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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中央集權
中四甲
陳樂欣
林璟彤
潘蔚然
尹凱盈
時間:公元2002年
人物:盜明子
地點:南京—明初故
都
事件 :盜明四子決心
發掘關於明太祖中央
集權的遺物, 終於給她
們發現了箇中祕密
思考問題
1. 以上兩圖也是明朝開國君主
朱元璋, 為何兩者卻有所不同?
明朝及中央集權建立
明的建國
• 元朝末年, 政治越發黑暗, 加上嚴重的旱災
和蟲災, 使疾病處流行, 人民生活慘不忍睹。
而且階級和民族矛盾十分尖銳。廣大人民
不堪忍受剝削、壓迫和歧視, 紛紛拿起武器
來鬥爭
• 公元1351年, 爆發了韓山童、劉福通領袖的
元末農民大起義
明的建國
• 公元1352年, 紅巾軍將領郭子興於濠州起事,
朱元璋前往投靠, 屢立戰功, 得到郭子興的
賞識
• 公元1355年, 郭子興病死, 朱元璋便統領他
的舊部, 繼續進行反元行動
明的建國
• 公元1356年, 朱元璋部眾攻下集慶 (今南京),
改稱「應天」, 作為根據地;又得儒生宋濂、
劉基和高啟等 的支持, 目標更明確
• 其後,朱元璋採取「高築牆, 廣積糧, 緩稱
王」,次第消滅了陳友諒、張士誠和方國
珍等,並派將北伐
• 公元1368年, 明室的北伐軍順利攻入大都,
順帝北走, 元亡; 而朱元璋即皇帝位, 國號大
明, 改元洪武, 定都應天
明太祖厲行中央集權的原因
1. 經濟原因
• 由於土地所有制和租佃制的普遍發展,
從元朝開始大地主積累了龐大的財富,
使國家可控制的土地和勞動力却越來越少,
而 中央政府的賦役收入也大大銳減
• 賦役收入是政府運作的基礎。 以上的狀
況導致了元朝末年皇朝權力削弱, 地方
權力坐大, 內輕外重, 政令不通的局面
明太祖厲行中央集權的原因
• 朱元璋因此實行中央集權制,使國家直接
控制的人口和土地大量增加,從而奠下了
牢固的物質基礎
明太祖厲行中央集權的原因
2. 鞏固統治
• 朱元璋以平民出身, 能在亂世中統一天
下, 建立明朝, 其過程殊不容易。 為了
使朱明江山永固, 朱元璋採取了種種措
施, 把全國的軍政大權集中皇帝手裡,
以避免皇權被削弱
明太祖厲行中央集權的原因
3. 朱元璋本人的性格
• 明初高度的中央集權的建立同朱元璋本人
猜忌好殺的個性和對所有共事的臣民都缺
乏安全感有一定的關係
• 由於朱元璋如此缺乏自信, 必然喜好於
專制集權, 藉以維護和鞏固自己的統治
• 尤以太子死後, 太孫年幼, 朱元璋恐其
無力駕馭群臣, 遂更大力加強皇權, 以
君主專制的強硬手段,壓抑功臣宿將的權
勢
明太祖厲行中央集權的原因
4. 明初社會的矛盾
• 相權和皇權的矛盾:胡惟庸為相時結合淮
西李善長等人操縱
• 功臣與政府的政治和矛盾:明初藍玉等武
將以戰功受封公候, 得到大量賞賜,因
而專擅橫行, 不聽約束。朱元璋為了鞏
固政府的管治, 所以厲行中央集權, 加強
皇權
明太祖厲行中央集權的原因
5. 以古為鑑
• 朱元璋認為元朝之國祚短主因權臣權力過
大, 瞞上欺下是元朝滅亡原因之一
• 為了不作傀儡皇帝, 朱元璋乃銳意加強
皇權
政治方面
政治方面
1. 監察官吏
•
•
•
太祖在中央設置了監察機關一都察院,用來彈
劾百官
設六科給事中(駁正、稽核)分別是吏、戶、
禮、兵、刑、工六科,互不統屬,主要的職責
是監督六部與中央各衙門的日常行政
設置十三道 御史,負責巡視地方官吏
政治方面
2. 以法治國
