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華 民 國 104 年 2 月 目 錄 一、系所簡介 ....................................................................................................................................1 二、師資陣容 ....................................................................................................................................2 三、學系教育目標 ...........................................................................................................................3 四、學生應具備之核心能力/素養 ................................................................................................3 五、畢業條件 ....................................................................................................................................4 六、課程架構 ....................................................................................................................................5 七、課程規劃 ....................................................................................................................................6 八、課程計畫表................................................................................................................................9 九、生涯規劃與展望 .....................................................................................................................11 (一) 升學進修 .......................................................................................................................11 (二) 就業市場 .......................................................................................................................11 (三) 專業證照 .......................................................................................................................11 十、附件...........................................................................................................................................12 (一)轉學生學分扺免作業說明暨流程圖 ........................................................................12 (二)義守大學學生抵免學分辦法 ....................................................................................14 (三)企業管理學系轉學生學分抵免要點 ........................................................................17 (四)義守大學學生選課辦法 ............................................................................................19 (五)101 學年度通識教育課程類群配置 .........................................................................21 (六)義守大學大學部通識教育博雅課程修課辦法 ........................................................22 (七)義守大學企業管理學系修課規定 ............................................................................25 (八)選課作業流程暨操作說明 ........................................................................................26 (九)企管系英語能力畢業資格檢定暨作業規定 ............................................................33 (十)義守大學學生服務教育實施辦法 ............................................................................34 (十一)義守大學學生服務教育施行細則 ........................................................................36 (十二)義守大學學生服務教育課程選課須知 ................................................................40 (十三)義守大學學生請假管理規則 ................................................................................41 (十四)103-2 學期日間部學生選課時程..........................................................................44 (十五)103-2 學期日間部行事曆......................................................................................45 (十六)學生 Q&A 篇<供參考> ........................................................................................46 (十七)企管系申請跨部/系/班修課申請表 ......................................................................51 (十八)103-2 學期三年級課表..........................................................................................52 一、 系所簡介 系所沿革 義守大學企業管理學系成立於民國 80 年 8 月,並陸續於 83 年成立進修部、96 學年度成 立企業管理學系碩士班、100 學年度成立企業管理學系境外碩士在職專班。20 多年來, 在全體師生共同努力下,在教學、研究、服務、學生活動各方面均有良好發展,辦學績 效頗受各界肯定。 教學目標 旨在培養二十一世紀有競爭力之專業經理人,並積極探索企業與管理問題之相關研究與 解決之道。學生於學士班畢業後,應具備企業管理專業之能力、了解全球化議題之能力、 獨立思考與創新之能力、基礎資訊科技應用之能力。 課程規劃 本系一向強調理論與實務的結合,根據企業的需求及未來的展望,培養具國際觀和全球 化運作能力的企業管理人才。本系課程具有下列特色: 一、強調全面性、全球性觀點,以培訓學生具備專業管理能力。 二、強調學生應具備的基礎學習能力,以儲備未來企業人才。 三、強調個案分析與教學,活用書本和課堂所學於實際管理情境之中。 四、強調品格、外語、溝通、展演與團隊合作能力。 五、本系依據教師專長及系所發展方向,分別設有「創意廣告與行銷物流」 、「組織行為 與人力資源」及「企業診斷與經營策略」等三大特色領域,並設有跨院系學程。 發展 本校國際化甚快,本系結合學校教育目標,除開設各式提昇學生國際觀之課程外,近年 來境外生人數增加頗多,與境外生的交流接觸,更提供了本地生較佳的國際視野。另外, 本系設有大學部、進修部、碩士班、境外碩士在職專班等各種學制,來自業界的學生與 具實務經驗的專兼任教師,增加了學生了解職場的機會,有利於學生職涯發展。 1 企管系系辦公室 分機 5902 二、 師資陣容 企業管理學系專任教師一覽表 姓名 職稱 陳岳陽 副教授 兼系主任 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管理 資訊管理、策略配適分析、電子商 研究所資訊流通組博士 務 劉常勇 講座教授 美國奧本大學工業工程博士 彭台光 謝琇玲 吳全成 最高學歷 研究領域 科技管理、創業管理 教授 兼管理學院 美國德州理工大學商學院企 人力資源管理、組織行為、研究方 暨國際學院 管研究所博士 法 院長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教育學博 統計資料分析、心理學、組織行 教授 士 為、人力資源管理 人力資源管理、工業關係、勞動 教授 英國西蘇格蘭管理博士 法、協商與談判 葉兆輝 副教授 國立中山大學企管博士 財務管理、數量方法 楊東震 副教授 國立中山大學企管博士 行銷管理、非營利事業行銷、服務 行銷、綠色行銷 副教授 美國凱斯西儲大學作業研究 博士 生產管理、作業研究 副教授 國立中山大學企管博士 家族企業、集團企業、公司治理、 策略管理、國際企業管理 副教授 國立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 決策與判斷分析、企業法律 博士 國立中山大學人力資源管理 人力資源管理、組織理論與管理 博士 蔡明智 鍾喜梅 張 寧 凌雅慧 蘇錦俊 兼餐旅系主任 兼觀光系主任 副教授 副教授 兼觀旅系主任 國立中山大學企管所博士 財務管理、金融市場、行為科學 整合行銷、品牌訂價 田祖武 助理教授 台灣科技大學企管博士 方文星 助理教授 英國克蘭菲大學品質管理博 品質管理、供應鏈管理 士 蔡振昌 助理教授 國立台灣科技大學企管博士 人力資源、知識管理 馬宗洸 助理教授 美國西北大學應用數學博士 行銷管理、社會行銷 蔡璧如 助理教授 日本立命館大學商學博士 消費者行為、綠色行銷、行銷管理 莊苑仙 助理教授 日本大阪市立大學商學博士 行銷管理、通路管理 陳彥君 助理教授 陳怡穆 助理教授 國立台灣大學商學研究所博 人力資源管理、組織行為 士 國立政治大學企業管理研究 行銷管理、服務業管理 所博士 2 企管系系辦公室 分機 5902 三、 學系教育目標 校 級 培育務實創新、崇禮尚義、有為有守之專業人才 學 院 培育具專業、人文修養與國際競爭力之管理人才 學 系 培養二十一世紀有競爭力之專業經理人,並積極研究與 探索企業與管理相關問題的解決之道 四、 學生應具備之核心能力/素養 校級 學生具備尊 CB7-2-1 多元文化價 CBI7-2-1 