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一章 緒
第一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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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
文明與文化
第一節 「文化」與「文明」之涵義
綜觀人類的歷史是一部文明史,延伸了好幾代
的文明,從古老的蘇美文明到埃及、古希臘、
羅馬、中美洲到基督教及回教文明;並經歷好
幾代中國和印度文明,文明提供了人類最廣義
的認同。因此何謂「文化」(culture)?何謂
「文明」(civil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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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就「文化」(culture)一詞言,其字源自拉丁文
Cultura,原義是指耕種和植物培育,含有培育、修理、
生產、祭祀等意義。後經羅馬哲學家西塞羅(Cicreo)
將之引申用於道德和理智的修養上解釋,此點核心意
義恰與中國「文治教化」、「人文化成」之義不謀而
合。
近代人類文化社會學之父泰勒(E. B. Tylor)在其
《原始文化》(Primitive Culture)一書中說道:
「文化是一個複合體,包括知識、信仰、藝術、道德、
法律、風俗和一切創造人類社會成員的能力與習慣」;
其後又補充說明:「文化是人類由生活經驗所獲得的
智慧,使他們與其他動物有分別」。
英國社會史學家湯瑪斯(Thomas)就強調說:「文化
是任何一群人之物質社會的價值,無論野蠻人或文明
人都有文化」。
誠如近代文化史大師黃文山先生所說的「文化是人類
為生存的需求,在交互作用中,根據某種物質環境,
由動作、思想和創造產生出來的偉大叢體或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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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美國人類學家克魯伯(A. L. Kroeber)和克羅孔
(Clyde Kluckhohn)在其合著《文化:關於概念和定
義之批評性檢討》(Culture: A Critical Review of
Concepts and Definitions)一書中也明言:「若將
一般的文化看作一個敘述概念時,意即人類創造所累
積起來之寶藏;書籍、繪畫、建築等。除此之外,還
有我們適應人事和自然環境的知識、語言、風俗,成
套的禮儀、倫理、宗教和道德,都在文化的範圍之
內。……所謂文化乃歷史裡為生活而創造出來的一切
設計。這一切設計,有些是顯明的,有些是隱含的。
有些是合理的,有些是反里的,也有些是非理的。這
些設計中在任何時候均是人類行為之潛在指導」。由
上可知,這些學者對於文化的定義形形色色,而文化
的定義大致可分為廣義和狹義兩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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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文明」(civilization)這一詞的定義,
在中國古代的詞類中,與「文化」的涵義非常
接近,容易混淆。《尚書》中有「睿哲文明」
的記載,意為「文德照耀」;《周易.賁卦》
記載:「文明以止,人文也」,其意是說大自
然的規律狀態,陰陽、晴晦、剛柔、正反、強
弱、生滅雖諸般交錯,但始終有其紋理(紋路
理絡)而不亂,循其紋理,則可達至中和,反
映在人事上(即人類在歷史的活動),便是文
明,隱含在人文之範圍中內,易言之,「文明」
之涵義可歸納於人類整體歷史活動的大範圍,
亦即是文化之發展與活動之狀態,文明便是人
類整體文化發展階段之呈現。如前英國社會史
學家湯瑪斯(Thomas)就強調說:「文化是任
何一群人之物質社會的價值,無論野蠻人或文
明人都有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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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穆在《中國文化史導論》的「弁言」中指出:「大體
文明文化皆指人類群體生活言。文明偏在外,屬物質方
面,文化偏在內,屬精神方面。故文明可以向外傳播與
接收,文化則必須由群體內部精神積累而產生」。
陳啟雲先生則指出:「文明一詞,指在特定時空存在的
