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 第一節 論 文明與文化 第一節 「文化」與「文明」之涵義 綜觀人類的歷史是一部文明史,延伸了好幾代 的文明,從古老的蘇美文明到埃及、古希臘、 羅馬、中美洲到基督教及回教文明;並經歷好 幾代中國和印度文明,文明提供了人類最廣義 的認同。因此何謂「文化」(culture)?何謂 「文明」(civilization)? 先就「文化」(culture)一詞言,其字源自拉丁文 Cultura,原義是指耕種和植物培育,含有培育、修理、 生產、祭祀等意義。後經羅馬哲學家西塞羅(Cicreo) 將之引申用於道德和理智的修養上解釋,此點核心意 義恰與中國「文治教化」、「人文化成」之義不謀而 合。 近代人類文化社會學之父泰勒(E. B. Tylor)在其 《原始文化》(Primitive Culture)一書中說道: 「文化是一個複合體,包括知識、信仰、藝術、道德、 法律、風俗和一切創造人類社會成員的能力與習慣」; 其後又補充說明:「文化是人類由生活經驗所獲得的 智慧,使他們與其他動物有分別」。 英國社會史學家湯瑪斯(Thomas)就強調說:「文化 是任何一群人之物質社會的價值,無論野蠻人或文明 人都有文化」。 誠如近代文化史大師黃文山先生所說的「文化是人類 為生存的需求,在交互作用中,根據某種物質環境, 由動作、思想和創造產生出來的偉大叢體或體系」。 當代美國人類學家克魯伯(A. L. Kroeber)和克羅孔 (Clyde Kluckhohn)在其合著《文化:關於概念和定 義之批評性檢討》(Culture: A Critical Review of Concepts and Definitions)一書中也明言:「若將 一般的文化看作一個敘述概念時,意即人類創造所累 積起來之寶藏;書籍、繪畫、建築等。除此之外,還 有我們適應人事和自然環境的知識、語言、風俗,成 套的禮儀、倫理、宗教和道德,都在文化的範圍之 內。……所謂文化乃歷史裡為生活而創造出來的一切 設計。這一切設計,有些是顯明的,有些是隱含的。 有些是合理的,有些是反里的,也有些是非理的。這 些設計中在任何時候均是人類行為之潛在指導」。由 上可知,這些學者對於文化的定義形形色色,而文化 的定義大致可分為廣義和狹義兩類。 至於「文明」(civilization)這一詞的定義, 在中國古代的詞類中,與「文化」的涵義非常 接近,容易混淆。《尚書》中有「睿哲文明」 的記載,意為「文德照耀」;《周易.賁卦》 記載:「文明以止,人文也」,其意是說大自 然的規律狀態,陰陽、晴晦、剛柔、正反、強 弱、生滅雖諸般交錯,但始終有其紋理(紋路 理絡)而不亂,循其紋理,則可達至中和,反 映在人事上(即人類在歷史的活動),便是文 明,隱含在人文之範圍中內,易言之,「文明」 之涵義可歸納於人類整體歷史活動的大範圍, 亦即是文化之發展與活動之狀態,文明便是人 類整體文化發展階段之呈現。如前英國社會史 學家湯瑪斯(Thomas)就強調說:「文化是任 何一群人之物質社會的價值,無論野蠻人或文 明人都有文化」。 錢穆在《中國文化史導論》的「弁言」中指出:「大體 文明文化皆指人類群體生活言。文明偏在外,屬物質方 面,文化偏在內,屬精神方面。故文明可以向外傳播與 接收,文化則必須由群體內部精神積累而產生」。 陳啟雲先生則指出:「文明一詞,指在特定時空存在的 歷史文化整體,如古代中華文明、漢代文明等;文化則 指此文明中具體而微、可以分別討論的成分,如漢代物 質文化、語文、文學、藝術、體制、宗教、思想等」。 