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學年度新生入學課程規劃及選課手冊

義守大學國際商務學系
99 學年度新生入學課程規劃及選課手冊
99 學年度國商系課程規劃及選課手冊
目
錄
一、系所簡介 .............................................................................................................................3
二、師資陣容 .............................................................................................................................3
三、畢業條件 .............................................................................................................................5
四、課程架構 .............................................................................................................................6
五、課程規劃 .............................................................................................................................7
六、課程計畫表.......................................................................................................................11
七、生涯規劃與展望 .............................................................................................................13
八、附件.....................................................................................................................................14
(一)義守大學學生選課辦法 ........................................................................... 14
(二)選課作業流程 ........................................................................................... 17
(三)義守大學國際商務學系學生英語能力畢業資格檢定暨作業規定 ....... 24
(四)義守大學日間部通識教育博雅課程選修要點 ....................................... 25
(五)博雅課程選修注意事項 ........................................................................... 26
(六)義守大學學生服務教育執行要點 ........................................................... 28
(七)義守大學學生服務教育課程選課須知 ................................................... 33
(八)義守大學學生請假管理規則 ................................................................... 34
(九)義守大學 99 學年度第 1 學期日間部學生選課時程 ............................. 36
(十)義守大學九十九學年度第一學期行事曆 ............................................... 37
(十一)99 學年度第 1 學期上課時間表 .......................................................... 38
(十二)國際商務學系申請跨部跨系修課申請書 ........................................... 40
2
一、系所簡介
辦學目標與特色
本系之教育目標為「培養國際商務專才,兼重理論與實務」,因此本系特色與教學理
念為:(一)、因應業界之需求與學生之生涯規劃設計課程(二)、師資兼具國際化與多樣化
(三)、學生實務演練經驗之培養(四)、豐富多樣的外語學習管道(五)、專業實驗室-國際商務
模擬實驗室之設立:以提供學生實務操作之機會與專題之製作、加強學生之電子商務實務
能力、輔導學生架設資料庫…等等。
系所沿革
國際商務學系原名國際貿易學系,成立於 1994 年。2000 年為配合社會需求,改名為
國際商務學系。2002 年並獲核定成立四年制進修學士班,創系迄今本系之畢業生總計有
1056 人。目前在校學生共有大學部 8 班,總計在校學生為 500 名。
本系設立宗旨在於「為企業培養國際貿易人才」。隨著企業全球化的發展,台灣企業
之國際化程度日深,對於具有國際觀及國際語言能力管理者之需求日益增加。因此本系之
教育目標在於培養國際商務專才且兼重理論與實務之訓練。理論的部份著重於經濟與管理
知識的灌輸,實務的部份則著重於專業素養之養成、實務操作之訓練,除此之外並佐以語
文及電腦相關課程之加強,務使學生能成為一專業之國際商務專才。
二、 師資陣容
師資及研究領域
本系師資陣容堅強,目前擁有中外之博士專任師資 13 名,分別包含國際貿易實務與
實務、國際企業管理、國際經濟等三大類,教學及研究上均獲學界肯定,研究經費也逐年
上升。
3
姓名
職稱
副教授兼
胡 靖
系主任
教授兼
林麗娟
管理學院院長
最高學歷
研究領域
美國聯邦國際大學
電腦教育博士
投資學、資料處理、期貨與選擇權
國立政治大學
企業管理博士
策略管理、組織管理、國際企業管理、知識管理
朱子雄
副教授
美國凱斯西儲大學
管理科學博士
管理學、國際商務、作業研究
拾已宇
副教授
中國文化大學
經濟學博士
經濟分析、期貨市場、人類經濟行為分析
鄧穎懋
副教授
美國維爾培索大學
法學博士
商事法、國際貿易法規、智慧財產權管理
李慧珠
副教授
韓國成鈞館大學
國際貿易博士
國際行銷、國際貿易實務、國際企業管理
古 堡
副教授
德國蒂賓根大學
地理博士
歐洲共同市場、經濟地理、商用英文會話
楊文輝
助理教授
美國凱斯西儲大學
管理科學博士
數理規劃、統計、生產及作業管理
曾秀梅
助理教授
波蘭格但斯克科技大學
經濟學博士
中東歐市場分析、中小企業、比較經濟學
楊智育
助理教授
國立政治大學
經濟學博士
環境經濟學、勞動經濟學、公共經濟學
張務華
助理教授
陳柏榮
助理教授
國立中正大學
企業管理研究所博士
財務管理、策略管理、投資學
張超盛
助理教授
澳洲昆士蘭大學
社會科學研究所博士
企業網路行銷、企業與社會、國際資訊與傳播科技
日本國立山口大學
東亞研究所開發政策組博士
4
國際企業管理、國際貿易、國際經濟
三、 畢業條件
*本系總畢業學分數為 134 學分(含服務教育必修零學分),分下列六項:
(一) 通識核心課程必修 14 學分
(二) 通識博雅課程 10 學分 (校博雅課程共分 7 大領域,本系學生修讀時應排除「社會科
