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年度入學新生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8 月
目 錄
一、系所簡介 ............................................................................................................... 1
二、師資陣容 ............................................................................................................... 2
三、學系教育目標 ....................................................................................................... 3
四、學生應具備之核心能力/素養 .............................................................................. 3
五、畢業條件 ............................................................................................................... 4
六、課程計畫表 ........................................................................................................... 5
七、課程學習地圖 ....................................................................................................... 6
八、附件 ....................................................................................................................... 7
(一)義守大學學生抵免學分辦法. ..................................................................................... 7
(二)義守大學企業管理學系碩士班修課要點 ................................................................ 10
(三)義守大學碩士學位考試辦法 .................................................................................... 11
(四)義守大學企業管理學系碩士班學位考試規定 ........................................................ 13
(五)義守大學企業管理學系碩士班獎助學金實施作業要點 ........................................ 16
(六)義守大學企業管理學系碩士班優秀研究生獎學金審查作業要點 ........................ 18
(七)選課作業流程暨操作說明 ........................................................................................ 19
(八)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日間部學生選課時程 ............................................................. 26
(九)104-1 學期日間部行事曆 ......................................................................................... 27
(十)企管系碩士班赴外所修課學分承認申請書 ............................................................ 28
(十一)104-1 學期碩一、碩二課表 ................................................................................. 29
一、 系所簡介
系所沿革
義守大學企業管理學系成立於民國 80 年 8 月,並陸續於 83 年成立進修部、96 學年度成
立企業管理學系碩士班、100 學年度成立企業管理學系境外碩士在職專班。20 多年來,在全
體師生共同努力下,在教學、研究、服務、學生活動各方面均有良好發展,辦學績效頗受各
界肯定。
教學目標
旨在培養二十一世紀有競爭力之專業經理人,並積極探索企業與管理問題之相關研究與
解決之道。學生於學士班畢業後,應具備企業管理專業之能力、了解全球化議題之能力、獨
立思考與創新之能力、基礎資訊科技應用之能力。
課程規劃
本系一向強調理論與實務的結合,根據企業的需求及未來的展望,培養具國際觀和全球
化運作能力的企業管理人才。本系課程具有下列特色:
一、強調全面性、全球性觀點,以培訓學生具備專業管理能力。
二、強調學生應具備的基礎學習能力,以儲備未來企業人才。
三、強調個案分析與教學,活用書本和課堂所學於實際管理情境之中。
四、強調品格、外語、溝通、展演與團隊合作能力。
五、本系依據教師專長及系所發展方向,分別設有創意廣告與行銷物流、組織行為與人力資
源及企業診斷與經營策略等三大特色領域,並設有跨院系學程。
發展
本校國際化甚快,本系結合學校教育目標,除開設各式提昇學生國際觀之課程外,近年
來境外生人數增加頗多,與境外生的交流接觸,更提供了本地生較佳的國際視野。另外,本
系設有大學部、進修部、碩士班、境外碩士在職專班等各種學制,來自業界的學生與具實務
經驗的專兼任教師,增加了學生了解職場的機會,有利於學生職涯發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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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師資陣容
企業管理學系專任教師一覽表
姓名
陳岳陽
劉常勇
彭台光
職稱
副教授
兼系主任
講座教授
兼國際學院
院長
教授
兼管理學院
院長
最高學歷
研究領域
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管理 資訊管理、策略配適分析、電子商
研究所資訊流通組博士
務
美國奧本大學工業工程博士
科技管理、創業管理
美國德州理工大學國際企業 人力資源管理、組織行為、研究方
管理博士
法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教育學博 統計資料分析、心理學、組織行
士
為、人力資源管理
人力資源管理、勞資關係、勞動
英國西蘇格蘭管理博士
法、協商與談判
謝琇玲
教授
吳全成
教授
葉兆輝
副教授
國立中山大學企管博士
財務管理、數量方法
楊東震
副教授
國立中山大學企管博士