綜合以上所述,文化與文明是兩個相近但又不同的概念: 文化與自然相對,文明與野蠻相對;文化更多地體現著 人類的共同性,文明則更多地體現著歷時性;文化指向 永久,文明則強調狀態。文明的政體可以因政治、社會 的變遷而崩潰,文化的因子則會繼續留存而積存而成為 文化傳統。此時,文化與文明兩者之間又存在著密切的 關係,文化創造了文明,文化是母體,文明是子體;文 明又推動並發展了文化,二者相互依賴和互動,共同推 動著人類社會的進步和發展。亦就是一個社會文明昌盛 時,都是文化比較發達的時候;反之,若野蠻盛行,文 明蒙難,必然會出現文化上的危機。 第二節 文明與經濟發展 經濟發展(Economic development)是一涵義廣泛的專有名詞, 研究以中國經濟發展的歷史為對象的學科,既是經濟科學體系內 的一門歷史科學,也是中國歷史科學體系內的一門經濟科學,是 具有經濟科學與歷史科學雙重特點的學科。而促使經濟發展進步 或衰退的因素,包括人口的增減,新墾闢地區的開發與利用,市 場的擴大與縮小,技術的改良與變革,河運、交通、灌溉與制度、 習俗、生活方式的演變等等。 在中國歷代史書中,尤其是歷代紀傳體史書,都十分地重視經濟 的發展和演變,司馬遷《史記》中的〈平準書〉(記述了漢代建 立至武帝以前的財政演變)和〈貨殖列傳〉(記述了春秋戰國以 來商品生產和商品流通的發展、工商業者的活動和各個經濟區域 的特點及其相互的聯繫等等)為其濫觴,至班固《漢書》中的 〈食貨志〉以「食」和「貨」來分別代表社會的生產和流通,是 研究中國經濟史最基本的材料。政書中貫通古今的《十通》(三 《通典》、三《通志》、四《文獻通考》)記述了歷代政治、經 濟、文化、軍事等典章制度的演變,尤以四《文獻通考》內容最 為豐富,四《文獻通考》的〈食貨門〉匯集了大量經濟史文獻, 比較完整地記述了自上古至清末有關典章制度的沿革和財政經濟 方面的重大事件,它們構成了中國傳統經濟史學中又一首尾相續 的重要系列。 在20世紀的30年代,陶希聖主編的《食貨》半月刊是中國經濟 史研究中頗有影響力的一個刊物。《食貨》絕大部分文章是與 社會經濟型態或經濟發展有關的;另外,也有少量文章涉及社 會生活領域的,如飲食、婚姻、宗教信仰、婦女、以至城市中 的夜生活等。把經濟與社會聯繫起來研究,是十分正確和必要 的。因為經濟活動的主體是人,而人是組織為社會的,經濟活 動只是社會活動的一部分,在西方,法國年鑑學派就是因1929 年創辦的《經濟與社會史年鑑》把經濟與社會的歷史聯繫在一 起研究而得名的。 現在,我們可以回頭看一下,造就中國古代經濟結構的原因是 什麼?直接的原因應當十分清楚,這就是三次社會大分工的問 題,中國歷史上雖然也出現了農業與畜牧業的分工、農業與手 工業的分工以及農業與商業的分工?但中國歷史上的這三次大 分工都是相對的、不徹底的,這是造就混合型、多元型經濟結 構的直接原因。那麼,中國社會為什麼沒能實現真正意義上的 社會大分工,原因又有二: 一是由於中國獨特的自然環境所造就的經濟特性。 一是由於中國文明起源所造就的社會環境對經濟發展的影響。 中國文明的形成途徑給中國古代社會的發展帶來了三點重要影 響: 第一,國家機器先於經濟發展與社會大分工而出現,社會組織 的過早形成,制約和限制了三次社會大分工的進程; 第二,自國家產生起,政治活動、政治組織與政治目的一直是 中國古代社會先導性的內容,這在城市的發展、國家經濟政策 與其他社會政策的制定中都可以得到明顯的印證; 第三,國家自產生之日起就與宗法血緣關係交織到了一起,因 此,按地域而不是按血緣關係劃分國民一直沒有真正地實現。 