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義守大學日間部通識護照實施要點 96.5.16 通識教育課程規畫委員會修正通過 93.5.20 通識教育委員會修正通過 通識護照 2 學分,學生於畢業前全部完成以下三部分之課程與活動並通過認證 者,始可取得該學分(成績以通識護照之審查通過或不通過核計)。 1. 圖書館利用教育課程(共計 2 小時):由本校圖書館負責規劃及執行排定之圖書館利 用教育課程(含圖書館導覽影片及資訊檢索),於通識護照上蓋章認證。 2. 參與活動:學生於三年級結束前需在校內參與 8 次展演或演講之藝文活動,於通 識護照上蓋章認證。 3. 「經典閱讀」 :由本中心各領域教師指定中外經典圖書,學生於三年級結束前必須 閱讀指定圖書四大領域各 2 冊,共計 8 冊,於通識護照上蓋章認證。 (1)本要點自 96 學年度入學學生適用之。 (2)完成三部分課程認證後,將通識護照繳交系辦公室,以便審核。 (3)若遺失本證者,至出納組繳交工本費 100 元,持紅色聯收據至通識教育中心辦領 新證手續,且全部重新辦理各項認證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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