行銷管理、非營利事業行銷、服務
行銷
副教授
美國凱斯西儲大學作業研究
系博士
生產管理、作業研究
副教授
國立中山大學企管博士
家族企業、組織理論、公司治理、
策略管理、家族治理
副教授
國立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
決策與判斷分析、企業法律
博士
國立中山大學人力資源管理
人力資源管理、知識管理
博士
蔡明智
鍾喜梅
張
寧
凌雅慧
蘇錦俊
兼餐旅系主任
兼觀光系主任
副教授
副教授
兼觀旅系主任
國立中山大學企管所博士
財務管理、金融市場、行為科學
整合行銷、品牌管理
田祖武
助理教授
國立台灣科技大學企管博士
方文星
助理教授
英國克蘭菲大學品質管理博
生產管理、供應鏈及物流運籌管理
士
蔡振昌
助理教授
國立台灣科技大學企管博士
人力資源、知識管理
馬宗洸
助理教授
美國西北大學應用數學博士
管理數學、統計學
蔡璧如
助理教授
日本立命館大學商學博士
消費者行為、綠色行銷、行銷管理
莊苑仙
助理教授
日本大阪市立大學商學博士
行銷管理、通路管理
陳彥君
助理教授
陳怡穆
助理教授
國立台灣大學商學研究所博
人力資源管理、組織行為
士
國立政治大學企業管理研究
行銷管理、服務業管理
所博士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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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學系教育目標
校 級
培育務實創新、崇禮尚義、有為有守之專業人才
學 院
培育具專業、人文修養與國際競爭力之管理人才
學 系
培養二十一世紀有競爭力之管理者,並積極探索企業與
管理問題之相關研究與解決之道
四、 學生應具備之核心能力/素養
校級
學生具備組織
CC1-2
領導能力
學生具備體認
CC2-1
多元文化價值對於企
業營運意涵的能力
學生具備進階
CC3-1
管理知識研究能力
學生具備批判
CC3-2
思維並解決問題
學生具備資訊
CC4-1
知能應用能力
倫理道德
CM5-1
學生能利用對
CC5-2
企業倫理與社會責任
的認知,探討公司決
策對社會大眾權益產
生的影響
社會知能
CM6-1
學生具備有效
CC6-2
溝通能力
生活態度
CM7-1
學生具備
CM1-1-1
整合企管理論以解
決問題的能力
學生具備
CM1-2-1
組織領導能力
學生具備
CM2-1-1
體認多元文化價值
對於企業營運意涵
的能力
學生具備
CM3-1-1
進階管理知識研究
能力
學生具備
CM3-2-1
批判思維並解決問
題
學生具備
CM4-1-1
資訊知能應用能力
倫理道德
CM5-1-1
學生能利
CM5-2-1
用對企業倫理與社
會責任的認知,探
討公司決策對社會
大眾權益產生的影
響
社會知能
CM6-1-1
學生具備
CM6-2-1
有效溝通能力
生活態度
CM7-1-1
碩士班達成指標
專業知識技能
I1-1-1
領導
I1-2-1
國際思維
I2-1-1
I3-2-1批 判 思 維 與 問
題解決
I4-1-1資 訊 知 能 應 用
能力
CMI5發 展 倫 理 情
操 、 敬 業、 環 保 與關
懷社會的素養
CMI7發 展 包 容 多 元
文 化 、 法治 、 永 續學
習的素養
學生具備且能
CC1-1
應用一般管理進階知
識
碩士班能力
I3-1-1研 究 探 索 與 分
析
倫理
I5-2-1
CMI6發 展 生 涯 規
劃 、 合 作、 溝 通 與自
我行銷的素養
口語溝通
I6-2-1
書寫溝通
I6-2-2
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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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C7 生活
態度
C6 社會知能
C4 資
C5 倫理道德
訊科技
C2 國際視
C3 創新整合
野
C1 專業知能
五、 畢業條件
*本所碩士班總畢業學分數為 36 學分,分下列三項:
(一)專業必修 14 學分
(二)專業選修 22 學分(論文指導選修課程不計入畢業選修學分數)
(三)碩士論文-必修 0 學分
備註:
課程規劃為配合學生需求,得增減開設課程。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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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課程計畫表
義守大學企業管理學系碩士班(MBA) 104 學年度入學新生課程計畫表
*本所碩士班總畢業學分數為 36 學分,分下列三項:
(一)專業必修
14
學分:學術暨實務課程
8 學分,學術課程
(二)專業選修
22 學分(論文指導選修課程一律不計入畢業選修學分數,學生得至專業選修學術或實務課程,亦
6
學分
可由以下 1~2 修足系選修學分數)
1.學術課程
22 學分:
2.實務課程
6
學分:
(三) 碩士論文 必修 0
85
10
學分選 22 學分
學分選
6 學分,至少應選修校外實習課程
3 學分
學分(總結課程)
備註:
課程規劃為配合學生需求,得增減開設課程。
碩一課程表(104)
類
別
科目
科目名稱
代號
專 M21001 管理統計
業 M21070 企業研究方法
必 M21004 企業經營與倫理講座 (一)
修 M21006 企業經營與倫理講座 (二)
專
業
選
修
M21003
M21071
M21007
M21008
M21009
M21010
M21024
M21073
M21038
M21012
M21013
M21014
M21016
M21017
M21018
M21019
M21022
M21025
M21053
M21054
M21055
M21056
M21057
M21058
M21069
組織理論與管理
論文寫作方法
組織行為
行銷管理
生產與作業管理
消費者行為
環境風險與管理
組織間行銷
智慧財產權管理
人力資源管理
財務管理
物流運籌規劃與管理
多變量分析
國際企業管理
管理研究應用軟體
產品策略與管理
非營利事業行銷
質性研究
資訊管理專題
多目標決策
科技管理
績效評估
創業管理
員工招募與甄選
行銷實務專題
本學年必修學分數
上 下
3
3
1
1
3
1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碩二課程表(105)
必/
備註
選修
必 學術
必 學術
必
共同
必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共同
學術
類
別
科目
科目名稱
代號
M21026 論文指導(一)
專
業 M21028 論文指導(二)
必 M21M00 碩士論文
修
學術
學術
學術
學術
學術
學術
學術
學術
學術
學術
學術
學術
學術
學術
學術
學術
學術
學術
學術
學術
學術
實務
學術
專
業
選
修
M21072
M21029
M21030
M21031
M21036
M21021
M21260
M21033
M21046
M21047
M21020
國際能力研習
策略管理
策略性人力資源專題
服務業行銷
產業與競爭分析
廣告管理
企業實習
品牌管理
金融商品分析
賽局理論
通路策略與管理
必/
備註
選修
必 共同
3 必 共同
0 必 總結
上 下
3
1
3
3