應當說,這都對中國古代經濟結構的形成與發展帶來了不可磨 滅的影響。 經濟技術是經濟發展的動力,在中國古代社會,它主要由農業 生產技術與手工業生產技術兩大部分組成。 就農業生產技術而言,其基本組成包括農業耕作技術、水利灌 溉技術與農產品加工技術,其基點應當是農業耕作技術。中國 古代農業耕作技術的最突出特色便是精耕細作,精耕細作的實 施是由特定的自然條件所決定的,中國土壤與氣候的特性以及 頻頻發生的水旱災害使大面積的粗放經營難以建立。精耕細作 的其他方面,諸如施肥、水利灌溉等項對不利自然條件的緩解 作用就更明顯了。因此,歷史上中國農業產量的多寡不取決於 播種面積的多少,而是取決於精耕細作的水準。 就手工業技術而言,技術的實用性實際上可以作為對中國古代 所有技術門類的抽象。有些自然科學史著作將中國古代標誌性 的科學技術為四門科學 : 天文、數學、農學、醫學;三大技術 門類:紡織、陶瓷、建築;四大發明:造紙、火藥、活字印刷與 指南針。以四門領先科學而言,中國古代有豐富的農學著作與 一個又一個知名的農學家,但無論是《氾勝之書》還是王禎 《農書》,都是農業技術方法的匯集。在中國的明清時代,中 國的科學巨匠們也在進行著不懈的努力,出現了四大科學名著, 即《本草綱目》、《農政全書》、《天工開物》與《徐霞客遊 記》。 中國古代的經濟制度與經濟政策包括土地賦役制度與工商政策 兩個組成部分,中國古代的土地賦役政策可以劃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自夏商西周至井田制瓦解,其特點是稅人與稅地的 合一,井田制及建立在其上的賦役徵收方式是典型代表; 第二階段是自戰國授田制到中唐均田制的瓦解,其特點是以人 戶為稅基的賦稅占主導地位; 第三階段是自兩稅法到清朝的「攤丁入畝」,其特點是以土地 為稅基的賦稅逐步佔據主導地位。 這三個階段的歷史進程與宗族土地所有制、土地國有制、土地 私有制三種土地形態的矛盾運動聯繫在一起。我們必須由此登 堂入室,才能把握中國古代土地與賦役制度變遷的內在脈搏。 中國古代的工商政策有三條基本原則,即抑商、官辦與壟斷。 抑商可以說是秦漢以來歷代王朝一以貫之的工商政策,其前提 是由於中國古代社會的統治基礎是鄉村農民以及他們的農業生 產,所謂「國計軍防,並仰丁口」,仰仗的完全是鄉村農民。 各個王朝無一例外地都實行了「重農抑商」政策。重農無非是 輕徭薄賦或給予一定的法律上的地位,但難以真正兌現,因此, 它往往只作為抑商的目的出現。抑商則是通過貶抑商人的法律 地位以及稅收政策、強力剝奪等方式,削弱商人的力量。當然, 中唐以來,隨著間接稅在國家財賦體系中地位的提高,王朝的 抑商措施也有所變動,至清朝更有「恤商」與「利商」之說。 但從總體上講,抑商一直是整個中國古代社會工商政策的一條 主線。抑商政策對發展起來的商業資本的流向還是發生了重要 影響。 官辦政策體現在工商業的各個方面,歷代王朝都有龐大的官手 工業體系,也都從事著官營商業,尤其是官手工業,不僅供給 著整個王朝的基本需求,而且還控制著關係國計民生的幾乎所 有重要的手工行業。維持官手工業運轉的不是正常經營與交換, 而是帶有強制性的「任土作貢」與「匠籍」制度,分別保障著 其原料供應與勞動力投入。在這種情況下,私營手工業與個體 手工業者的發展空間便大受影響。 壟斷政策的集中體現是自秦漢以來的禁榷制度。