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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補助跨領域綠色科技人才培育先導型計畫徵件事宜
中華民國 96 年 12 月 13 日台顧字第 0960192025 號函訂定
中華民國 97 年 11 月 03 日台顧字第 0970199872 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 98 年 11 月 19 日台顧字第 0980191441 號函修正
一、 依據
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 依據國家永續發展願景與策略綱領、第七次
全國科技會議結論、跨領域綠色科技人才培育先導型中程綱要計畫、二
OO 七年產業科技策略會議及本部補助推動人文及科技教育先導型計畫
要點,特訂定本徵件事宜。
二、 目的
為鼓勵各大專校院培育綠色科技整合應用人才,增進學生跨領域綠色科
技素養,推廣綠色科技創意活動,結合綠色科技在產業界、學界及研究
界之人力與資源,建立我國綠色科技教育環境,作為發展綠色產業及永
續經濟之堅實基礎。
三、 補助對象
全國公私立大專校院。
四、 補助項目
(一) 發展特定主題綠色科技學程延續案(九十九年度不受理新案之
申請)
:
1. 依各校特色建構特定主題綠色科技學程,至少六門至八門課,
其內容包含與特定主題綠色科技相關之通識、基礎、專業、應
用及創意實作等課程。學程規劃基本原則參見附件一。
2. 學程規劃方向仍以(A)綠色會計(Green Accounting)、(B)綠色建築
(Green Building)、(C)綠色化學(Green Chemistry)、(D)綠色設計
與產品(Green Design and Product)、(E)綠色能源(Green Energy;
如太陽能、氫能與燃料電池、風能、生質能、海洋能等),擇一
作為主題,發展特定主題之綠色科技學程與教材。
3. 應強調跨領域,並鼓勵採取跨校合作方式,鼓勵學生跨校選課。
4. 學程開設應經學校相關會議審查通過並按規定程序辦理。
5. 學程應至少包含一門創意實作課程,並與特定主題綠色科技學
程之基礎及應用課程配合者尤佳,學生於創意實作課程期末結
束前,應繳交實作報告及展示其實作成果海報或成品。
6. 應編撰特定主題綠色科技教材。
1
7. 應至少辦理一場特定主題綠色科技教材實作課程成果發表,該
成果發表得結合本部跨領域-綠色科技人才培育先導型計畫推
動辦公室(以下簡稱計畫推動辦公室)共同辦理,以強化推廣
成效。
8. 補助十五至十七案為原則,每年每案最高補助新台幣一百萬元。
9. 本部得邀請計畫執行績效優良之學校,協助計畫推動辦公室彙
整執行同樣主題之各校教材,建立特定主題綠色科技之整合教
材,每一主題六門至八門教材(包含與特定主題綠色科技相關
之通識、基礎、專業、應用及創意實作等課程)
,獲邀執行之學
校,額外每案最高補助新台幣四十萬元。
(二) 推動綠色科技創意系列活動或競賽:
1. 應規劃執行以綠色科技為主題且具創意性、宣導性、規模性、
國際性及全國性之系列活動與競賽,對象以全國大專校院學生
為主,項目至少應包含一場國際性研討會、一場全國性創意活
動或競賽及一場大型成果發表會,得結合辦理,以擴大宣導及
推廣效益。活動或競賽規劃基本原則參見附件二。
2. 辦理系列活動或競賽、國際性研討會及大型成果發表會之成
果,應對綠色科技教育推廣或綠色科技發展有積極顯著之正面
效果。
3. 總計補助一案,最高補助新臺幣四百五十萬元。
(三) 辦理暑期綠色科技大專生研習營:
1. 應於九十九年度暑假期間規劃辦理綠色科技大專生研習營,其
內容包含授課、產業或機關(構)參訪、實作、團隊活動競賽
等多樣化且富綠色科技教育意義之活動。研習營規劃基本原則
參見附件三。
2. 參與對象應對綠色科技相關領域有初步瞭解之大專生,人數為
五十至一百人,研習營時間至少為五個工作天以上。
3. 得結合計畫推動辦公室共同辦理,並得邀請他項子計畫學校參
與,以強化推廣成效,加強新聞宣導事宜。
4. 總計補助一案,最高補助新臺幣三百萬元。
(四) 推動特定主題綠色科技之產學合作個案:
1. 依各校特色規劃執行特定主題綠色科技產學合作個案,其內容
應包含實務教材需求調查、實務教材規劃、實務教材編撰及人
2
2.