3
3
3
3
3
3
3
3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實務
本學年必修學分數
8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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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
學術
學術
學術
學術
學術
實習
學術
學術
學術
學術
七、 課程學習地圖
教育目標
企業管理學系 碩士班課程學習地圖
104 入學年度學生適用
培養二十一世紀有競爭力之管理者,並積極探索企業與管理問題之相關研究與解決之道
學生具備整合企管理論以解決問題的能力
學生具備組織領導能力
學生具備體認多元文化價值對於企業營運意涵的能力
學生具備進階管理知識研究能力
核心能力
學生具備批判思維並解決問題
學生具備資訊知能應用能力
學生能利用對企業倫理與社會責任的認知,探討公司決策對社會大眾權益產生的影響
學生具備有效溝通能力
基本素養
倫理道德、社會知能、生活態度
碩一上
基礎必修課程
(8)學分
碩一下
碩二上
碩二下
企業經營與倫理講座(一)
企業經營與倫理講座(二)
論文指導(一)
論文指導(二)
(1)
(1)
(3)
(3)
碩士論文(0)
專業必修課程
(6)學分
管理統計
(3)
企業研究方法
(3)
組織理論與管理
(3)
專業選修課程
(22)學分
組織行為
(3)
人力資源管理
(3)
行銷管理
(3)
財務管理
(3)
生產與作業管理
(3)
消費者行為
(3)
行銷實務專題
(3)
論文寫作方法
(1)
策略管理
(3)
國際能力研習
(1)
金融商品分析
(3)
賽局理論
(3)
質性研究
(3)
創意廣告與行銷物流
組織間行銷(3)、運籌物流規劃與管理(3)、國際企業管理(3)、產品策略與管理(3)、非營利事業行銷(3)、
廣告管理(3)、服務業行銷(3)、消費心理學(3)、通路策略與管理(3)、品牌管理(3)
組織行為與人力資源
績效評估(3)、員工招募與甄選(3)、策略性人力資源專題(3)、智慧財產權管理(3)
企業診斷與經營策略
環境風險與管理(3)、多變量分析(3)、管理研究應用軟體(3)、資訊管理專題(3)、多目標決策(3) 、科技
管理(3)、創業管理(3)、產業與競爭分析(3)、
生涯規劃
升學:國內外各大企管相關研究所
就業:品質技術師、人力資源管理師、薪資管理師、職能管理師、員工績效管理師、
主管專業職能訓練管理師、專業秘書暨行政管理師、公關策劃師等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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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內容依承辦單位主管章則專區公告為主>
八、附件
(一)義守大學學生抵免學分辦法
義守大學學生抵免學分辦法
81年7月18日教育部台(81)高字第39356號函准予備查
88年10月13日八十八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教務會議通過
89年10月25日八十九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教務會議通過
89年12月13日八十九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三次教務會議通過
90年3月28日八十九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教務會議通過
90年11月21日九十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教務會議通過
91年5月29日九十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二次教務會議通過
91年7月8日教育部台(91)高(二)字第91097493號函備查
91年7月24日九十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三次教務會議通過
91年10月2日教育部台(91)高(二)字第91149173號函備查
92年3月5日九十一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教務會議通過
92年6月10日教育部台高(二)字第0920080637 號函備查
93年5月12日九十二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二次教務會議通過
93 年 7 月 8 日教育部台高(二)字第 0930085081 號函准予備查
94年12月7日九十四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教務會議通過
95年3月31日教育部台高(二)字第0950036266號函同意備查
97年12月12日九十七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教務會議通過
98 年2 月23 日教育部台高(二)字第0980013826 號函同意備查
100年3月16日99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校務會議通過
100年4月6日校長核定公告修正第2、3、7~11條條文
100年6月9日教育部臺高(二)字第1000083681號函同意備查第2、7至11條條文
100年11月4日校長核定公告修正第2、3條條文
101年1月18日教育部臺高(二)字第1010004462號函同意備查第2、3條條文
102年1月4日校長核定公告修正第2、3條條文
102年4月15日教育部臺高(二)字第1020015238號函同意備查第2、3條條文
第 一 條 本辦法依據本校學則及大學法規定訂定之,各系(所)辦理學生抵免學分,應依本辦
法辦理。
第 二 條 下列學生得申請抵免學分:
一、轉學生。
二、大學(專科)畢、肄業生依規定入學之新生。
三、依照法令規定,准許先修讀學分後考取修讀學位者。
四、境外進修、研究、交換及雙聯學制學生者。
五、碩、博士班新生。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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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內容依承辦單位主管章則專區公告為主>
第 三 條 前條所列各類學生抵免學分數及相關規定如下:
一、轉學生轉入二年級者,其抵免學分總數以轉入該系一年級應修學分總數為原
則。轉入三年級者,其抵免學分總數以轉入該系一、二年級應修學分總數為原
則。
加修本校進修部或推廣教育學士學分班者,其所抵免之學分數另計。
二、大學(專科)畢、肄業生依法取得學籍時,已修及格之科目學分,得申請辦理抵
免。
三、依照法令規定,先修讀學分後考取修讀學位之新生,比照本條各款學生申請辦
理抵免學分。
四、境外進修、研究、交換及雙聯學制學生,其所修習及格之科目學分,如符合大
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者,得申請抵免。