自秦漢至明清, 除某些短暫的特定時期外,歷代王朝對於商業利潤豐厚的行業 都實行壟斷政策,鹽、鐵、酒、茶便是主要對象。中國古代的 工商壟斷政策可以以劉晏的榷鹽法為界劃為前後兩個時期:前 期的壟斷以官辦為主,後期的壟斷則是官與商的結合、以特許 商人的商運商銷為主。正因為此,後期的壟斷深度與廣度都大 為拓展,壟斷收益在王朝財賦收入中佔有重要地位,有時,甚 至可以占到二分之一。需要指出的是,這種官商結合的後期壟 斷對於傳統經濟的轉型以及資本主義萌芽的成長有著十分強烈 的負面影響,是阻礙近代歷史進程的主要障礙之一。 中國古代的經濟區域首先是在農業生產與農業經濟的基礎上形 成的。就已知的考古發現看,中國古代最早的經濟區域是黃河 中下游經濟區與長江下游經濟區,前者是以粟為主的旱作農業, 後者是以稻為主的水田農業。進入文明時代後,經濟區劃一直 處在發展變化中。中國經濟的重心經歷了由東到西、又由西返 回、再進而南下的過程。 夏商時代,中國古代經濟的重心在黃河中下游地區。 西周時代,則移至關中地區。 春秋戰國時代,東方諸國經濟迅速崛起,但沒有形成一個穩定 的經濟重心,屬於多重心時代。也正是在這種多重心的經濟發 展中,關中以及蜀中這塊被班固統稱為「秦地」的區域佔據了 龍頭地位,秦始皇依託著這種經濟上的優勢實現了統一大業。 西漢時代關中與山東並為兩大經濟重心,但山東地區的經濟發 展狀況明顯強於關中。 東漢時代,關中凋敝,經濟重心完全東移,自洛陽到青齊一帶 是當時無可爭辯的經濟重心。 魏晉南北朝時代,又是中國古代史上經濟重心的多元化時代, 這一時代,先是山東、巴蜀、江東三大經濟重心的並立,其後 的變化都是在此基礎上進行的。 隋唐時代,各地經濟都得到長足的發展,其格局仍是三大經濟 重心的並立,但其內容已大不同於前代,這一時期所形成的是 以長安、洛陽為基點的商業貿易與手工業重心、以揚州為基點 的江淮綜合經濟重心以及以益州為基點的農業、手工業重心。 宋元明清時代,是中國古代經濟區劃發展的成熟時代,這一時 代,就經濟比重與經濟發展水準而言的經濟重心已移至南方, 但與此同時,則是各類經濟不斷拓展,不同類型的專業化經濟 重心越來越多,分佈也越來越廣,實際上,又進入了一個經濟 多元化與多重心的時代。 在中國古代經濟區劃的變遷中,我們可以看到三點基本趨勢: 首先,中國古代經濟區域的變遷過程同時也是中國古代經濟區 域的不斷拓展過程。 其次,中國古代經濟區域的變遷過程同時也是經濟重心多元化 的過程。 再次,中國古代經濟區域的變遷過程同時又是政治重心與經濟 重心的分離過程。 現在我們再來分析一下在中國經濟的發展史上,是哪些因素影 響著經濟區劃與經濟重心的變動。要而言之,這些因素主要有 五項,即自然環境的變動、人口的流徙、經濟貿易交流與交通 的發展、技術發展與經濟結構的變化、政治與戰爭的影響。 自然環境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就其對經濟區劃變遷的影響 而言,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自然環境本身的變化所帶來 的影響;另一方面是人類對自然界所施加的影響的反饋。 人口流徙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自然環境變遷的原因,有社會 政治的原因,也有人口壓力的原因。 經濟貿易交流與交通的發展一直是影響經濟區劃變遷的重要因 素,就對外經濟貿易交流而言,兩宋以前,以對外部世界的西 北陸路交流為主,兩宋以後,則以東南海上交流為主,這種交 流格局的變化對經濟區劃的影響是顯而易見的。 