歷史文化整體,如古代中華文明、漢代文明等;文化則
指此文明中具體而微、可以分別討論的成分,如漢代物
質文化、語文、文學、藝術、體制、宗教、思想等」。
綜合以上所述,文化與文明是兩個相近但又不同的概念:
文化與自然相對,文明與野蠻相對;文化更多地體現著
人類的共同性,文明則更多地體現著歷時性;文化指向
永久,文明則強調狀態。文明的政體可以因政治、社會
的變遷而崩潰,文化的因子則會繼續留存而積存而成為
文化傳統。此時,文化與文明兩者之間又存在著密切的
關係,文化創造了文明,文化是母體,文明是子體;文
明又推動並發展了文化,二者相互依賴和互動,共同推
動著人類社會的進步和發展。亦就是一個社會文明昌盛
時,都是文化比較發達的時候;反之,若野蠻盛行,文
明蒙難,必然會出現文化上的危機。
第二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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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與經濟發展
經濟發展(Economic development)是一涵義廣泛的專有名詞,
研究以中國經濟發展的歷史為對象的學科,既是經濟科學體系內
的一門歷史科學,也是中國歷史科學體系內的一門經濟科學,是
具有經濟科學與歷史科學雙重特點的學科。而促使經濟發展進步
或衰退的因素,包括人口的增減,新墾闢地區的開發與利用,市
場的擴大與縮小,技術的改良與變革,河運、交通、灌溉與制度、
習俗、生活方式的演變等等。
在中國歷代史書中,尤其是歷代紀傳體史書,都十分地重視經濟
的發展和演變,司馬遷《史記》中的〈平準書〉(記述了漢代建
立至武帝以前的財政演變)和〈貨殖列傳〉(記述了春秋戰國以
來商品生產和商品流通的發展、工商業者的活動和各個經濟區域
的特點及其相互的聯繫等等)為其濫觴,至班固《漢書》中的
〈食貨志〉以「食」和「貨」來分別代表社會的生產和流通,是
研究中國經濟史最基本的材料。政書中貫通古今的《十通》(三
《通典》、三《通志》、四《文獻通考》)記述了歷代政治、經
濟、文化、軍事等典章制度的演變,尤以四《文獻通考》內容最
為豐富,四《文獻通考》的〈食貨門〉匯集了大量經濟史文獻,
比較完整地記述了自上古至清末有關典章制度的沿革和財政經濟
方面的重大事件,它們構成了中國傳統經濟史學中又一首尾相續
的重要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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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世紀的30年代,陶希聖主編的《食貨》半月刊是中國經濟
史研究中頗有影響力的一個刊物。《食貨》絕大部分文章是與
社會經濟型態或經濟發展有關的;另外,也有少量文章涉及社
會生活領域的,如飲食、婚姻、宗教信仰、婦女、以至城市中
的夜生活等。把經濟與社會聯繫起來研究,是十分正確和必要
的。因為經濟活動的主體是人,而人是組織為社會的,經濟活
動只是社會活動的一部分,在西方,法國年鑑學派就是因1929
年創辦的《經濟與社會史年鑑》把經濟與社會的歷史聯繫在一
起研究而得名的。
現在,我們可以回頭看一下,造就中國古代經濟結構的原因是
什麼?直接的原因應當十分清楚,這就是三次社會大分工的問
題,中國歷史上雖然也出現了農業與畜牧業的分工、農業與手
工業的分工以及農業與商業的分工?但中國歷史上的這三次大
分工都是相對的、不徹底的,這是造就混合型、多元型經濟結
構的直接原因。那麼,中國社會為什麼沒能實現真正意義上的
社會大分工,原因又有二:
一是由於中國獨特的自然環境所造就的經濟特性。
一是由於中國文明起源所造就的社會環境對經濟發展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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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明的形成途徑給中國古代社會的發展帶來了三點重要影
響:
第一,國家機器先於經濟發展與社會大分工而出現,社會組織
的過早形成,制約和限制了三次社會大分工的進程;
第二,自國家產生起,政治活動、政治組織與政治目的一直是
中國古代社會先導性的內容,這在城市的發展、國家經濟政策
與其他社會政策的制定中都可以得到明顯的印證;
第三,國家自產生之日起就與宗法血緣關係交織到了一起,因
此,按地域而不是按血緣關係劃分國民一直沒有真正地實現。
應當說,這都對中國古代經濟結構的形成與發展帶來了不可磨
滅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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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技術是經濟發展的動力,在中國古代社會,它主要由農業
