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學年度第一學期(一)

公共政策與管理學系 九十七學年度第一學期
第一次系課程規劃委員會議
時間:民國 97 年 11 月 07 日 星期五 12:10
地點:公共政策與管理系圖書室(行政大樓 1804-1)
主席:林皆興 主任委員
記錄:張家鳳
出席人員:林皆興 委員、柯于璋委員、王嘉州委員、
業界專家 黃喜連委員、校外學者 蘇偉業委員、
系學會學生代表 鄭舜介委員
請假委員: 1 名(蘇偉業委員)
應到人數: 6 名
實到人數: 5 名
壹、
報告事項:
略。
貳、提案討論
提案一、討論第二學期課程新增異動案(附件一)。
說 明:鄉鎮市調解之理論與實務/3 學分/三年級(95 學年度入學)
決 議:照案通過,提送院課程規劃會議審議。
提案二、討論第二學期開設『服務學習課程』案(附件二)。
說 明: 課程名稱: 鄉鎮市調解之理論與實務;授課老師:黃喜連老師
決 議:照案通過,提送院課程規劃會議審議。
提案三、新增『學生英語能力畢業資格檢定暨作業規定(98 學年度入學新生適用)』案
(附件三)。
說 明:經民國 97 年 10 月 16 日 97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4 次系務會議通過
決 議:照案通過,提送院課程規劃會議審議。
提案四、討論第二學期是否開設『模組教學課程』案。
說
明: 模組教學
以單元主題方式授課,得邀請各領域專家學者擔任授課教師,各教師授課總時數不得
超過該科目1/2,且各科目授課教師人數須達以下標準並經專簽核准後,始可開課。
一、授課一至二鐘點其教師人數須達三人(含)以上。
二、授課三鐘點其教師人數須達四人(含)以上。
三、授課四鐘點其教師人數須達五人(含)以上。
決
議:97 學年度第 2 學期未規劃開設『模組教學課程』。
叁、臨時動議
肆、散會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