技術進步對經濟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對傳統經濟 的改造,為其注入了新的活力;二是促成新興產業的生長;三 是推動經濟規模的拓展。這三個方面都會對經濟區劃的變遷產 生直接影響。 政治對經濟區劃變遷的影響是廣泛而持久的,無論是王朝興衰、 政治重心的變動,還是賦稅制度、工商政策,無論是軍事格局 的調整,還是各種各樣的戰爭,都對經濟區劃的變遷施加著直 接的影響,中國古代每一次經濟區劃的變動無不打上政治的烙 印,我們不再具論。 最後,有一點需要說明的是,中國歷史上經濟區劃的變動是多 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在研究的過程中我們可以條分縷析,理 清主次,但不可顧此失彼,得出片面結論。 思考與討論 1.中國文明的形成給古代社會的發展帶來何種影響? 2.中國古代工商業之經濟結構為何? 3.中國古代鄉村活力與恢復的能力體現在那些方面? 4.中國古代工商政策基本原則為何? 5.中國經濟重心之演變? 【通典】 中國第一部記載歷代典章制度沿革的專 著。唐杜佑撰。作者歷仕玄、肅、代、德、順、憲 六朝凡五十年,熟悉典章制度及各方面存在的弊端, 並思加以改革,以鞏固封建統治。在劉秩著《政典》 的基礎上,歷時三十五年,廣泛收集資料編成。對 每一制度綜觀古今,溯源明流,通其原委,使有條 理。今本二百卷,分為食貨、選舉、職官、禮、樂、 兵刑、州郡、邊防八門。各門又分子目。共一千五 百餘條。《通典》以食貨為首,在食貨門中以田制 為先,以歷代土地關系的變革為基礎,續以土斷、 版籍、賦稅、戶口、錢幣、漕運、鹽鐵、榷酤、平 准、輕重等目。進而編纂政治、文化、軍事等制度 的沿革史。在史籍編纂方面開創一條以食貨為首的 新路,對後代影響深遠。 【三通志】 指《通志》、《續通志》、《清通志》三部 紀傳體通史。(1)《通志》,南宋鄭樵(1103-1162)撰。 二百卷。於紹興三十一年(1161)完成。實際上是一部通史。 分本紀、年譜、世家、列傳,起自三皇,迄于隋。又有二 十略,即氏族、六書、七音、天文、地理、食貨等略。起 自上古,迄于唐。全書內容大多節錄自各史及杜佑《通 典》,唯氏族、六書、七音、都邑、昆蟲草木等五略為舊 史所無。(2)《續通志》,清乾隆三十二年(1767)敕撰。 六百四十卷。體例與《通志》大體相同,分本紀、列傳。 起自唐初,迄於元末。二十略則起自五代迄於明末。(3) 《清通志》,與《續通志》同年敕撰。一百二十六卷。全 無紀傳年譜之類。僅自清初至乾隆,編撰二十略。內容大 體與《清通典》相同。《四庫全書總目》將《清通志》一 書列入史部政書類;而《通志》、《續通志》則由於有紀 傳,列入史部別史類。三通志皆有食貨略,為經濟史學學 者的有用參考書,但其史學價值不及三通典和四通考。 【文獻通考】 書名。元馬端臨撰。始撰於至元二十二年 (1285)前後,告成於大德十一年(1307),歷時二十餘載。 共三百四十八卷。凡分二十四門,其田賦、錢幣、戶口、 職役、征榷、市糴、土貢、國用、選舉、學校、職官、郊 社、宗廟、王禮、樂、兵、刑、輿地、四裔十九門,皆因 《通典》成規,而離析其門類。天寶以前,加以補充;天 寶以後,續寫至嘉定之末。其經籍、帝系、封建、象緯、 物異五門,則為《通典》所無,採錄諸書以成之。記述自 上古至宋甯宗歷代典章制度的沿革。