生產技術與手工業生產技術兩大部分組成。
就農業生產技術而言,其基本組成包括農業耕作技術、水利灌
溉技術與農產品加工技術,其基點應當是農業耕作技術。中國
古代農業耕作技術的最突出特色便是精耕細作,精耕細作的實
施是由特定的自然條件所決定的,中國土壤與氣候的特性以及
頻頻發生的水旱災害使大面積的粗放經營難以建立。精耕細作
的其他方面,諸如施肥、水利灌溉等項對不利自然條件的緩解
作用就更明顯了。因此,歷史上中國農業產量的多寡不取決於
播種面積的多少,而是取決於精耕細作的水準。
就手工業技術而言,技術的實用性實際上可以作為對中國古代
所有技術門類的抽象。有些自然科學史著作將中國古代標誌性
的科學技術為四門科學 : 天文、數學、農學、醫學;三大技術
門類:紡織、陶瓷、建築;四大發明:造紙、火藥、活字印刷與
指南針。以四門領先科學而言,中國古代有豐富的農學著作與
一個又一個知名的農學家,但無論是《氾勝之書》還是王禎
《農書》,都是農業技術方法的匯集。在中國的明清時代,中
國的科學巨匠們也在進行著不懈的努力,出現了四大科學名著,
即《本草綱目》、《農政全書》、《天工開物》與《徐霞客遊
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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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的經濟制度與經濟政策包括土地賦役制度與工商政策
兩個組成部分,中國古代的土地賦役政策可以劃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自夏商西周至井田制瓦解,其特點是稅人與稅地的
合一,井田制及建立在其上的賦役徵收方式是典型代表;
第二階段是自戰國授田制到中唐均田制的瓦解,其特點是以人
戶為稅基的賦稅占主導地位;
第三階段是自兩稅法到清朝的「攤丁入畝」,其特點是以土地
為稅基的賦稅逐步佔據主導地位。
這三個階段的歷史進程與宗族土地所有制、土地國有制、土地
私有制三種土地形態的矛盾運動聯繫在一起。我們必須由此登
堂入室,才能把握中國古代土地與賦役制度變遷的內在脈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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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的工商政策有三條基本原則,即抑商、官辦與壟斷。
抑商可以說是秦漢以來歷代王朝一以貫之的工商政策,其前提
是由於中國古代社會的統治基礎是鄉村農民以及他們的農業生
產,所謂「國計軍防,並仰丁口」,仰仗的完全是鄉村農民。
各個王朝無一例外地都實行了「重農抑商」政策。重農無非是
輕徭薄賦或給予一定的法律上的地位,但難以真正兌現,因此,
它往往只作為抑商的目的出現。抑商則是通過貶抑商人的法律
地位以及稅收政策、強力剝奪等方式,削弱商人的力量。當然,
中唐以來,隨著間接稅在國家財賦體系中地位的提高,王朝的
抑商措施也有所變動,至清朝更有「恤商」與「利商」之說。
但從總體上講,抑商一直是整個中國古代社會工商政策的一條
主線。抑商政策對發展起來的商業資本的流向還是發生了重要
影響。
官辦政策體現在工商業的各個方面,歷代王朝都有龐大的官手
工業體系,也都從事著官營商業,尤其是官手工業,不僅供給
著整個王朝的基本需求,而且還控制著關係國計民生的幾乎所
有重要的手工行業。維持官手工業運轉的不是正常經營與交換,
而是帶有強制性的「任土作貢」與「匠籍」制度,分別保障著
其原料供應與勞動力投入。在這種情況下,私營手工業與個體
手工業者的發展空間便大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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壟斷政策的集中體現是自秦漢以來的禁榷制度。自秦漢至明清,
除某些短暫的特定時期外,歷代王朝對於商業利潤豐厚的行業
都實行壟斷政策,鹽、鐵、酒、茶便是主要對象。中國古代的
工商壟斷政策可以以劉晏的榷鹽法為界劃為前後兩個時期:前
期的壟斷以官辦為主,後期的壟斷則是官與商的結合、以特許
商人的商運商銷為主。正因為此,後期的壟斷深度與廣度都大
為拓展,壟斷收益在王朝財賦收入中佔有重要地位,有時,甚
至可以占到二分之一。需要指出的是,這種官商結合的後期壟
斷對於傳統經濟的轉型以及資本主義萌芽的成長有著十分強烈
的負面影響,是阻礙近代歷史進程的主要障礙之一。
中國古代的經濟區域首先是在農業生產與農業經濟的基礎上形
成的。就已知的考古發現看,中國古代最早的經濟區域是黃河
中下游經濟區與長江下游經濟區,前者是以粟為主的旱作農業,
後者是以稻為主的水田農業。進入文明時代後,經濟區劃一直
處在發展變化中。中國經濟的重心經歷了由東到西、又由西返
