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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假單電子化系統
操作手冊-學生端
壹、 新增假單
一、 登入應用資訊系統後,於左欄點選假單申請作業,如圖一。
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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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點選左欄學生假單申請。點選下方【新增假單】,如圖二。
圖二
2
三、輸入事由、起訖日期、請假假別,點選最下方【確定】,如圖三。
四、
圖三
3
四、點選請假節次:如下圖
步驟 1:如欲請一般課程假,點選課程節次後,務必點選【確定】。
步驟 2:如欲請服教假,點選服務教育假時段後,務必點選【新增】。
步驟 3:如需上傳請假證明,點選【瀏覽】
,選取檔案後,點選【傳送】
;如欲變更檔案點選
【重設】即可。
步驟 4:請假節次選取完畢後,點選下方【資料已確認,結束新增/修改】。
對於應檢
附文件有
疑慮者,
可於此處
查詢相關
規定
可檢視已檢附之證明文件
4
五、完成上述步驟後:
(一)、如欲將假單送簽,點選【確認傳送】,完成假單新增作業。
(二)、如欲修改假單明細,點選【修改/查詢】。
(三)、如欲刪除該筆假單,點選【刪除此筆】。
圖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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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查詢電子假單簽核進度
一、點選【查看內容】,可查詢請假明細及簽核關卡,如圖六。
圖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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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請假明細及簽核關卡,如圖七
1.簽核關卡會隨請假節次或天數變動增加。(詳細流程請參考本手冊第 12 頁)
2.系統將自動通知各簽核人員及師長進行審核作業
圖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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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退件:當假單遭師長駁回時,右欄位會出現【簽核退回內容】。如圖八
圖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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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點選【簽核退回內容】,即可顯示師長簽核時間及說明,如圖九。
※如因故遭退件,學生應重新檢視並修正請假資訊或應檢附文件,並於退件後 5 個工作天內重
新傳送假單,否則視同逾期請假。
圖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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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寄送家長通知信
一、流程辦法
圖十
(一)、當師長端簽核流程已完成,系統上僅剩承辦人員尚未登錄時,表示請假尚未完成,
學生端需依照下列寄送家長通知信方式完成請假手續,如圖十。
(二)、寄送家長通知信分為紙本及 Mail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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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生請假通知家長方式資訊顯示於假單申請表頭處,如圖十一。
2.以紙本方式通知家長者:師長端簽核流程完成後五個工作天內,至全家便利商店購買單面假
卡,務必填妥學號、姓名及假單單號後,繳至生活輔導組/進修部,完成請假手續。
3.以 Mail 方式通知家長者:師長端簽核流程完成後,始完成請假手續。學生無須購買假卡,
由生輔組/進修部承辦人員直接 E-mail 寄送學生請假資訊通知家長。
圖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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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簽核流程:
圖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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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證明文件相關規定:
圖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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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注意事項:
一、 除病假外,其餘假別均應於事前親自申辦,如因特殊事故不及事先請假者,得以
電話或書件事先向師長報備,但須於假後五個工作日內提出假單,逾期無效。
二、 電子假單適用假別:事假、病假、喪假、娩假、產前假、流產假。
三、 考試假及其他(系/院週會、學務活動)仍採紙本簽核流程方式。
四、 學生如於考試週請假,無論是否無考試,皆採紙本流程。
五、 家長寄送通知方式:外籍生、僑生、陸生、交流生預設為 Mail 方式,師長簽核完
成後由生活輔導組每月統一名冊彙報各權責單位承辦人員。
六、 有任何問題可詢問生活輔導組-邱小姐 ,電話(07)657-7711 分機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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