體例仿《通典》及 《會要》,內容亦有因襲;但兼採經史、會要、傳記、奏 疏、議論及其他文獻等,分析更詳細,對宋代制度等記敘 尤詳。自序中謂該書敘事以經史為本,參以歷代會要與百 家傳記,此所謂「文」;論事則取自當時奏疏及後儒評論 等,此所謂「獻」。故名《文獻通考》。為研究中國古代 典章制度之重要史籍。參見「四通考」。 【氾勝之書】 書名。西漢汜勝之撰。約成書於西元前1 世紀後期。《漢書‧藝文志》有《氾勝之十八篇》的著錄, 于宋末元初佚傳。現所見《汜勝之書》,先有清人洪頤煊 輯本二卷;後馬國翰又從《齊民要術》中輯十六篇,從 《藝文類聚》、《文選注》、《太平禦覽》等書中選編為 雜篇上下,輯成十八篇。今人有石聲漢的《氾勝之書今譯》 和萬國鼎的《氾勝之書輯釋》。本書總結關中一帶農民的 農業生產經驗,發展了戰國以來的農學。其中最突出的是 區田法、溲種法,其次為耕田法、種麥法、種瓜法、種瓠 法、穗選法、調節稻田水溫法、桑苗截幹法等,集中反映 了當時農業生產技術的水準。書中還反映出汜勝之關於綜 合經營、綜合利用、重視工作效率、掌握經濟效益的經濟 思想。 【王禎農書】 亦稱《農書》。元代的一部農書。王禎撰。他熟悉北 方農業生產,並到南方任地方官,重視農耕技藝和農業生產工具的考 察。總結古代農業生產經驗。書中多處對比黃河流域旱地農業與江南 水田農業的異同,便於分析利弊,相宜採用。全書分三部分,原書三 十七卷,現存三十六卷。《農桑通訣》部分敘述農耕的時宜、地宜、 耕耙、播種、耘鋤、施肥、灌溉、收獲以及飼育畜禽與養蠶等。《百 穀譜》部分講述農作物、蔬果、林木等的栽種技藝。《農器圖譜》部 分包括當時主要農具以及與農業有關的運輸、紡織器具等項目,分作: 田制、未耜、钁臿、錢鎛、鈺艾、杷朳、蓑笠、蓧蕢、杵臼、倉廩、 鼎釜、舟車、灌溉、利用、辮麥、蠶繅、蠶桑、織紅、纊絮、麻苧等 二十個門類,並繪有二百餘幅插圖,是中國傳統農具集大成的典籍。 在水利器械方面,更有不少創新。書中附有「授時指掌活法之圖」, 按時列出物候和基本農事活動內容,作成周年運行圖,便於各地安排 農事活動。書中原有按地域、土壤所宜作物編繪的「農業地域圖」, 可使讀者「隨地所在,悉知風土所礬,種藝所宜,雖萬里之遙,四海 之廣,舉在目前」,惜已失傳。其因地制宜地經營農業的指導思想, 頗為可貴。 【本草綱目】 李時珍用了大約27年的時間才編寫完成《本草綱 目》,經過了三次改寫,於萬曆六年(1578年)才最終完成。在這 個過程中,李時珍參考了800多種書籍,多次去各地進行實地考察, 採集樣本,耗費了他非常大的心血。《本草綱目》是以宋朝唐慎微 的《證類本草》為資料主體增刪考訂而成的。《本草綱目》改進了 中國傳統的分類方法,格式比較統一,敘述也比較科學和精密,對 動物和植物的分類學的發展具有很大意義。《本草綱目》糾正了前 人的許多錯誤之處,。對某些藥物的療效,李時珍還通過自己的經 驗作了進一步的描述。本書還載敘了大量寶貴的醫學資料,除去大 量附方、驗方及治驗病案外,還有一些有用的醫學史料。本書不僅 是一部藥物學著作,還是一部具有世界性影響的博物學著作,書中 涉及的內容極為廣泛,在生物、化學、天文、地理、地質、採礦乃 至於歷史方面都有一定的貢獻。《本草綱目》乃是一部集十六世紀 以前中國本草學大成的著作,書中所收集的資料廣博,「上至墳典, 下至傳奇,凡有相關,靡不收集」,也正由於巨細靡遺的收錄,使 得一些已散佚的古代醫書及本草藉由綱目而保存下來。 【農政全書】 明代的一部農業科學巨著。徐光啟編著。