回、再進而南下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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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商時代,中國古代經濟的重心在黃河中下游地區。
西周時代,則移至關中地區。
春秋戰國時代,東方諸國經濟迅速崛起,但沒有形成一個穩定
的經濟重心,屬於多重心時代。也正是在這種多重心的經濟發
展中,關中以及蜀中這塊被班固統稱為「秦地」的區域佔據了
龍頭地位,秦始皇依託著這種經濟上的優勢實現了統一大業。
西漢時代關中與山東並為兩大經濟重心,但山東地區的經濟發
展狀況明顯強於關中。
東漢時代,關中凋敝,經濟重心完全東移,自洛陽到青齊一帶
是當時無可爭辯的經濟重心。
魏晉南北朝時代,又是中國古代史上經濟重心的多元化時代,
這一時代,先是山東、巴蜀、江東三大經濟重心的並立,其後
的變化都是在此基礎上進行的。
隋唐時代,各地經濟都得到長足的發展,其格局仍是三大經濟
重心的並立,但其內容已大不同於前代,這一時期所形成的是
以長安、洛陽為基點的商業貿易與手工業重心、以揚州為基點
的江淮綜合經濟重心以及以益州為基點的農業、手工業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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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元明清時代,是中國古代經濟區劃發展的成熟時代,這一時
代,就經濟比重與經濟發展水準而言的經濟重心已移至南方,
但與此同時,則是各類經濟不斷拓展,不同類型的專業化經濟
重心越來越多,分佈也越來越廣,實際上,又進入了一個經濟
多元化與多重心的時代。
在中國古代經濟區劃的變遷中,我們可以看到三點基本趨勢:
首先,中國古代經濟區域的變遷過程同時也是中國古代經濟區
域的不斷拓展過程。
其次,中國古代經濟區域的變遷過程同時也是經濟重心多元化
的過程。
再次,中國古代經濟區域的變遷過程同時又是政治重心與經濟
重心的分離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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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們再來分析一下在中國經濟的發展史上,是哪些因素影
響著經濟區劃與經濟重心的變動。要而言之,這些因素主要有
五項,即自然環境的變動、人口的流徙、經濟貿易交流與交通
的發展、技術發展與經濟結構的變化、政治與戰爭的影響。
自然環境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就其對經濟區劃變遷的影響
而言,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自然環境本身的變化所帶來
的影響;另一方面是人類對自然界所施加的影響的反饋。
人口流徙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自然環境變遷的原因,有社會
政治的原因,也有人口壓力的原因。
經濟貿易交流與交通的發展一直是影響經濟區劃變遷的重要因
素,就對外經濟貿易交流而言,兩宋以前,以對外部世界的西
北陸路交流為主,兩宋以後,則以東南海上交流為主,這種交
流格局的變化對經濟區劃的影響是顯而易見的。
技術進步對經濟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對傳統經濟
的改造,為其注入了新的活力;二是促成新興產業的生長;三
是推動經濟規模的拓展。這三個方面都會對經濟區劃的變遷產
生直接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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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對經濟區劃變遷的影響是廣泛而持久的,無論是王朝興衰、
政治重心的變動,還是賦稅制度、工商政策,無論是軍事格局
的調整,還是各種各樣的戰爭,都對經濟區劃的變遷施加著直
接的影響,中國古代每一次經濟區劃的變動無不打上政治的烙
印,我們不再具論。
最後,有一點需要說明的是,中國歷史上經濟區劃的變動是多
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在研究的過程中我們可以條分縷析,理
清主次,但不可顧此失彼,得出片面結論。
思考與討論
1.中國文明的形成給古代社會的發展帶來何種影響?
2.中國古代工商業之經濟結構為何?
3.中國古代鄉村活力與恢復的能力體現在那些方面?
4.中國古代工商政策基本原則為何?
