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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青春設計節』參展辦法
前言
為激勵青年學生從事創意設計,為產業界發掘優秀新銳設計人才,帶動國內產業結合學生投
入產品創新之風氣。利用有效益的實質活動,將學校與青年設計師的需求結合,並將創意能量累
積向全台灣發聲,並配合 2012 高雄設計節做為前導重點活動項目,加強與市民的交流互動並加強
對生活美學的認知與想像。
一、 實施目標
1、
2、
3、
4、
5、
6、
提供青年設計師展現精湛創意的舞台
促進相關設計科系的交流激盪
以台灣的創作能量,向社會發聲
整合台灣設計新秀與媒合設計就業市場
邀請優秀設計專家進行專題講座
提升市民與國內外設計社群的互動交流
二、 主辦單位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中華民國設計師協會
三、 辦理方式:
(一)展覽日期及進出場時間
1、 展出日期:101 年 5 月 4 日(五) ~5 月 13 日(日),共計十天
2、 展出時間
(1)駁二藝術特區:週一至至週日 10:00~20:00(週一不休館)
(2)高雄市電影館:週一至至週日 13:30~21:30(週一不休館)
3、 展品進場佈置及撤展時間:101 年 5 月 1、2、3 日,10:00 至 20:00(暫定佈展)
101 年 5 月 14、15 日,10:00 至 18:00(暫定撤展)
(二)展覽地點:
1. 駁二藝術特區 P2 倉庫、自行車倉庫、C1、C2、C5 倉庫(高雄市鹽埕區大勇路 1 號)
2. 勞工博物館(高雄市鹽埕區大勇路 3 號)
3. 高雄市電影館(高雄市鹽埕區河西路 10 號)
(以上展覽地點為暫定,主辦單位保留調整之權利)
(三)開放參觀對象及方式:參觀對象為國內外文創設計相關產業公司、對生活美學有興趣的民眾
及設計院校學生,採購票入場,相關售票方式另行公布。
四、 展出規劃
1、大專院校設計與創意相關科系(所)畢業班及在學學生之菁英創意作品展。
2、創意產業專家名人講座
3、大專院校設計與創意相關科系(所)畢業班及在學學生之創意作品展宣傳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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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舉辦 2012 年青春設計節設計競賽、優先行銷方案等活動,以激勵青年學生從事創意設計
,為產業界發掘優秀設計人才,帶動國內產業結合學生投入產品創新之風氣。
(參賽辦法另行公告)
五、 展覽主要內容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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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5.
6.
影音媒體創作:含動畫、劇情片、實驗片、廣告片、MTV、紀錄片、影視多媒體等。
(暫定)
視覺傳達設計:含包裝、企業識別體系、海報、攝影、插畫、廣告等。
立體造型暨產品設計:含產品設計、立體造型設計、工業設計、工藝設計、時尚設
計等。
數位科技與遊戲設計:含遊戲設計、互動多媒體設計、科技藝術等。
空間設計:含建築設計、室內設計、空間設計、景觀建築設計等。
其他:含服裝設計、表演藝術…等。
六、 參展報名資格
廣邀設計相關之科系學校參展,凡認同主辦單位策展理念之單位,皆歡迎參加。
七、 參展報名方式
(一)參展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01 年 1 月 13 日(線上報名至 23:59 為憑)
(二)參展方式:
1、以【系】為單位受理報名,請先至中華民國設計師協會官網「2012 青春設計節」參
展線上報名系統填寫報名資料:
http://www.designer.org.tw/dat/modules/news/article.php?storyid=5931
2、線上報名完成後,請於報名時間截止前,將附件一報名表以傳真、e-mail 或是郵寄
的方式,寄回主辦單位。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楊小姐收。郵寄:807
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二路 681 號 4 樓,傳真:07-3230671 (請在明顯處註明:參加「2012
青春設計節」),上述報名程序缺一者,則視為報名失敗。
(三)籌備會議:主辦單位於各校提出參展報名表、需求單位數及展出作品性質後,另依展覽
類別規劃區分並舉辦籌備會議,開會通知單將另以郵件或電郵方式送達。
八、參展費用