•
明太祖為革除元代吏治鬆馳之弊,制定
〈大明律〉及大誥
–
大明律及大誥也是作全國的法律根據,明太
祖企圖以嚴苛的法律來防止臣民越軌及整頓
吏治,鞏固統治
政治方面
3. 分封諸王
•
為了進一步鞏固統治和防範北元勢力,在
洪武年間先後三次封藩,把二十四個兒子
及一個孫分封到全國各地,封為親王
– 一部份駐守北方,防禦蒙古
– 一部份駐於內地各省,監察地方,每朝
廷都有事出兵勤王
政治方面
4. 行三司制
•
在胡惟庸案後,明太祖便決定廢行中書省
– 改為置承宣布政使司簡稱布政司,掌一省之
民政,是中央派注地方的使臣,負責宣傳及
執行朝政的命令
– 設都指揮使司 ( 簡稱指揮使 ) ,負責一省的軍
政
– 設提刑按察使 (簡稱按察使 ) ,負責一省的行
政和司法監察
– 布政司,指揮司及按察司合稱三司。彼此互
不統轄三司互相牽制
政治方面
5. 廢除丞相
•
後來因胡惟庸案便正式廢除丞相一職
– 胡惟庸案件是指因左丞相胡惟庸掌握中書省的大權,
專橫跋扈涉在朝廷內外結黨營私,後來太祖以「涉
嫌謀反, 擅權枉法 」的罪名殺死丞相胡惟庸,牽連近
三萬多人
– 這件案後便正式廢除了丞相制及中書省,分權了六部,
由皇帝總理全國政務。又將六部提升為中央政府之最
高機構,直接奉行皇帝的命令
– 並規定日後的君主不許立丞相,臣下如有奏請設立者,
處以死刑
政治方面
政治方面
6. 誅殺功臣
•
但這批文武功臣開始不滿足既有的利益,
千方百計擴大自己的特權; 而且漸漸強佔
官地, 因此嚴重危害了朝廷的財政收入,
影響到國家統治秩序的穩定
政治方面
6. 誅殺功臣
•
明太祖有見及此, 嚴禁功臣驕淫奢侈, 干預
民事, 私役軍士及縱軍鬻販; 一經發現臣下
若有違反, 即時大肆殺戮, 以除去元勳功臣
的勢力。如胡惟庸案及藍玉案
政治方面
6. 誅殺功臣
•
胡惟庸案: 胡惟庸是元未階級知識份子, 深
得太祖信任, 當上丞相後便開始專橫獨斷
其後, 洪武十二年, 他與官僚汪廣洋等人把
來貢物品藏匿起來而不向太祖上奏, 令太
祖十分憤怒。最後, 汪廣洋被處死, 並下令
逮捕胡惟庸, 以「涉嫌謀反, 擅權枉法」之
罪處死, 死者多達數萬人
政治方面
6. 誅殺功臣
•
藍玉案: 藍玉勇於征戰, 其後亦成為一名大
將軍, 威望很高。他和其他功臣一樣乘勢
暴橫。太祖逐漸對功臣加重戒心, 藍玉的
所作所為, 代表了新地主官僚集團中的武
臣擴大勢力的野心, 這更使太祖起殺藍玉
的念頭。最後, 錦衣衛指揮蔣瓛控告藍玉
謀反, 被逮捕並以「藍黨 」罪名株連殘殺
一萬五千多人
政治方面
錦衣衛
•
•
用以監察﹑偵查﹑鎮壓官吏的不法行為,
太祖先後任用親信文武官員充當「檢校」,
專門掌管緝捕刑獄和侍衛之事務, 直屬皇
帝指揮
官員有指揮, 同知及鎮撫, 下屬有將軍, 力
士, 校尉 設有法庭和監獄, 其中「經歷司」
掌交移出入,「鎮撫司」掌本衛刑名, 兼理
軍匠, 即「詔獄」
政治方面
7. 提高君威
•
明太祖為了使其臣下忠於朱明王朝, 先後
制成十分重要的, 包括:
– 洪武五年六月頒布的《鐵榜文》及《資
世通訓》, 反復強調為臣者要對皇帝盡
忠
• 其後於洪武十三年六月頒布《臣戒錄》,
作為臣下行事的指標
政治方面
7. 提高君威
•
為了挫折大臣的氣燄和提高君威, 太祖規
定大臣覲見時, 必須「跪對」, 若有忤旨者,
則施以「廷杖」﹑「鞭笞」之刑, 以彰顯
君威
政治方面
7. 提高君威
•
廷杖
– 一種與錦衣衛有密切關係的刑法
– 在殿廷上責杖進諫觸怒或有過失的大臣,
以提高皇帝的威權
政治方面
8. 嚴禁宦官﹑外戚﹑女寵干政