五、重考或重新申請入學或依照法令規定修讀學分後考取修讀學位之研究生,抵免
學分數以應修總學分數(不含論文學分)二分之一為限。
六、抵免課程之採認,由各系(所)自訂之。
七、提高編級:
(一)學士班學生,學分抵免總數達三十六學分以上者,得編入二年級;學分抵免
總數達七十二學分以上者,得編入三年級;學分抵免總數達一百零五學分以
上者,得編入四年級,惟至少修業一年,並修畢其入學年度應修之學分數始
可畢業。
(二)依據第二條第三款規定先修讀學分後考取修讀學位之學生,抵免後在校修業
的期限,不得少於該學制修業期限二分之一,且不得少於一年。
第 四 條
第 五 條
第 六 條
第 七 條
(三)申請提高編級以一次為限,申請程序應於入學當學期之加退選截止日前完
成。
抵免學分之範圍如下:
一、必修學分:系所開設之必修課程(含核心課程)。
二、選修學分:系所開設之選修課程(含系所承認他系相關課程及博雅課程)。
三、輔系學分(轉學生或重考生加修輔系者)。
四、雙主修(學位)學分(轉學生或重考生加修雙主修者)。
抵免學分之原則規定如下:
一、科目名稱、內容相同者。
二、科目名稱不同而內容相同者。
三、科目名稱、內容不同而性質相同者。
不同學分互抵後之處理,規定如下:
一、以多抵少:抵免後以少學分登記。
二、以少抵多:以少學分抵多學分者,須外加原校其他相關課程學分補足本校欲抵
免之課程學分,如無法補足學分數者,不得抵免;若為學年課程,以原校之學
年總學分數抵免本校上學期之學分為原則。
學分抵免之申請及審查規定如下:
一、學分抵免之申請,應於取得抵免資格後第一個學期註冊選課時一併辦理,並應
繳驗(交)原校修讀之成績單及學分抵免表,必要時可採取甄試方式認定。須甄
試始可抵免之科目,應於加退選開始日前辦理完竣。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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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內容依承辦單位主管章則專區公告為主>
第
第
第
第
二、前款申請作業以一次為限,爾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補辦或變更。
三、學生完成學分抵免後,每學期選課應依「學生選課辦法」之規定辦理。
四、抵免學分之審核:系(所)課程由各系(所)審查小組負責審核;體育、軍訓
及服務教育課程,由體育室、軍訓室及服務教育組分別負責審核;教務處註冊
組負責複核並登錄存查。
五、五年制專科學校專一至專三科目學分原則不予抵免。
八 條 申請抵免學分後,如因轉系、加修輔系或雙主修,得重新辦理抵免原校學分,並應
繳驗(交)原校修讀之成績單及學分抵免表,必要時可採取甄試方式認定;該抵免應
於加退選開始日前辦理完竣,但不得提高編級。
輔系或雙主修抵免學分數,以該學系規定應修習學分數二分之一為限;因故放棄修
習者,該項抵免學分不得列入畢業學分數計算,並刪除之。
九 條 辦理學分抵免者,應將抵免科目學分登記於歷年成績表內,於各學期成績欄註明「抵
免」字樣。
十 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悉依本校學則及有關規章辦理。
十一 條 本辦法經教務會議、行政會議及校務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公告,自公告日實施,
並報教育部備查,修正時亦同。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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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內容依承辦單位主管章則專區公告為主>
(二)義守大學企業管理學系碩士班修課要點
義守大學企業管理學系碩士班修課要點
96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系務會議通過(96.09.11)
98 學年度第 1 學期課程規劃委員會議修正(98.10.02)
98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3 次系務會議修正(98.10.14)
100 年 9 月 14 日校長准予核備公布修正全文
103 年 1 月 15 日校長准予備查第 2、5~9 點條文
103 年 6 月 17 日校長准予備查公布修正第 2、9~10 點條文
104 年 6 月 3 日校長准予備查公布修正第 4~8 點條文
一、義守大學企業管理學系(以下簡稱本系)為規範碩士班學生選課,特訂定本修課要點(以下
簡稱本要點)。
二、本要點適用於本系之碩士生,畢業時應修最低學分總數依學生入學年度二年修課計畫表
中之規定(含論文指導課程及碩士論文)。
三、本系碩士班必、選修課程依學生入學年度二年修課計畫表,課程名稱後之數目字為學分
數。
四、本系碩士生自第一學年第二學期起,於當學期可修畢應修科目與學分時,經指導教授及
系主任同意,始得提出論文學位考試申請。
五、本系碩士生每學期修課學分之上限為十五學分。第二學期後,若前一學期本系所修之課
程中有三分之二以上之成績為該科之前百分之五十,則修課學分之上限可再增加三學分。
六、本系碩士生於修業期限內,最多得至本校管理學院 MBA 班或 PMBA 班修習兩門課程,
但 PMBA 班課程不得抵免本系碩士班必修課程,有特殊情況經系主任同意者,得不受上
述規定。
七、本規定未盡事宜,悉依本校學則及相關章則辦理。
八、本要點經本系課程規劃委員會及系務會議審議通過,送交管理學院核備,陳請校長備查後
自公告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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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義守大學碩士學位考試辦法
義守大學碩士學位考試辦法
89 年6 月21 日教務會議通過
89 年11 年20 日台高(二)字第89149717 號函核定
92 年12 月10 日九十二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三次教務會議通過
93 年6 月15 日台高(二)字第0930078090 號函備查
93 年8 月20 日九十三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教務會議通過
93 年11 月4 日台高(二)字第0930143789 號函備查
93 年12 月16 日台高(二)字第0930167826 號函備查
98 年10 月9 日九十八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教務會議通過
98年12月16日九十八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校務會議通過
99年1月13日校長核定公告修正第1、3、4、8、14條條文
99年1月27日台高(二)字第0990009978號函備查
102年1月4日校長核定公告修正第7、12~14條條文
102 年 4 月 15 日臺教高(二)字第 1020015238 號函備查第 7、12~14 條條文
104 年 3 月 23 日校長公告修正第 5、9、12 條條文