學學門」領域,在另 6 領域中選修 4 門領域課程,其餘依通識教育博雅課程選修要點
選課。)
(三) 院通識
10
(四) 院必修
26 學分
(五) 系必修
46 學分:基礎課程
學分:必修
5
學分,選修
5
學分
學分,專業課程
14
32 學分
(六) 1. 本系共規劃三個特色領域。
A:國際經濟特色領域
B:國際企業特色領域,
C:國際貿易法規與實務特色領域
2. A 特色領域 18
學分:必修
0
學分,選修 18 學分(
36
學分選
18
學分)
B 特色領域 18
學分:必修
0
學分,選修 18 學分(
35
學分選
18
學分)
C 特色領域 18
學分:必修
0
學分,選修 18 學分(
35
學分選
18
學分)
3.畢業前至少應完成本系一個特色領域之課程,始具畢業資格。
(七) 其他選修
8 學分(至多承認本校語文學系之會話、文法、作文等相關課程 4 學分。)
備註:1.「其他選修」課程中之專題研討(一)(二)共 4 學分皆修畢後,可列入本系 ABC 三
大特色領域畢業選修學分之計算。
2.畢業前須達本系英語能力最低門檻始具畢業資格。
(相關規定請參照本系英語能力
畢業資格檢定暨作業規定)
5
四、 課程架構
核心課程
必修 14 學分
博雅課程
選修 10 學分
通識教育課程
34 學分, 25.4 %
院通識課程
必修 5 學分
選修 5 學分
院必修課程
26 學分, 19.4 %
國
際
商
務
學
系
系必修課程
基礎課程
必修 14 學分
專業課程
必修 32 學分
英語能力
必修 0 學分
46 學分, 34.3 %
系特色領域課程
國際經濟特色領域
18 學分
國際企業特色領域
18 學分
畢業學分:134 學分
共應修畢 18 學分,13.4%
國際貿易法規與實務特色領域
18 學分
跨院系學程
其他課程
10 學分, 7.5 %
其他選修課程
說明:
1.「其他選修」課程中之專題研討(一)(二)共 4 學分皆修畢後,可列入本系 ABC 三
大特色領域畢業選修學分之計算。
2.畢業前須達本系英語能力最低門檻始具畢業資格。(相關規定請參照本系英語能
力畢業資格檢定暨作業規定)
6
3.除符合畢業學分相關要求外,至少需完成一系特色領域,始具畢業資格。
五、課程規劃
課程類型
通
識
教
育
課
程
核心
課程
課程代碼
學
分
必/選修
開課學期
A25099
服務教育(一)
0
一上
A25100
服務教育(二)
0
一下
A25793
華語文學與思想(一)
2
一上
A25794
華語文學與思想(二)
2
一下
A25792
文明發展史
2
一上
A25791
憲政與法治
2
A25172
實用英文(一)
2
A25173
實用英文(二)
2
一下
A25286
英語聽講實習(一)
1
二上
A25287
英語聽講實習(二)
1
二下
A25101
體育(一)
0
二上
A25102
體育(二)
(不必填寫)
0
二下
(不必填寫)
博雅
課程
院通識
課程
課程名稱
必修
14 學分
選修
10 學分
(不必填寫)
一下
一上
(不必填寫)
A82701
資訊科技應用
2
A82711
專業倫理管理與社會責任
2
A82721
管理與社會服務學
習
1
A82702
管理思想史
2
A82703
中國式管理
2
A82704
財稅法律與生活
2
二~四
A82705
投資理財與生活
2
二~四
A82706
創意思考
2
二~四
A82707
都市/區域發展與生活
2
二~四
A82708
多媒體與生活
2
二~四
A82712
管理與志工服務
1
三下
A82713
國際組織與國際關係
2
二~四
A82714
智慧財產權概論
2
二~四
A82722
人際關係與溝通
2
二~四
A82723
國際禮儀
2
二~四
A82724
人文與管理論壇
1
二~四
A82725
全球化趨勢議題
2
二~四
A82726
情緒管理與壓力調適
2
二~四
7
一下
必修
5 學分
四下
選修
5 學分
二~四
三上
二~四
課程類型
院
必
修
課
程
基礎
課程
系
必
修
課
程
專業
課程
系
特
色
領
域
課
程
國際經濟
特色領域
課程代碼
課程名稱
A82727
文化創意產業
A25113
經濟學(一)
電腦與資訊概論
管理學
會計學(一)
管理數學
經濟學(二)
會計學(二)
統計學(一)
統計學(二)
民法概要(一)
民法概要(二)
國際商務導論
商用英語會話(一)
財務管理
商用英語會話(二)
行銷管理
商事法(一)
國際貿易實務(一)
國際企業管理
商事法(二)
國際貿易實務(二)
國際行銷
國際貿易法規(一)
A82801
A25132
A25115
A25127
A25114
A25116
A25128
A25243
A25119
A25120
A25134
A25244
A25357
A25245
A25260
A25219
A25237
A25213
A25220
A25238
A25317
A25319
A25506
A25378
A25320
A25507
A25379
A25500
A25431
A25432
A25223
A25257
A25206
A25224
A25230
A25204
A25375
A25388
學
分
商用英文書信(二)
電子商務
國際金融(一)
國際金融(二)
個體經濟學
數理經濟學
商務資料處理
總體經濟學
金融市場
世界經濟概論
2
3
2
3
3
3
3
3
3
3
2
2
2
1
3
1
3
2
2
2
2
2
3
2
2
2
2
2
2
3
2
2
3
3
3
3
3
3
台灣經濟分析
3
國際經濟情報系統
3
國際貿易理論與政策(一)
商用英文書信(一)
國際貿易法規(二)
國際貿易理論與政策(二)
8
必/選修
開課學期
二~四
必修
26 學分
必修
14 學分
必修
34 學分
選修
18 學分
一上
一上
一上
一上
一上
一下
一下
一下
二上
一上
一下
一下
二上
二上
二下
二下
二上
二上
二上
二下
二下
三上
三上
三上
三上
三下
三下
三下
三下
四上
四下
二上或二下
二上或二下
二上或二下
二上或二下
二上或二下
二上或二下
三上或三下
三上或三下
系
特
色
領
域
課
程
A25390
A25371
A25428
A25429
A25354
A25380
A25531
A25262
國際企業
特色領域
國際貿易
法規與實
務特色領
域
其
他
選
修
課
程
A25343
A25369
A25477
A25205
A25485
A25489
A25536
A25537
A25206
A25409
A25382
A25441
A25451
A25459
A25486
A25454
A25457
A25460
A25425
A25428
A25429
A25480
A25327
A25328
A25351
A25329
A25330
A25376
A25381
A25389
A25533
A25430
A25386
A25463
東歐經濟發展
經濟預測與分析
中國經貿研討
歐盟貿易市場
國際標準實務
國際人力資源管理
創業管理
國際財務管理
日本企業與市場
國際進入策略
策略管理
技術商品化管理
網路行銷
期貨與期貨選擇權
全球供應鏈管理
跨國服務業管理
商務資料處理
國際商務禮儀
國家競爭力
國際匯兌
信用狀
智慧財產權管理
國際商務談判
國際貿易實習
經貿英文
商業英文選讀
國際貿易法規實習
中國經貿研討
歐盟貿易市場
國際企業經營策略
基礎商用韓文(一)
基礎商用韓文(二)
貨幣銀行學
基礎商用日文(一)
基礎商用日文(二)
物流管理
專題研討(一)
國際經濟情報應用
投資學
跨文化管理
國際旅遊業市場
專題研討(二)
9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2
3
2
3
3
3
2
2
2
2
2
2
3
3
3
2
2
3
2
2
3
2
3
3
3
3
2
三上或三下
四上或四下
四上或四下
四上或四下
二上或二下
二上或二下