重多元文化價值觀 值 的態度 學生具備 CC4-1 基礎資訊知能 倫理道德 CC5-1 學生能理 CC5-2 解企業倫理對於 社會的責任及公 司決策對於社會 大眾權益產生的 影響 社會知能 CC6-1 學生具備 CC6-2 有效溝通能力 學生具備 CC6-3 與團隊成員合作 協調能力 生活態度 CC7-1 學生具備知 CB3-1-1 識研究與探索的能 力 學生具備宏 CB2-1-1 觀國際視野 學生具備基 CB4-1-1 礎資訊知能 倫理道德 CB5-1-1 學生能理解 CB5-2-1 企業倫理對於社會 的責任及公司決策 對於社會大眾權益 產生的影響 社會知能 CB6-1-1 學生具備有 CB6-2-1 效溝通能力 學生具備與 CB6-3-1 團隊成員合作協調 能力 生活態度 CB7-1-1 專業知識技能 I1-1-1 國際思維 I2-1-1 學生具備 CC7-2 尊重多元文化價 值觀的態度 學生具備 CC3-2 批判思維並解決 問題 學生具備 CC3-1 知識研究與探索 的能力 學生具備 CC2-1 宏觀國際視野 CB1-1-1學 生 具 備 企業管理專業能力 發展包容多元文 CBI7 化、法治、永續學習的素 養 學生具備 CC1-1 管理基本知識與 技能 學士班能力 學士班達成指標 知識研究探索 I3-1-1 批判思維與解 學生具備批 I3-2-1 CB3-2-1 判思維並解決問題 決問題 資訊知能 I4-1-1 發展倫理情操、敬 CBI5 業、環保與關懷社會的素 養 倫理 CBI5-2-1 發展生涯規劃、合 CBI6 作、溝通與自我行銷的素 養 書寫溝通 CBI6-2-2 口語溝通 CBI6-2-1 團隊合作 CBI6-3-1 學院 企管系系辦公室 分機 5902 3 C7 生活態度 C6 社會知能 C4 資 訊科 C5 倫理道德 技 C2 國 C1 專業 際視 C3 創新整合 知能 野 五、 畢業條件 *本系總畢業學分數為 135 學分(含服務教育必修零學分),分下列六項: (一)通識核心課程必修 16 學分 (二)通識博雅課程 12 學分 (三)服務與知識實踐課程必修 2 (四)體育與健康課程必修 0 學分 學分 (五)院必修 26 學分 (六)系必修 40 學分: 基礎課程 12 學分,專業課程 27 學分,總結課程 1 學分 (七)系特色領域 15 學分: 1.本系共規劃三個特色領域: A:創意廣告與行銷物流特色領域 B:組織行為與人力資源特色領域 C:企業診斷與經營策略特色領域 2.A 特色領域 15 學分:必修 0 學分,選修 30 學分( 30 學分選 15 學分) B 特色領域 15 學分:必修 0 學分,選修 30 學分( 30 學分選 15 學分) C 特色領域 15 學分:必修 0 學分,選修 30 學分( 30 學分選 15 學分) 3.畢業前至少應完成本系一個特色領域之課程 (八)其他選修 24 學分(包括本系其他選修課程及本系與外系合辦之跨院系學程課程) 備註:學生於修業年限內,除修滿總畢業學分數外,並應通過本系「英語能力」畢業 資格檢定作業規定,方具畢業資格。其實施作業要點請參考附件資料,詳細作 業要點依公告實施。 4 企管系系辦公室 分機 5902 六、 課程架構 核心課程 通識教育課程 30 學分,22.22 % 必修 16 學分 服務與知識實 踐課程 必修 2 學分 體育健康課程 必修 0 學分 博雅課程 選修 12 學分 院必修課程 26 學分, 19.26 % 企 業 管 理 學 系 學 系 基礎課程 必修 12 學分 專業課程 必修 27 學分 總結課程 必修 1 學分 英語能力 必修 0 學分 系必修課程 40 學分, 29.63 % 創意廣告與行銷物流 15 學分 組織行為與人力資源 15 學分 企業診斷與經營策略 15 學分 畢業學分:135 學分 系特色領域課程 應修畢任一領域 15 學分, 11.11% 跨院系學程 其他課程 24 學分, 17.78 % 其他選修課程 說明: 1.除符合畢業學分相關要求外,至少需完成一系特色領域,始具畢業資格。 2.鼓勵同學利用其他課程修習跨院系學程或發展其他多元能力。 3.學生於修業年限內,除修滿總畢業學分數外,並應通過本系「英語能力」畢業檢 定資格檢定作業規定,方具畢業資格。 註:以上課程規劃為配合學生需求,系(所)得增減科目 5 企管系系辦公室 分機 5902 七、 課程規劃 課程類型 語文 應用能力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核 心 課 程 課程名稱 學 分 A93A01 華語文學與思想(一) 2 一上 A93A02 華語文學與思想(二) 2 一下 A93A03 實用英文(一) 2 A93A04 實用英文(二) 2 A93A05 英語聽講實習(一) 1 二上 A93A06 英語聽講實習(二) 1 二下 課程代碼 人權與法治 公民 基本素養 A93A07 台灣社會的發展 當代世界文化 2 必修 2 學分 (四選一) 一上 一下 一上 資訊能力 與素養 A93A08 資訊能力與素養 2 必修 2 學分 一下 倫理道德與人格 培養 A93A09 職能與倫理 2 必修 2 學分 四上 A93A10 服務教育(一) 0 A93A11 服務教育(二) 0 A93A14 服務與知識實踐 2 A93A15 體育(一) 0 A93A16 體育(二) 0 體育健康 課程 必修課程 基礎課程 一上 必修 2 學分 必修 0 學分 一下 四上 二上 A82801 電腦與資訊概論 2 二下 依通識中 心修課規 定 一上 A21124 管理數學 3 一上 A21117 經濟學(一) 3 一上 A21115 會計學(一) 3 A21214 統計學(一) 3 A21118 經濟學(二) 3 A21116 會計學(二) 3 一下 A21211 管理學 3 一下 A21215 統計學(二) 3 二上 A21123 企業概論 3 一上 A21317 商用英語會話(一) 1 三上 A21314 資訊管理 3 A21318 商用英語會話(二) 1 A21411 商用英文(一) 2 四上 A21412 商用英文(二) 2 四下 選修 12 學分 博雅課程 系 必 修 課 程 必修 10 學分 開課 學年學期 多元文化與公民社會 服務與知識 實踐課程 院 必 修 課 程 必/選修 6 必修 26 學分 必修 12 學分 一上 一下 一下 三上 三下 企管系系辦公室 分機 5902 課程類型 專業課程 總結課程 創意廣告與 行銷物流特色領域 系 特 色 領 域 課 程 組織行為與 人力資源特色領域 系 特 色 領 域 課 程 企業診斷與 經營策略特色領域 課程代碼 課程名稱 學 分 必/選修 開課 學年學期 A21313 財務管理 3 二上 A21218 組織行為 3 二上 A21212 行銷管理 3 二上 A21316 人力資源管理 3 A21319 生產管理 3 A21386 消費者行為 3 A21311 商事法 3 三上 A21490 企業倫理 3 三下 A21414 策略管理 3 三下 A21892 學生學習專題 1 A21238 A21261 A21252 A21420 A21452 A21324 A21372 A21335 A21325 A21481 A21237 A21257 A21331 A21326 A21815 A21482 A21447 A21476 A21437 A21492 A21243 A21518 A21357 A21383 A21814 A21439 A21440 A21480 A21487 A21491 綠色行銷 創意思考與管理 組織間行銷 產品設計與開發 非營利事業行銷 創意廣告學 通路管理 國際行銷管理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市場調查分析與實務 整合行銷 企業溝通 人際關係實務與技巧 管理心理學 訓練與發展專題研討 組織理論與管理 人力資源管理研討 國際人力資源管理 跨文化管理 領導學 員工招募與甄選 企業與法律 電子商務 專案管理 國際財務管理 知識管理 企業分析與診斷 國際企業管理 決策與判斷分析 科技管理 創業管理 7 必修 27 學分 必修 1 學分 必修 0 學分 選修 15 學分 必修 0 學分 選修 15 學分 必修 0 學分 選修 15 學分 二下 二下 二下 四上 二 二 二 二 三 三 三 三 三 四 二 二 三 三 三 三 三 四 四 四 二 二 三 三 三 四 四 四 四 四 企管系系辦公室 分機 5902 課程類型 其 他 選 修 課 程 跨 院 系 學 程 國際文化與管理學程 專案管理學程 課程代碼 課程名稱 學 分 必/選修 開課 學年學期 A21290 危機管理 3 A21354 品質管理 3 二 二 A21336 投資管理 3 二 A21353 期貨與選擇權 3 三 A21433 作業研究 3 三 A21340 金融市場 3 三 A21348 商業應用軟體 3 三 A21361 日本企業經營 3 三 A21260 企業實習 3 四上 A21387 企業專題研究 2 A21423 策略性人力資源管理 3 A21442 服務業行銷 3 A21457 公司理財 3 四 A21493 孫子兵法之應用 3 四 A21360 失敗學 3 四 A21381 勞資關係管理 3 四 A21382 全球運籌管理 3 四 A21477 個人理財 3 四 A21790 績效評估與報償管理 3 四 A21496 賽局理論應用 3 四 A21479 企業個案研究 3 四 選修 24 學分 三下 四 四 相關學程 由應用英語學系、企業管理學系共同合作開設 規定及課 程資料可 至本系或 由工業工程與管理學系、企業管理學系、財務金 課務組網 融學系及會計學系共同合作開設 頁查詢。 8 企管系系辦公室 分機 5902 八、 課程計畫表 義守大學企業管理學系 101 學年度入學新生四年課程計畫表 *本系總畢業學分數為 135 學分(含服務教育必修零學分),分下列六項: (一)通識核心課程必修 16 學分 (二)通識博雅課程 12 學分 (三)服務與知識實踐課程必修 2 學分 (四)體育與健康課程必修 0 學分 (五)院必修 26 學分 (六)系必修 40 學分:基礎課程 12 學分,專業課程 27 學分,總結課程 1 學分 (七)1.本系共規劃三個特色領域。A:創意廣告與行銷物流特色領域 B:組織行為與人力資源特色領域,C:企業診斷與 經營策略特色領域 2.A 特色領域 15 學分:必修 0 學分,選修 30 學分( 30 學分選 15 學分) B 特色領域 15 學分:必修 0 學分,選修 30 學分( 30 學分選 15 學分) C 特色領域 15 學分:必修 0 學分,選修 30 學分( 30 學分選 15 學分) 3.畢業前至少應完成本系一個特色領域之課程 (八)其他選修 24 學分(包括本系其他選修課程及本系與外系合辦之跨院系學程課程) 備註:學生於修業年限內,除修滿總畢業學分數外,並應通過本系「英語能力」畢業資格檢定作業規定,方具畢業資格。 檢定作業規定,方具畢業資格。 