構想書 內部委員 構想書評選 不通過 函覆結果 通過 試製計畫整備 RPC 團隊 提案單位 試製評估 委員會 試製計畫書 試製計劃書評選 外部委員 正取 簽約執行 備取 函覆結果 醫療器材快速試製服務中心-微創手術醫材 醫材概念試製服務計畫申請書 提案團隊類別 □醫界 □學界 □產業界 □其他 (可複選) 提案單位組成 提案代表人姓名 單位 職稱 計畫名稱 產品應用科別 適應症說明 (indication) 產品構想摘要 (三百字以內) 簡扼描述構想產品 之概念設計,包含臨 床問題說明以及概 念構想將如何改進 其問題。或說明提案 單位研發此產品之 技術、與專利佈局等 現況,以及遭遇的瓶 頸與需要醫療器材 快速試製服務中心 提供的協助等。 提案聯絡人 連絡電話 通訊地址 傳真號碼 姓名: 公: 單位: 手機: E-mail 職稱: 合作意願書(範本) 編號: 緣 (以下簡稱「甲方」)為向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 心(以下簡稱「乙方」)申請「99 年度醫療器材快速試製服務中心-微創手術醫材」 試製產品概念提案(以下簡稱本申請案),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之約定進行各項 事宜: 第一條:委託服務 一、 甲方同意於本申請案通過構想書評選後,委託乙方就本申請案 提供相關服務,包括但不限於提供商品整備及快速試製服務。 二、 甲方同意於接獲乙方通知評審通過可投入快速試製服務之日起 二十天內,就快速試製服務之詳細內容及相關權益與乙方簽訂 「合作契約書」,以保障雙方權益。 第二條:商品整備 於本申請案通過構想書評選後,甲方同意乙方得依據評審團隊之意 見,進行試製計畫書整備工作。甲方並同意配合乙方完成核心技術盤 點,並協助建立商品之品質、法規、測試、專利及市場評估等整備工 作。 第三條:保密條款 甲方瞭解並同意乙方就其因本意願書而知悉或持有經甲方標示為機密 之書面資料文件(以下簡稱機密資料)負保密義務,未經甲方事前書面 同意,不得洩漏予任何第三人。惟若該第三人與乙方簽訂足以保護機 密資料之契約,且該第三人為執行政府計畫申請案有知悉機密資料之 必要者,不在此限。 第四條:有關本意願書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如有疑義時,得經由 甲方及乙方雙方協議解決。 甲 方: 乙 方: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 法定代理人︰ 代表人:黃啟川 地 地 址︰ 統一編號: 中 華 址︰高雄市楠梓區高楠公路 1001 號 統一編號:83300307 民 國 年 月 日 「醫療器材快速試製服務中心-微創手術醫材」 徵求試製產品概念提案說明會 自微創技術(minimally invasive surgery, MIS)成功應用於外科手術,便以疼痛輕、 創傷小的優勢,為現代外科發展史揭開新的里程碑,也大幅提昇手術醫療的品質。今 日,歐美國家已有七成以上手術都採用 MIS,微創手術除具有傷口小、復原快的優點 外,更將患者手術風險降至最低。 快速試製服務中心之目的在服務具潛力的醫療器材,將創意產品化,藉由單一窗 口服務,將試製流程運作標準化與流暢化,縮短概念設計之試製時程,將「臨床、專 利、法規、製造、檢測、查驗」進行聯結,達到『輸入創新概念,輸出準商品化高階 醫材』之積極作用。 ◎活動時間:99/08/26 下午 14:00-16:00 ◎活動地點:經濟部中區聯合服務中心 A704 會議室 (台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 503 號七樓【廉明樓】) ◎主辦單位:經濟部技術處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 說明會議程 時間 議程 主持人 14:00~14:20 報到 14:20~14:30 長官致詞 貴賓與長官 14:30~15:10 「醫療器材快速試製服務中心-微創手術醫材」 合作計畫說明 計畫主持人 15:10~16:00 綜合討論 計畫主持人 本活動完全免費,敬請踴躍參加!! 報名回條 *姓 名 職 稱 分 機 *E-mail *公司(單位)名稱 *電 話 *公司(單位)地址 傳 真 *報名聯絡人 *E-mail 職 稱 報名日期 有*記號之欄位請務必填寫,並請以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回傳 傳真:07-6955249 顏瓊文 小姐/E-MAIL:[email protected] 年 月 日 經濟部中區聯合服務中心 位置圖 ↑往台北 朝馬 中 ←往台中工業區、沙鹿 港 交 流 道 往台中火車站 → 台中港路 統聯客運 路 政 市 文 路 業 大 心 明 廉明樓 七 樓 黎 中山高速公路 中港轉運站 路 路 路 益 公 往高雄 ↓ 本中心地址:台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 503 號七樓【廉明樓】 1. 高鐵接駁車:高鐵台中站-僑光科技大學(和欣客運),於「黎明新村」站下車。 2. 公車:台中客運 107 號公車(白牌)、聯營 777(中興新村 — 黎明新村)、統聯客運 81 路公車 (統聯轉運站 — 台中車站)及 75 路公車(榮總 — 勤益科大),於「黎明新村」站下車。 3. 計程車:台中火車站至本服務中心約需 200~300 元;朝馬至本中心約需 80~200 元。 (計程車費乃概估) 4. 自行開車 路線(一):中山高速公路中港交流道駛下,往台中市區方向(不要上中港高架橋),遇第一個 紅綠燈右轉黎明路,約 1.5 公里即可到達。 路線(二):中彰快速道路,由「市政路」出口駛下,往文心路方向遇黎明路右轉一公里即可 抵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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