• 嚴立家法, 不准后妃, 外戚干預政事
• 為了防止宦官干政, 規定其不得識字, 內
監衙門不得與外廷諸司文移往來。規定
「內臣不得干預政事, 預者斬」
• 洪武一代, 后妃不預政, 外戚不敢恃寵病
民, 史稱「漢唐以來所不及」
明
朝
行
政
機
構
圖
軍事方面
軍事方面
1. 設五軍都督府
•
洪武十三年, 誅殺胡惟庸後, 置中書廢丞
相, 太祖趁機廢大都督府, 明初設五軍都
督府(前、後、左、右、中), 每府以左、
右都督長官, 分領在京各衛所及在外各都
司及衛所
軍事方面
1. 設五軍都督府
•
•
•
五軍都督府的職權與兵部相互配合又相
互牽制
五軍都督府雖然掌管軍籍、軍隊, 但平時
不能統率調動軍隊
兵部雖有任免升調、訓練軍隊和發布軍
令的權限, 但不能指揮軍隊作戰
軍事方面
1. 設五軍都督府
•
每逢戰時, 由皇帝作出決定, 兵部頒發調兵
命令, 都督府長官才奉命出將統兵。戰事
結束, 總兵官歸還將印, 軍隊各回衛所
文化方面
• 明代科舉的考室「貢院」
文化方面
1. 科舉考試
•
八股取士
–
破題,承題,起講,入手,起股,中股,後股,束股
•
專取四子書及《易》 ﹑ 《書》 ﹑ 《詩》 ﹑
《春秋》 ﹑ 《禮記》五經命題
• 以四書五經命題
– 根據宋朝朱熹《四書集注》等為標準
–
•
不準自由發揮
束縛士人的思想發展
文化方面
2.
•
大興文字獄
澧州學政孟清《賀冬至表》中有 「怪德作則」
一語
– 「則 」「賊」
•
杭州府學教授徐一夔《賀表》有 「光天之下,
天生怪人,為世作則」
– 「光」  「光頭」
– 「生 」「 僧」
文化方面
2.
大興文字獄
• 其他例子 :
– 「帝扉」「帝非」
– 「殊」 「 歹朱」
• 意在箝制社會輿論,顯示皇權至高無上的
淫威,扼殺異己思想的萌發
明太祖實施君主集權的影響
1. 分封諸王造成宗室相殘
•
太祖死後,封建宗室諸王擁兵跋扈,終
引起內訌,骨肉相殘,釀成「靖難之變」
以及日後宗室篡奪之亂
明太祖實施君主集權的影響
2. 廢相造成宦官之禍
• 明末大儒黃宗羲論明代政治云:「有明之
無善政,自高皇帝(太祖)廢丞相始。」
• 明朝皇帝集大權於一身,但只有精力過
人的太祖才可負擔起來,日後其子孫長於
深宮之中,昏庸無能,政事全委托宦官,
造成宦官亂政。
明太祖實施君主集權的影響
3. 殺戮大臣造成士氣喪失
• 朝臣地位低降,如同朱家奴僕,故為免
得咎,凡事只求苟且因循,以保己位,
導致明代國政,日益敗壞
• 此外,明代賣國賊比前朝為多,亦與太
祖摧殘士氣大有關係
思考問題
2. 明太祖集權政策針對時弊嗎? 為甚
麼?
宋、明中央集權比較表
宋太祖
明太祖
動機
防止兵變
防止割據
以古為鑑
猜疑功臣
宰相權位
設中書省、樞
密院、三司使分
掌政務,分割相
權,由皇帝總其
成
罷中書,行
三司制,廢
相,設六部
分理政務,
由皇帝總攬
大權
宋太祖
地方行政 1.設四監司,分掌地方
政務
2.加設通判, 制肘地方長
官
明太祖
1.設立三司,分掌
地方政務
2.分封子孫,諸王
分鎮要衝
監察制度 設諫院及御史台,專門監 設都察院,監察百
察官員,直接向皇帝負責 官;又設十三道監
察御史,巡視地方
官吏
集權手段 1. 受回攻臣宿將兵權,賜 1.大肆殺戮功臣
歸田里
2. 重文輕武,禮遇文人
- 重用文人掌兵
如胡、藍二案
2. 猜忌文人,大興
文字獄、廷仗
思考問題
3. 你認為宋太祖或是明太祖的中央政策
較為優勝? 試加以說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