大一課程表(101) 類 別 大二課程表(102) 科目 必/ 科目名稱 上 下 備註 代號 選修 A93A10 服務教育(一) 0 必 A93A11 服務教育(二) 0 必 A93A01 華語文學與思想(一) A93A02 華語文學與思想(二) 通 A93A03 實用英文(一) 識 必 A93A04 實用英文(二) 修 A93A08 資訊能力與素養 2 必 核心 必 核心 必 核心 2 必 核心 2 必 核心 2 2 人權與法治 A93A07 台灣社會的發展 當代世界文化 核心 2 必 (四選 一) 多元文化與公民社會 A82801 A21124 A21117 院 A21115 必 A21214 修 A21118 A21116 A21211 系必 電腦與資訊概論 管理數學 經濟學(一) 會計學(一) 統計學(一) 經濟學(二) 會計學(二) 管理學 A21123 企業概論 2 3 3 3 3 3 3 3 3 必 修 本學年必修學分數 必 必 必 必 必 必 必 必 38 類 別 科目 必/ 科目名稱 上 下 備註 代號 選修 必 核心 通 A93A05 英語聽講實習(一) 1 識 A93A06 英語聽講實習(二) 1 必 核心 必 A93A15 體育(一) 0 必 修 A93A16 體育(二) 0 必 院必 修 A21215 統計學(二) A21313 財務管理 A21218 組織行為 系 A21212 行銷管理 必 修 A21386 消費者行為 A21316 人力資源管理 A21319 生產管理 A21238 綠色行銷 A21237 企業溝通 特 A21261 創意思考與管理 色 A21252 組織間行銷 領 A21420 產品設計與開發 域 A21257 人際關係實務與技巧 A21243 企業與法律 A21518 電子商務 A21290 危機管理 其他 A21354 品質管理 選修 A21336 投資管理 本學年必修學分數 9 3 必 3 必 3 必 3 必 3 必 3 必 3 必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3 3 3 3 3 3 3 3 3 3 3 A B A A A B C C 23 企管系系辦公室 分機 5902 義守大學企業管理學系101學年度入學新生四年課程計畫表 大三課程表(103) 類 別 科目 代號 科目名稱 大四課程表(104) 上下 必/ 備註 選修 類 別 通識 通識 必修 必修 A21317 商用英語會話(一) A21314 資訊管理 系 A21318 商用英語會話(二) 必 商事法 修 A21311 A21490 企業倫理 A21414 策略管理 1 必 3 必 1 3 必 必 3 必 科目名稱 上下 必/ 備註 選修 必 A93A14 服務與知識實踐 2 A93A09 職能與倫理 A21411 商用英文(一) 2 必 2 必 A21412 商用英文(二) 系 A21892 學生學習專題 必 修 必 3 科目 代號 2 1 必 必 總結 A21324 創意廣告學 3 選 A A21481 整合行銷 3 選 A A21372 通路管理 3 選 A A21476 跨文化管理 3 選 B A21452 非營利事業行銷 3 選 A21437 領導學 3 選 B A21335 國際行銷管理 3 選 A A A21492 員工招募與甄選 3 選 A21325 市場調查分析與實務 特 A21331 管理心理學 色 A21326 訓練與發展專題研討 領 域 A21815 組織理論與管理 A21482 人力資源管理研討 3 選 A 3 選 3 選 B 3 選 3 選 3 選 C C 3 選 B B 3 選 C 3 選 B A21480 決策與判斷分析 特 A21439 企業分析與診斷 色 A21440 國際企業管理 領 域 A21487 科技管理 A21491 創業管理 B C 3 選 C A21447 國際人力資源管理 3 選 B A21357 專案管理 3 選 C A21383 國際財務管理 3 選 A21814 知識管理 3 選 C C A21353 期貨與選擇權 3 選 A21260 企業實習 A21433 作業研究 3 選 A21442 服務業行銷 3 選 A21340 金融市場 3 選 A21423 策略性人力資源管理 3 選 3 選 A21457 公司理財 3 選 3 選 其 A21493 孫子兵法之應用 他 選 A21360 失敗學 修 A21381 勞資關係管理 3 選 3 選 3 選 A21382 全球運籌管理 3 選 A21477 個人理財 3 選 A21790 績效評估與報償管理 3 選 A21479 企業個案研究 3 選 A21348 商業應用軟體 其 A21361 日本企業經營 他 A21387 企業專題研究 選 修 本學年必修學分數 2 選 本學年必修學分數 14 10 3 選 9 企管系系辦公室 分機 5902 九、 生涯規劃與展望 (一) 升學進修 國內外碩士班進修,包含企業管理、事業經營、資訊管理、財務金融、國際 企業、工業管理、人力資源、行銷物流、科技管理等。 (二) 就業市場 品質技術師、人力資源管理師、薪資管理師、職能管理師、員工績效管理師、 主管專業職能訓練管理師、專業秘書暨行政管理師、公關策劃師等。 (三) 專業證照 金融與財務規劃類如期貨商業務員等、生產與品質相關證照類如PMA專案助 理等、電腦資訊類如TQC辦公軟體應用類-WORD、PPT等、行銷管理類如LCCI 國際行銷管理認證等。 11 企管系系辦公室 分機 5902 十、附件 (一)轉學生學分扺免作業說明暨流程圖 103 學年度第 2 學期轉學/系生學分抵免作業說明 一、抵免作業時程 日期:104/02/10(二) 辦理轉學/系生學分抵免作業 地點:1601-1 教室(行政大樓 6 樓) 時間:09:30 ~ 10:30 抵免事項說明/完成學分扺免書面申請表 10:30 ~ 12:00 1.繳交個人學分抵免申請表及成績單至系辦公室(1607-2 室),辦理書面審查作業。 相關行政單位抵免事宜: (1).服務教育--至服教組辦理,須另備成績單一份(影本可) (2).體育至體育室辦理--轉入年級起之體育不得抵免 (3).軍訓至軍訓室辦理--另備成績單一份(影本可)置軍訓室 存查 2.至系辦公室,取回學分抵免審查資料,持審核完成之學分 抵免申請表,上網(應用系統)鍵入審查通過之抵免科目 (有審查單位之抵免確認章戳者)。 3.列印網路學分抵免表 2 份(含成績單)及書面審查資料, 繳回系辦公室。 二、抵免作業流程 如下圖表示。 備註: 1.請於規定時間內,依相關規定完成「學生學分抵免作業」 ,且入學以後僅一次抵 免逾期無法補辦。 2.辦理抵免,審核通過以後的課程,可以不必修課;但在日後選課,須辦理已抵免 科目(必修課程)之退選作業。 3.通識博雅課程學分抵免,相關通識課程資料請參閱通識中心網頁 學校首頁(http://www.isu.edu.tw/) 學術單位 學部通識教育課程選修及抵免注意事項 通識中心 通識課程 大 通識學分抵免科目一覽表 4. 104/02/10(二)AM09:30~ 12:00 請務必參加「轉學生學分抵免作業」,當日請攜 帶 2 份歷年成績單,以利抵免作業。 12 企管系系辦公室 分機 5902 103 學年度第 2 學期轉學生學分抵免作業流程圖 104/02/10 早上 09:30 抵免作業說明 通識課程依通識中心規定 104/02/10 早上 10:30 前 學分抵免申請表連同成績證明單(正本), 送系辦公室進行學分抵免審查作業 104/02/10 中午 11:30 前,至系辦公室, 取回審核完成之學分抵免申請表,上網鍵入 審查通過之抵免科目(有審查單位之抵免確 認章戳者)。 體育及服務教育課程,須分別 至體育室及服教組進行審核 (各單位抵免請另外準備成績 證明單-影本可)。 進入學校首頁 http://www.isu.edu.tw/ →在校學生 →應用資訊系統 輸入帳號:isu+學號(英文字小 寫在後面) 密碼:身分證號全部 鍵入原學科名稱(二科以上者,以分號區 隔)、學科代號、學分數(二科以上者,學 分數為二科目之總合),按下「新增抵免科 目」鍵 →→學分抵免作業 重複「新增抵免」動作 依次鍵入各項抵免資料 確認所有抵 免資料輸入 按下確認傳送 後,所有資料將 無法修改;資料 傳送中,請勿登 出系統。 資料異動:先刪除錯 誤筆數,再重新輸入 確認傳送 12:00 前持列印之網路學分抵免 列印網路學分 抵免單(A4 紙) 單、審核完成之學分抵免申請表及成 績證明單,簽名後繳回系所複審。 13 企管系系辦公室 分機 5902 註:辦法修正時依承辦單位公告為準 (二)義守大學學生抵免學分辦法 義守大學學生抵免學分辦法 81年7月18日教育部台(81)高字第39356號函准予備查 88年10月13日八十八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教務會議通過 89年10月25日八十九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教務會議通過 89年12月13日八十九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三次教務會議通過 90年3月28日八十九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教務會議通過 90年11月21日九十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教務會議通過 91年5月29日九十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二次教務會議通過 91年7月8日教育部台(91)高(二)字第91097493號函備查 91年7月24日九十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三次教務會議通過 91年10月2日教育部台(91)高(二)字第91149173號函備查 92年3月5日九十一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教務會議通過 92年6月10日教育部台高(二)字第0920080637 號函備查 93年5月12日九十二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二次教務會議通過 93 年 7 月 8 日教育部台高(二)字第 0930085081 號函准予備查 94年12月7日九十四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教務會議通過 95年3月31日教育部台高(二)字第0950036266號函同意備查 97年12月12日九十七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教務會議通過 98 年2 月23 日教育部台高(二)字第0980013826 號函同意備查 100年3月16日99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通過 100年4月6日校長核定公告修正第2、3、7~11條條文 100年6月9日教育部臺高(二)字第1000083681號函同意備查第2、7至11條條文 100年11月4日校長核定公告修正第2、3條條文 101年1月18日教育部臺高(二)字第1010004462號函同意備查第2、3條條文 102年1月4日校長核定公告修正第2、3條條文 102 年 4 月 15 日教育部臺高(二)字第 1020015238 號函同意備查第 2、3 條條文 第 一 條 本辦法依據本校學則及大學法規定訂定之,各系(所)辦理學生抵免學分,應依 本辦法辦理。 第 二 條 下列學生得申請抵免學分: 一、轉學生。 二、大學(專科)畢、肄業生依規定入學之新生。 三、依照法令規定,准許先修讀學分後考取修讀學位者。 14 企管系系辦公室 分機 5902 註:辦法修正時依承辦單位公告為準 四、境外進修、研究、交換及雙聯學制學生者。 五、碩、博士班新生。 第 三 條 前條所列各類學生抵免學分數及相關規定如下: 一、轉學生轉入二年級者,其抵免學分總數以轉入該系一年級應修學分總數為 原則。轉入三年級者,其抵免學分總數以轉入該系一、二年級應修學分總 數為原則。 加修本校進修部或推廣教育學士學分班者,其所抵免之學分數另計。 二、大學(專科)畢、肄業生依法取得學籍時,已修及格之科目學分,得申請辦 理抵免。 三、依照法令規定,先修讀學分後考取修讀學位之新生,比照本條各款學生申 請辦理抵免學分。 四、境外進修、研究、交換及雙聯學制學生,其所修習及格之科目學分,如符 合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者,得申請抵 免。 五、重考或重新申請入學或依照法令規定修讀學分後考取修讀學位之研究生, 抵免學分數以應修總學分數(不含論文學分)二分之一為限。 六、抵免課程之採認,由各系(所)自訂之。 七、提高編級: (一)學士班學生,學分抵免總數達三十六學分以上者,得編入二年級;學分 抵免總數達七十二學分以上者,得編入三年級;學分抵免總數達一百零 五學分以上者,得編入四年級,惟至少修業一年,並修畢其入學年度應 修之學分數始可畢業。 (二)依據第二條第三款規定先修讀學分後考取修讀學位之學生,抵免後在校 修業的期限,不得少於該學制修業期限二分之一,且不得少於一年。 (三)申請提高編級以一次為限,申請程序應於入學當學期之加退選截止日前 完成。 第 四 條 抵免學分之範圍如下: 一、必修學分:系所開設之必修課程(含核心課程)。 二、選修學分:系所開設之選修課程(含系所承認他系相關課程及博雅課程)。 三、輔系學分(轉學生或重考生加修輔系者)。 四、雙主修(學位)學分(轉學生或重考生加修雙主修者)。 第 五 條 抵免學分之原則規定如下: 一、科目名稱、內容相同者。 二、科目名稱不同而內容相同者。 三、科目名稱、內容不同而性質相同者。 第 六 條 不同學分互抵後之處理,規定如下: 一、以多抵少:抵免後以少學分登記。 