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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函
地址: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 1 段 2 號
電話:(02)23113711 分機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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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劉惠棱
受文者: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3 年 01 月 09 日
發文字號:財北國稅審二字第 1030000583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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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大會依「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獎勵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博
士候選人撰寫博士論文作業要點」發給博士候選人之獎勵金
徵免所得稅乙案,復請 鑒察。
說明:
一、依據財政部賦稅署102年7月23日臺稅所得字第10200628540
號移文單轉 大會102年7月22日臺會文字第1020047044號函
辦理。
二、本案 大會為培育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之研究人才,獎勵具
有研究潛力之博士候選人於博士論文寫作進入最後一年階
段,專注於博士論文之撰寫,以提升其博士論文品質與學術
研究水準,訂定旨揭要點發給獲獎之博士候選人獎勵金。該
作業要點第7條規定獲獎人取得博士學位後,應繳交博士學
位證書及博士論文電子檔,並立即公開供外界查詢,核屬授
予人事前訂定之給付條件,非屬為授予人提供勞務之報酬。
是 大會發給之獎勵金因符合財政部101年8月10日台財稅字
第10100086390號令之各點要件,應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第1
項第8款規定免納所得稅。
正本: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副本:財政部賦稅署、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大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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