生 前撰成全書稿本,死後由應天府巡撫張國維命陳子龍等整理 後於崇禎十二年(1639)刊行。六十卷。收羅經史百家有關民 事和衣政的言論,以及各種農書中有關農業生產技術的記載。 對前人著作和有關文獻進行系統摘編,並加添評語,表述自 己的體驗與見解。條目齊備,故名農政全書。內分農本、田 制、農事、水利、農器、樹藝、蠶桑、蠶桑廣類,種植、牧 養、製造、荒政等十二類,以荒政、水利、農事、樹藝等類 篇幅較多。類下分目,如荒政類分備荒、救荒、野菜譜,水 利類分南北形勢、灌溉器用及泰西水法;農事類分營制、開 墾、授時、占候;樹藝類分穀、瓜、蔬、果。後陳子龍重修 訂,刪其重複,補其未詳,又刊《別本農政全書》四十六卷。 全書通過對古代和當時農業生產狀況、農業政策、土地制度 等的概略評述,闡發了以「農本」為中心的重農思想。全書 還收有大量救荒植物材料。本書被譽為中國古代篇幅最大的 農業百科全書,流傳頗廣。 【天工開物】 中國古代一部講述農業和手工業生產 技藝的專著。明末宋應星撰。初刊於崇禎十年(1637)。 共三卷十八章,其中《乃粒》章敘述作物種植;《乃 服》章講蠶桑;《粹精》章講米糧加工;《甘嗜》章 講種蔗、制糖和養蜂;《彰施》章講染料植物加工; 《膏液》章記榨油;《曲蘖》章論述制曲釀酒等。上 卷包括穀類和棉麻,養蠶、繅絲,染料,以及食品加 工,制鹽、制糖等;中卷包括製造磚瓦、陶瓷、鋼鐵 器具,建造舟車,採煉石灰、煤炭、燔石、硫黃、榨 油,制燭,造紙等;下卷包括五金開採及冶煉,兵器、 火藥、朱墨、顏料、曲藥製造,珠玉採琢等。全面系 統地記述了古代農業和手工業的生產技術和經驗,是 對古代勞動者生產技術的總結。在冶煉方面,記載了 世界上最早的鋅的冶煉技術。書中附有大量插圖,與 文字相配合。它為研究明代社會生產提供了寶貴資料。 曾被譯為英、法、日等文字出版,被譽為「中國17世 紀的工藝百科全書」。 【徐霞客遊記】 是中國著名旅遊家、地理學家徐弘祖的旅 遊日記,去世前託其外甥季夢良整理原稿,後由季夢良、王 忠紉將遊記手稿編輯成書。由於明清之際戰亂,多有散失, 殘餘篇幅由後人輯編成冊,共20卷,根據許多其他人,如他 的朋友,家人的墓誌銘,後來遊記中和其他材料的記載,可 以推知散失的部分。最近發現浙遊至粵西遊舊鈔本五冊,題 名《徐霞客西遊記》,所記日數、字數均較世傳本為多,有 原編者季夢良題識(1642年),應是季編本殘存部分。 徐霞客自22歲(1607年)新婚那年開始旅遊,直到去世前一 年(1640年),足跡遍佈中國16個省(南京、杭州、北京、 福建、江西、湖南、廣西、貴州、雲南等)。徐霞客遊記是 中國最早的一部比較詳細記錄所經地理環境的遊記,也是世 界上最早記述岩溶地貌並詳細考證其成因的書籍。徐霞客一 生除了家中發生重大事件外,幾乎沒有停止旅遊,並詳細記 錄途中所見,是地理學家和考古學家不可多得的研究材料。 【井田制】相傳為殷周時代的一種土地制度。因土地劃作 井字形,故名。始見於《孟子‧滕文公上》。據《孟子》、 《周禮》、《穀梁傳》、《韓詩外傳》、《漢書‧食貨志》 等文獻記載,西周或周以前的一段時間裏存在井田制:每 長一里寬一里於土地為一井,計九百畝,八家農戶居住其 間。中央一百畝為公田,八家合種,劃出其中部分土地作 公用菜地、水井及八家住宅。四周八百畝八家耕種,每家 百畝,作為私田。凡實行休耕輪種地區,各戶土地數額依 情況增加一至二倍。各戶土地之間,各井之間,修建道路 和溝渠。各井農戶每年須先合力完成公田耕作,然後在私 田上勞動。井內八家共同生活,彼此扶助。國家按井分派 賦稅或徭役。