二、以少抵多:以少學分抵多學分者,須外加原校其他相關課程學分補足本校 15 企管系系辦公室 分機 5902 註:辦法修正時依承辦單位公告為準 第 第 第 第 第 欲抵免之課程學分,如無法補足學分數者,不得抵免;若為學年課程,以 原校之學年總學分數抵免本校上學期之學分為原則。 七 條 學分抵免之申請及審查規定如下: 一、學分抵免之申請,應於取得抵免資格後第一個學期註冊選課時一併辦理, 並應繳驗(交)原校修讀之成績單及學分抵免表,必要時可採取甄試方式認 定。須甄試始可抵免之科目,應於加退選開始日前辦理完竣。 二、前款申請作業以一次為限,爾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補辦或變更。 三、學生完成學分抵免後,每學期選課應依「學生選課辦法」之規定辦理。 四、抵免學分之審核:系(所)課程由各系(所)審查小組負責審核;體育、 軍訓及服務教育課程,由體育室、軍訓室及服務教育組分別負責審核;教 務處註冊組負責複核並登錄存查。 五、五年制專科學校專一至專三科目學分原則不予抵免。 八 條 申請抵免學分後,如因轉系、加修輔系或雙主修,得重新辦理抵免原校學分, 並應繳驗(交)原校修讀之成績單及學分抵免表,必要時可採取甄試方式認定; 該抵免應於加退選開始日前辦理完竣,但不得提高編級。 輔系或雙主修抵免學分數,以該學系規定應修習學分數二分之一為限;因故放 棄修習者,該項抵免學分不得列入畢業學分數計算,並刪除之。 九 條 辦理學分抵免者,應將抵免科目學分登記於歷年成績表內,於各學期成績欄註 明「抵免」字樣。 十 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悉依本校學則及有關規章辦理。 十一 條 本辦法經教務會議、行政會議及校務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公告,自公告日 實施,並報教育部備查,修正時亦同。 16 企管系系辦公室 分機 5902 註:辦法修正時依承辦單位公告為準 (三)企業管理學系轉學生學分抵免要點 企業管理學系轉學生學分抵免要點 中華民國86年9月10日修訂 98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3 次系務會議修正(98.10.14) 一、 義守大學企業管理學系(以下簡稱本系)為規範轉學生學分抵免,特訂定本抵免要點 (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轉入二年級抵免學分以四十八學分為最高上限,轉入三年級抵免學分以九十學分為 最高上限。 三、 抵免科目優先順序: (一)轉入年級前所有必、選修科目第一優先抵免,即二年級轉學生抵免一年級之 所有必、選修科目;三年級轉學生抵免一、二年級之所有必、選修科目。 (二)轉入年級後(含)的通識與共同科目第二順序抵免。 (三)轉入年級的系專業選修科目第三順序抵免。 (四)轉入年級的系專業必修科目最後抵免。 (五)五年制專科學校專一至專三科目學分原則不予抵免。 四、 抵免學分之原則規定如左: (一)科目名稱、內容相同者。 (二)科目名稱不同而內容相同者。 (三)科目名稱、內容不同而性質相同者。 五、 抵免學分之範圍如左: (一)必修學分「含共同科目」。 (二)選修學分「含相關科目及通識科目」。 (三)輔系學分「含轉系或轉學而互換主輔系者」。 (四)雙主修「學位」學分。 六、 先修科目未抵免時,後修科目不得抵免。先修與後修科目依本系擋修規定辦理。抵 免全學年之課程時,若上學期未抵免,則下學期不得抵免。 七、 抵免名稱不同之課程時,需檢附原就讀學校授課證明書(至原學校申請,含上課內 容說明)或其他相關證明(如課程內容摘要說明、課本封面及目錄影本等),由本系審 查認可。 17 企管系系辦公室 分機 5902 註:辦法修正時依承辦單位公告為準 八、 抵免作業應檢附原就讀學校在學歷年成績單二份及抵免學分申請表。 九、 上述規定若未盡詳細或與學校規定衝突時,以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辦理。 十、 本要點經課程規劃委員會及系務會議通過,依本校法制作業標準相關程序核備及備 查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18 企管系系辦公室 分機 5902 註:辦法修正時依承辦單位公告為準 (四)義守大學學生選課辦法 義守大學學生選課辦法 89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3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89.12.13) 89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90.06.27) 90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2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91.11.21) 90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91.05.29) 91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1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92.03.05) 92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93.05.12) 94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2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94.12.07) 96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96.08.29) 97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1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98.03.18) 99 年 05 月 10 日校長核定修正第 7、8、13、18 條條文 99 年 07 月 01 日校長核定修正第 7 條條文 100 年 05 月 27 日校長核定修正第 1、7 條條文 102 年 05 月 28 日校長核定修正第 2~11、13~15、17、18 條條文 102 年 11 月 14 日校長核定公告修正第 2、3、5、7、8、10、11、13、14、18 條條文 103 年 01 月 16 日校長核定公告修正第 1 條條文 103 年 04 月 25 日校長核定公告修正第 15 條條文 104 年 01 月 26 日校長核定公告修正第 8 條條文 第一條 第二條 第三條 第四條 第五條 第六條 學生選課應於規定日期內辦理完畢,並按照所屬系、所課程時間表修習應修 之學分。如前一學年不及格之必修科目應儘先補修,避免延至畢業年級重 修。境外學生以同等學歷資格申請就讀學士班者,須依本校規定加修十二學 分,以符合教育部規定。 學生選課非經所屬系(所、班)主管核准,不得至外系(所、班)選課。至外系(所、 班)選修之科目,若未獲所屬系(所、班)主管核准者,選課清單及成績單之備 註欄將出現「本系(所、班)不承認」 ,表示該科目之學分數,將不納入本系(所、 班)畢業應修習之總學分數內計算。 大學部學生不得選修研究所課程,四年級學生因特殊需求,經系(所、班)主 管、開課教師核准,並完成行政程序簽核作業,始得選修碩士班一年級課程。 研究生選課須經指導教授之核准後,向教務處辦理選課手續,未選定指導教 授者,須經系(所、班)主管核准。 加退選科目,每學期以一次為限,於開學後規定時間內辦理。學生應於加、 退選課後於本校選課系統完成確認選課作業,未完成確認者,概以本校選課 系統內之資料為準,不得異議。學期中因特殊情形無法繼續修習課程者,得 依本校「學生停修課程辦法」辦理停修。 學生不得選修上課時間衝突之科目。開始上課以後,因為課程表時間調動, 而發生上課時間衝突者,須經系(所、班)主管以書面證明,即時辦理加退選。 未辦理者一經查出,凡衝突之科目均概予註銷。已經修讀及格或已扺免之科 目,不得再行修習。 19 企管系系辦公室 分機 5902 註:辦法修正時依承辦單位公告為準 第七條 第八條 第九條 第十條 第十一條 第十二條 第十三條 第十四條 第十五條 第十六條 第十七條 第十八條 學士後中醫學系學生每學期修習學分數上限為二十八學分,其餘各學系學生 每學期修習學分數上限為二十五學分。本校各學系學生每學期至少應修習一 科目。 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在該班前百分之十五以上或經核准修習輔系、雙主修,於 次學期起,經系主任同意者,至多可加選三學分。 具學分學程身分學生修習學程中之外系課程者,當學期可提高選課學分數上 限至多三學分。 下列學生因特殊修課情況,得依對方學校規定修習課程: 一、出國進修、研究或交換學生。 二、申請核准至他校修課之全時選讀學生。 自一○三學年度起大學部學生如有合乎本校「大學部及進修部學生相互選修 課程實施辦法」之條件者,同意其選修進修部相同之課程,選修學分以每學 期九學分為上限,並應受每學期修習學分數規定之限制。 所修科目如有先修課程者,應將先修課程修習達各系(所)訂定之標準,方准 繼續修習後修之科目。先修科目及標準由各系(所)訂定與審核。 各系(所、班)學生所修具連貫性之科目,應將前期課程修習達各系(所、班) 訂定之標準,方准繼續修習後續之科目。擋修科目之審核及標準由各系(所、 班)訂定並經系(所、班)務會議通過後,送教務處課務組存查,修正時亦同。 轉系生及轉學生在轉入年級前應修之科目,已修習及格且學分相同者,辦理 抵免學分後,得准予免修;未完成抵免之科目,應儘先補修,若原科目停開, 經系(所、班)務會議決議通過,得選性質相近之科目替代。學生辦理學分抵 免,應依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提出申請。 轉系生及轉學生在轉入年級前應修之科目,已修習及格且學分相同者,辦理 抵免學分後,得准予免修;未完成抵免之科目,應儘先補修,若原科目停開, 經系(所、班)務會議決議通過,得選性質相近之科目替代。學生辦理學分抵 免,應依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提出申請。 一年級實用英文課程以及二年級英語聽講實習課程,採英文能力分級授課, 其上課前之能力分級考試應依照本校「英文能力分級辦法」暨其施行要點辦 理。 凡未依本辦法各項規定辦理選課者,一經查出,該違反規定之相關科目概予 註銷。 學生已註冊而未選課者,經通知公告未於限期內補行辦理,依本校學則規定 應予休學處分。 學生跨部、跨學院選課,因收費標準不同需補差額者,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 理。 暑期修課依「暑期開班授課辦法」辦理之。跨校選課依「校際選課實施辦法」 辦理之。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審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自公告日實施。 