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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adidas
all in for my dance 女子創意舞蹈大賽
競賽規程
壹、主辦單位:台灣阿迪達斯股份有限公司
貳、承辦單位: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以下簡稱本會)
參、參賽資格:
一、民國 87 年 8 月 31 日(含)前出生之女性即可報名參加。
二、須以團體名義組隊報名參加。每隊人數下限 3 人,上限 8 人(包含演出時持道具之
人員)。
三、參賽者僅能報名一隊參加比賽,不得重複報名。若有重複報名,經查證屬實者,
將取消全隊參賽資格。
肆、比賽日期、地點:本次比賽將分預賽與決賽兩階段進行。
一、預賽:(一) 北區 103 年 4 月 12 日 (星期六) 假臺北新光三越 A11 四樓戶外廣場。
(二) 南區 103 年 4 月 19 日 (星期六) 假高雄夢時代 3 樓蛋型廣場。
二、決賽:103 年 4 月 26 日 (星期六) 假臺北新光三越 A11 四樓戶外廣場。
伍、報名辦法:
一、日期: 即日起至 103 年 4 月 7 日 23:59 分為止(以網路報名登錄時間為憑)。
二、方式: 採網路報名。報名網站:http://allinformydance.comeon5678.com
三、報名費:參賽者需以轉賬方式,繳交每人 NT $ 300 元之報名費。凡完成報名參賽
者,將可在預賽報到時領取 adidas 女子創意舞蹈大賽紀念背心乙件。
繳款銀行代碼:合作金庫 006
繳款銀行帳號:0540717155895
繳款戶名: 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
四、報名後不得更換名單,如有人員異動,必須出具相關證明(如:受傷無法出賽者,
請出示醫生證明),否則不予受理,不符規定者,由本會取消其參賽資格。
陸、比賽晉級名額:
一、各區域預賽將選出 6 隊,共 12 隊晉級決賽。若各區預賽報名組數超過 20 隊,則
增列 2 隊晉級決賽,各區至多選出 8 隊晉級決賽。
二、入圍決賽之隊伍,將由評審團選出前三名授獎。
柒、比賽規定:
一、參賽人數:每隊人數下限 3 人,上限 8 人(包含演出時持道具之人員)。
二、時間:表演時間 3 分鐘至 5 分鐘為限。
三、音樂:由各隊自行準備,並於比賽報到時繳交大會。
四、比賽內容:以時下熱門流行舞蹈類型為主 (Jazz、Girl's Hip Hop、Salsa、Vogue、
Locking、Popping、Waacking、Latino、Cabaret、Breaking、Aerobic、ZUMBA 等…),
除了民俗舞蹈、啦啦隊舞及體操舞蹈外,不限舞蹈形式與風格,結合音樂節奏與創
意即可參賽。
五、出場順序:於報到時現場抽籤,未報到者取消參賽資格。
捌、評分內容:
一、舞蹈主題創意呈現 40%
二、舞蹈動作技巧與編排結構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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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造型默契及風格表現 30%
四、表演長度以 3 分鐘至 5 分鐘為限,逾時者每 30 秒將扣除總分 1 分。
玖、成績計算:
一、評審分數中刪除最高及最低分數,予以平均計算。
二、總平均分數計至小數點第 2 位(小數點第 3 位四捨五入)。
三、若總平均分數相等時,以有效評審分數中之最高分數計,若再相等,以次高分數
計,依此類推。
拾、報到:
一、依實際報名隊伍數量,決定報到時間,並另行通知。
二、各隊應於報到時繳交全隊身分證正本以供查驗,否則不得參賽。
拾壹、罰則:
一、違反參賽人數規定,不足 3 人及超過 8 人之隊伍則不得出賽,並將取消該隊參賽
資格。
二、違反參賽時間規定,逾時或不足每 30 秒(含 30 秒)扣總平均分數 1 分,依此
累計扣分;音樂播放時間之計算以大會計時器為準。
拾貳、獎勵方式:
冠軍隊:20 萬元 adidas 等值商品。
亞軍隊:10 萬元 adidas 等值商品。
季軍隊:5 萬元 adidas 等值商品。
最佳 all in 精神獎:3 萬元 adidas 等值商品。
最佳造型獎:3 萬元 adidas 等值商品。
※本次比賽獎品以實物為準,得獎者不得要求更換、指定或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拾參、運動禁藥管制:比賽期間之參賽者運動禁藥管制,依中華奧會違規使用運動禁藥之
處理及處罰作業要點辦理。尿液檢測依中華奧會運動禁藥採樣程序與方法作業要點
辦理。
拾肆、注意事項:
一、凡有下列情事經檢舉或查證屬實者,經評審委員會議依情節輕重,於當日或事後議
決該隊「停止比賽」、「扣分」、「不予計分」或「取消比賽資格」等。
(一)比賽內容、服裝、道具或動作,有違善良風俗者(依大會評定之)。
(二)有關音樂版權問題,請遵守著作權法的規定,由各隊自行負責。
(三)影響現場秩序、節目進行及公共危險等。
(四)攜 帶 違 禁 品 、 毒 品 、 槍 械 、 爆 裂 物 等 物 品 進 入 場 內 , 或 場 內 吸 煙 、
喝酒、吃檳榔等,經發現取消其參賽資格。
二、安全規範
(一)禁止施行危險動作,如:
1、由隊友身上任何部位施行空翻著地。
2、經由隊友身上空翻越位著地。
3、身體在騰空狀態直接以雙手、 雙 足 以 外 的 部 位 著地。
(二)未戴護具者,禁止以頭頸部旋轉。
(三) 由抬舉舞姿騰翻著地。
(四) 所有演出必須於舞台上實施,違反規定者取消比賽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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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比賽過程中如有身體不適,應立刻停止演出,並至大會運動傷害防護站緊急
處理。
二、燈光、音響設備及現場佈置由主辦單位負責外,各隊所需之服裝、道具、音樂均應
自備,並請指派專人在場配合。
三、參賽人員須攜帶學生證正本備查,若有資格不符,經檢舉查證屬實,取消該隊比賽
資格,並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議處。
四、參賽人員應自行確認健康情況適合參與比賽,若比賽現場發生重大疾病者,概由當
事人自行負一切相關責任。
五、由主辦單位辦理團體意外保險及公共意外責任險,其它之保險需求,由參賽單位自
行投保。
六、主辦單位收到報名費後才算完成報名手續。手續完成後,主辦單位將電話與隊長確
認團員名單及衣服尺寸。請務必留下有效聯絡電話及住址與 e-mail。
七、參賽隊伍必須提供可聯絡之電話及 e-mail,如有任何比賽緊急宣布事項將以電話、
簡訊與 e-mail 通知。若因提供之聯絡方式不實而導致無法參賽,將視同棄權。
八、所有產品之領取僅限參賽選手之本人,得獎之商品內容由主辦單位全權決定。
九、參賽者對大會及裁判之最終決定不得有異議。
十、依現場狀況,除 adidas 認定之物品外,參賽隊伍不得攜帶進場,如易燃品、加油汽
笛、違禁物品或加油道具等。若有違反者,將不得進場。
十一、獎金將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辦理:依政府規定獲獎者
之贈品價值超過新台幣 1 千元(含)以上,須申報獲獎之扣繳憑單,獲獎人於兌獎
時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十二、參加本賽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賽事之比賽規定及辦法,如有未盡事宜,adidas
保留修改、終止、變更活動內容細節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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