第 一 條 本辦法依大學法第二十六條及其施行細則、學位授予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本校各系(所)學位考試,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悉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第 三 條 學位考試,每學期舉行一次。研究生自第一學年第二學期起,於當學期可修畢應修
科目與學分時,始得經指導教授及系(所)主管同意,依學校行事曆規定期限及事項
向所屬系(所)申請學位考試。
第 四 條 碩士學位考試置考試委員三人(指導教授二(含)人以上者,得聘四人),由各系(所)
主管提請校長聘請之。指導教授為當然委員,但不得為主持人,主持人由考試委員
互推一人擔任之。
考試委員應親自出席,不得委託他人為代表。學位考試得聘校外委員至多一
名,且所聘委員均參加時,始能舉行。
有特殊情況需增加校內外委員數,須經專簽核准。
第 五 條 碩士學位考試委員,除對研究生所提論文學科有專門研究外,並應具有下列資格之
一:
一、曾任教授或副教授。
二、中央研究院院士或曾任中央研究院研究員、副研究員。
三、獲有博士學位,在學術上著有成就。
四、屬於稀少性或特殊性學科,在學術或專業上著有成就者。
前項第三款、第四款之提聘資格認定標準,由各系(所)務會議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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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項所稱之論文經各系(所)務會議通過得以創作、展演連同書面報告或以技術
報告代替。
第 六 條 學位考試申請經所屬系(所)審查合於規定者,由該系(所)將論文與摘要、考試方式、
時間、地點及擬聘校內外考試委員名單,於申請日截止後一週內會教務處複核後,
簽請校長核定後辦理,並至遲於考試日前一週通知應試人。
第 七 條 已於國內、外取得學位之論文,不得再行提出。
碩士學位論文以中、英文撰寫為原則,非英語學系得以該系所主修語言撰寫。
第 八 條 學位考試含論文考試及論文審查。
論文考試以口試進行之,必要時亦得舉行筆試。
學位考試成績,以一百分為滿分,七十分為及格。成績以全體委員評定分數之
平均評定之,且須委員均評定及格,始為及格。
第 九 條 學位考試舉行後,各系(所)應於該學期結束前將成績送交教務處。
成績及格者,須於次學期開學前,繳交附有考試委員簽字同意之論文,逾期者,
次學期仍應註冊,並於該學期結束前繳交,屬該學期畢業,其畢業月份以論文繳交
月份為準;至修業年限屆滿時仍未繳交者,該學位考試以不及格論,並依規定退學。
第 十 條 已申請學位考試但未參加考試,且未於前條成績繳交期限前撤銷者,以一次不及格
論。
學位考試成績不及格,而其修業年限(延長修業年限)尚未屆滿者,得申請重
考,重考以一次為限,仍不及格者,應予退學。
第 十一 條 通過學位考試之研究生,須至本校圖書館網站完成上傳論文摘要及全文電子檔,
始得畢業。
第 十二 條 論文、創作、展演、書面報告或技術報告有抄襲或舞弊情事,經考試委員審查確
定者,其學位考試以不及格論,並送學生獎懲委員會處理。
對已授予之碩士學位,如發現論文、創作、展演、書面報告或技術報告有抄襲、
舞弊或應撤銷情事,經調查屬實者,由學校撤銷學位,註銷與追繳已發之學位證書,
並將公告撤銷與註銷事項通知其他大專校院及相關機關(構)。
第 十三 條 為避免利益相涉,研究生三親等內親屬或重大利害關係人,不得擔任該生之指導
教授或學位考試委員,經發現者撤銷其資格;如學生已完成學位考試,則該次學
位考試成績以不及格論;已授予學位後始發現者,則依前條第二項規定辦理。
第 十四 條 本辦法經教務會議、行政會議及校務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公告,自公告日實施,
並報教育部備查,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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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義守大學企業管理學系碩士班學位考試規定
義守大學企業管理學系碩士班學位考試規定
96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96.09.11)
96學年度第1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通過(96.11.09)
99學年度第2學期第6次系務會議通過(100.06.23)
100年 9月 1日校長准予備查公布修正全文
103年6月17日校長准予備查公布修正第1、3~10、13、15、19~21點條文
103年12月15日校長准予備查公布修正第3~9、11、18~20點條文
一、
義守大學企業管理學系碩士班學位考試規定(以下簡稱本規定)依本校碩士學位考試
辦法訂定之。
二、
本系所碩士班研究生須依本規定通過論文提案考試及論文考試,方能取得碩士學位。
三、
本系所碩士班研究生碩士論文之指導教授至多可有二位共同指導,第一位指導教授
須為本系所之專任助理教授以上擔任,第二位共同指導教授則可為本校其他學院或
外校教師。
本系所碩士班研究生選擇第二位共同指導教授優先順序為本校管理學院(以下簡稱
本院)國際商務學系教師、本院其他學系教師、本校其他學院教師、外校教師。
本系所碩士班研究生之指導教授名單,應於預定畢業前一學期開學之第二週結束前
提出。
四、
每位教師以指導每屆研究生至多三名為限,若與本系所其他專任教師共同指導則以
半個計算。
五、
本系所碩士班研究生須先參加論文提案考試及選修論文指導課程,並於選修之該學
期舉行考試,論文提案考試須於本系所規定時間內申請並完成。
論文提案考試應公開舉行,各場次以至少五位本系所師生(口試委員除外)出席為
原則,本系所方承認該場口試之有效性。
論文提案考試同一學期以提出兩次為限,若未通過,則應於下學期重修論文指導課
程,方能提出新論文提案考試申請。
六、
若需更換指導教授,必須重新向本系所提出申請,申請後二個月後方能舉行論文(提
案)考試。若已通過原指導教授指導之論文提案,仍需重新提出。若有突發事件,仍
需提出說明,經系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得沿用原提案進行研究。
七、
為進行論文提案考試,本系所設論文提案考試委員會,置委員三至四人,論文指導
教授為當然委員外,另聘校內外助理教授以上教師擔任考試委員,委員名單由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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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建議,得由本系所系主任建議修改。
八、
論文提案考試或論文考試之評分結果,必須在考試結束後由指導教授親自繳回或彌
封轉由碩士班研究生繳回本系所。
九、
碩士學位考試,每學期舉行一次。參加學位考試須先通過論文提案考試,且於當學
期可修畢應修科目與學分時,始得經指導教授及系主任同意,依學校行事曆規定期
限及本系所規定事項提出申請。
論文考試應公開舉行,各場次以至少五位本系所師生(口試委員除外)出席為原則,
