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能力 義守大學觀光學系學生 資訊能力 畢業資格檢 定暨作業規定 專業證照 97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教務會議通過(97.08.25) 97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教務會議通過(98.06.29) 99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3 次教務會議通過(100.05.25) 一、 實施依據: 「義守大學觀光學系(以下簡稱本系)學生英語能力、資訊能力 及專業證照畢業資格檢定暨作業規定」(以下簡稱本作業規定) 依「義守大學學生基本能力畢業資格檢定實施要點」訂定之。 二、 實施目的: 為提昇本系學生英語能力、資訊能力及專業證照,促進國際化並 俾益學生升學及就業之生涯規劃,特訂定本作業規定。 三、 實施對象: 本系 97 學年度(含)以後入學之日間部學士班(含轉學生)學生。 四、 檢定標準: (一)英語能力檢定標準(本系學生需符合下列任一項): 項 中文名稱 次 1 2 3 4 全民英檢 托福外語能力測 驗 多益 國際英語語言測 驗/雅思 5 網路全民英檢 6 大學校院英語能 英文名稱 及格標準 GEPT 中級初試 PBT/ITP 457 TOEFL IBT 40 TOEIC 550 IELTS 4 NETPAW 中級初試 CSEPT 第一級 230 項 次 中文名稱 英文名稱 及格標準 FLPT 195 Cam. Main Suite PET BULATS ALTE Level 2 GET B1 力測驗 7 8 9 10 外語能力測驗 劍橋大學英語能 力認證分級測驗 劍橋大學國際商 務英語能力測驗 全球英檢 (二)資訊能力檢定標準(本系學生需符合下列任一項): 1. 取得電腦軟體應用丙級技術士資格。 2. 取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舉辦企業人才 技能認證(TQC) 中,WORD、EXCEL與POWER POINT 等三項「實用級合格證書」。 3. 其他具公信力機構舉辦之資訊能力檢定認證通過,並符 合前述二項中之同等水準,經本系審定後得視為檢定通 過。 (三)專業證照檢定標準(本系學生需符合下列任一項): 1. 同時取得考選部頒發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 外語導遊人員與外語領隊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2. 同時取得考選部頒發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 外語導遊人員與華語領隊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3. 同時取得考選部頒發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 外語領隊人員與華語導遊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4. 取得考選部頒發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外語 導遊人員或外語領隊人員考試及格證書一項資格,並取 得經濟部頒發之「會議展覽服務業專業人員認證」證明 書。 5. 同時取得考選部頒發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 華語導遊人員與華語領隊人員考試及格證書,並取得經 濟部頒發之「會議展覽服務業專業人員認證」證明書。 6. 同時取得考選部頒發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華語導遊 人員與華語領隊人員考試及格證書,並取得調酒丙級技術士資 格或餐旅服務丙級技術士一項資格。 五、 實施方式: (一)學生於修業年限內,除修滿本系規定應修學分外, 「英語能力、 資訊能力及專業證照」必須達到上項檢定標準,方具畢業資 格。 (二)已通過本系所規定之「英語能力、資訊能力及專業證照」畢 業檢定標準學生,應於每學期結束前二週,將申請表及成績 證明文件送至系辦公室,經審核通過後, 「英語能力、資訊能 力及專業證照」必修零學分課程成績將以「檢定通過」方式 登錄。以此方式通過畢業資格檢定標準者,學生不須自行辦 理該科目選課作業。 六、未通過英語能力畢業資格檢定考試之替代措施(本系學生需符合 下列任一項): (一)學生未通過英語檢定標準者,得參加由本系或通識教育中心 於寒、暑假針對大三及大四學生所開授之「英語能力」課程, 其收費標準比照暑修課程。課程結束經評定成績及格者,其 「英語能力」成績以「通過」登錄。學生入學後,每學年曾 參加規定之英語能力檢定考試一次,總次數達三次以上者, 修習本課程學校補助一半學費,以一次為限。 (二)參加由通識教育中心針對各系所學生於大三暑期及大四上、 下學期所開設之遠距教學課程,學生得透過網路教材自行上 網學習。學生參加此「英語能力」課程之報名費收費標準, 如下列: 1.入學後參加檢定三次(含)以上者:第一次免費;第二次 參加收費新台幣一百元;第三次收費新台幣二百元; 第四次起每次以新台幣三百元收費。 2.入學後參加檢定二次者:第一次以新台幣一百元收費; 第二次參加收費新台幣二百元,第三次起每次以新台 幣三百元收費。 3.入學後參加檢定一次者:第一次以新台幣二百元收費, 第二次起每次以新台幣三百元收費。 4.入學後從未參加檢定者:每次以新台幣三百元收費。 (三)同時取得考選部頒發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英語 導遊人員考試及格證書,以及英語領隊人員考試及格證書者, 「英語能力」成績以「通過」登錄。 七、未通過資訊能力畢業資格檢定考試之替代措施 學生於入學期間,TQC 中之 WORD、EXCEL 或 POWERPOINT 單項考 試參加三次(含)以上皆無法通過之大四學生(轉學生得依其轉入 年級酌減其應試次數要求),得參加由本系舉辦之 WORD、EXCEL 及 POWERPOINT 測驗,測驗合格者,本系認可其符合單科之畢業 資格,然其「資訊能力」成績以「通過」登錄。 八、未通過專業証照畢業資格檢定考試之替代措施 (一)學生於入學期間,參加考選部舉辦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 通考試導遊人員與領隊人員考試達三次(含)以上之大四學生 (轉學生得依其轉入年級酌減其應試次數要求),得參加由本 系舉辦之導遊人員與領隊人員測驗,測驗合格者,本系認可 其符合單項考試之畢業資格,然其「專業証照」成績以「通 過」登錄。 (二)通過上述由本系自訂考試之學生,仍需依本系之規定,取得 經本系認可之第三証照,其「專業証照」成績方可以「通過」 登錄。 九、本作業規定經三級課程規畫委員會議審議,並提經教務會議通過 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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