二上或二下
三上或三下
三上或三下
選修
三上或三下
18 學分
三上或三下
三上或三下
四上或四下
四上或四下
四上或四下
四上或四下
二上或二下
二上或二下
二上或二下
三上或三下
三上或三下
三上或三下
選修
三上或三下
18 學分
三上或三下
四上或四下
四上或四下
四上或四下
四上或四下
四上或四下
四上或四下
二上或二下
二上或二下
二上或二下
三上或三下
三上或三下
三上或三下
三上或三下
三上或三下
三上或三下
三上或三下
三上或三下
四上或四下
A25424
A25427
A25421
跨
院
系
學
程
國際商務
經營學程
企業研究方法
全球運籌管理
財務報表分析
3
3
3
由企業管理學系及國際商務學系共同合作開設
10
四上或四下
四上或四下
四上或四下
相關學程規
定及課程資
料可至本系
或課務組網
頁查詢。
六、課程計畫表
義守大學 國際商務學系 99 學年度入學新生四年課程計畫表
*本系總畢業學分數為 134 學分(含服務教育必修零學分),分下列六項:
(一)通識核心課程必修 14 學分
(二)通識博雅課程 10 學分(校博雅課程共分 7 大領域,本系學生修讀時應排除「社會科學學門」領域,在另 6 領域中選修
4 門領域課程,其餘依通識教育博雅課程選修要點選課。)
(三)院通識 10 學分:必修 5 學分,選修 5 學分
(四)院必修 26 學分
(五)系必修 46 學分:基礎課程 14 學分,專業課程 32 學分
(五)1.本系共規劃三個特色領域。A:
「國際經濟特色領域」,B:「國際企業特色領域」,C 國際貿易法規與實務特色領域
2.A 特色領域 18 學分:必修 0 學分,選修 18 學分( 36 學分選 18 學分)
B 特色領域 18 學分:必修 0 學分,選修 18 學分( 35 學分選 18 學分)
C 特色領域 18 學分:必修 0 學分,選修 18 學分( 35 學分選 18 學分)
3.畢業前至少應完成本系一個特色領域之課程,始具畢業資格。
(六)其他選修 10 學分(至多承認本校語文學系之會話、文法、作文等相關課程 4 學分。)
備註:1.「其他選修」課程中之專題研討(一)、(二)共 4 學分皆修畢後,可列入本系 A.B.C 三大特色領域畢業選修學分之計算。
2.畢業前須達本系英語能力最低門檻始具畢業資格。(相關規定請參照本系英語能力畢業資格檢定暨作業規定)
大一課程表(99)
類 科目代號
別
通
識
必
修
A25793
A25794
A25792
A25791
A25172
A25173
科目名稱
上
華語文學與思想(一)
2
院 A82701 資訊科技應用
通
識
必
修
必 A25099 服務教育(一)
修 A25100 服務教育(二)
A25113
A25114
A25115
院 A25116
A25127
必 A25128
修 A82801
A25132
經濟學(一)
經濟學(二)
會計學(一)
會計學(二)
管理數學
統計學(一)
電腦與資訊概論
管理學
系 A25119 民法概要(一)
必 A25120 民法概要(二)
修 A25134 國際商務導論
下 必/選
備註
修
2
必
必
必
必
必
必
2
必
2
華語文學與思想(二)
文明發展史
憲政與法治
實用英文(一)
實用英文(二)
大二課程表(100)
2
2
2
0
0
3
3
3
3
3
3
2
3
2
2
2
類
別 科目代號
核心
英語聽講實習(一) 1
英語聽講實習(二)
體育(一)
0
體育(二)
統計學(二)
3
A25213
A25219
A25220
系 A25237
國際企業管理
2
商事法(一)
2
商事法(二)
國際貿易實務(一) 2
1
0
2
必 A25238 國際貿易實務(二)
修
必
必
必
必
必
必
必
必
必
必
特
色
領
域
必
必
必
其
他
選
修
本學年必修學分數
上 下 必/選
備註
修
A25286
A25287
A25101
A25102
A25243
通
識
必
修
院
必
修
"
"
"
"
"
科目名稱
43
11
A25244 商用英文會話(一) 1
A25245 商用英文會話(二)
A25260 行銷管理
A25357 財務管理
3
A25223 個體經濟學
A25224 總體經濟學
A25230 金融市場
A25257 數理經濟學
A25206 商務資料處理
A25204 世界經濟概論
A25354 國際標準實務
A25380 國際人力資源管理
A25531 創業管理
A25409 國際商務禮儀
A25382 國家競爭力
A25327 基礎商用韓文(一)
A25328 基礎商用韓文(二)
A25351 貨幣銀行學
A25424 企業研究方法
本學年必修學分數
2
1
3
3
3
3
3
3
3
3
3
3
2
3
2
2
3
3
必
必
必
必
必
核心
"
"
"
必
必
必
必
必
必
必
必
必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選
23
A
A
A
A
AC
A
B
B
B
C
C
義守大學國際商務學系 99 學年度入學新生四年課程計畫表
大三課程表(101)
科目
代號
科目名稱
大四課程表(102)
上 下
院 A82721 管理與社會服務學習
1
通
識
必
修
修
科目
備註
代號
科目名稱
A25317 國際行銷
3
必
A25431 國際金融(一)
A25319 國際貿易法規(一)
2
必
系 A25432 國際金融(二)
必
修
系 A25378 商用英文書信(一)
必 A25379 商用英文書信(二)
修 A25500 電子商務
2
2
必
必
2
2
必/選
修
備註
必
必
2
必
2
必
3
必
A25371 經濟預測與分析
3
選
A
必
A25428 中國經貿研討
3
選
AC
必
A25429 歐盟貿易市場
3
選
AC
A25485 網路行銷
3
A25489 期貨與期貨選擇權
A25536 全球供應鏈管理
3
選
選
B
B
3
選
B
2
2
選
選
B
C
2
選
C
A25506 國際貿易理論與政策(一) 2
A25507 國際貿易理論與政策(二)
上 下
院 A82711 專業倫理-
管理與社會責任
通
識
必
修
必
A25320 國際貿易法規(二)
特
色
領
域
必/選
2
A25375 台灣經濟分析
3
選
A
A25388 國際經濟情報系統
3
選
A
A25390 東歐經濟發展
3
選
A
A25262 國際財務管理
3
選
B
A25369 國際進入策略
3
選
B
A25343 日本企業與市場
3
選
B
A25425 國際貿易法規實習
2
選
C
A25477 策略管理
3
選
B
A25480 國際企業經營策略
3
選
C
A25205 技術商品化管理
A25441 國際匯兌
3
3
選
選
B
C
A25451 信用狀
3
選
C
A25459 智慧財產權管理
2
選
C
A25486 國際商務談判
2
選
C
A25463 專題研討(二)
2
選
A25454 國際貿易實習
2
選
C
A25427 全球運籌管理
3
選
A25424 企業研究方法
A25421 財務報表分析
3
選
3
選
A25329 基礎商用日文(一)
2
選
A25330 基礎商用日文(二)
其 A25376 物流管理
他 A25381 專題研討(一)
2
選
3
選
2
選
3
選
3
選
3
3
選
選
選 A25389 國際經濟情報應用
修 A25533 投資學
A25386 國際旅遊業市場
A25430 跨文化管理
本學年必修學分數
特 A25537
跨國服務業管理
色
A25457 經貿英文
領
A25460 商業英文選讀
域
其
他
選
修
本學年必修學分數
21
12
6
七、生涯規劃與展望
升學進修
本系畢業生除積極報考國內商管相關碩、博士班外,在系上教師指導及系上課程薰
陶下,赴海外深造之比例頗高。
就業出路
本系以培養全方位的人才為宗旨,畢業學生在就業方面主要從事國際貿易與國際企