3.
4.
5.
6.
7.
才培育等。產學合作個案規劃方向應以(A)太陽(能)光電產業
及(B)風力發電產業作為主題。規劃基本原則參見附件四。
應強調跨領域並得採取跨校合作方式。
至少與一家發展綠色科技相關產業或機關(構)建立產學合作。
鼓勵學生於寒、暑假期間至產業或機關(構)實習,並繳交實
習工作心得報告,作為計畫主要績效之一。
產學合作個案應有廠商之參與及配合款。
(A)太陽(能)光電產業產學合作案補助四至六案為原則;(B)
風力發電相關產業產學合作案補助二至四案為原則;每年每案
最高補助新臺幣七十萬元。
獲補助之學校應配合計畫推動辦公室辦理成果發表。
五、 計畫執行期限
原則自當年度一月一日起至當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但特定主題
綠色科技學程配合學校學期制,其執行期間得至次年一月三十一日
止。
六、 補助基準及原則
(一) 已獲本部其他單位補助者,不再予以補助;其他機關已補助之
項目,不得重複申請。獲補助後經查證重複接受補助者,學校
應繳回該項補助經費,其情事並列為往後年度申請補助之重要
審查參考。
(二) 補助案件數得視當年度經費及申請狀況調整核定。
(三) 補助原則:
1. 本案補助以部分補助為原則,申請特定主題綠色科技學程延續
案、推動綠色科技創意系列活動或競賽及辦理暑期綠色科技大
專生研習營之學校應有自籌經費,其額度不得低於本部補助款
之百分之十。
2. 推動特定主題綠色科技之產學合作個案參與之合作廠商每年應
有當年度申請補助計畫經費百分之十以上之配合款,且不得低
於新臺幣十萬元,申請補助之計畫不得編列合作廠商派員參與
所需之人事費。
3. 補助以經常門經費為主,資本門經費僅補助學程及產學合作個
案使用。
(四) 本補助經費得視計畫性質及規模編列計畫主持人費及助理費
3
用。
(五) 每校申請計畫總數以不超過二案為原則。
(六) 計畫補助經費採一次撥付為原則。
(七) 相關費用應依中央政府總預算編制作業手冊、中央政府各機關
單位預算執行要點及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
之規定編列支用。
七、 申請作業
(一) 延續案及新提案均應撰寫計畫書,各項計畫以學校為申請單
位,並鼓勵跨校、院、系所合作,由各單位自行協調。於申請
截止日期前提出計畫書一式十份及電子檔案一份,以掛號方式
寄至計畫推動辦公室,計畫書首頁並應加蓋學校大印。
(二) 計畫書等相關表格,至本部顧問室網頁電子公告欄下載。
(三) 計畫書之申請提出時間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信封上並
應註明:
「○○年度『跨領域-綠色科技』人才培育先導型計畫
-○○提案」。未依規定格式填寫申請資料之學校,其能補正
者,限期補正,屆期不補正、補正不全或逾期送達者,不予送
審。
(四) 計畫書審查完畢,無論通過與否均不予退還。
八、 審查作業
(一) 審查方式:由本部邀請產、官、學、研領域相關專家學者組成
審查小組進行書面及會議審查,必要時並得邀請申請補助單位
進行口頭簡報。
(二) 審查基準:
1. 共同基準
(1) 計畫適切性與可行性:計畫內容是否具體詳實、工作範疇與預
期成果(質化與量化績效指標)是否合理明確、執行方法及步
驟是否可行、計畫是否符合本跨領域綠色科技人才培育先導型
計畫之目標及精神等。
(2) 運作機制之協調與整合性:計畫執行相關工作是否均已納入考
量並妥善分工、運作方式是否具充分之協調及整合機能等。
(3) 專業領域作業能力之充足性:執行計畫所需各專業領域人員是
否齊備、工作團隊專業領域之研究、教學能力是否良好、實務
經驗是否充足等。
(4) 經費編列之合理性。
4
(5) 計畫成效追蹤機制。
(6) 計畫過去執行績效。
2. 分項基準
(1) 發展特定主題綠色科技學程
學程規劃之妥適性:是否依據本學程規劃基本原則規劃、能
否落實跨領域綠色科技人才培育之目標。
學程規劃之完整性:是否為強調跨領域整合之學程、學程是
否完整及師資之適任性等。
學程規劃之整合性:若為跨校整合之學程,其跨校整合之目
的、各校配合措施、經費及資源分配是否可行。
學程規劃之永續性:是否依各校特色建構特定主題綠色科技