本系所方承認該場口試之有效性。
十、
碩士學位考試委員人數依本校「碩士學位考試辦法」之規定。舉行學位考試時指導
教授與口試委員應親自出席,不得委託他人為代表。
十一、 學位考試申請經本系所審查合於規定者,由本系所將論文與摘要、考試方式、時間、地點
及擬聘校內外考試委員名單,於申請日截止後一週內會辦教務處複核,簽請校長核定後辦
理,並至遲於考試日前一週通知應試人。
十二、 經取得他種學位之論文不得再度提出。若以外國文撰寫之論文,須加附中文摘要。
十三、 學位考試成績,以一百分為滿分,七十分為及格。成績以全體委員評定分數之平均
評定之,且須委員均評定及格,始為及格。
十四、 學位考試舉行後,由本系所於該學期結束前將成績送交教務處。成績及格者,須於
一月三十一日(第一學期)或八月三十一日(第二學期)前,繳交附有考試委員簽字同意
之論文,逾期者,次學期仍應註冊,並於該學期期限前繳交,屬該學期畢業;至修
業年限屆滿時仍未繳交者,該學位考試以不及格論,並依本校相關規定退學。畢業
月份統一訂為一月(第一學期)及六月(第二學期)。
十五、 本系所碩士班研究生已申請學位考試但未參加考試,且未於前條成績繳交期限前撤
銷者,以一次不及格論。學位考試成績不及格,而其修業年限(延長修業年限)尚
未屆滿者,得申請重考,重考以一次為限,仍不及格者,應予退學。
十六、 通過學位考試之本系所碩士班研究生,須至本校圖書與資訊處所轄圖書館網站完成
上傳論文摘要及全文電子檔,始得畢業。
十七、 論文有抄襲或舞弊情事,經考試委員審查確定者,其學位考試以不及格論,並送學生
奬懲委員會處理。對已授予之碩士學位,如發現論文有抄襲或舞弊情事,經調查屬實
者,則撤銷並追繳已發之學位證書。
十八、 為避免利益相涉,本系所碩士班研究生三親等內血親或姻親或重大利害關係人,不得
擔任該生之指導教授或學位考試委員,經發現者,撤銷其資格;如已完成學位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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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該次學位考試成績以不及格論;已授予學位後始發現者,則撤銷並追繳已發之學
位證書。
十九、 本規定未盡事宜,悉依本校學則及相關章則辦理。
二十、 本規定經系務會議審議通過,送交管理學院核備,陳請校長備查後自公告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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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義守大學企業管理學系碩士班獎助學金實施作業要點
義守大學企業管理學系碩士班獎助學金實施作業要點
96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96.09.11)
98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修訂(98.09.08)
103 年 1 月 8 日校長准予備查修正全文
一、義守大學企業管理學系(以下簡稱本系)碩士班為獎勵研究生從事研究、輔助教學及
提高學術水準,特訂定獎助學金實施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碩士班獎助學金(以下簡稱本獎助學金)每人每月上限為新臺幣伍仟元整。
三、領取本獎助學金之研究生工作內容包括:協助系上行政工作、教學助教、電腦教室
(含實驗室)值班及支援研討會業務等工作。
四、系辦公室、各任課老師、各實驗室可依實際需求提出所需工讀生名額,但校內核
定之工讀生不包含在內。
五、本獎助學金每年發給十一個月。
六、領取本獎助學金之研究生不得在校外專、兼職或校內專職支薪,經查證屬實,得依
本校規定處分,並追繳已領之奬助學金。
七、本獎助學金核發標準:
(一)未於校外專、兼職或校內專職支薪且具本校學籍之在學研究生,得提出申請。
但不包含大陸地區學生。
(二)違反校規受記過以上處分者,不得提出申請。
(三)有一科不及格者,不得提出申請。
(四)研究生領取本獎助學金期間,未按規定出勤、工作不力、態度欠佳、擅離職守
者,得經研究生與外籍生事務委員會審議通過後,下次不予考慮採用。
八、本獎助學金計薪方法:
(一)研究生從事教學助教、行政助理及電腦教室(含實驗室)值班以實際工作時數
計算,支援研討會業務以工作量計算。
(二)研究生工作時數以系上所分配之時數為主,不得申報超過本系規定時數上限。
九、領取本獎助學金之研究生不得從事以下工作,如代課、協助老師從事國科會相關
工作、查研究資料等。
十、研究生領取本獎助學金期間,未按規定出勤、工作不力、態度欠佳、擅離職守、
違反校規受記過以上處分者,得經研究生與外籍生事務委員會審議通過後,依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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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輕重扣減、停止或追回本獎助學金。
十一、研究生領取本獎助學金者,需協助本系指定之工作,若有失職,得經研究生與
外籍生事務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撤銷獎助資格,若有違反校規情形,依校規論處。
十二、本要點經系務會議審議通過,送交管理學院核備,陳請校長備查後自公告日實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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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義守大學企業管理學系碩士班優秀研究生獎學金審查作業要點
義守大學企業管理學系碩士班優秀研究生獎學金審查作業要點
96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96.09.11)
98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修訂(98.09.08)
103年2月25日校長准予備查修正第2、4~7點條文
一、
義守大學企業管理學系(以下簡稱本系)碩士班為獎勵優秀碩士 生,特訂定優秀
獎學金審查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本獎學金每學期辦理一次,除本系碩士班一年級上學期學生、在職專班學生、延
修生及已獲本校學雜費減免者不得申請外,其餘本系碩士班學生皆可申請。
三、
本獎學金名額以班為單位,名額依實際註冊人數為準。各班研究生人數十名以內
者,得設置一名,逾十名者,學生人數每增加十名得增設一名,不足十名者,
以五捨六入計。
四、
獲審核通過者,每名每次發給新臺幣貳萬元整。
五、
申請本獎學金學生,須於規定期限內繳交申請書、前一學期成績及活動表現等相
關資料。
六、
本系於規定期限內將申請表(如附件)學生相關資料轉請研究生與外籍生事務委員
評分,評分之項目、分數比重及同分參酌依序為:前一學期成績(60%)及活動
表現(40%),總分一百分,依名額以評分結果高低排序獲選。如遇申請學生為
評分委員之指導學生、研究助理等關係人,評分委員應迴避。
