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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年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計畫」
華語文組遴選辦法
教育部國際文教處 101.4.3
一、目的: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使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及學位學程學生藉由出
國研習及駐點實習,結合學術理論與實務經驗,增加海外任教實務能力,以培育
海外任教華語文教師,特與僑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僑委會)合作辦理本計畫。由本
部遴選學員,續由僑委會集中培訓,並分發至美國各地主流學校實習。
二、名額:正取 20 名、備取 5 名。(本部得視推薦情形不足額錄取)
三、本計畫相關日程:
(一) 行前學習分享營:僑委會另行公布。
(二) 學員出國研習:101 年 6 月上旬~8 月底止。
(三) 駐點實習:由駐外館處因地制宜規劃。
(四) 成果發表暨返國座談會:101 年 9 月 7 日。
(以上時間係暫訂,將俟僑委會洽排後確定,保留彈性調整權利。)
四、申請人須提供資料(一式 5 份,請依序排列並使用長尾夾夾妥,無須裝訂):
(一) 申請資料繳交檢核表;
(二) 報名表;
(三) 自傳(除家庭背景、個性、專長、求學過程等外,尚須包含華語文教學相關
系所修讀規劃及未來從事華語文教學職涯規劃);
(四) 在學證明;
(五) 歷年成績單;
(六)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文件(如外語能力證明、華語文教學進修或專業能力等證
明文件)。
(七) 現職教師請檢附任教學校同意書,並自行依任教學校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以上所送表件概不退還,正本請申請人妥善保管,影本應註明「與正本無異」
,並簽名
或蓋章以示負責。
五、遴選方式:
(一)
第一階段:
由國內設有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及學位學程之學校就下列資格擇優推薦:(下列
資格每項均須符合)
1. 國內大學校院就讀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或學位學程之在學學生。
1
2. 年齡介於 20 歲至 40 歲(60 年 7 月 1 日(含)至 81 年 6 月 30 日(含)
出生者;另 40 歲前曾育有子女之女性申請人,經檢附相關證明文
件,每一胎得延長申請年限二年,不受 40 歲之限制,惟最高不得超
過 44 歲)。
3.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曾獲遴選參加本計畫者。
4. 具良好的英語溝通能力;華語發音標準、口語流利。
5. 於本計畫實施期間未同時領受我政府其他機關補助出國進修者。
請以校為推薦單位,每校推薦人數 2 至 3 名(請註明推薦優先序),將推薦學生之相關資
料(見第四項)及各校推薦人選彙整表,註明「101 年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計畫」
,備公
函郵寄至 10051 台北市中山南路 5 號 教育部國際文教處 楊薇愉小姐收,聯絡電話:
02-7736-5684。;另申請資料表件電子檔請同時寄至:[email protected] 之電
子信箱(書面及電子檔表件不齊全、訛誤或逾期送抵,不予審核),前述資料請於 101 年
4 月 18 日前送抵本部,逾期不予受理。
(二)
第二階段:
本部就各校推薦人選擇優錄取。
六、錄取人權利義務:
(一)
錄取學員之研習相關費用採定額補助方式辦理,不足額部分將由學員自行負
擔,本年補助額度將另行公告。
(二)
學員除研習課程外,須配合本部、僑委會及駐外單位所安排之行程參加駐點
實習,無故缺席者,將視情節追繳補助款。
(三)
研習期間每 2 週需至少記錄一次研習心得,研習結束返國後須配合本計畫安
排之相關行程,並提交中、英文心得報告(各 2,000 字)及研習紀錄。
(四)
學員須前往各部會或縣市政府之正副首長辦公室實習或其他經本計畫同意之
機構進行實習或志願服務,其時數不得低於 10 小時。
2
「101 年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計畫」
華語文組申請資料繳交檢核表
※以下為每位申請者應提供之資料
□申請資料繳交檢核表
□報名表
□自傳
□在學證明
□歷年成績單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文件(如外語能力證明、華語文教學進修或專業能力等
證明文件)
□現職教師請檢附任教學校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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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年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計畫」
華語文組報名表
姓名
(格式須與護照相同)
英文姓名
請黏貼近 6 個
月內 2 吋彩色
照片 1 張
性別
身分證字號
國籍
出生地
出生日期:
婚姻狀況
民國 yyy/mm/dd
年齡:
□單身
□已婚
通訊住址
郵遞區號(
聯絡電話
(O):(00)0000-0000
手機
永久住址
女性申請者生育胎數:
胎
)
(H):(00)0000-0000
0900-000-000
郵遞區號(
歲
電子信箱:
)
永久電話
(00)0000-0000
學位
學校(系所)名稱
學歷
聽
說
讀
考試類
別及分
數
寫
種類
優
語言能力
良
可
優
華語
英文
其他
4
良
可
優
良
可
優
良
可
是否具有
臺灣教育部
合格教師證書
是否已取得教
育部對外華語教
學能力認證
是否參加過華語
師資訓練班
□是
種類:
教授科目:
□否
□ 是
取得日期:民國 yyy/mm/dd
「華語語音與表達」科目分數:
□ 否
□是
參加哪個單位所開設之課程?
學校名稱:
課程名稱:
課程時數:
小時
□否
是否具有實際的
對外華語教
學經驗
(無則免填)
□ 是
在何處進行教學?
教學時間多長?
教學對象為何?
使用教材為何?
是否曾獲本部相
關海外華語教學
實習計畫補助
□ 是
□ 否
參與計畫名稱:
計畫年度:
是否於本計畫實
施期間同時領受
出國進修補助
□ 是
□ 否
參與計畫名稱:
補助單位:
姓名
緊急聯絡人
關係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00)0000-0000、0900-000-000
郵遞區號(
)
本人具結本申請表及相關資料均屬實無誤,如有不實願意放棄錄取資格。
申請人簽章:
5
「101 年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計畫」華語文組
各校推薦人選彙整表
推薦校名稱:
推薦
優先
序
1
2
3
(請列全銜)
中英文
姓名
聯絡電話
(H)
(O)
(手機)
e-mail:
(H)
(O)
(手機)
e-mail:
(H)
(O)
(手機)
e-mail:
本案聯絡人姓名:
就讀系所(請列全銜)
/年級
電子郵件信箱及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
戶籍地址:(
)
通訊地址:(
)
戶籍地址:(
)
通訊地址:(
)
戶籍地址:(
)
電話:
傳真: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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