史學界對井田制的性質認識不一,主要有三 種意見:(1)封建領主經濟制度下的農奴份地制度;(2)榨 取奴隸勞動和分封賞賜的土地制度;(3)殘存的村社土地 制度。 【均田制】西元五至八世紀時中國各封建王朝實行的 對農民計口、對官吏按級分配土地的制度。中國北方 在十六國長期戰亂後,戶口流徙,土地荒蕪,蔭庇於 世家大族的農民很多,以至出現三十家、五十家為一 戶,甚至一宗萬室的現象;北魏統一中國後,南逃的 農民相繼返回家園,其原有土地多為別人耕種,因此 地權糾紛,長期不已。這對北魏政權的財政收入和社 會秩序的穩定,都極為不利。針對這種情況,北魏太 和九年(485)頒布了均田令。主要內容為:(1)男子年 十五歲以上,授種植粟谷的露田四十畝,婦人二十畝; 擁有奴婢和耕牛的人,可以額外獲得土地,奴婢同普 通農民一樣授田,丁牛(四歲以上)一頭授田三十畝, 限四頭;所授之田如需休耕一年,加倍授給,休耕二 年的再加一倍。 (2)男子每人授桑田二十畝,作為世業,終身不還。產麻 地區男子另授麻田十畝,婦人五畝。桑田可以買賣,按 現有丁口計算,「盈者得賣其盈,不足者得買所不足, 不得賣其分,亦不得買過所足。」(《魏書》八)原有桑 田多的,「無受投影片 10無還」。(3)諸民年及課則受 田,年老免役或死亡則還田,奴婢與牛則隨有無而還受。 (4)若全家都是老小殘疾的,年十一以上及廢殘者各受丁 男一半之田,年過七十的不還所受,寡婦守志,雖免課 亦授婦田。(5)地狹地方,有進丁受田而不樂遷的,即以 其家桑田為正田,如不足分,不給倍田,如仍不足分, 則減其家人各分。願遷者聽令所往,不限異州他郡,但 不得避勞就逸。土地多的地方,不得無故遷徙。(6)授給 新定居的少量宅田。此外,授予各地方官吏不同數額的 公田。其後,北齊、北周、隋、唐幾個封建王朝又相繼 實行均田制,具體辦法不盡相同。 【任土作貢】 西周賦稅制度所體現的財政原 則。「貢」即根據土地之所出,按若干年收獲 的平均數作為徵收標准的一種定額獻納制度。 《尚書‧禹貢》:「禹別九州,隨山浚川,任 土作貢。」假託禹分劃九州疆界,依順山勢疏 導河川,根據土地肥瘠制定貢賦。 【攤丁入地】 清代賦役改革制度。將丁銀併入田 糧徵收。明行一條鞭法後,丁銀部分攤入田畝徵收, 但未普遍執行。清康熙五十一年(1712)規定:依照 上年所報丁數,固定丁銀總額,以後「滋生人丁, 永不加賦」。為丁銀完全攤入田畝創造了條件。五 十五年,廣東、四川等省首先施行,將丁銀併入田 賦。雍正年間(1723-1735)在一條鞭法的基礎上正 式改行攤丁入地。各省實施程度不一。地丁合一後, 丁銀和田賦統以田畝為征稅對象,簡化了稅種和稽 征手續。 【匠籍】 中國歷史上由官府編入匠籍的手工業工 匠人戶。身份世代相襲,須定期至官府手工業服役。 唐、宋時已有此稱,並有「蕃匠」、「當行」等名 目。元統治者始將所掠工匠正武編為匠戶,內分系 官匠戶、軍匠戶、民匠戶,對封建國家人身依附極 強。明設軍、民、匠、灶四種戶籍,匠戶按服役形 武分輪班匠、住坐匠、存留匠,世襲永充,不得脫 籍、為官。成化、嘉靖以後始行對王匠徵收代役金 的匠班銀制度,各地輪班匠被派到京師服役,後規 定可輸銀代役,但匠籍不變。清順治二年(1645)廢 除匠籍,後將匠戶輸納匠班銀併入田賦徵收。四種 戶籍改為軍、民、商、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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