業管理之相關工作,服務於國際物流及金融業界與貿易人員居多。在從事公職方面,本
系學生可參加國際貿易人員、金融人員、海關人員、稅務人員、外交人員等高普考試。
相關專業證照資格
國貿丙級及相關證照檢定。
13
八、附件
(一)義守大學學生選課辦法
89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3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89.12.13)
89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90.06.27)
90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2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91.11.21)
90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91.05.29)
91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1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92.03.05)
92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93.05.12)
94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2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94.12.07)
96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96.08.29)
97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1 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98.03.18)
99 年 05 月 10 日校長核定修正第 7、8、13、18 條條文
99 年 07 月 01 日校長核定修正第 7 條條文
第一條
學生選課應於規定日期內辦理完畢,並按照所屬系、所課程時間表修習應修之
學分。如前一學年不及格之必修科目應儘先補修,避免延至畢業年級重修。
第二條
學生選課非經所屬系(所)主管核准,不得至外系(所)選課。至外系(所)選修之科
目,若未獲所屬系(所)主管核准者,選課清單及成績單之備註欄會出現「本系(所)
不承認」
,表示該科目之學分數,將不納入本系(所)畢業應修習之總學分數內計算。
第三條
大學部學生不得選修研究所課程,四年級學生因特殊需求,經系主任、開課教
師以及系(所)主管核准,始得選修碩士班一年級課程。
第四條
研究生選課須經指導教授之核准後,向教務處辦理選課手續,未選定指導教授
者,須經系(所)主管核准。
第五條
加退選科目,每學期以一次為限,於開學後規定時間內辦理。學生應於加退選
後規定期間內查核選課清單所列科目無誤後,簽名繳回教務處。逾期未繳回者,
概以本校選課系統內之資料為準,不得有異。期中因特殊情形無法繼續修習課程
者,得依「學生停修課程辦法」辦理停修。
第六條
學生不得選修上課時間衝突之科目。開始上課以後,因為課程表時間調動,而
發生上課時間衝突者,須經系所主管以書面證明,即時辦理加退選。未辦理者一
經查出,凡衝突之科目均概予註銷。已經修讀及格或已扺免之科目,不得再行修
14
習。
第七條
學生每學期修習之學分數,上限為二十五學分;大學部前三學年每學期下限為
十六學分,第四學年下限為九學分。延長修業年限者,每學期至少應修習一科目。
但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在該班前百分之十五以上或經核准修習輔系、雙主修者,於
次學期起,經系主任同意者至多可加選三學分。
學士後中醫學系學生每學期修習學分數上限為二十八學分,下限為十六學
分;全學期需至校外實習之特殊學系,實習當學期學生修習學分數下限至少九
學分。
下列學生因特殊修課情況,得不受每學期修習學分下限之規定:
一、出國進修、研究或交換學生。
二、申請核准至他校修課之全時選讀學生。
三、醫學相關學系大四學生因科目擋修,導致無法參加校外實習學生。
第八條
本校大學日間部如有合乎「義守大學大學部及進修部學生相互選修課程實施辦
法」之條件者,同意其選修進修部相同之課程,選修學分以每學期六學分為上限,
並應受每學期修習學分數規定之限制。
第九條
所修科目如有先修課程者,應將先修課程修習達各系(所)訂定之標準,方准繼
續修習後修之科目。先修科目及標準由各系(所)訂定與審核。
第十條
各學系(所)學生所修具連貫性之科目,應將前期課程修習達各系(所)訂定之標
準,方准繼續修習後續之科目。擋修科目之審核及標準由各系(所)所訂定並經系
(所)務會議通過後,送課務組存查,修正時亦同。
第十一條
轉系生及轉學生在轉入年級前應修之科目,已修習及格且學分相同者,辦理
抵免學分後,得准予免修;未完成抵免之科目,應儘先補修,若原科目停開,
經系務會議決議通過,得選性質相近之科目替代。學生辦理學分抵免,應依本
校「學生抵免學分辦法」提出申請。
第十二條 體育課程為選項分班教學,二年級開設必修課程,三年級開設選修課程。學
生修習體育課程,應依照本校「體育課程實施要點」辦理。
第十三條
一年級實用英文課程以及二年級英語聽講實習課程,採英文能力分級授課,
其上課前之能力分級考試應依照本校「義守大學英文能力分級辦法」以及其施
行要點辦理。
第十四條
凡未依以上規定辦理選課者,一經查出該違反規定之相關科目概予註銷。
15
第十五條
違反第七條修習學分數不足下限規定者,經通知公告未於限期內補行辦理,
依本校學則規定應予休學處分。
第十六條 學生跨部、跨學院選課,因收費標準不同需補差額者,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
理。
第十七條 暑期修課依「暑期開班授課辦法」辦理之。跨校選課依「校際選課實施辦法」
辦理之。
第十八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自公告日實施。
16
(二)選課作業流程
應用資訊系統
http://netreg.isu.edu.tw/wapp/
登
入
帳號:isu + 學號+a
密碼:身分證號碼全部(含英文字大寫)
點
選
課務-學生選課
學生選課作業
加
選
退
選
方法一、輸入課程代號(英文+七
碼數字),按代碼加選。 學生課表中於欲退選課程之右方
方法二、依科目開課之系別及年 退選欄打勾並按「退選」鈕即可。
級依序辦理加選。
查詢學生課表
課務-學生選課
學生個人選課資料查詢
註一:系統會自動將必修課程帶入學生課表中。
註二:學生選課操作手冊可至應用資訊系統內操作說明中查詢。
(http://netreg.isu.edu.tw/wapp/main.asp)
註三:請同學親自上網辦理選課,勿由他人代為選課。
註四:應用系統內預設密碼為學生身份證字號,請同學務必上網更換密碼,
以免被人盜用。
17
※ 選課步驟
<步驟一>進入義守大學首頁:www.isu.edu.tw,點選應用資訊系統。
Step 1
18
<步驟二>登錄應用資訊系統
(帳號:isu+學號+a;密碼:身分證號碼全部)
帳號同登錄學校電子信箱之帳號
身分證號碼全部(含英文字大寫),
請同學務必修改密碼
Step 2
<步驟三>點選選課作業
Step 3
19
<步驟四>加選課程,有兩種方式辦理:
(1) 輸入課程代號(英文+七碼數字),按代碼加選即可
依科目開課系
級辦理加選
輸入科目代碼後
按「代碼加選」
20
(2) 依開課系級選取科目加選
(a) 點選「加選」
Step a