學程,學校之配合度及計畫補助期滿學程是否持續開設。
(2) 推動綠色科技創意系列活動或競賽
活動或競賽規劃之妥適性與效益性:是否符合規劃基本原
則、能否對未來之綠色科技教育推廣有積極顯著之正面效
果、能否對綠色科技技術發展具有明確提昇之效益。
活動或競賽之規模、創新或國際性程度:是否具創新或國際
視野,是否具一定規模。
(3) 辦理暑期綠色科技大專生研習營
計畫規劃之妥適性:是否符合規劃基本原則、對參與學員資
格之審查機制是否妥適。
計畫規劃之效益性:能否對綠色科技教育推廣有積極顯著之
正面效果、能否提昇參與學員對綠色科技之認知、實作或創
新能力。
(4) 推動特定主題綠色科技之產學合作個案
個案規劃之妥適性:是否符合本產學合作個案規劃基本原
則、能否落實提昇我國綠色科技產業人才培育之目標。
個案規劃之效益性:能否具體協助產業發展、是否詳實調查
產業實務教材之需求、能否規劃編撰出具有效益性之實務教
材並於課程中教授。
個案規劃之務實性:是否與廠商建立良好互動模式、是否規
劃學生至廠商實習、是否建立產學共教機制。
九、 經費請撥與核銷
(一) 經費撥付:配合第六點第六款之經費撥付原則辦理。各申請學
校應於收到本部核定補助通知後一個月內,配合審查意見檢送
5
修正後計畫書各一式一份、經費規劃調整表及電子檔逕送計畫
推動辦公室備查。另備妥領據及經費規劃調整表送計畫推動辦
公室彙整後向本部請款,由本部撥付各受補助學校。申請特定
主題綠色科技之產學合作個案者,應於經費請撥時,一併檢附
學校與產業或機關(構)所立訂之書面契約,以憑撥付。
(二) 經費核銷:受補助學校應於計畫結束後一個月內完成經費核銷
作業,將經費收支結算表及成果報告一式十份送請計畫推動辦
公室彙整,計畫推動辦公室應依本要點與本部補助及委辦經費
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辦理審查後,再送本部核結。相關經費支用
及核結並依本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及中央政府
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作業手冊之規定辦理。
十、 計畫考核
(一) 期中成果審查:
1. 當年度七月二十日前:受補助學校應提出期中報告十份,送請
計畫推動辦公室邀請專家學者辦理書面審查,必要時得安排學
校進行期中報告,計畫主持人應出席並就該階段計畫執行情形
及成效進行簡報與問題答問,最後由審查委員填寫審查表並研
提綜合性建言。期中報告審查通過者,應依審查意見進行後續
必要之修正、檢討及補強。
2. 當年度八月至九月:期中報告審查未獲通過者,應依審查意見
進行後續必要之修正、檢討及補強,並在收到通知後一個月內
送交期中成果補強報告至計畫推動辦公室辦理審查。補強報告
審查通過者,准予繼續執行計畫;未通過者應於當年度九月底
前備齊一式三份之結案報告,包括書面報告與電子檔案及經費
收支結算表,送計畫推動辦公室依規定整理後再報送本部並繳
回未執行項目之經費,如有其他缺失,依規定做必要之處理。
(二) 期末(年度)成果審查:
1. 當年度十一月底:通過期中審查核定之計畫備齊期末(年度)
報告初稿,包括書面報告一式十份及電子檔案一份,送交計畫
推動辦公室辦理審查。
2. 當年度十二月:辦理計畫期末考核,計畫推動辦公室得請受補
助學校計畫主持人出席並就計畫執行成效進行簡報及問題答
問,最後由審查委員填寫審查表並研提綜合性建言。
3. 計畫結束後一個月內:各計畫依期末審查結果,進行後續必要
之修正、檢討及補強,並備齊一式十份期末報告定稿,包括書
6
(三)
(四)
(五)
(六)
面報告與電子檔案及經費收支結算表,送交計畫推動辦公室依
規定整理後再報送本部。
各受補助計畫應配合計畫推動辦公室辦理年度計畫成果研討或
發表會,協助必要之庶務工作及繳交成果中英文摘要、精簡報
告、海報及作品等,並派員出席。
計畫申請、審查及考核流程詳如附件六。實際作業時程得酌予
調整,並以本部公文或計畫辦公室書面通知為準。
受補助之計畫應將執行成果公開上網,其計畫執行績效並列入
期末審查之參考指標。
期中及期末成果報告均須繳交電子檔案。
十一、 其他注意事項
(一) 經核定通過之計畫,負協助並參與本部辦理當年度計畫成果研