20 企管系系辦公室 分機 5902 註:辦法修正時依承辦單位公告為準 (五)101學年度通識教育課程類群配置 101 學年度通識教育課程類群配置 通識教育課程 (30 學分) 博雅課程 (12 學分) 共同核心課程 (16 學分) 華 語 文 學 與 思 想 (4) 實 用 英 文 、 英 語 聽 講 實 習 (6) 資 訊 能 力 與 素 養 (2) 職 能 與 倫 理 (2) 人權與 法治(2) 台灣社 會的發 展(2) 服務與知識實 踐(2 學分) 生命探索與關懷 (2) 藝術與美學 (2) 語文溝通與表達 (2) 文化思想與教育 (2) 社會科學議題 (2) 科技發展與人類 (2) 體育 (0 學分) 自然、環境與人類 (2) 當代世 界文化 (2) 多元文 化與公 民社會 學生依「各院、系指 定學生應修習通識教 育課程領域一覽表」 修課 (2) 四 選 一 21 企管系系辦公室 分機 5902 註:辦法修正時依承辦單位公告為準 (六)義守大學大學部通識教育博雅課程修 課辦法 義守大學大學部通識教育博雅課程修課辦法 96 年 5 月 16 日通識教育中心課程規劃委員會修正通過 96 年 10 月 17 日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99 年 5 月 13 日通識教育中心課程規劃委員會修正通過 99 年 5 月 28 日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101年5月4日通識教育中心課程規劃委員會修正通過 101年5月25日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101年6月28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1 年 7 月 4 日校長核定公告修正第 4、5、6 條條文 第一條 九十六學年度起入學大一新生,每學期至多可修習二門通識博雅課程,每門 2 學分,至少需修習 10 學分始可畢業,超過之學分是否計入畢業學分數由各系自 行認定。 第二條 九十六學年度入學之大一新生,修習通識教育博雅課程之內容: 一、各學院系開設之倫理課程必修2學分(除國際學院外)。 二、博雅課程四大學門,至少需修習6學分,其選課原則如下: (一)電機資訊學院學生,除「自然與科技學門」外,每學門至少修習 2 學分 (二)理工學院學生,除「自然與科技學門」外,每學門至少修習 2 學分。 (三)管理學院學生,除「社會科學學門」外,每學門至少修習 2 學分。 (四)醫學院學生,除「生命科學學門」外,每學門至少修習 2 學分。 (五)語文暨傳播學院學生,除「人文與藝術學門」中的外語文課程外, 每學門至少修習 2 學分。 第三條 九十九學年度入學之大一新生起,須依據通識教育中心公佈之「各院系指定學 生應修習通識教育課程領域一覽表」,選修通識教育博雅課程。 第四條 一 0 一學年度起入學之大一新生,須依據通識教育中心公佈之「各院系指定學 生應修習通識教育課程領域一覽表」,選修通識教育博雅課程至少 12 學分始可 畢業。 第五條 學生可自由選修其他之博雅課程: 「通識護照」2 學分,成績以通識護照之審查通過或不通過核計,內容包括: 1、「圖書館利用教育」:2 小時。 2、「參與活動」:學生於三年級結束前須參與校內演講或展演之藝文活動至 少 8 次。 22 企管系系辦公室 分機 5902 註:辦法修正時依承辦單位公告為準 3、「經典閱讀」:完成閱讀指定圖書四大領域至少各 2 冊。 第六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審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自公告日實施。 23 企管系系辦公室 分機 5902 註:辦法修正時依承辦單位公告為準 101 學年度起各院系指定學生應修習通識教育博雅課程領域一覽表 院系 生命探 索與關 懷 藝術與 美學 管理學院 V V 語文溝 通與表 達 文化、思 想與教 育 社會科 學議題 V ╳ 科技發 展與人 類 自然、環 境與人 類 P.S. 1. 每學期至多可修習二門通識博雅課程,每門2學分,至少需修習12學分始可畢業,超 過之學分是否計入畢業學分數由各系自行認定。 2. 1. 博雅核心課程6學分:V表學生必需修習之領域;╳表學生不能修習之領域,且每一 領域至少選修其核心課程2學分。 2. 博雅選修課程6學分:學生依其興趣自七大領域中選修6學分(×表學生不能修習之領 域)或學生可自由選修其他之博雅課程「通識護照」2學分。 3.「通識護照」2學分,成績以通識護照之審查通過或不通過核計,內容詳細請參考義 守大學日間部通識教育博雅課程修課要點。 3.各領域核心課程如下: 領域 生命探索與關懷 藝術與美學 語文溝通與表達 文化、思想與教育 社會科學議題 科技發展與人類 自然、環境與人類 核心課程(課程名稱/課程代碼) 人的健康促進/00A46、人體結構與功能/93131、基因改變了我們的 生活/00A03、生物科技的時代/00A11、人、社會與醫療/00A35 美學概論/00B03、歌舞與人生/00B45、設計與生活/00B66、創意產 業未來展望與趨勢/00B62、音樂概論/93075 電影英文/90206、實用文書及習作/00741、進階聽力/90276、溝通 與談判原理/00196 國際禮儀/00D34、多元文化教育/00D32、西洋思想史/00882、健康 生活心理學/00D35、性別教育/00E52 國 際 關 係 /00305 、 中 國 議 題 與 兩 岸 關 係 /00607 、 法 律 與 正 義 /00E09、理財與生活/00E29、生涯規劃/00E61 探索電信科技的奧妙/00F02、資訊與生活/00911、材料與生活 /00602、數量化的推理/00F38 永續環境與健康/00G05、綠建築與永續城市/00G06、全球氣候變 遷/00G11、環境與社會/00G12 24 企管系系辦公室 分機 5902 註:辦法修正時依承辦單位公告為準 (七)義守大學企業管理學系修課規定 義守大學企業管理學系修課規定 90 學年度系務會議通過(91.03.13) 98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3 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98.08.24) 100 年 09 月 08 日校長准予備查公布修正全文 103 年 7 月 24 日校長准予備查公布修正第 2、4~8 點條文 104 年 01 月 22 日校長准予備查公布修正第 5、6 點條文 一、義守大學企業管理學系(以下簡稱本系)為規範大學部學生選課,特訂定本修課規定(以 下簡稱本規定)。 二、本系大學部與進修部必、選修課程依入學年度四年修課計畫表及二年制在職專班 二年修課計畫表規定。 學生應在本班修課,因故需赴外部(系、班)修課者,需填寫赴外部(系、班)選課 申請單並詳細敘明理由後,經本系同意。 三、本系專業必修及選修課程應在本系修習,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 (一)重修或補修本系專業課程,並與本系必修或所屬特色領域課程衝堂,經書面 說明衝堂科目與時段者。 (二)應屆畢業生選修本系最近一年內未開設但承認之選修課程者。 四、大學部學生不得至進修部修習專業必修課程。但因重修或補修而與本系必修或所 屬特色領域課程衝堂並符合學分抵免規定者,不在此限。 五、進修部學生選修大學部課程,每學期學分數不得超過該學期修習學分數三分之一, 且須經系主任同意並符合大學部修課之相關規定限制。 大學部學生每學期可選修進修部課程九學分,且須經系主任同意並符合進修部 修課之相關規定限制。 六、課程擋修,除有特殊情形經本系同意外,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大學部專業課程擋修規定:院必修連貫課程如經濟學(一)、(二)、 會計學(一)、(二)及統計學(一)、(二)等,前學期成績未達四十分 者,不得修習次學期該等課程。 (二)轉學生、轉系生、外籍生未抵免上述科目,亦需遵守此限制。 (三)應屆畢業生可向本系申請不受前述分數限制,但仍應依擋修順序修課。 (四)特殊狀況經本系核可後,得不受上述擋修之限制。 七、修課以開課班級學生優先,若有餘額,依本系四年級、三年級、二年級順序遞補, 同年級以選課登記先後順序決定。 八、本規定經本系課程規劃委員會、系務會議及院課程規劃委員會審議通過,送交管理 學院核備,陳請校長備查後自公告日實施。 25 企管系系辦公室 分機 5902 (八)選課作業流程暨操作說明 選課作業流程 應用資訊系統 http://netreg.isu.edu.tw/wapp/ 登 入 帳號:isu+學號(英文字小寫在後) 密碼:身分證字號全部(英文字大寫) 點 選 課務-學生選課/停修 學生選課作業 加 選 退 選 方法一、輸入課程代號(英文+七 碼數字),按代碼加選。 學生課表中於欲退選課程之右方 方法二、依科目開課之系別及年 退選欄打勾並按「退選」鈕即可。 級依序辦理加選。 查詢學生課表 課務-學生選課 學生個人選課資料查詢 註一:系統會自動將必修課程帶入學生課表中。 註二:學生選課操作手冊可至本校課務組網頁-選課/課程相關/選課操作查詢。 註三:請同學親自上網辦理選課,勿由他人代為選課。 註四:應用系統內預設密碼為學生身份證字號全部,請同學務必上網更換密碼,以免被 人盜用。 註五:補修之必修課程需自行上網選課。 26 企管系系辦公室 分機 5902 <步驟一>進入義守大學首頁:www.isu.edu.tw,點選「在校學生」。 Step 1 <步驟二>點選「應用資訊系統」 Step 2 27 企管系系辦公室 分機 5902 <步驟三>登錄應用資訊系統 (帳號:學號;密碼:身分證號碼全部) isu +學號(英文字小寫在後) 身分證號碼全部(含英文字大寫), 請同學務必修改密碼 Step 3 <步驟四>點選選課作業 Step 4 28 企管系系辦公室 分機 5902 <步驟五>加選課程,有兩種方式辦理: (1) 輸入課程代號(英文+七碼數字),按代碼加選即可 輸入科目代碼後 按「代碼加選」 依科目開課系 級辦理加選 29 企管系系辦公室 分機 5902 (2) 依開課系級選取科目加選 (a)點選「加選」 Step a (b)點選您想查詢的課程類別 Step b 30 企管系系辦公室 分機 5902 (c)點選您想查詢的開課系級 Step c (d)欲加選之課程請按「加選」鈕即可 Step d 31 企管系系辦公室 分機 5902 ◎加選後再進入個人課表查詢 check 即可 <步驟六>退選課程 欲退選課程請點選課表右方退選欄後按「退選」鈕即可。 先點選欲 退選科目 請按退選鈕 ◎退選後再進入個人課表查詢 check 即可 32 企管系系辦公室 分機 5902 註:辦法修正時依承辦單位公告為準 (九)企管系英語能力畢業資格檢定暨作業規定 義守大學企業管理學系學生英語能力畢業資格檢定暨作業規定 97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1 次課程規劃會議通過(98.4.27) 99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6 次系務會議通過(100.6.23) 101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2 次院務會議通過(101.12.26) 103 年 2 月 18 日校長准予備查公告修正全文 一、實施依據:本作業規定依本校「學生基本能力畢業資格檢定實施辦法」訂定之。 二、實施目的:本系為提昇學生英語能力,並俾益學生升學及就業之生涯規劃,特訂定 本作業要點。 三、實施對象:自 97 學年度起入學之大學部學士班(含轉學生)學生適用,98 學年度(含) 以後入學之大學部學士班(含轉學生)學生,依 100 年 6 月 23 日修正後之規定。 四、檢定合格標準:依本校「學生基本能力畢業資格檢定實施辦法」之規定。 五、實施方式: (一)學生於修業年限內,除修滿本系規定應修學分外,英語能力必須達到本校「學 生基本能力畢業資格檢定實施辦法」所列任一檢定標準,方具畢業資格。 (二)已通過畢業資格檢定標準學生,應於每學期結束前二週,將申請表及成績證明 文件送至系辦公室審核通過後,本系將該成績以「檢定通過」之方式登錄於必 修零學分科目「英語能力」之課程。如以上揭檢定方式通過畢業資格檢定標準 者,學生不須自行辦理該科目選課作業。 六、如學生未通過英語檢定標準者,替代措施依照本校「學生基本能力畢業資格檢定實 施辦法」辦理。 七、本作業規定經院務會議及教務會議審議通過,陳請校長備查後自公告日實施。 