七、
本要點經系務會議審議通過,送交管理學院核備,陳請校長備查後自公告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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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選課作業流程暨操作說明
選課作業流程
應用資訊系統
http://netreg.isu.edu.tw/wapp/
登
入
帳號:isu+學號(英文字小寫在後)
密碼:身分證字號全部(英文字大寫)
點
選
課務-學生選課/停修
學生選課作業
加
選
退
選
方法一、輸入課程代號(英文+七
碼數字),按代碼加選。 學生課表中於欲退選課程之右方
方法二、依科目開課之系別及年 退選欄打勾並按「退選」鈕即可。
級依序辦理加選。
查詢學生課表
課務-學生選課
學生個人選課資料查詢
註一:系統會自動將必修課程帶入學生課表中。
註二:學生選課操作手冊可至本校課務組網頁-選課/課程相關/選課操作查詢。
註三:請同學親自上網辦理選課,勿由他人代為選課。
註四:應用資訊系統內預設密碼為學生身份證字號全部,請同學務必上網更換密碼,以免被人
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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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一>進入義守大學首頁:www.isu.edu.tw,點選「在校學生」。
Step 1
<步驟二>點選「應用資訊系統」
Step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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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三>登錄應用資訊系統
(帳號:學號;密碼:身分證號碼全部)
isu +學號(英文字小寫在後)
身分證號碼全部(含英文字大寫),
請同學務必修改密碼
Step 3
<步驟四>點選選課作業
Step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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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五>加選課程,有兩種方式辦理:
(1) 輸入課程代號(英文+七碼數字),按代碼加選即可
輸入科目代碼後
按「代碼加選」
依科目開課系
級辦理加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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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依開課系級選取科目加選
(a)點選「加選」
Step a
(b)點選您想查詢的課程類別
Step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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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點選您想查詢的開課系級
Step c
(d)欲加選之課程請按「加選」鈕即可
Step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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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選後再進入個人課表查詢 check 即可
<步驟六>退選課程
欲退選課程請點選課表右方退選欄後按「退選」鈕即可。
先點選欲
退選科目
請按退選鈕
◎退選後再進入個人課表查詢 check 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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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日間部學生選課時程
104 學年度第1學期日間部學生選課時程
一、延修生優先選課時間:8 月26 日(三) 9:00 起至9 月2 日(三) 24:00 止(可選日夜間
部所有課程)
二、優先選課時程:完成期中和期末教學意見調查100%的學生優先上網選課
(可選日間本院系本年級、通識博雅、軍訓、體育選修等課程)
選課時間:四年級、碩二及博二:8 月26 日(三) 9:00 起至24:00 止
三年級:8 月27日(四) 9:00 起至24:00 止
二年級:8 月28日(五) 9:00 起至24:00 止(包含體育必修課程)
三、一般選課時程
◎ 第一階段:可選日間本院系本年級、通識博雅、軍訓課程(二年級包含體育必修課程)
選課時間:8 月31 日(一) 9:00 起至24:00 止
◎ 第二階段:可選日間本院系跨年級、通識博雅、軍訓課程之科目
選課時間:9 月1 日(二) 9:00 起至24:00 止
◎ 第三階段:可選日間所有課程
選課時間:9 月2 日(三) 9:00 起至24:00 止
◎ 第四階段:可選日間及進修所有課程(不含進修通識博雅課程選課人數未達15 人之課程)
選課時間:自9 月3 日9:00(四)起至9 月6 日(日) 24:00 止
四、加退選課程:選課時間:自9 月14 日(一) 9:00 起至09 月20 日(日) 24:00 止
(進修部通識博雅課程選課人數達15 人以上,日間部學生方可選課)
五、開學:9 月 14 日(一)
注意事項:
(一)應用資訊系統內預設學校提供之e-mail 帳號及密碼,請同學務必上網更換原預設之
密碼,並親自上網辦理選課,勿隨意將密碼告知他人使用,若因此發生選課錯誤的問
題,應自行負責。
(二)為確保自己能在規定的時間內順利完成選課,請事先測試自己的密碼是否正確;若忘
記密碼時,請親洽本校圖書資訊處辦理。
(三)學生請依各學系規劃課程修習應修之學分。學系課程規劃請參閱所屬學系網頁資訊;
各類通識課程修課規定請至通識教育中心網頁查詢。
(四)系統會將必修課程帶入學生課表中,請勿任意更動,以免無法選到應修課程。
(五)請使用 IE 瀏覽器辦理選課,課程代碼為 8 碼,開課代碼等相關資訊請先至應用資訊
系統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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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104-1 學期日間部行事曆
義 守 大 學 104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行 事 曆
104 年 4 月 15 日 103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3 次行政會議通過