討會或發表會之義務。
(二) 接受本計畫所購置之儀器設備,應妥善維護管理,以利有關綠
色科技課程長期教學使用,不得另作他用。
(三) 計畫之研發成果及其智慧財產權,除經認定歸屬本部所有者
外,歸屬受補助單位所有,但受補助單位對於研發成果及其智
慧財產權,應同意無償授權本部及本部所指定之人為不限時
間、地域或內容之利用。著作人並應承諾對本部及本部所指定
之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其他著作授權、申請專利、技術移轉
及權益分配等相關事宜,由受補助單位依政府科學技術研究發
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四) 計畫之研發成果不得侵害他人之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如有
涉及使用智慧財產權之糾紛或任何權利之侵害時,悉由受補助
單位及執行人員自負法律責任。
(五) 其餘未盡事宜及其他注意事項,依本部相關函文、公告或核定
通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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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發展特定主題綠色科技學程延續案規劃基本原則
一、 各校應發展自我之特色,配合學校現有資源,以不重複設備投資
為原則,鼓勵以永續環境、綠色科技發展需求來定位學校之學程。
二、 因應各校院系所發展特色之不同,鼓勵校際或院系所在設備、資
源及人力上之交流與整合,並加強與產業界之合作。
三、 學程規劃需著重整體性與各課程間之關聯性,得以現有之綠色科
技相關課程為基礎,配合師資狀況及設備來規劃特定主題綠色科
技學程,所規劃的學程應包含核心(即必修)
、選修及應用課程。
對於各類課程開授之先後次序、課程範疇與內容以及彼此間之關
聯性等,須兼顧廣度及深度,且至少包含一門創意實作課程。
四、 學程規劃應考慮預期效益(或明訂預期目標)
,具體訂出質化與量
化績效指標。
五、 學程中所包含之實務課程應儘可能安排學生至相關產業或機關
(構)實習。
六、 鼓勵邀請校外機關(構)
、產業界或外國專家參與學程設計、授課、
共同編撰或由國外引進教材。
七、 學程之開設應經學校規定程序審查通過,應提出具體承諾,俾使
該學程能永續發展,並附佐證資料。
八、 延續案應附前一年度執行成果及預期目標達成情形之說明。
8
附件二:推動綠色科技創意系列活動或競賽規劃基本原則
一、 活動規劃應附具體活動目標、規劃、內容、預期成果及成果推廣
等;競賽規劃應附目標、辦法、流程、審查機制說明、預期成果、
成果推廣。
二、 綠色科技研討會規劃應注意會議規模並加強會議的質與量,應邀
請至少二名國際知名綠色科技學者或專家與會。
三、 綠色科技研討會應編撰會議論文集,並鼓勵編撰成會議論文專
書;活動或競賽過程與成果應製作成多媒體資料。
四、 綠色科技國際性研討會與全國性創意活動或競賽得結合計畫推動
辦公室共同辦理,並得邀請他項子計畫學校參與,以強化推廣成
效。
五、 積極鼓勵辦理與地方、社區(高中職、國民中小學)互動性高之
綠色科技創意系列活動。
六、 鼓勵爭取企業、財團法人或基金會合作或贊助,辦理活動或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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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辦理暑期綠色科技大專生研習營規劃基本原則
一、 鼓勵依各校特色規劃並得採取跨校合作方式共同推動。
二、 研習營之規劃應附具體目標、規劃、內容、流程、學員資格審查機
制說明、預期成果及成果推廣等,並應注意活動規模並加強活動質
與量。
三、 授課內容應針對綠色會計 (Green Accounting)、綠色建築(Green
Building)、綠色化學(Green Chemistry)、綠色設計與產品(Green