每一展覽攤位(180cm x180cm—1 坪)之分攤費:
(一)攤位費
每單位新台幣 2,000 元整。
(二)攤位保證金
1、爲提高展覽品質,並維持本展秩序、降低各校間裝潢施工及進退場之糾紛,參展各系
請於繳交報名費用時,依坪數大小額外繳交每系場地保證金,保證金繳交方式如下:
(1)20 坪以下(含免收費坪數)-新台幣 10,000 元整
(2)20 坪以上(含免收費坪數)-新台幣 20,000 元整
(保證金費用請以【系】為單位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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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保證金包含進退場之場地清潔、遵守展板限高及進退場時間等規定。
3、倘各校於佈展及展期間無任何違規事項,本保證金將予以全額退還。
(三)其他費用
各單位的電費包含在攤位費內,確定報名成功後,請以【系】為單位另繳交電力預估需
求表,再由主辦單位統整後,待展出時再分配電力給各單位。敬請各系勿超出申請額度
,若參展院校所使用之電力超出,並影響展出時,主辦單位有權扣除保證金作為罰金,
詳情請見參展手冊。
九、場地概況
1、駁二藝術特區:整體總面積約近 1000 坪,各倉庫實體情況如下:
(1) 駁二藝術特區區域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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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行車倉庫
4
(3)P2 倉庫
5
(4)C1-C2 倉庫
6
(5)C5 倉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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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場地分配
由於參展學校眾多且場地有限,主辦單位將於報名截止後統計各校報名單位數及展出作品性
質,考量實際展場空間規模及條件再行規劃,若報名單位數超出展場所能容納,則主辦單位
將依實際可使用之展出攤位,依比例調整各校租用攤位,之後再擇期以書面通知各參展校系
舉行籌備會,協調分配攤位之事宜。若有疑義,由主辦單位進行協調後決定。
各類作品場地區域分配:
1、影音媒體創作類:駁二藝術特區自行車倉庫、高雄市電影館。
2、立體造型暨產品設計:駁二藝術特區自行車倉庫。
3、視覺傳達設計類:駁二藝術特區 P2 倉庫。
4、數位科技與遊戲設計:駁二藝術特區 C1-C2 倉庫。
5、空間設計:駁二藝特區 C5 倉庫。
6、其他:駁二藝術特區 C1-C2 倉庫。。
(上述場地為暫訂分配,主辦單位將視報名情況調整)
場地分配辦法:
1、主辦單位依照展覽場地總面積 7 比 3 之比例(70%免費,30%收費)原則,分配給各報名校
系。剩餘百分之三十的場地,則採收費報名。例如總面積 844 坪的 591 坪為免費平均分配
給各校,280 坪為收費報名,收費標準如下:
● 各校可得分配的坪數,要依實際總報名學校數量而訂,並依各校系展覽內
容、畢業班級數、參展人數等資料以作為調整分配場地大小之依據。
● 若各校報名提供的坪數少於可得分配之坪數,則主辦單位僅提供申報的坪數,剩餘
坪數則開放給其他校系使用。
【例】:假設平均每校可得 20 坪,若只需 10 坪的科系者,僅可免費獲得可用總面積
10 坪,剩下 10 坪則開放其他校系使用。
● 若各校系報名的坪數超過平均分配坪數,主辦單位會依場地狀況並調整之,若仍不
足者,則需另自行負擔場地費,詳細場地費用如項目八。
【例】
:假設平均每校可得 20 坪,若需 30 坪的科系者,僅可免費獲得可用總面積 20
坪,剩下 10 坪則需付費報名。
● 上述場地規劃與分配,主辦單位會視實際狀況來調整,若有更改部份,會再通知各參
展單位召開相關籌備會議,另行公布。
十、 展覽佈置事宜
1、主辦單位負責公共區域之空調與照明,參展單位須自行規劃與建置展出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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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參展單位自行負責施工、佈置,但均以不影響民眾參觀便利與參觀動線為原則,並
請遵守本展「參展須知」場地使用之相關規定。
3、為維護展品及佈置之安全,請各參展單位務必遵守每天進出場時間,統一進出場。貴重
物品請自行妥善保管,必要時請自行辦理保險。
十一、參展配合事項
1、參展作品之著作權、專利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保護,由參展者自行依法登記取得。