(b)點選您想查詢的課程類別
Step b
21
(c)點選您想查詢的開課系級
Step c
(d)欲加選之課程請先輸入驗證碼文字,再按「加選」鈕即可。
Step d
◎加選後再進入個人課表查詢 check 即可
22
<步驟五>退選課程
欲退選課程請點選課表右方退選欄後按「退選」鈕即可。
先點選欲
退選科目
請按退選鈕
◎退選後再進入個人課表查詢 check 即可
23
(三)義守大學國際商務學系學生英語能力畢業資格檢定暨作業規定
97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教務會議通過(98.06.29)
一、實施依據:本作業規定依「義守大學學生基本能力畢業資格檢定實施要點」訂定之。
二、實施目的:本系為堤昇學生英文能力並裨益學生升學及就業之生涯規劃,特訂定本
作業規定。
三、實施對象:
自 97 學年度 (含)以後入學之日間部學士班(含轉學生)學生。
四、檢定標準:
全校統一及格標準
項次
英檢考試類別
英文名稱
98學年度(含)以後入學
學生適用
1
全民英檢
GEPT
中級初試
2
托福外語能力測驗
TOEFL
PBT/ITP 457
IBT 40
3
多益
TOEIC
550
4
國際英語語言測驗/雅思
IELTS
4
5
網路全民英檢
NETPAW
中級初試
6
大學校院英語能力測驗
CSEPT
第一級 230
7
外語能力測驗
FLPT
195
8
劍橋大學英語能力認證分級測驗
Cam. Main Suite
PET
9
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測驗
BULATS
ALTE Level 2
10
全球英檢
GET
B1
11
CEFR語言能力參考指標
CEFR
五、實施方式:
(一)學生於修業年限內,除修滿本系規定應修學分外,
「學生基本能力」必須達到上項
所列任一檢定標準,方具畢業資格。
(二)已通過畢業資格檢定標準學生,應於每學期結束前二週,將申請表及成績證明文
件送至系辦公室,經審核通過後,該學期通過檢定標準之必修零學分科目如「英
語能力」課程,成績將以「檢定通過」方式登錄。以此方式通過畢業資格檢定標
準者,學生不須自行辦理該科目選課作業。
六、未通過檢定考試替代措施:
學生未通過英語檢定標準者,得參加由本系或通識教育中心於寒、暑假針對大三及
大四學生所開授之「英語能力」課程,其收費標準比照暑修課程。課程結束經評定
成績及格者,其「英語能力」成績以「通過」登錄。學生入學後,每學年曾參加規
定之英語能力檢定考試一次,總次數達三次以上者,修習本課程學校補助一半學費,
以一次為限。
七、本作業規定經三級課程規畫委員會議審議,並提經教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24
(四)義守大學日間部通識教育博雅課程選修要點
99年05月28日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99 年 5 月 13 日通識教育中心課程規劃委員會修正通過
96年10月17日教務會議修正通過
96年05月16日通識教育中心課程規劃委員會修正通過
96年04月18日通識教育委員會修正
94年10月26日通識教育委員會修正通過
94年05月04日通識教育委員會修正通過
第一條
九十六學年度起入學大一新生,每學期至多可修習二門通識博雅課程,每門2
學分,至少需修習10學分始可畢業,超過之學分是否計入畢業學分數由各系自
行認定。
第二條
九十六學年度入學之大一新生,修習通識博雅課程之內容:
一、各學院系開設之倫理課程必修2學分(除國際學院外)。
二、博雅課程四大學門,至少需修習6學分,其選課原則如下:
(一)電機資訊學院學生,除「自然與科技學門」外,每學門至少修習2學分。
(二)理工學院學生,除「自然與科技學門」外,每學門至少修習2學分。
(三)管理學院學生,除「社會科學學門」外,每學門至少修習2學分。
(四)醫學院學生,除「生命科學學門」外,每學門至少修習2學分。
(五)語文暨傳播學院學生,除「人文與藝術學門」中的外語文課程外,
每學門至少修習2學分。
第三條
九十九學年度入學之大一新生,須依據通識教育中心公佈之「各院系指定學生
應修習通識教育課程領域一覽表」,選修通識教育博雅課程。
第四條
學生可自由選修其他之博雅課程:
一、學系開設結合專業與通識之課程 2 學分。
二、「通識護照」2 學分,成績以通識護照之審查通過或不通過核計,內容包括:
1、「圖書館利用教育」:2 小時。
2、「參與活動」:學生於三年級結束前須參與校內演講或展演之藝文活
動至少 8 次。
3、「經典閱讀」:完成閱讀指定圖書四大領域至少各 2 冊。
第五條
本要點經教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25
(五)博雅課程選修注意事項
一、選課方式:請連結利用本校網路應用系統網站辦理選課,每人每學期至多限選 2 科。
二、學生於選課前請先查詢各科目之授課計劃表,連結本中心首頁中之「通識課程-博雅
課程授課大綱」。(中心網址:http://www.isu.edu.tw/gec)
三、選課:
(1)初選時間日期:請依大學部每學期公佈之學生選課時程內辦理選課。
(2)加、退選時間:請依公佈之學生加、退選時程內辦理選課。
(3)每學期增開、停開、異動之科目,請查詢應用系統課程異動通告,並於
加、退選時限內上網辦理加退選課。
(4)學生若輸入學號及身分證字號後,仍無法進入畫面進行選課時,請至註
冊組查驗身分證字號是否有誤,並做即時之更正。
(5)不可重複選修同一科目名稱之通識課程。
(6)請注意部分課程的選課限制說明。
四、於每學期行事曆正式上課日期,請選修通識博雅課程之同學依時段確實至指定教室
上課,並請授課教師確實於課堂點名。
五、每科目選修人數最少 15 人開班(不含遠距教學課程及專任教師鐘點不足的情形)
六、日間部學生至少需選修 10 學分之通識博雅課程(每一科 2 學分)才可畢業。
七、自 94、95、96、97 學年度新生辦理選課時,須注意日間部通識教育博雅課程修課要
點。
26
99 學年度通識教育課程類群配置
通識教育課程
至少(34 學分)
博雅課程
(10 學分)
核心課程
(14 學分)
華
語
文
學
與
思
想
(4)
實
用
英
文
、
英
語
聽
講
實
習
(6)
憲
政
與
法
治
文
明
發
展
史
(2)
(2)
院通識課程
(至少 10 學分)
體
育
生命探索與關懷
藝術與美學
(2)
(2)
(0)
語文溝通與表達
(2)
文化思想與教育
(2)
社會科學議題
(2)
科技發展與人類
(2)
學生依各院系規劃之
應修「院通識教育課
程」修課
自然、環境與人類 (2)
學生依「各院系指定
學生應修習通識教育
課程領域一覽表」修
課。本系學生修讀時
應排除「社會科學學
門」領域,在另 6 領
域中選修 4 門領域課
程。
備註:各學院所開設符合通識教育理念與性質之課程,師資由各院安排教師授課,開課課程需送通識
教育中心課程規畫委員會審查。
27
(六) 義守大學學生服務教育執行要點
義守大學學生服務教育執行要點
95 年 10 月 25 日行政會議修訂通過
92 年 3 月 26 日行政會議修訂通過
91 年 8 月 20 日行政會議修訂通過
90 年 6 月 13 日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90 年 4 月 25 日行政會議修訂通過
90 年 3 月 28 日教務會議修訂通過
壹、 依據﹕本要點係依據本校「學生服務教育實施辦法」訂定之。
貳、 宗旨:
將服務教育列為本校日間部學生必修課程,旨在使學生於課業之外,同時獲得品德之陶冶,
由身體力行中逐漸培養其勤勞、負責、合作、服務諸美德,並轉變一般知識份子不事勞動之觀念,
以培育青年學子良好生活習慣,豐富其人文素養為依歸。服務教育方式以安排學生參與校園公共
