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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臺灣微電影節選拔活動簡章
一、活動目的
微電影的製作與線上瀏覽趨勢已經成為一種「小兵立大功」
的傳播工具,透過微電影來述說故事的方式日漸普及,其透過
不同行動裝置來分享的力量也有目共睹。因此,本活動希望能
夠藉由微電影的力量,來挖掘出臺灣這片土地感動人心的創新
故事,希望進一步帶動屬於臺灣社會的創新能量。
二、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
三、活動期間
拍攝主題
競賽期程
第一階段
第二階段
臺灣社會創新
日期
102 年 4 月 30 日止
102 年 9 月 01 日止
內容
報名參選
作品審查
備註: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變更活動時程之權利;如有異動將
另行於官網公告。
四、參加對象
(一)參賽者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網路投票者
僅限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並居住中華民國管轄境內者。
如因旅居國外無法聯繫或無法提出相關證明者將取消抽
獎資格。
五、辦法說明
(一)主題:臺灣社會創新
臺灣人民與各行各業運用新科技、新方法、新思維、新
管理方式,解決社會問題,創造價值與幸福的精彩故事。
(二)類型不限
1
(三)影片規格
影片長度限 15 分鐘以內(含片頭片尾)
,影片格式 Full
HD(解析度 1920*1080),須保留原始檔案以備查核。
(四)報名組別
1. 學生組:全國之高中職、大專院校、研究所在學學生
(在職進修學生請參加社會組)。
2. 專業組:影視製作、傳播媒體、廣告、電信、網路等
五大領域,已登記立案之公司行號、法人、團體或公
協會。
3. 社會組:學生組與專業組以外的全國社會人士與已登
記立案之公司行號、法人、團體或公協會。
(五)評選標準
1.初選:邀請專家評選優秀作品,並參考活動官網設置
之網路初選機制,共同遴選出優秀或高人氣作品進入
複選階段。
2.專家複選與決選:以主題之創新與內涵、敘事能力與
技巧、製作與表現技巧,以及整體可看性做為評選原
則。
六、投件與評比事項
(一)第一階段:報名參選
◎報名方式
參賽者以個人或團隊方式報名參賽,於 102 年 4 月 30 日
之前,至活動官網(http://www.weifilm.com.tw)之參賽報
名區填入相關資料,並同意遵守相關規則(如作品著作財產讓
與同意書)後即可取得參賽資格與參賽編號,以作為後續作品
投件、上傳之憑據,進行作品上傳。
為符合公平原則,已獲得國內外知名獎項之作品,均不得
參賽,違者取消參賽資格;且一部作品僅限報名一種組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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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重複報名,違者取消參賽資格。此外,參賽者需備妥相關證
明文件供主辦單位備查;如資格不符於報名組別,主辦單位有
權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
(二)第二階段:作品審查
◎投件方式
請個人/團隊於 9 月 1 日前,以報名參選階段取得之參賽
編號,將完成之微電影作品自行上傳至主辦單位指定網站(指
定網站與上傳方式另於活動官網公布)
。
◎評選方式
初選:以專家評選及活動官網之網路初選機制共同做為遴
選入圍之標準。
複選:於初選入圍作品中,由主辦單位邀請之專業評審於
10 月 30 日前完成複審作業。
決選:於 11 月 15 日前,由評審委員完成決選作業,並於
11 月下旬之頒獎典禮中公佈。
七、獎項規畫
組別
獎項
金獎 1 名:新臺幣 50 萬元,獎座 1 座
銀獎 1 名:新臺幣 30 萬元,獎座 1 座
專業組
銅獎 1 名:新臺幣 20 萬元,獎座 1 座
佳作 5 名:新臺幣 10 萬元,獎牌各 1 面
金獎 1 名:新臺幣 30 萬元,獎座 1 座
銀獎 1 名:新臺幣 15 萬元,獎座 1 座
學生組
銅獎 1 名:新臺幣 10 萬元,獎座 1 座
佳作 5 名:新臺幣 5 萬元,獎牌各 1 面
金獎 1 名:新臺幣 50 萬元,獎座 1 座
銀獎 1 名:新臺幣 30 萬元,獎座 1 座
社會組
銅獎 1 名:新臺幣 20 萬元,獎座 1 座
佳作 5 名:新臺幣 10 萬元,獎牌各 1 面
各組設網路票選最佳人氣獎,各組得票最高者可
網路票選獎
獲頒發獎牌 1 面
參加網路票選 參加網路票選投票者,將有機會抽中主辦單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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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獎
供之精美獎品。
八、注意事項
(一)參加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請與主辦單位一同尊重「智
慧財產權」
,禁止抄襲或複製他人作品,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
人身攻擊或不雅作品,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
共秩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同一作品請勿重覆
投稿,如發現以上情節之投稿,本網站管理者有權直接刪除,不另行
通知。
(二)參賽作品若有抄襲、摘錄或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隱私
權或有其他違法之情事,並經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
並追繳獎品或贈品外,其違反法律之相關責任均由參加者自行負責,
並承擔主辦單位之一切損失,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三)所有投稿作品之著作人格權屬創作者,惟其必須簽署參
賽同意聲明書,同意將投稿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授權予主辦單位,委由
主辦單位建立資料庫予以管理,且主辦單位得自行或授權他人將投稿
作品,為永久、不限地區、不限次數之重製、散布、改作及編輯,並
於衛星、無線及有線電視、網路、平面媒體或其他媒體平台為公開播
送、公開傳輸、公開上映、公開演出或其他著作財產權之利用行為。
如投稿作品經評選獲獎時,必須無條件將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
(四)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臺幣$1,000,
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
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贈品所得總額超過 NT$20,000,需另繳納
10%稅額。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五)參加網路票選活動獎項領取有效期限為 3 天;由公布中
獎名單當日開始計算,中獎者必需於期限內回覆本活動主辦單位發出
之中獎聯絡人的電子郵件,若逾期未回覆郵件者視同放棄領獎資格,
且未領取之獎項不再進行補抽。請中獎人務必填寫個人正確資料,若
因此而無法寄達贈品,本活動單位恕不負責。未得獎者主辦單位將不
另行通知。
(六)本活動相關注意事項將載明於活動網頁中,參加活動者
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應已詳閱且明白並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
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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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抽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
(七)所有參加者保證提出之驗證資料為正確。若有假造,冒
用、盜用第三人之資料或詐欺之情事時,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並追回獎品,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擔,與主辦單位無
關。
(八)本活動如有未載明之事項,主辦單位本於誠信原則得解
釋、修改之並另行於網站公告;主辦單位將保留隨時修改、變更或中
止此活動權利,且毋需作事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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