2、參展作品如涉及抄襲、仿冒等侵害他人智財權情事,主辦單位得取消該項作品之參展資
格,並不負任何損害賠償或損失補償責任。
3、主辦單位於宣傳活動所必要之攝錄影、文宣製作或其他複製行為,得適當利用參展作品
之實品、圖片、燈片及書面資料等著作。
4、請將活動期間產生之廢棄物分類,並整理至主辦單位指定之丟棄處。
十二、相關活動
1、影片發表區:於設置多媒體與影片發表區,將安排時段供參展單位發表。
2、研討與講座:以畢業生的需求與職場的相關議題,邀請專家進行專題講座
3、競賽:辦理相關作品競賽,邀請產官學界評審,並集結成專刊。
4、優先行銷:提供各校提案展覽規劃,並優先作為媒體行銷宣傳之內容。
十三、罰則
如有違反本參展須知相關規定,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保有現場取消參展資格之權利,並於
兩年內不得參加本展覽及相關活動。若有造成主辦單位之損害,並應負責復原或賠償。
十四、其他參展規定
其他展覽活動辦法請詳閱參展手冊,並依主辦單位最新公布為依據。
十五、本案聯絡人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翁湘婷
地址:802 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 67 號
網站:http://www.khcc.gov.tw/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電話:07-2288936
傳真:07-2288934
中華民國設計師協會 楊雅雯/周姿利
地址:807 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二路 681 號 4 樓
網站:http://www.designer.org.tw
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電話:07-3231662
傳真:07-3230671
◎請在星期一到星期五早上 10:00 到下午 6:00 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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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青春設計節參展報名表
展出單位名稱
聯絡人
(1.老師 2.學生代表)
校名:
科系(學院)名:
1.
2.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1.老師 2.學生代表)
預估參展單位數
展出類別
本系需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個單位 (一單位為 1.8M x 1.8M,1 坪 )
□ 1、影音媒體創作類
(含動畫、劇情片、實驗片、廣告片、MTV、紀錄片、影視多媒體等)
□ 2、視覺傳達設計類
(含包裝、企業識別體系、海報、攝影、插畫、廣告等)
□ 3、立體造型暨產品設計類
(含產品設計、立體造型設計、工業設計、工藝設計、時尚設計等)
□ 4、數位科技與遊戲設計類
(遊戲設計、互動多媒體設計、科技藝術等)
□ 5、空間設計類
(建築設計、室內設計、空間設計、景觀建築設計等)
□ 6、其他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裝設計、表演藝術等,請詳列)
* 請一報名展出單位勾選一類作為場地分配位置之參考,不可複選。
地址
1、 請詳細填寫資料,以利之後展覽相關事宜的連絡。
2、 因場地有限,若報名單位數超出展場所能容納,則主辦單位將依實際可使用之展出攤位,依
比例調整各校租用攤位。
3、 若對本次展覽有任何的建議,煩請填寫至意見反應欄中,感謝您的指教。
4、 請於 2012 年 1 月 13 日前完成線上報名後,再以傳真 07-3230671 或是電子郵件
備註
([email protected],楊小姐)方式,將報名表正本回傳才算報名成功!(正本郵寄者以郵戳
為憑),上述報名程序缺一者,則視為報名失敗。
5、 若對於展出意願及相關事項有任何疑義,煩請聯繫: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07-2288936 翁小姐
中華民國設計師協會:07-3231662 楊小姐
6、 最新消息公布時,主辦單位除公布於官網外,亦 e-mail 給各校系主要負責人。為求訊息傳達
完整,若各校系有疑問請一併統整向主辦單位詢問。
意見反應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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