Design and Product)及綠色能源(Green Energy)等綠色科技特定主題
規劃安排授課內容,得結合計畫推動辦公室邀請各領域專家學者擔
任講師(至少五名)
。
四、 應搭配生動活潑之教材與授課內容;應安排至少兩場產業或機關
(構)參訪;鼓勵辦理辯論活動或其它增進學員學習回饋機制之活
動。
五、 應於計畫執行一個月內結合計畫推動辦公室召開諮詢會議,依審查
意見修正計畫書;二個月內完成資格審查機制之設立並公告,並應
強化研習營之廣告宣傳;四個月內完成參與學員甄選及審查並公告
學員名單,研習營前一個月需先召開活動行前說明會。
六、 為強化學習成果,得提供學員及講師住宿。參與學員應經公開甄選
及審查,遴選出具潛力之優秀學生,並得邀請他項子計畫學校參
與,以強化推廣成效。
七、 研習營之活動過程與成果應有完整記錄並應製作成多媒體資料,加
強新聞宣導事宜。
八、 研習營結束後所產出之各項成果,應配合計畫推動辦公室辦理成果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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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特定主題綠色科技之產學合作個案規劃基本原則
一、 各校應發展自我之特色,配合學校現有資源,以不重複設備投資為
原則,鼓勵以我國綠色科技產業發展所需之人才培育為前提,來規
劃特定主題綠色科技產學合作個案。
二、 各校應就綠色科技理念的落實與產業或機關(構)技術及人才的需
求,改善學校培育人才與產業或機關(構)人才需求之落差,規劃
本計畫。
三、 鼓勵各校整合化工、材料、光機電等領域專業之師資,將相關成果
推廣至產業。
四、 各校應特別著重實務教材編撰與人才培育內容,實務教材適用對象
不以大學部為限,鼓勵規劃研究所試教,使人才可適時為產業所用。
五、 各校應特別著重學校與產業或機關(構)雙方產學合作模式與內
容,如設備分享、學生至產業或機關(構)實習、學校老師至產業
或機關(構)進行教育訓練、產企業專家協助授課實務分享。
六、 各校應依照「大專校院產學合作實施辦法」及各校產學合作相關實
施辦法之規定,與產業或機關(構)簽訂書面契約,以確保學生之
權益受到保障。
七、 個案規劃應考慮預期效益(或明訂預期目標),具體訂出質化與量
化績效指標。
八、 計畫成果在合作之產業或機關(構)同意原則下,應逐年編撰成實
務教材,並於課程中教授(需附佐證資料)。產學合作個案實務教
材內容應包含緣起、目的、問題、解決方案、結果與討論及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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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
教育部跨領域-綠色科技人才培育先導型計畫書規範
一、計畫書內容說明
計畫書應就以下三大部分逐項撰寫,內容說明如下:
內容說明
基本表件:
1. 封面頁,需含書背(首頁需加蓋學校大印) (A9901)
第
2. 目錄
一
部
3. 基本資料表,經計畫主持人簽章 (A9902)
分
4. 人力需求表 (A9903)
5. 計畫經費申請表 (A9904)
計畫書主文:(A9905)
第 1. 計畫摘要
二
部 2. 計畫目標
分 3. 計畫內容(含計畫目的、實施策略及方法、預期成果及進度時程等)
4. 師資介紹
第 附件資料:
三
部 1. 計畫主持人與共同主持人之個人資料表(A9906)。
分 2. 其它
二、計畫書格式說明
1. 紙張大小:A4 (29.7 cm × 21 cm)
2. 欄位:Single Column
3. 行距:20 pt
4. 字型:14 pt (中文採用標楷體;英文採用 Times New Roman)
5. 請標註頁碼
三、計畫書相關表件
12
表 A9901 封面頁,需含書背
教育部
九十九年度「跨領域-綠色科技」人才培育先導型計畫
計畫申請書
計畫名稱:
計畫期程:99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教
育
部
九
十
九
年
度
「
跨
領
域
︱
綠
色
科
技
」
人
才
培
育
先
導
型
計
畫
首頁加蓋學校大印
計畫執行單位:
計畫主持人:
中
華
民
國
年
中
華
民
國
年
13
月
月
表 A9902 基本資料表(需經計畫主持人簽名)
計畫歸屬
教育部
計畫名稱
計畫主持人
服務
單位/
職稱
身分證號碼
協(共)同主持
人(多於一人請
自行加行)
服務
單位/
職稱
身分證號碼
執行期限
自民國 99 年
月
日起至民國
年
整合單位或學校
計畫聯絡人
姓名:
電話:(公)
通訊地址
傳真號碼
E-MAIL
計畫申請人(主持人)簽章:_______________日期:
14
月
日止
表 A9903 人力需求表
教育部 99 年度「跨領域-綠色科技」人才培育先導型計畫人力需求表
計畫名稱:
計畫期程:
執行單位:
計畫主持人:
申請日期:
計畫人力總數: 人
※請填寫包含所有計畫工作人員實際配置狀況,在本計畫擔任職務等說明。
本計畫擔
任職務
姓名
單位
職稱
15
工作項目
(請依照職務工作
內容明確詳列)
需求說明
(請詳述)
表 A9904 教育部補助計畫項目經費申請表
計畫名稱:
計畫主持人:
總經費:經常門
元,資本門
,共計
申請單位:
計畫期程:
元。
計畫名稱:
年
月
計畫經費總額:
日至
年
月
日
元,申請金額:
元,自籌款:
元
擬向其他機關與民間團體申請補助:□無□有
(請註明其他機關與民間團體申請補助經費之項目及金額)
教育部:
元,補助項目及金額:
XXXX 部:………………元,補助項目及金額:
經費項目
計畫經費明細
單價(元)
數量
總價(元)
人
事
費
小計
業
務
費
小計
雜
支
設
備
及
投
資
小計
16
教育部核定計畫經費
(申請單位請勿填寫)
說明
金額(元)
說明
申請單位:
計畫期程:
計畫名稱:
年
月
計畫經費總額:
日至
年
月
元,申請金額:
日
元,自籌款:
元
合 計
承辦
單位
會計
單位
機關長官
或負責人
教育部
承辦人
教育部
單位主管
備註:
1、依行政院 91 年 5 月 29 日院授主忠字第 091003820 號函頒對 補助方式:
民間團體捐助之規定,為避免民間團體以同一事由或活動向 □全額補助
%】
多機關申請捐助,造成重複情形,各機關訂定捐助規範時, □部分補助 【補助比率
□酌予補助
應明定以同一事由或活動向多機關提出申請捐助,應列明全
部經費內容,及擬向各機關申請補助經費項目及金額。
2、補助案件除因特殊需要並經本部同意者外,以不補助人事費 餘款繳回方式:
為原則;另內部場地使用費及行政管理費則一律不予補助。 □依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辦理
□不繳回)
3、各經費項目,除依相關規定無法區分者外,以人事費、業務 (□繳回
費、雜支、設備及投資四項為編列原則。
□其他(請備註說明)
4、雜支最高以【(業務費)*6%】編列。
註 1:上列經費項目僅供參考,實際項目請依計畫需求編列。
註 2:經費支用規範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
17
表 A9905 計畫書主文
ㄧ、計畫中英文摘要:(請就本計畫要點作一概述,並依本計畫性質自訂關鍵
詞。)
(一)計畫中文摘要。(五百字以內)
(二)計畫英文摘要。(五百字以內)
二、計畫目標
三、計畫內容:
(一) 計畫背景及目的:請詳述本計畫之背景、目的、重要性及國內外有
關本計畫之執行情況、重要參考文獻之評述等。
(二) SWOT 分析:為優勢/劣勢/機會/威脅之分析說明及策略之擬定。
(三) 工作範疇:請依據九十九年度計畫補助項目中之說明,逐項填寫必
須執行之工作內容,並具體說明本計畫對綠色科技人才培育有何特
色和貢獻。
(四) 運作機制:請說明跨領域、跨校團隊之工作小組彼此上、下游間關
聯性,包括組織架構、運作方式及各項工作討論與協商會議期程等
有關事項。
(五) 執行方法及進行步驟:1.本計畫採用之執行方法與原因;2.預計可能
遭遇之困難及解決途徑。
(六) 預期完成之工作項目及成果:1.預期完成之工作項目;2.對於協助區