環境之清掃維護工作為主,其他各種服務性工作為輔。
參、組織與職掌:
一、組織:
﹙一﹚學生服務教育委員會為本校推動服務教育制度之規劃、決策單位。每學期召開會議乙次,
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二﹚學生事務處下設服務教育組,置組長一人,組員若干人,負責服務教育活動之推動、執行。
服務教育組組長兼任學生服務教育委員會執行秘書。
﹙三﹚服務教育組得依工作需要,以工讀金或獎助學金方式遴聘本校大二(含)以上勤奮、負責
之優秀學生若干人協助執行服務教育相關措施,服務教育組為該項工讀學生之督導單位。
二、職掌:
(一)組長:
1、承學生服務教育委員會之決議及學生事務處之指導,綜理全般事宜。
2、負服務教育制度推展之總責。
3、服務教育制度之策劃、協調、執行。
4、服務教育工作人員甄選、訓練、督導、考核。
5、服務教育理念之宣導、行銷。
(二)組員:
1、服務教育活動宣導、文書檔案處理。
2、服務教育行政庶務辦理。
3、工具管理暨採購。
4、服務教育學生之編組、調配。
5、審辦學生請假、服務成績計算事宜。
6、服務教育活動成果之檢查。
7、負責教育、訓練、管理工讀之學生幹部(區隊長、小組長)。
8、服務教育所需經費編列、稽核、結報。
9、資源回收基金之管理。
10、執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服務教育指導老師(導師、系教官)
28
1、導師負各班服務教育課程推展之責。
2、系教官配合各系服教育目標負教育成效之責。
3、評定及登錄任課班級服務教育成積。
4、指導區隊長、小組長﹐督促學生執行服務教育工作。
(四)區隊長 (工讀學生):
1、督導責任區內各組執行服務教育活動。
2、輔導責任區內小組長有效執行工作。
3、領導小組長完成服務教育組交付之任務。
4、補課學生之任務安排及督導。
5、學生到課記錄之登錄管理。
6、每日填寫學生服務教育區隊長工作日誌。
7、每期填寫學生服務教育團體成績量表。(於次期 5 個工作天內繳交)
8、每期填寫學生服務教育小組長工作評量表。(於次期 5 個工作天內繳交)
﹙五﹚小組長 (工讀學生):
1、執行責任區內工作規劃與任務分工。
2、協助老師領導與輔導學生參與服務活動。
3、協助老師記錄及考評學生到課及表現情形。
4、服務活動相關工具之配置、申領與管理。
5、執行服務教育組相關交辦事項。
6、繳交本校學生服務教育個人施作分配明細表。(開學後一週內繳交)
7、每日填寫學生服務教育小組長工作日誌。
8、每期填寫學生服務教育個人成績量表。(提供服務教育組及導師參考)(於次期 5 個工作
天內繳交)
肆、實施類型與辦法:
一、示範服務教育﹕
﹙一﹚對象:本校全體教職員工均有共同推展及參與服務教育之義務。
﹙二﹚時間﹕每學期二次﹙期初、期末﹚
,各擇一日為全校清潔日,實施全校大掃除。
﹙三﹚方式﹕由校長親率一級主管以身示範服務教育,全體教職員生配合執行,充分發揮「愛校
愛鄉,美化環境,大家一起來動手」的服務精神。
二、基本服務教育:
﹙一﹚對象:本校大學日間部一年級新生及轉學生(入學第一年),每人必修「服務教育」課程一
學年,零學分,轉學生於他校已修類似課程者,予以抵免,未修此類課程之轉學
生需補修一學年。
(二) 時間:週一至週五,依排定時段,每人每週服務三時段,重修生上期成績滿 50 分者,得申
請每人每週服務一時段;重修生上期成績滿 40 分者,得申請每人每週服務二時段,
每次服務半小時為原則,每週(週一至週五)時段如下:
1、早晨:07:30~08:00。
2、中午:12:10~12:40。
3、下午:17:30~18:00。
(三)方式:
1、服務教育組依學校環境特性以各系為單位規劃成若干工作區,配合服務教育課程班級數
29
分成若干服務隊,各置小組長一人,負責協助服務教育課程並執行服務教育組相關交辦
事項。
2、每學期各小隊實施勞動服務區域至少至校外週邊社區或道路,實施敦親睦鄰服務活動乙
次。
3、肢障或特殊疾病學生,其服務內容由服務教育組依實況適當調配。
4、服務教育組得於新生講習、班會、學務活動時間宣導服務教育。
(四)服務項目:
1、各大樓之清潔工作(含教室、黑板、桌椅、樓梯、走廊、清除垃圾等)。
2、校園環境清潔工作(含馬路、操場、球場、苗圃、排水溝、草皮澆水等)。
3、各院系辦公室、會議室清潔工作。
4、其他各種服務性工作。
三、工讀服務教育:
(一)對象:修畢基本服務教育課程其成績優等以上之學生。
(二)時間:工讀學生之任期至少以一學期或議定之服務期間為原則,中途若因故停止工讀服務
者,不發給工讀服務證明書。
(三)方式:
1、服務教育組得以工讀金或獎助學金方式遴聘本校大二(含)以上勤奮、負責之優秀學生若
干人協助執行服務教育相關措施。
2、工讀學生於學期中以擔任服務教育之學生幹部(區隊長、小組長)為主,領導大一學生進
行服務活動;另視實際狀況,工讀學生得執行其他交辦之工作。
3、工讀學生經遴選結訓分派任務後,每日應按時填寫工作記錄表、填報工時,送交督導之
組員簽章,以憑核發工讀助學金。
4、工讀學生如因工作表現不佳,應由服務教育組重新予以訓練,必要時得暫停或中止其工
讀服務資格。
四、資源回收:係全校師生常態性之工作,由服務教育組另訂「資源回收實施要點」執行之。
五、其他:
﹙一﹚本校未修習基本服務教育課程之各年級學生,其服務教育活動由服務育組視情形彈性實施。
﹙二﹚校外單位或鄰近社區需要本校提供服務或支援者,由服務教育組酌情另提「社區服務計劃」
辦理之。
伍、請假辦法及出缺席考核:
一、基本服務教育:
(一) 凡服務教育課程請假,應依本校學生請假規則辦理。
30
(二) 請公假須事先辦理,並檢附相關單位簽准之證明。凡公假經核准者,得免予服務教育補做。
(三) 請事、病、喪假應於事後一週內,檢附證明完成請假手續,否則視同曠課。
(四) 凡完成以上請假程序者,補作時不扣實作成績。
(五) 請假超過一週者須檢附證明(病假須附診斷證明)繳交服教組專案簽辦。
(六)直系親屬二等親內死亡者,應檢具相關文件申請喪假,一週以內以公假論,超過一週以事假
論。
(七)凡各系校外之教學參觀,須事先辦理公假;若為旅遊活動,請事先辦理事假。
(八)凡所有請假者須於一週內完成補作服務教育活動,否則視同未完成請假手續。
(九)遲到早退者由小組長依考評標準給分,超過十五分鐘者視同曠課。小組長遲到超過 15 分鐘
視同曠職,服務教育生得免實施一次。
(十)請假作業流程:
至學校便利商店購買請假單→至服教組或小組長處簽證→繼續辦理請假手續→完成請假手
續後假單送生輔組核備→服務教育組登錄。
二、工讀服務教育:由服務教育組另訂「工讀學生管理細則」執行之。
陸、服務教育成績及獎懲:
一、成績:
(一)成績核算:
服務教育評分成績每學期分為三期,每期成績為工讀小組長依學生每次施作所評定成績
之總合,除以該期應出席次數。再依團體成績比例調整後即為個人每期實得成績。學期
成績為個人三期實得成績平均分數加減導師之平常成績(五分上限),再減曠課次數(*2
分),最高為滿分 100 分。
(二)曠課累計:
未經請假或請假未准者為曠課,曠課一次扣學期總成績二分,得累計扣分。
(三) 成績評定等級:
1、特優:九十分以上。
2、優等:八十分至八十九分。
3、普通:七十分至七十九分。
4、稍差:六十分至六十九分。
5、不良:五十九分以下為不及格。
(四)成績公告:
每學期各期(三期)及學期成績均將發函各系及上網公告周知。
(五)學期成績不及格者,將另行通知。
(二年級時通知本人、系教官及導師;三年級時通知本
人、系教官、導師及系主任;四年級時通知本人、系教官、導師、系主任、院長及教務
處)
二、獎懲:
﹙一﹚獎勵:
學生服務教育成績表現優良者,由學校頒發服務績優獎章(狀),並得依相關辦法申請獎助學
金。
31
﹙二﹚服務教育成績列為學生申請工讀助學金、各種獎助學金及擔任各種自治幹部或候選人之優
先參考資料。
﹙三﹚ 各學期基本服務和工讀服務績優學生,得請校長頒獎鼓勵。
﹙四﹚ 重修:
學生服務教育成績以六十分為及格,成績不及格者,必須重修。