備註:義守大學學生基本能力畢業資格檢定實施辦法查詢可至本校語文中心網頁 學校首頁 學術單位 語文學院 語文中心-外文中心 英檢專區,點選「基本 能力畢業資格檢定實施辦法」 網址: http://clc.isu.edu.tw/upload/323/4/files/dept_4_lv_1_13256.pdf 33 企管系系辦公室 分機 5902 註:辦法修正時依承辦單位公告為準 (十)義守大學學生服務教育實施辦法 義守大學學生服務教育實施辦法 90 年3 月28 日教務會議修訂通過 90 年4 月25 日行政會議修訂通過 90 年6 月13 日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101 年 6 月 4 日校長核定公告修正全文 第 一 條 為豐富本校同學之人文素養,落實全人教育之治學理念,設立「服務教育制 度」,以推動「我為人人,人人為我」之服務精神,特制定本辦法。 第 二 條 服務教育之目的旨在藉由本課程結合各項服務,協助學生建立服務理念、增 進自我反思能力、欣賞多元文化差異、瞭解社會議題及培養公民能力。 第 三 條 (刪除) 第 四 條 (刪除) 第 五 條 凡本校一切可培養學生參與熱忱、落實自我管理精神及訓練服務方法之工作 或事務,均得由各單位配合學生事務處服務教育組(以下簡稱服教組)之規 劃,並輔導學生參與。 第 六 條 服務教育為本校大學部新生及轉學生入學第一年共同必修課程,未修畢者不 得畢業,但修習學士後第二專長學士學位學程者,不在此限。 服務教育課程分為下列兩類: 一、勞作教育課程:以安排學生參與校園環境之維護為主。 二、服務學習基礎課程:以學生參與校內各單位辦理之校內外公眾服務為主, 不得包含個人學術研究活動。 第 七 條 服務教育課程為必修、零學分,分為下列兩種施作類型: 一、 勞作教育課程:每週一至週五,依排定時段,每人每週服務三個時段, 每個服務時段以半小時為原則,共計二十四小時。 二、 服務學習基礎課程:學期完成十八小時具服務學習內涵之課程。 第 八 條 服教組得視學生作息時間、服務性質及實際情形安排學生以集體或個別方式 實施服務教育課程。 第 九 條 校外單位或鄰近社區需本校服務教育提供服務或支援者,由服教組視實際情 形,規劃入「服務學習基礎課程」辦理之。 34 企管系系辦公室 分機 5902 註:辦法修正時依承辦單位公告為準 第 十 條 服教組得邀請本校教職員負責督導服務教育活動及成績考核,服務教育成績 考評指標由服教組另訂之。 第 十一 條 學生因故不能出席服務教育課程者,須辦理請假,請假規定依本校學生請 假管理規則辦理。 第 十二 條 學生修習服務教育課程之請假及出缺席,視情節增減服務教育學期總成績。 第 十三 條 學生服務教育成績表現優良者,由學校頒發服務績優獎章(狀),並得依相關 辦法申請獎助學金。 第 十四 條 學生申請校內外各獎(助)學金時,其服務教育成績得為審核評量要項。 第 十五 條 凡本校教職員工,均有協助推動服務教育之義務與責任。 第 十六 條 服務教育之實施方式、學生施作類型及督導考核等相關施行細則,由服教 組另訂之。 第 十七 條 本辦法經校務會議審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自公告日實施。 35 企管系系辦公室 分機 5902 註:辦法修正時依承辦單位公告為準 (十一)義守大學學生服務教育施行細則 義守大學學生服務教育施行細則 101 年 6 月 4 日校長核定公告全文 第 一 條 本細則依本校「學生服務教育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六條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依本法第六條所稱服務教育課程,凡本校大學部新生及轉學生入學第一年, 每人必修「服務教育(一)」及「服務教育(二)」各一學期,計一學年;新生由 系統自動選課,轉學生於他校已修類似課程者,予以抵免,未修此類課程之 轉學生需自行上網選課補修之。 第 三 條 本法第七條所稱服務教育課程之兩種施作類型,由學生事務處服務教育組(以 下簡稱服教組)將大學部選課學生及轉學生隨機分為兩種施作類型,第一施作 類型學生於上學期修習「勞作教育課程」,第二施作類型學生於上學期修習 「服務學習基礎課程」;下學期則互換施作類型,以利學生多元學習。 第 四 條 依本法第七條第一款勞作教育課程實施對象及方式如下: 一、對象:本校大學部新生及轉學生(入學第一年),每人必修「勞作教育課程」 一學期。 二、時間:週一至週五,依排定時段,每人每週服務三個時段,每個時段以半 小時為原則,實施時段如下: (一)早晨:七時三十分至八時。 (二)中午:十二時二十分至十二時五十分。 (二)下午:十七時三十分至十八時。 三、服教組依學校環境特性規劃成若干工作區,配合勞作教育課程班級數分成 若干小組,各置小組長一人,負責協助服務教育課程並執行服教組相關交 辦事項。 四、每學期各小組實施勞動服務區域至少至校外週邊社區或道路,實施敦親睦 鄰服務活動乙次。 五、服教組得於新生講習、班會、學務活動時間宣導服務教育。 六、服務項目: (一)各大樓之清潔工作(含教室、黑板、桌椅、樓梯、走廊、清除垃圾 等)。 36 企管系系辦公室 分機 5902 註:辦法修正時依承辦單位公告為準 (二)校園環境清潔工作(含馬路、操場、球場、排水溝、草皮維護等)。 (三)其他服務性工作。 第 五 條 依本法第七條第二款服務學習基礎課程實施對象及方式如下: 一、對象:本校大學部新生及轉學生(入學第一年),每人必修「服務學習基礎 課程」一學期。 二、時間:修課學生依據服教組排定之課程內容時數,於在學期間完成並通過 三個單元項目。 三、方式: (一)基礎認知單元: 1、由服教組每學期辦理服務學習基礎認知講座,以建立學生服務學習 概念之根基。學生至少須參加四小時講座,並至服務學習課程網站, 進行服務學習概念線上施測通過後,方完成本項四小時單元時數。 2、修習本課程之學生,若已參加內政部規範之「志工基礎教育訓練課 程」,可持完成「志工基礎教育訓練課程」證書至服教組辦理免參 與講座,惟仍須至服務學習課程網站,進行服務學習概念線上施測, 通過後方完成本項單元。 (二)服務學習施作單元:由服教組於服務學習課程網站下設置服務單位 媒合平台,學生可自行上網查詢及報名參與本校學生事務處課外活 動指導組核定成立之社團(含系學會)及本校行政單位(含教師)辦理 之校內外公共性服務,但不包含個人學術研究活動;服務時數須達 十二小時,方完成本項十二小時單元時數。 (三)反思及回饋單元: 1、學生須於完成上述第一、二單元後,撰寫服務學習心得至少一千字, 並上傳至服務學習課程網站,且填寫服務學習回饋問卷,方完成本 項二小時單元時數。 2、心得繳交期限,依據教務處課務組每學期公告之行事曆,表訂學期 第十七週最後一個工作日完成。 3、若未完成上述第一、二單元,則無法進行本單元心得撰寫。本單元 由導師審閱服務學習心得,並評定通過與否。 第 六 條 依本法第十條所稱服務教育課程成績考評指標如下: 37 企管系系辦公室 分機 5902 註:辦法修正時依承辦單位公告為準 一、 勞作教育課程: (一)每學期分為三期,每期成績評分比重如下: 1、倫理道德(佔三十五%):倫理情操、敬業、環保與關懷社會等素養。 2、社會知能(佔三十五%):發展生涯規劃、合作、溝通與自我行銷 等素養。 3、生活態度(佔三十%)。 (二)學期成績為三期實得成績平均分數,六十分為及格,最高為一百分, 成績不及格者,必須重修。 二、 服務學習基礎課程: (一)採「通過」或「不通過」之考評方式。 (二)每學期期末進行結算,三個單元皆已完成並通過者,於該學期成績 註記「通過」字樣,若該學期三個單元未全部完成者,則於該學期 成績註記「未通過」字樣。 (三)成績顯示「通過」為及格,成績不及格者,必須重修。 第 七 條 本法第十二條所稱服務教育課程之請假及出缺席考核標準如下: 一、勞作教育課程請假,應依本校學生請假規則辦理。 二、請公假須事先辦理,並檢附相關單位簽准之證明。 凡公假經核准者,得免予勞作教育補做。單一學期公假請假次數,至多為 學期應施作之總次數三分之ㄧ,超過三分之ㄧ者以事假論。 三、直系親屬二親等以內死亡者,應檢具相關文件申請喪假。喪假一週以 內以公假論,超過一週以事假論。 四、凡完成學生請假規定程序者,須於假後五個工作日內完成補作勞作教 育活動;惟連續請假者,依下列規範: (一) 連續請假達一週者,須於假後五個工作日內完成補作勞作教育活動。 (二) 連續請假達兩週者,須於假後十個工作日內完成補作勞作教育活 動,得以此類推。 (三) 連續請假逾一個月者,則由服教組以專案處理。 (四) 最遲須於學期第十八週最後一個工作日完成上述補作。 五、遲到早退者由小組長依考評標準給分,超過十五分鐘者視同曠課。 六、請假作業流程: 38 企管系系辦公室 分機 5902 註:辦法修正時依承辦單位公告為準 (一)至學校便利商店購買請假單。 (二)導師簽核。 (三)完成請假手續後假單送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核備。 (四)服教組登錄。 七、服務學習基礎課程:總計應完成三個單元,每完成一個單元,系統即 在該單元顯示「完成」,若該單元未完成,則系統將顯示「未完成」, 以供服教組、導師及學生本人查詢。 第 八 條 本法第十三條所稱服務教育成績表現優良者,除原獎勵方式外,得另為以下 之獎勵: 一、服務教育成績得列為學生申請工讀助學金及擔任各種自治幹部或候選 人之優先參考資料。 二、各學期服務教育課程績優學生,得請校長頒獎鼓勵。 第 九 條 本施行細則經校務會議審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自公告日實施。 39 企管系系辦公室 分機 5902 註:辦法修正時依承辦單位公告為準 (十二)義守大學學生服務教育課程選課須知 義守大學學生服務教育課程選課須知 一、 學生服務教育課程,以下簡稱服教課程,係屬必修零學分,亦即需修完本課程才 能畢業。 二、 已完成服教課程選課者,需於開學第一週出席服教課程說明會,未出席而影響所 修課程權益者,後果請自行負責。 三、 若選修本課程係於加退選時完成者,需於加選確認後,親自至服教組編排施作方 式及組別,未編組而影響所修課程權益者,後果請自行負責。 四、 大四生下學期起,所修服教課程選課,可同時選修服務教育(一)及(二),其餘重修 生未修畢(一)者,請選「系所課程特別班二服務教育(一)」;未修畢(二)者,請選 「系所課程特別班二服務教育(二)」。 五、 本學期針對大四以上學生新增服務教育課程畢業班,課程結束時間與畢業班相 同,有意願者,請直接向服務教育組登記,統一選課。 六、 另有服務學習特別班,有興趣者請直接向服務教育組登記,統一選課。 七、 服教課程於 95 年 10 月 25 日行政會議通過刪除服教課程重修規定—原訂學生服務 教育課程執行要點第六條第二項第五款條文[重修期限:重修期限至大四下學期為 止。若仍未及格者,將給予每學期記大過乙次處分(依據本校學生獎懲辦法第九 條第六款「蓄意擾亂學校行政,妨礙公務執行者。」),並免除重修。] 八、 服教課程於 96 學年度第二學期起已調整選課自然生成之方式,除大一及轉學生一 年為自然生成外,其它重修生均須自行完成選課登記。 九、 本須知適用於選課當學期。 40 企管系系辦公室 分機 5902 註:辦法修正時依承辦單位公告為準 (十三)義守大學學生請假管理規則 義守大學學生請假管理規則 95年3月29日94 學年度第1 學期第一次學生事務會議修正通過 97年6月11日96 學年度第2 學期第二次學生事務會議修正通過 100年5月18日99 學年度第2 學期第四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1年10月5日校長核定公告修正全文 102年4月12日校長核定公告修正第5條 第 一 條 「義守大學學生請假管理規則」(以下簡稱本規則)依據本校學則第十一條 規定訂定之,本校學生因故請假,悉依本規則辦理。 第 二 條 學生因故不能上課、參加集會或其他規定之活動時,均須請假,其未經請假 或請假未准者,均作曠課論。 第 三 條 學生請假分下列幾種: 一、依性質分: (一)公假。 (二)病假。 (三)事假。 (四)喪假。 (五)產假(產前假、娩假、流產假)。 二、依種類分: (一)課業假。 (二)考試假。 (三)集會假。 第 四 條 學生請公假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學生有下列情形者得申請公假: (一)奉政府機關徵召代表國家參加比賽或活動者。 (二)經選派代表學校參加校外正式活動或比賽者。 (三)經行政或教學單位主管指派擔任公務者。 (四)經選派出席學校各級會議者。 (五)有關兵役事項,及其他有關政府規定必須應召者。 (六)因公或義行負傷者。 41 企管系系辦公室 分機 5902 註:辦法修正時依承辦單位公告為準 (七)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一日。 (八)其他經審議符合公假規定者。 二、檢附公假相關證明如下: (一)個人請公假應檢附相關有效證明以假卡提出申請;由各教學及行政單位 提出者,應填寫公假單檢附相關證明提出申請。 (二)原住民族於歲時祭儀請假時,須提出戶籍謄本、戶口名簿或政府機關所 開具之證明文件。 第 五 條 因病請假逾一日者須附就醫相關證明文件。請事假在一日以上者須附家長或 監護人證明。 第 六 條 學生請喪假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學生有下列情形者得申請喪假: (一)學生之配偶死亡者。 (二)學生或配偶之直系血親死亡者。 (三)學生或配偶之兄、弟、姊、妹死亡者。 二、請喪假應檢附訃聞或死亡證明,並以七日(不含例假日)為限,超過部分 以事假論。 第 七 條 學生因生產請產假時,應檢具健保局特約醫院或診所出具之證明書並填寫請 假單,依規定請假。學生無法親自辦理請假時,得以電話、書信或委託他人 先向系(所)報備,並於二週內補辦請假手續。因懷孕者,於分娩前,給產前假 八日,得分次申請,不得保留至分娩後;於分娩後,給娩假五十六日;懷孕 滿五個月以上流產者,給流產假四十二日;懷孕三個月以上未滿五個月流產 者,給流產假二十八日;懷孕未滿三個月流產者,給流產假十四日。 前項所提娩假及流產假(皆含例假日)應一次請畢,導致缺課之時數,亦不 列為扣考或扣分條件。 第 八 條 考試期間因故不能參加考試,公假須檢具證明請假;重大疾病須檢具區域以 上等級醫院之診斷書請假;分娩須檢具健保局特約醫院或診所出具之證明書 請假;喪假須檢具有效證件辦理請假。平時考試先送請任課老師簽證,由系 主任覆核,學期考試則經由系主任送教務長覆核,進修部則由系主任送進修 部主任覆核,並依准假權責陳核。 第 九 條 凡教學或行政單位召開之集會活動,因故不能參加時,必須請集會假,經由 42 企管系系辦公室 分機 5902 註:辦法修正時依承辦單位公告為準 派遣單位主管核准,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以下簡稱生活輔導組)蓋章後生 效。 第 十 條 學生請假須依下列規定辦理之: 一、學生請假須填具請假單,逐級送各權責師長核假,經核准後送生活輔導 組轉寄家長並留存登錄。 二、除病假外,其餘假別均應於事前親自申辦,如因特殊事故不及事先請假 者,得以電話或書信事先向師長報備,但須於假後五個工作日內辦妥手 續,逾期無效。 三、假期屆滿申請續假時,應依本規則所規定之請假手續申辦,如續假不准, 應即回校上課,否則以曠課論。 四、遇特殊情形,續假可用書信辦理申請,其日期以郵戳為憑。 第十一條 學生准假之權責如下: 一、任課老師:同屬一科目四小時以內,核准後送生活輔導組。 二、導師:二天以內,核准後送生活輔導組。 三、系主任:四天以內,經導師送系主任核准後送生活輔導組。 四、學生事務長(進修部主任):七天以內,經導師、系主任簽註後送生活 輔導組簽辦轉陳。 五、校長:超過七天,由導師、系主任簽註後經生活輔導組簽辦陳學生事務 長(進修部主任)轉陳。 六、考試假:經有關授課教師簽註後送系主任,經生活輔導組簽辦送教務處 課務組(進修部教務組)簽證陳教務長(進修部主任)覆核,依程序由 校長核准。 七、集會假由派遣單位主管核准。 第十二條 缺課及曠課扣分,依本校學則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 本規則經行政會議審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自公告日實施。 43 企管系系辦公室 分機 5902 (十四)103-2 學期日間部學生選課時程 103 學年度第2學期日間部學生選課時程 一、延修生優先選課時間:2 月 2 日(一) 9:00 起至 2 月 10 日(二) 24:00 止(可選日夜間 部所有課程) 二、優先選課時程:完成期中和期末教學意見調查100%的學生優先上網選課 (可選日間部本院系本年級、通識博雅、軍訓、體育選修等課程) 選課時間:四年級、碩二及博二: 2 月 2 日(一) 9:00 起至24:00 止 三年級:2 月 3 日(二) 9:00 起至24:00 止 二年級:2 月 4 日(三) 9:00 起至24:00 止(包含體育必修課程) 一年級:2 月 5 日(四) 9:00 起至24:00 止 三、一般選課時程 ◎ 第一階段:各年級學生可選日間部本院系本年級及通識博雅課程(二年級包含體育課程) 選課時間:2 月 9 日(一) 9:00 起至 24:00 止 ◎ 第二階段:各年級學生可選日間部本院系跨年級之科目 選課時間:2 月 10 日(二) 9:00 起至 24:00 止 ◎ 第三階段:各年級學生可選日間部所有課程 選課時間:2 月 11 日(三) 9:00 起至 24:00 止 ◎ 第四階段:全校學生可選日夜間部所有課程(不含進修部課程選課人數未達15 人之課程) 選課時間:2月12-13日 (四-五) 09:00 起至 24:00 止 四、加退選課程 (進修部課程選課人數達15 人以上,日間部學生方可選課) 選課時間:自 3 月 2 日(一) 9:00 起至 3 月 8 日(日) 24:00 止 五、開學:2 月 26 日(四) 注意事項: (一)應用資訊系統內預設學校提供之e-mail 帳號及密碼,請同學務必上網更換原預設之密 碼,並親自上網辦理選課,勿隨意將密碼告知他人使用,若因此發生選課錯誤的問題, 應自行負責。 (二)為確保自己能在規定的時間內順利完成選課,請事先測試自己的密碼是否正確;若忘 記密碼時,請親洽本校圖書資訊處辦理。 (三)學生請依各學系規劃課程修習應修之學分。學系課程規劃請參閱所屬學系網頁資訊; 各類通識課程修課規定請至通識教育中心網頁查詢。 (四)系統會將必修課程帶入學生課表中,請勿任意更動,以免無法選到應修課程。 (五)請使用IE 瀏覽器辦理選課,課程代碼為8 碼,開課代碼等相關資訊請先至應用資訊系 統查詢。 44 企管系系辦公室 分機 5902 (十五)103-2 學期日間部行事曆 義 守 大 學 103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行 事 曆 103 年 4 月 16 日 102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3 次行政會議通過 104 年 1 月 21 日 103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5 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年 一 ○ 四 年 月曆 週 次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月 1 1 2 8 9 15 16 22 23 3 10 17 24 4 11 18 25 5 12 19 26 6 13 20 27 7 14 21 28 二 月 2 3 4 5 6 1 8 15 22 29 2 9 16 23 30 3 10 17 24 31 4 11 18 25 5 12 19 26 6 13 20 27 7 14 21 28 三 月 7 5 6 8 12 13 9 19 20 10 26 27 7 14 21 28 1 8 15 22 29 2 9 16 23 30 3 10 17 24 4 11 18 25 四 月 11 3 4 12 10 11 13 17 18 14 24 25 15 31 1 16 7 8 17 14 15 18 21 22 28 29 5 12 19 26 6 13 20 27 7 14 21 28 1 8 15 22 29 2 9 16 23 30 五 月 2 9 16 23 30 3 10 17 24 4 11 18 25 5 12 19 26 6 13 20 27 六 月 7 14 21 28 1 8 15 22 29 2 9 16 23 30 3 10 17 24 31 4 11 18 25 七 月 5 6 12 13 19 20 26 27 日期 日 星 期 1 2‐13 10 12‐13 17 18‐23 24 26 2/26‐3/4 2/26‐3/13 27 28 2 2‐8 4 11 18 18‐24 3/30‐4/17 2 3 4 5 6 20‐24 30 7 11‐22 5/18‐6/19 27 日 一‐五 二 四‐五 二 三‐一 二 四 四‐三 四‐五 五 六 一 一‐日 三 三 三 三‐二 一‐五 四 五 六 日 一 一‐五 四 四 一‐五 一‐五 三 第二學期開始 學生網路選課開始 前學期成績更改申請截止 補考(學期考試請假) 註冊繳費截止 春節假期(2 月 18 日除夕) 宿舍開放 開學日;正式上課;補辦註冊; 大陸交流生說明會; 外國學生新生說明會 輔系、雙主修申請 跨院系學程申請 和平紀念日補假 和平紀念日 學生服務教育課程期初說明會 學生網路加退選 導師座談會議 2015 大高雄就業博覽會 校務會議 轉系申請 期中教學意見調查 學生校慶活動補假 兒童節補假 兒童節 民族掃墓節 民族掃墓節補假 期中考試 碩士生學位考試申請截止 學生學業期中預警查詢 學生停修課程 期末教學意見調查 校務會議 1‐5 8‐12 10 13 15 19 20 24‐30 27‐30 6 15 27 31 一‐五 一‐五 三 六 一 五 六 三‐二 六‐二 一 三 一 五 畢業班考試 通識英文課程大會考 畢業班成績繳交截止 畢業典禮 博士生學位考試申請截止 端午節補假 端午節 學期考試 宿舍退宿 在校生成績繳交截止 博士生學位考試截止 學期成績更改申請截止 碩士生學位考試截止;逕升博士班申請截止; 非本學期通過學位考試博士論文繳交截止; 第二學期結束 45 辦 理 事 項 【日 間 部】 企管系系辦公室 分機 5902 (十六)學生 Q&A 篇<供參考> 學生 Q&A 篇<供參考> 一、上了大學,相關訊息如何取得? 到了大學,同學們修課漸漸不同,聯絡不易故隨時要養成觀看「公佈欄公告」的習 慣,才不會錯過各種申請事項的時機。公告資訊取得:學校各大樓公佈欄、學校網站公 佈欄、學校各行政單位網頁、系上公佈欄、系網頁、e-mail 及班級網路班版等... 二、如何知道各種規定及辦法? 上學校網址:www.isu.edu.tw ,行政單位:學務處、教務處或各處室皆有相關訊息。 學生生活手札:請同學有空時閱讀相關規定,尤其是教務規章內之學則。 三、什麼是畢業學分審查? 在大四即將畢業時,會審查你修課情形,是否逹到系上畢業學分之相關規定,達到 時始能畢業。每屆入學同學不盡相同畢業學分之規定。 備註:學生於修業年限內,除修滿總畢業學分數外,並應通過本系「英語能力」畢業資 格檢定作業規定,方具畢業資格。 四、如何辦理請假? 每次請假,須至便利商店,購買一張『請假卡』(會寄到家裡通知家人) ,請假有一定時 間申請,逾時不受理。詳細規定請參閱義守大學學生請假管理規則 (查詢缺曠課記錄可 連結至學校應用系統)。 五、教室之位置如何判定? 本系各班教室皆屬流動性,無法一班固定在一個教室,故須了解教室所在位 置;教室之流水編號有一定規則:如五碼:50903,四碼:1410... 碼別 代碼之意義 第一碼 例:50903 1410 第二、三碼 例:50903 1410 第四、五碼 例:50903 1410 1=行政大樓,2=教學大樓,3=科技大樓, 5=綜合教學大樓,6=第二綜合教學大樓(國際學院) 各樓層代表 01=1樓、02=2樓、03=3樓...以此類推 教室之流水編號 (本系辦公室在 1607-2 嗎?) 46 企管系系辦公室 分機 5902 六、如何申請就學貸款:一定要上網站申請,否則無法得知繳費情形,視同未註冊 詳細辦法查詢學校網站,生活輔導組網頁,有申請資格及申請手續…等說明。學生 有任何問題,請逕向生活輔導組洽詢承辦人員,該員了解承辦貸款之相關業務並能協助 學生日後所面臨類此等相關問題。 七、完成期中、期末教學意見調查: 學期中、末於規定時間內,至應用系統完成各課程教學意見調查,完成率逹 100% (每科都做則有優先選課權利)。 八、學校各處室辦理業務介紹(僅供參考): 將同學較常接觸之單位說明如下,有問題可直接找各該單位洽詢業務(學校網站亦 可查詢,相關表格可自行下載) 單位 辦理學生主要業務項目 分機(異動時可學 內容說明 校網頁查詢) 教 務 處 1.註冊通知及規劃 依規定時間辦理,開學前上網確認 是否完成註冊,開學後學生證蓋章 2.