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編號 版 義 守 大 學 法規鑑別管理程序書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次 SHEAB-02 1.1 義 守 大 學 中華民國99年12月20日訂定 法規鑑別管理程序書 編 號:SHEAB-02 編撰單位:工安室 一、目的: 為使實驗(習)場所在安全衛生管理系統運作中,符合適用法規要求及落實其 他要求事項,特制定此程序,以鑑別及取得實驗(習)場所適用之法令規章與 其他要求事項,且應保持此項資訊之更新,並將其傳達予教職員工生。 二、範圍: 本校實驗室、試驗室等法令指定場所,安全衛生相關法令規章與其他要求事 項之取得、鑑別及查核等適用之。 三、權責: (一)工安室: 執行安全衛生法令規章與其他要求事項資料之收集、鑑別、 登錄,並傳達給實驗(習)場所。 (二)工安室:提供安全衛生法規諮詢服務。 (三)實驗(習)場所:執行查核相關安全衛生法令規章及其他要求事項之適 用性,進行資料之收集、鑑別、登錄,教育宣導至所屬人員周知與熟 練。 四、內容: (一)法令規章與其他要求之取得來源: 相關安全衛生彙編法規、政府公報、政府機關來函及線上網站、政府法 1 令說明會等。 (二)法規相關性鑑別時機: 1.在先期審查或變更審查時: 定期鑑別出相關法令規章適用性,凡實驗(習)場所需要遵守及未來 可能受管制之法規,必須填寫於「法規與其他要求事項查核表」 (附 表一),並登錄於「法規與其他要求事項登錄表」 (附表二)。 2.在法規增、修訂時: 依據法令規章與其他要求所取得之資料來源,上網查詢法規之增、 修訂,鑑別是否與活動有相關性,如有關修定則填寫於「法規與其 他要求事項查核表」 (附表一),並登錄於「法規與其他要求事項 登錄表」(附表二)。 (三)法規登錄及傳達: 工安室每年應將適用之法令登錄於「法規與其他要求事項查核表」 (附 表一)及「法規與其他要求事項登錄表」 (附表二)中,以網路公告方式 傳達給教職員工生知悉。 2 (四)安全衛生合法性評估流程圖: 安全衛生法規及其他要求 事項(新增/修訂) 法令合法性評估 符合 “實際情形說明" 紀錄客觀證據 不符合 “對應措施" 紀錄改善措施 不適用 本場所不適 用該法條 每年於危害鑑與風險評估 期間再度評估其合法性 五、相關文件: 不符合、矯正及預防措施程序書(SHEAB-14) 六、附件: 附表一 法規與其他要求事項查核表(SHEAC-AB02-01) 附表二 法規與其他要求事項變更登錄表(SHEAC-AB02-02) 3 附表一 法規與其他要求事項查核表 系 所 編 號 負責 人 實驗室 法源依據 編號 法規符合度 條文內容 符合 不符合 不適用 分機 執行現況說明 保存期限:3 年 編號:SHEAC-AB02-01 4 附表二 法規與其他要求事項變更登錄表 項次 資料來源單位 文 號 內 容 公告/發文日期 5 登錄日期 備 註 保存期限:3 年 編號:SHEAC-AB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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