柒、附則:
本執行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後陳校長公佈實施,修改時亦同。
32
(七)義守大學學生服務教育課程選課須知
一、 學生服務教育課程,以下簡稱服教課程,係屬必修零學分,亦即需修完本課程才能畢業。
二、 已完成服教課程選課者,需於開學第一週出席服教課程說明會,未出席而影響所修課程權益者,
後果請自行負責。
三、 若選修本課程係於加退選時完成者,需於加選確認後,親自至服教組編排施作方式及組別,未編
組而影響所修課程權益者,後果請自行負責。
四、 大四生下學期起,所修服教課程選課,可同時選修服務教育(一)及(二),其餘重修生未修畢(一)
者,請選「系所課程特別班二服務教育(一)」;未修畢(二)者,請選「系所課程特別班二服務教
育(二)」。
五、 本學期針對大四以上學生新增服務教育課程畢業班,課程結束時間與畢業班相同,有意願者,請
直接向服務教育組登記,統一選課。
六、 另有服務學習特別班,有興趣者請直接向服務教育組登記,統一選課。
七、 服教課程於 95 年 10 月 25 日行政會議通過刪除服教課程重修規定—原訂學生服務教育課程執行
要點第六條第二項第五款條文[重修期限:重修期限至大四下學期為止。若仍未及格者,將給予
每學期記大過乙次處分(依據本校學生獎懲辦法第九條第六款「蓄意擾亂學校行政,妨礙公務
執行者。」),並免除重修。]
八、 服教課程於 96 學年度第二學期起已調整選課自然生成之方式,除大一及轉學生一年為自然生成
外,其它重修生均須自行完成選課登記。
九、 本須知適用於選課當學期。
33
(八)義守大學學生請假管理規則
97,6.11日96學年度第2學期第二次學生事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義守大學學生請假管理規則」(以下簡稱本規則)依據本校學則第十一條規定訂定之,本校學生因
故請假,悉依本規則辦理。
二、學生因故不能上課或參加集會及其他規定之活動時,均須請假,其未經請假或請假未准者,均作曠課
論。
三、學生請假分下列幾種:
(一)依性質分:
1、公 假 2、病 假 3、事 假 4、喪 假 5、產 假(產前假、娩假、流產假)。
(二)依種類分:
1、課業假 2、考試假 3、集會假 。
四、學生請公假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學生有下列各項情形者得申請公假:
1、奉政府機關徵召代表國家參加比賽或活動者。
2、經選派代表學校參加校外正式活動或比賽者。
3、經行政或教學單位主管指派擔任公務者。
4、經選派出席學校各級會議者。
5、有關兵役事項,及其他有關政府規定必須應召者。
6、因公或義行負傷者。
7、其他經審議符合公假規定者。
(二)個人請公假應檢附證明以假卡提出申請;由各教學及行政單位提出者,應填寫公假單檢附相關證
明提出申請。
五、因病請假逾1日者須附醫師診斷書。請事假在1日以上者須附家長或監護人證明。
六、學生請喪假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學生有下列各項情形者得申請喪假:
1、學生之配偶死亡者。
2、學生或配偶之直系血親死亡者。
3、學生或配偶之兄、弟、姊、妹死亡者。
(二)請喪假應檢附訃聞或死亡證明,並以一週為限,超過部分以事假論。
七、學生因生產請產假時,應檢具健保局特約醫院或診所出具之證明書並填寫請假單,依規
定請假。學生無法親自辦理請假時,得以電話、書信或委託他人先向系(所)報備,並於2
週內補辦請假手續。因懷孕者,於分娩前,給產前假8日,得分次申請,不得保留至分
娩後;於分娩後,給娩假30日;懷孕滿5個月以上流產者,給流產假30日;懷孕3個
月以上未滿5個月流產者,給流產假21日;懷孕未滿3個月流產者,給流產假14日。
娩假及流產假應一次請畢(含例假日),因產假致缺課之時數,不列為扣考或扣分條件。
34
八、考試期間因故不能參加考試,公假須檢具證明請假;重大疾病須檢具區域以上等級醫院
之診斷書請假;分娩須檢具健保局特約醫院或診所出具之證明書請假;親喪之故須檢具
有效證件辦理請假。平時考試先送請任課老師簽證,由系主任覆核,學期考試則經由系
主任送教務長覆核,進修部則由系主任送進修部主任覆核,並依准假權責陳核。
九、凡教學或行政單位召開之集會活動,因故不能參加時,必須請集會假,經由派遣單位主
管核准,生輔組蓋章後生效。
十、學生請假須依下規定辦理之
(一)學生請假須填具請假單,逐級送各權責師長核假,經核准後送生輔組轉寄家長並留存登錄。
(二)除病假外,其餘假別均應於事前親自申辦,如因特殊事故不及事先請假者,得以電話或書件事先向
師長報備,但須於假後七日內辦妥手續,逾期無效。
(三)假期屆滿申請續假時,應依本規則所規定之請假手續申辦,如續假不准,應即回校上課,否則以曠
課論。
(四)特殊情形可用書信請假(續假),其日期以郵戳為憑。
十一、學生准假之權責如下:
(一)任課老師:4小時以內(同屬一科目)。(核准後送生輔組)
(二)導師:2天以內。(核准後送生輔組)。
(三)系主任:4天以內。(經導師送系主任核准送生輔組)
(四)學務長(進修部主任):1週以內。(經導師、系主任簽註後陳)
(五)校長:1週以上。【經導師、系主任簽註後送學務長(進修部主任)轉陳】
(六)考試假:經有關授課教師簽註後送系主任、課務組(進修部教務組)簽證送教務長(進
修部主任)覆核,依程序由校長核准。
(七)集會假由派遣單位主管核准。
十二、缺課及曠課扣分,依本校學則規定辦理。
十三、本規則經學生事務會議通過,送請校長核定後公告施行,修正時亦同。
35
(九)義守大學 99 學年度第 1 學期日間部學生選課時程
一、延修生優先選課時間:8 月 20 日(五) 9:00 起至 24:00 止(可選日間部所有課程)
二、優先選課時程:完成期中和期末教學意見調查 100%的學生優先上網選課
(可選日間部本系本年級、通識、軍訓等課程)
選課時間:四年級、碩二及博二:8 月 23 日(一) 9:00 起至 24:00 止
三年級:8 月 24 日(二) 9:00 起至 24:00 止
二年級:8 月 25 日(三) 9:00 起至 24:00 止(包含體育選項課程)
三、一般選課時程
◎ 第一階段:各年級學生(含新生及轉學生)可選日間部本系本年級之科目
選課時間:8 月 26 日(四) 9:00 起至 8 月 27 日(五)24:00 止
註 1:本階段延修生可跨年級選課
註 2:二年級包含體育選項課程
◎ 第二階段:各年級學生(含新生及轉學生)可選日間部本系跨年級之科目
選課時間:8 月 30 日(一) 9:00 起至 24:00 止
◎ 第三階段:各年級學生(含新生及轉學生)可選日間部所有課程(含通識、體育課程),
選課時間:
‹
延修生、四年級、碩士班及博士班:8 月 31 日(二) 9:00 起至 9 月 01 日(三)
24:00 止
‹
三年級、二年級及一年級:9 月 01 日(三) 9:00 起至 24:00 止
◎ 第四階段:全校學生(含新生及轉學生)可選日夜間部所有課程 (進修部課程選課人數未
達 15 人例外)
選課時間:9 月 02 日(四) 9:00 起至 9 月 03 日(五) 24:00 止
四、課程加退選 (進修部課程選課人數達 15 人以上,日間部學生方可選課)
選課時間:自 9 月 20 日(一) 9:00 起至 09 月 26 日(日) 24:00 止
五、開學:9 月 20 日(一)
※本校實施課堂點名,請各位同學於開學週即按照所選課程準時上課。
※依本校學則規定,曠課 1 小時,以缺課 2 小時計,某一科目缺課達全學期上課總時數三分之一者,
該科目得以扣考處理,該科成績以零分計算。
扣考標準舉例:A 門課每週 2 小時,一學期 =2 節×18 週=36 節課
36 節×1/3=12 節(缺課),12 節缺課÷2 = 6 節(曠課),2 節/週→曠 6 節=扣考
2節/週→曠6節 =扣考