學籍資料之管理 地址更新、更改姓名修正。 3.學生證換發 發新證、遺失時補辦、畢業收回 4.辦理轉系、提高編 大約四月左右辦理轉系申請,注意 級等相關事宜 公告。 註 冊 組 5.學分抵免作業 轉學生入學,需辦理轉入年級前之 課程抵免,方能繼續修課。 6.輔系、雙學位申請 開學加退選時間辦理完成。 7.學生成績管理 可上網(學校應用系統)查詢。 8.成績複查申請 學生申請複查成績,限在本校應用 系統學期成績公告後十日內提 出,並以一次為限,逾期概不受理 (依義守大學學生申請複查成績及 教師更改成績辦法規定辦理) 9.畢業証書核發作業 畢業學分審查合格者。 2112 2113 2115 2114 2116 2117 10.休、退、復學及保 依照相關規定辦理 留入學業務 11. 各 項 成 績 証 明 申 辦理學期、歷年、英文成績申請 請 課 務 組 1.加退選課程 選課有一定時間逾期無效,方法辦 理一律上網選課 2.停修 學期中辦理,注意公告時間 47 2122 2123 2124 企管系系辦公室 分機 5902 3.校際選課 相關表格下載,須經兩校同意 4.學期預警 統計後通知導師和家長 5.寒/暑修課 重修課程、或補修課程之必修課程 寒/暑修課 通 識 1.通識課程安排 中 心 2.通識護照 2506 2507 依通識中心之規定 學 務 處 1.週會時間安排 生 輔 組 2.學生請假 3.助學貸款申請 4.膳食管理 5.校外賃屋輔導 1. 注意各時間之公佈 2. 上網查詢相關辦法及表格下載 3. 助 學 貸 款 相 關 業 務 自 行 上 網 查 詢。 6.學生兵役 學生 住宿 組 1.學生住宿申請及審核 課外 活動 指導 組 1.各類獎學金申請 教育 服務 組 1.工讀生申請 1.上學期:開學時申請 2.下學期:上學期結束前申請 2.教育服務之規劃 3. 教育服務一年級必修課程。另轉 學生須補修此門課程。 1.辦理體育規劃、選課 2.各類運動競賽 1.體育選課二年級必修:自行選課, 不及格時,必須重修。 體 育 室 2.住宿生進住、退宿 3.社團活動學務督導 2216 2217 2218 1.注意各時間之公佈 2272 2273 2274 1.注意各時間之公佈 2.上網查詢相關辦法及表格下載 2222 2223 2224 2225 2226 3.校園參訪、導覽事宜 2.海外遊學申請 2212 2213 2214 2215 4.辦理各項學生活動 2262 2263 2852 2853 另有諮商輔導組、衛生保健組、軍訓室…等等,與學生均有密切接觸。 總 務 處 出 納 組 文書組 1.各類費用收發:申請成績單、住宿費、汽機車費、暑修 費…等。 2.辦理程序:須在承辦單位填寫申請表,至出納組之電腦 上鍵入申請資料,至出納組櫃檯繳費,申請表蓋章後,送 回原申請單位。 2332 1.信件之收發:學生宿舍或班級信件。 2.掛號、包裹之收發:帶學生證,本人親自領取。 2343 48 企管系系辦公室 分機 5902 圖書與資訊處 圖書資源組、閱覽諮詢組 圖書館相關業務 資訊應用組、資訊網路組、校務資訊組 應用資訊系統、校園網路等 圖書與資訊處網頁提供學生線上資源練習,如資訊能力練習系統、語言學習與測驗 系統等。 國際事務處 交換生出國研習、海外遊學申請 另有事務組、營繕組、保管組等。 非屬於學校之單位﹙營業單位﹚ 影印部:可自行送件影印 義大書局:各類文具及各班訂書後,取書地點…等。 其他:便利商店、餐廳、洗衣部、理髮部……等 九、如何辦理選課:一律上網選課,本校網站之「應用系統」內。 (一).辦理時間:第一學期,在校生暑期中進行,新生必修課程自動生成選課,選修課 程需上網自行選課。 選別 學期 選課時間 對象 備註 初選 第一學期 暑期中(約 8 月底 9 在校生 月初) 新生訓練時公佈上課 時間及地點 初選 第二學期 寒假中(約 2 月初) 在校生、新生 新生須自行辦理選課 加退選 第一、二學期 開學後第一週 在校生、新生 一學期只能辦理一次 停修 第一、二學期 約在期中考後 在校生、新生 注意公告時間 (二).各類課程可上網查詢項目。 (學校網站首頁點選應用系統) 可查詢之項目為: 課程查詢 1.本系課程、2.通識課程、3.體育課程(二年級必修)、4.各學系 課程、5.各學程課程 科目課程大綱 點選課程代號,即可進入該科目課程之介紹及規定,幫助學生瞭 解課程內容,以利選課。 各學程課程 1.向系辦索取申請表(不含教育學程) 2.同選課時間辦理。 十、為什麼已上網選課,卻還要填寫「申請跨部、跨系修課申請書」? 修課皆以本系課程為主修,修外系課程、上修課程,易造成很多選課問題。為掌握 學生修課情形,以利課程安排,並避免學生修到無法承認畢業學分課程。 49 企管系系辦公室 分機 5902 十一、如何尋找任課老師? 共同科目老師 由共同科支援,科辦公室在行政大樓 3 樓 (1318) 系專任老師 在本系各老師研究室,可至老師研究室詢問相關問題,或以 mail 與老師聯絡(老師之 mail 上網查詢)。 系兼任老師 在本系無教師研究室,上課科目較少,故在上課時間才會至校 上課,可以 mail 聯絡。 (老師之 mail 上網查詢) 十二、如何知道學期成績? 1.上網查詢:約期末考後 10 天—14 天公佈,時間另行公佈(可注意註冊組公告)。 十四、對學期成績計算有疑問,如何處理? 1.可試著找任課老師查詢。 2.依正常程序申請:學生申請複查成績,申請時限及程序依學校規定(可注意註冊組 公告)。 十五、每學期只選修 1 門課程,會影響領取奬學金? 1.依義守大學大義書卷獎學金辦法(103.02.24 校長核定公告修正)第四條第二款規 定: 前學期修習學分數須達十六學分以上(四年級九學分以上;若全學期需至校外實習 之學生,實習當學期需修習九學分以上),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且於前學期無受 警告以上懲戒紀錄者。(可注意課指組公告) 十六、如何確定已經註冊及完成辦理程序? 1.繳費:規定期限內完成繳費(視同註冊)。期限外註冊日到校辦理並完成補註冊程 序(可參考註冊須知)。 2.查詢:至應用系統查詢是否符合完成註冊手續。(就學貸款者需在生輔組網站完成 申請,此資料將轉給註冊組,方能讀取是否已註冊) 3.學生證蓋章:開學當日,註冊組設立各定點蓋完成註冊章。 4.新生、轉學生第一次依照規定辦理,其餘學期同上辦理。 十七、大學肄業修過的課程,是否可以不用再修? 需辦理抵免,審核通過以後的課程,可以不必修課。具有此資格者請即刻至系辦公 室辦理。準備在學成績單證明、填寫學分抵免申請表,於規定時間內完成。 50 企管系系辦公室 分機 5902 (十七)企管系申請跨部/系/班修課申請表 義守大學企業管理學系 □日間部 □進修部 □二年制 系級及班別: 姓名: 學年度第 學期 跨部/系/班修課申請表 學號: 聯絡電話: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擬修習之 開課系級 課程代碼及名稱 學分數 修課別 擬抵免本系 課程代碼及名稱 學分數 修課別 申請理由 □必修 □選修 □必修 □選修 □重修必修課□補修必修課□衝堂 □跨部修課 □其他 □須人工加選(僅進修部適用) □必修 □選修 □必修 □選修 □必修 □選修 □必修 □選修 □必修 □選修 □必修 □選修 □重修必修課□補修必修課□衝堂 □跨部修課 □其他 □須人工加選(僅進修部適用) □重修必修課□補修必修課□衝堂 □跨部修課 □其他 □須人工加選(僅進修部適用) □重修必修課□補修必修課□衝堂 □跨部修課 □其他 □須人工加選(僅進修部適用) 審查結果 備註 □通過 □不通過 □通過 □不通過 □通過 □不通過 □通過 □不通過 注意事項: 1.下修本系課程(必修課需同名稱且同學分數)及通識、體育、軍訓不需填寫此申請表。 2.本系必修課程第一次修課,應於本班修課,且不得以外系相同課程名稱之必修課程承認為本系專業必修課程。若有特殊原因欲跨班修課者,須向系上提出申請並經系所審 查小組同意後方可修課,否則所修之課程本系不予承認。 3.「重修」必修課程之學生,可自行加選本系或他系開設之相同課程名稱、相同學分數且同為必修之課程,惟須向系上提出申請,經審查小組同意後,方可修習。 4.日間部學生跨部修課上限為 9 學分;進修部學生跨部修課上限為該學期總修習學分的 1/3(例:當學期總修習學分為 18 學分,則有 6 學分可跨部修課)。跨部修課需經系 上審查同意方可承認為畢業學分。 5.本申請表於每學期加退選開始第三天截止申請,請於申請截止前填妥申請表送交系助理處備核,申請表請自行上網下載,申請學生應於加退選結束前自行至系上確認審查 結果,俾利學生加選及退選作業。審核結果之正本留存於系辦,申請人可自行影印影本留存,作為畢業學分審查時之參考依據。 6.本申請表僅作為畢業學分承認之申請,獲系上同意修習之課程,請同學於加退選截止前自行上網選課。 7.申請人必須提出符合申請理由之證明。 申請人簽名: 審查小組簽章: ◎須由進修部課務組人工加選學分數: 系所簽章: 經辦人簽章: 系主任簽章: 51 日期: 企管系系辦公室 分機 5902 (十八)103-2 學期三年級課表 以下課表供參考,正確資訊依學校應用資訊系統資料為主、粗體為選修課程,請於選課時間自行加選,班級間可互選 企管三 A 企管三 B 企業專 題研究 1 50401 9:20 企業倫 理 2 ~ 10:10 50401 8:20 ~ 9:10 10:20 3 ~ 11:10 星期三 星期五 教 教 教 教 教 科目/教室 科目/教室 科目/教室 科目/教室 師 師 師 師 師 蔡 振 昌 期貨與選 葉 張 擇權 兆 寧 1819 輝 張 寧 中 午 蔡 振 昌 期貨與選 葉 擇權 兆 1819 輝 1617 武 A 市場調查 田 A 國際行 分析與實務 祖 銷管理 1617 武 1617 武 商用英語 方 B 國際人力 凌 策略管理 鍾 會話(二) 文 喜 資源管理 雅 慧 50401 星 1620 梅 1617 2:30 ~ 3:20 商用英語 方 B 國際人力 凌 策略管理 鍾 會話(二) 文 喜 資源管理 雅 慧 50401 星 1620 梅 1617 7 3:30 ~ 4:20 B 國際人力 凌 策略管理 鍾 喜 資源管理 雅 慧 1620 梅 1617 8 4:30 ~ 5:20 6 1801 A 市場調查 田 A 國際行 分析與實務 祖 銷管理 1:30 ~ 2:20 5 1801 1801 李 昀 真 李 昀 真 李 昀 真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教 教 教 教 教 科目/教室 科目/教室 科目/教室 科目/教室 師 師 師 師 師 8:20 ~ 9:10 9:20 2 ~ 10:10 企業倫理 鍾 喜 1520 梅 B 訓練與發 陳 展專題研討 彥 10:20 ~ 11:10 企業倫理 鍾 喜 1520 梅 B 訓練與發 陳 展專題研討 彥 11:20 ~ 12:10 企業倫理 鍾 喜 1520 梅 B 訓練與發 陳 展專題研討 彥 3 4 中 午 11:20 4 ~ 12:10 A 市場調查 田 A 國際行 分析與實務 祖 銷管理 星期一 科目/教室 1 企業倫 期貨與選 葉 張 擇權 理 兆 寧 50401 1819 輝 企業倫 理 50401 12:20 企業專 題研究 ~ 1:10 50401 星期四 時間 科目/教室 星期二 節次 時間 節次 星期一 1819 1819 1819 君 君 君 12:20 ~ 1:10 5 1:30 ~ 2:20 作業研 謝 究 佳 1617 儒 6 2:30 ~ 3:20 作業研 謝 究 佳 1617 儒 A 創意廣 楊 B 人力資源 吳 策略管理 陳 告學 彥 東 管理研討 全 君 震 1520 成 1520 1620 策略管理 1520 陳 A 創意廣 楊 B 人力資源 吳 告學 東 管理研討 全 彥 震 1520 成 君 1620 作業研 謝 商用英語 方 A 創意廣 楊 B 人力資源 吳 策略管理 陳 究 告學 東 管理研討 全 佳 會話(二) 文 彥 震 1520 成 儒 星 君 1617 50401 1520 1620 商用英語 方 4:30 會話(二) 文 ~ 8 5:20 50401 星 7 3:30 ~ 4:20 52 企管系系辦公室 分機 5902 53 企管系系辦公室 分機 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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