域強化綠色科技教育與宣導工作之預期成效;3.對於參與之工作人
員,預期可獲之訓練,請就以上各點分別說明。
(七) 預定進度甘梯圖(Gantt Chart)。
月次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第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備註
工作項目
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
18
預定進度累計百分比(%)
(八) 查核點說明表。
月份
查核點概述(請條列)
狀態(完成或開始)
(本表不足請自行加頁)
四、參與本計畫相關科系師資,近五年內曾開授課程和目前開授課程。
(若有相
關課程大綱、內容和教材,可檢附於後。)
19
表 A9906 主持人與共同主持人個人資料表
ㄧ、基本資料
身份證號碼
中文姓名
國
籍
簽
名:
填表日期:
英
性
文
姓
/
名
別 □ 男 □ 出生日期
女
/
年
月
日
聯絡地址 □□□□□
聯絡電話 (公)
(宅)
傳真號碼
E-MAIL
二、主要學歷 (請填學士級以上之學歷或其他最高學歷均可,若仍在學者,請
在學位欄填「肄業」
。)
畢/肄業學校
國別
主修學門系所
學位
起訖年月(西元年/月)
/
至
/
/
至
/
/
至
/
/
至
/
三、現職及與專長相關之經歷 (指與研究相關之專任職務,請依任職之時間先
後順序由最近者往前追溯。)
服務機關
服務部門/系所
職稱
起訖年月(西元年/月)
/
至
/
/
至
/
/
至
/
/
至
/
/
至
/
四、專長 (請自行填寫與研究方向有關之學門及次領域名稱。)
20
1.
2.
3.
4.
五、論文著述
1、請詳列個人最近五年內發表之學術性或技術性著作。
2、請將所有學術性或技術性著作分成四大類:(A)期刊論文(B)研討會論文(C)
專書及專書論文(D)技術報告及其他等。
3、各類著作請按發表時間先後順序填寫。每篇文章請依作者姓名(按原出
版之次序)、出版年、月份、題目、期刊名稱、起迄頁數之順序填寫。
4、若期刊屬於 SCI、EI、SSCI 或 A&HCI 等時,請註明;若著作係經由國
科會補助之研究計畫所產生,請於最後填入相關之國科會計畫編號。
六、近三年內參與之補助計畫。
計畫名稱
補助單位
計畫期限
重要成果
21
附件六:計畫申請、審查、考核流程
日期
前一年十一
月
前一年十二
月中旬
當年度一月
上旬
當年度一月
下旬
作業流程
作業說明
發文公告,徵件計畫申請計畫書
 公告計畫申請規範及徵件事宜
 大專院校自組團隊提出申請計畫
 計畫推動辦公室彙整計畫申請計畫書
計畫書截止收件
由本部組成審查小組辦理計畫書初審及
計畫書審查
複審之審查作業
本部函知計畫審查結果及核准經費,各校
本部核定通知
則依函規定辦理各項行政作業及經費請
領
 各校依行政作業規範及計畫書執行該
執行年度計畫(行政管考作業)
當年度一月 繳交產學合作個案計畫簽訂之書面
契約
計畫
 各校依計畫執行進度,填報相關表格
 執行計畫管考、庶務工作
 本部進行計畫經費撥付
年度經費撥付
當年度七月 期中審查
計畫推動辦公室進行期中審查
未通過者
未通過者依據審
當年度八至
九月
查意見進行後續  依據審查意見進行後續修正、檢討及補
通過
修正、檢討及補
強
強,限期修正仍  如有其他缺失,依規定為必要之處理
未能通過者辦理
結案
當年度十一
至十二月
計畫推動辦公室辦理計畫期末考核,受補
期末審查
助計畫配合必要之庶務工作
22
 各計畫提出期末(年度)報告初稿
當年度十二
月
 各補助計畫提出中英文摘要、精簡報
辦理年度成果研討(發表)會
告、海報、作品等相關成果,派員出席
年度成果研討(發表)會
 各計畫提出期末(年度)報告定稿及經
下年度一月
活動或競賽、研習營及產學合作個
費收支結算表
 相關文件由計畫推動辦公室彙送本部
案計畫辦理結案
辦理結案
 各計畫提出期末(年度)報告定稿及經
費收支結算表
下年度二月 學程計畫辦理結案
 相關文件由計畫推動辦公室彙送本部
辦理結案
※實際作業時程得酌予調整,並以本部公文或計畫辦公室書面通知為準。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