3節/週→曠9節 =扣考
4 節/週→曠 12 節=扣考
36
(十)義守大學九十九學年度第一學期行事曆
99 年
年
週
月 曆
日期
次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月
日
1
8
15
22
29
5
12
19
1 26
九
2
2
9
16
23
30
3
10
17
24
31
8
9
10
11
7
14
21
28
12
13
14
15
5
12
19
26
16 2
一 17 9
○ 18 16
23
○
30
年
理
5 6 7
1
日 第一學期開始
12 13 14
八
19 20 21
20-9/3 五~五 選課作業
月
26 27 28
2 3 4
9 10 11
16 17 18
23 24 25
30
1 2
7 8 9
14 15 16 十
21 22 23 月
28 29 30
6
13
20
27
7
14
21
28
1
8
15
22
29
4
11
18
25
5
12
19
26
6
13
20
27
1
8
15
22
29
2
9
16
23
30
3
10
17
24
九
3
10
17
24
31
辦
4
11
18
25
十
3
4
5
6
年 7
星
期
13
13~14
17
17-19
九
20
月 20~21
21
20~24
20~26
22
20~10/1
10
一
一~二
五
五~日
一
一~二
二
一~五
一~日
三
一~五
日
4 5 6
11 12 13 十 8~12/17 一~五
18 19 20 一
10
三
25 26 27 月 15~20 一~六
30
二
5
事
月
5
日行 政會議通 過
項 【日
間
註冊繳費截止
前學期請考試假同學補考
外國新生說明會
宿舍進住
開學正式上課;補辦註冊
學生服務教育課程期初說明會
大陸交流生說明會
輔系、雙主修申請
加退選作業
中秋節(放假一天)
跨院系學程申請
國慶日
大一、大二英文能力檢定考試
第一次校務會議
期中考試
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截止
3 4
2
四 開放預警查詢
10 11 十
17 18 二
15
三 第二次校務會議
24 25 月
31
27~1/7 一~五 課程停修申請
1
1
六 開國紀念日
3 4 5 6 7 8
10 11 12 13 14 15
17 18 19 20 21 22 一 17~22 一~六 期末考試
24 25 26 27 28 29 月
23
日 宿舍關閉
31
27
四 學期成績繳交截止
24~2/14 一~一 選課作業
31
一 學期結束;研究生論文繳交截止
6
13
20
27
7
14
21
28
1
8
15
22
29
2
9
16
23
30
37
部】
(十一)99 學年度第 1 學期上課時間表
義守大學國際商務學系
星期一
時間 節次
星期二
班級:一年A班
星期三
星期四
文明發展史
王琦老師
50708
星期五
1
8:20
⏐
9:10
科目
班級
老師
經濟學(一)
拾已宇老師
1817
2
9:20
⏐
10:10
科目
班級
老師
經濟學(一)
拾已宇老師
1817
會計學(一)
李秀玲老師
50716
3
10:20
⏐
11:10
科目
班級
老師
電腦資訊概論
會計學(一)
李秀玲老師
50716
4
11:20
⏐
12:10
科目
班級
老師
電腦資訊概論
會計學(一)
李秀玲老師
50716
Z
12:20
⏐
1:10
科目
班級
老師
經濟學(一)
拾已宇老師
1817
5
1:30
⏐
2:20
科目
班級
老師
管理數學
楊智育老師
1817
管理學
張超盛老師
1819
6
2:30
⏐
3:20
科目
班級
老師
管理數學
楊智育老師
1817
管理學
張超盛老師
1819
7
3:30
⏐
4:20
科目
班級
老師
管理數學
楊智育老師
1817
民法概要(一)
王碩禧老師
1818
8
4:30
⏐
5:20
科目
班級
老師
文明發展史
王琦老師
50708
實用英文(一)
實用英文(一)
華語文學與思想
(一)
梁淑芳老師
50708
華語文學與思想
(一)
梁淑芳老師
50708
管理學
張超盛老師
1819
民法概要(一)
王碩禧老師
1818
備註:99學年度第1學期上課時間表,僅供參考,正確資料依學校應用系統為主。
38
義守大學國際商務學系
時間 節次
1
2
3
4
Z
5
6
7
8
9
星期一
星期四
星期五
文明發展史
王琦老師
50708
電腦資訊概論
實用英文(一)
科目
班級
授課
老師
文明發展史
王琦老師
50708
電腦資訊概論
實用英文(一)
10:20
⏐
11:10
科目
班級
授課
老師
管理學
朱子雄老師
50708
11:20
⏐
12:10
科目
班級
授課
老師
管理學
朱子雄老師
50708
12:20
⏐
1:10
科目
班級
授課
老師
科目
班級
授課
老師
8:20
⏐
9:10
科目
班級
授課
老師
9:20
⏐
10:10
1:30
⏐
2:20
星期二
班級:一年B班
星期三
華語文學與思想
(一)
林天祥老師
1417
華語文學與思想
(一)
林天祥老師
1417
管理學
朱子雄老師
50708
經濟學(一)
拾已宇老師
管理數學
楊智育老師
50708
會計學(一)
李秀玲老師
50708
民法概要(一)
王碩禧老師
民法概要(一)
王碩禧老師
2:30
⏐
3:20
科目
班級
授課
老師
經濟學(一)
拾已宇老師
管理數學
楊智育老師
50708
會計學(一)
李秀玲老師
50708
3:30
⏐
4:20
科目
班級
授課
老師
經濟學(一)
拾已宇老師
管理數學
楊智育老師
50708
會計學(一)
李秀玲老師
50708
4:30
⏐
科目
班級
授課
老師
科目
班級
授課
老師
5:20
5:30
⏐
6:20
備註:99 學年度第1 學期上課時間表,僅供參考,正確資料依學校應用系統為主。
39
(十二)國際商務學系申請跨部跨系修課申請書
申請學年學期:
義守大學國際商務學系
姓名:
系級及班別:
學年度
第
學期
跨部/系修課申請表
學號:
聯絡電話:
注意事項:
1.本系必修課程第一次修課,應於本班修課,且不得以外系相同課程名稱之必修課程承認為本系專業必修課程。若有特殊原因欲跨班修課者,須向系上提出申請,經原班任課
老師同意,且系主任同意後方可修課,否則所修之課程本系不予承認。
2.重修必修課程之學生,若選他系開設之相同課程名稱、相同學分數且同為必修之課程,須向系上提出申請,經系主任同意後,方可修課。
3.因轉學或其他因素需補修必修課之學生,以選擇本系開設之必修課程為原則,如須選修外系之課程,須向系上提出申請,經系主任同意後始得選修該門課程。
4.修習外系或跨部開設之課程,該課程科目名稱、必選修別及學分數均須與本系四年課程計畫表內之課程應相同。
5.日間部學生可選修進修部學士班課程,惟上限為 6 學分;進修部學士班得修習日間部課程,惟不得超過該學期修習學分數三分之一。惟須向系上提出申請,經系主任同意後,
方可修課。
6.請於加退選開始前填寫本申請表並交回系助理處備核。審查結果若不通過將另行通知。
欲修課程之
開課系級及班別
欲選修課程名稱
申請人簽名:_______
上課時間
學分數
日/進修部
必/選修
□日間部
□進修部
□日間部
□進修部
□日間部
□進修部
□日間部
□進修部
□日間部
□進修部
□必修
□選修
□必修
□選修
□必修
□選修
□必修
□選修
□必修
□選修
系主任簽章:
40
申請理由
□重修□補修□上修□其他
□重修□補修□上修□其他
□重修□補修□上修□其他
□重修□補修□上修□其他
□重修□補修□上修□其他
審查結果
□同 意
□不同意
□同 意
□不同意
□同 意
□不同意
□同 意
□不同意
□同 意
□不同意
日期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