年
月 曆
週
次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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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月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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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 2 3
4 4 5 6 7 8 9 10 十
5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6 25 26 27 28 29 30 3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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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6 7 8 9 10 11 12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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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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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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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9
10
11
12-13
14
16
14-18
14-20
9/14-10/2
27
28
9/29-10/5
6-13
9
10
16-17
10/19-11/6
21
9-13
26
30
11/30-12/11
星
辦 理 事 項 【大學部暨研究所】
期
六 第一學期開始
三-日 學生網路選課開始
一
一-二
二-三
三
四
五
六-日
一
三
一-五
一-日
一-五
日
一
二-一
二-二
五
六
五-六
一-五
三
一-五
四
一
一-五
大陸學位生及僑生入學說明會
補考(學期考試請假)
新生始業輔導講習
註冊繳費截止
大陸交流生入學輔導講習
導師座談會;外國學生新生說明會
宿舍進住
開學日;正式上課;補辦註冊
服務教育課程期初說明會
輔系、雙主修申請
學生網路加退選
跨院系學程申請
中秋節
中秋節補假
大一大二通識英文檢測(前測)
轉系申請
國慶日補假
國慶日
校慶暨運動會
期中教學意見調查
校務會議
期中考試
學生學業期中預警查詢
碩士生學位考試申請截止
學生停修課程
15
12/21-1/8
23
二 博士生學位考試申請截止
一-五 期末教學意見調查
三 校務會議
1
4-8
11-15
14-17
15
21
29
1/27-2/5
30
31
五
一-五
一-五
四-日
五
四
五
三-五
六
日
27
開國紀念日
大一大二通識英文檢測(第一次後測)
學期考試
宿舍退宿
博士生學位考試截止
學期成績繳交截止
非本學期通過學位考試研究生論文繳交截止
學生網路選課開始
補行上班上課(2 月 12 日調整放假)
第一學期結束
企管系系辦公室 07-657-7711 分機 5902
(十)企管系碩士班赴外所修課學分承認申請書
企業管理學系碩士班
赴外所修課學分承認申請書
班級: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學號:_______
部別
開課所、班級
課程名稱
代
號
申請日期:_____/_____/_____
委員會審核
學分數
是
否
原因說明 (請務必詳述)
□重修
□重大特殊事故(請檢附相關證明)
重要須知
1.畢業學分審查表須依本表上所申請通過之科目為依據,未核准之科目,不於計算入本系畢業學分。
2.本系碩士生於修業期限內,最多得至本校管理學院 MBA 班或 PMBA 班修習兩門課程,但 PMBA 班課程不得抵免本系碩士班必
修課程,有特殊情況經系主任同意者,得不受上述規定。
3.在第二條時效內經審查通過,原表留於系上備查,影印一份同學保留。完成上述兩項本表才可生效。
4.本申請書僅為申請作業,選課作業仍需同學網路作業完成。
申請人簽名處: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指導教授簽章
系所簽章
委員會簽章
同意該生申請上述課程 □已申請同意過___門
□未申請過
28
備註
以上承認______學分
企管系系辦公室 07-657-7711 分機 5902
(十一)104-1 學期碩一、碩二課表
以下課表供參考,正確資訊依學校應用資訊系統資料為主、粗體字為必修課程
碩一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科目/教 教
教
教
教
教
科目/教室
科目/教室
科目/教室
科目/教室
室
師
師
師
師
師
8:20
論文指導
~
1
(一)
9:10
星期五
教
教
教
教
教
科目/教室
科目/教室
科目/教室
科目/教室
師
師
師
師
師
8:20
~
9:10
1
碩二
時間
科目/教室
星期二
節次
時間
節次
星期一
9:20
2
~
10:10
管理統計 蔡
明
1601-1 智
2
9:20
~
10:10
10:20
3
~
11:10
管理統計 蔡
明
1601-1 智
3
10:20
~
11:10
11:20
~
12:10
管理統計 蔡
明
1601-1 智
4
4
6
1:30 企業研究 陳
方法
~
怡
2:20
穆
組織理論與 謝
管理
琇
玲
51307
2:30 企業研究 陳
~
方法
怡
3:20
穆
組織理論與 謝
管理
琇
玲
51307
1601-1
7
3:30 企業研究 陳
方法
~
怡
4:20
穆
1601-1
8
9
勇
產業與競爭 劉
分析
常
11:20
~
12:10
1601-1
組織理論與 謝
管理
琇
玲
51307
論文寫作
方法
1601-1
5
1:30
~
2:20
勇
6
2:30
~
3:20
7
3:30
~
4:20
服務業行銷
(全英)
1601-1
服務業行銷
(全英)
1601-1
服務業行銷
(全英)
1601-1
4:30
~
8
5:20
5:30
~
9
6:20
6:50
A ~
7:35
7:40
B ~
8:25
8:30
C ~
9:15
4:30
~
5:20
5:30
~
6:20
1601-1
中
午
企業經營與
倫理講座
(一)
1601-1
1601-1
產業與競爭 劉
分析
常
12:20
~
1:10
12:20
~
1:10
中 午
5
產業與競爭 劉
分析
常
勇
1601-1
楊
東
震
29
論文指導
(一)
論文指導
(一)
廣告管理
1601-1
企管系系辦公室 07-657-7711 分機 5902
楊
東
震
馬
宗
洸
馬
宗
洸
馬
宗
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