5.中國經濟重心之演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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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典】 中國第一部記載歷代典章制度沿革的專
著。唐杜佑撰。作者歷仕玄、肅、代、德、順、憲
六朝凡五十年,熟悉典章制度及各方面存在的弊端,
並思加以改革,以鞏固封建統治。在劉秩著《政典》
的基礎上,歷時三十五年,廣泛收集資料編成。對
每一制度綜觀古今,溯源明流,通其原委,使有條
理。今本二百卷,分為食貨、選舉、職官、禮、樂、
兵刑、州郡、邊防八門。各門又分子目。共一千五
百餘條。《通典》以食貨為首,在食貨門中以田制
為先,以歷代土地關系的變革為基礎,續以土斷、
版籍、賦稅、戶口、錢幣、漕運、鹽鐵、榷酤、平
准、輕重等目。進而編纂政治、文化、軍事等制度
的沿革史。在史籍編纂方面開創一條以食貨為首的
新路,對後代影響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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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志】 指《通志》、《續通志》、《清通志》三部
紀傳體通史。(1)《通志》,南宋鄭樵(1103-1162)撰。
二百卷。於紹興三十一年(1161)完成。實際上是一部通史。
分本紀、年譜、世家、列傳,起自三皇,迄于隋。又有二
十略,即氏族、六書、七音、天文、地理、食貨等略。起
自上古,迄于唐。全書內容大多節錄自各史及杜佑《通
典》,唯氏族、六書、七音、都邑、昆蟲草木等五略為舊
史所無。(2)《續通志》,清乾隆三十二年(1767)敕撰。
六百四十卷。體例與《通志》大體相同,分本紀、列傳。
起自唐初,迄於元末。二十略則起自五代迄於明末。(3)
《清通志》,與《續通志》同年敕撰。一百二十六卷。全
無紀傳年譜之類。僅自清初至乾隆,編撰二十略。內容大
體與《清通典》相同。《四庫全書總目》將《清通志》一
書列入史部政書類;而《通志》、《續通志》則由於有紀
傳,列入史部別史類。三通志皆有食貨略,為經濟史學學
者的有用參考書,但其史學價值不及三通典和四通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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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通考】 書名。元馬端臨撰。始撰於至元二十二年
(1285)前後,告成於大德十一年(1307),歷時二十餘載。
共三百四十八卷。凡分二十四門,其田賦、錢幣、戶口、
職役、征榷、市糴、土貢、國用、選舉、學校、職官、郊
社、宗廟、王禮、樂、兵、刑、輿地、四裔十九門,皆因
《通典》成規,而離析其門類。天寶以前,加以補充;天
寶以後,續寫至嘉定之末。其經籍、帝系、封建、象緯、
物異五門,則為《通典》所無,採錄諸書以成之。記述自
上古至宋甯宗歷代典章制度的沿革。體例仿《通典》及
《會要》,內容亦有因襲;但兼採經史、會要、傳記、奏
疏、議論及其他文獻等,分析更詳細,對宋代制度等記敘
尤詳。自序中謂該書敘事以經史為本,參以歷代會要與百
家傳記,此所謂「文」;論事則取自當時奏疏及後儒評論
等,此所謂「獻」。故名《文獻通考》。為研究中國古代
典章制度之重要史籍。參見「四通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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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氾勝之書】 書名。西漢汜勝之撰。約成書於西元前1
世紀後期。《漢書‧藝文志》有《氾勝之十八篇》的著錄,
于宋末元初佚傳。現所見《汜勝之書》,先有清人洪頤煊
輯本二卷;後馬國翰又從《齊民要術》中輯十六篇,從
《藝文類聚》、《文選注》、《太平禦覽》等書中選編為
雜篇上下,輯成十八篇。今人有石聲漢的《氾勝之書今譯》
和萬國鼎的《氾勝之書輯釋》。本書總結關中一帶農民的
農業生產經驗,發展了戰國以來的農學。其中最突出的是
區田法、溲種法,其次為耕田法、種麥法、種瓜法、種瓠
法、穗選法、調節稻田水溫法、桑苗截幹法等,集中反映
了當時農業生產技術的水準。書中還反映出汜勝之關於綜
合經營、綜合利用、重視工作效率、掌握經濟效益的經濟
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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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禎農書】 亦稱《農書》。元代的一部農書。王禎撰。他熟悉北
方農業生產,並到南方任地方官,重視農耕技藝和農業生產工具的考
察。總結古代農業生產經驗。書中多處對比黃河流域旱地農業與江南
水田農業的異同,便於分析利弊,相宜採用。全書分三部分,原書三
十七卷,現存三十六卷。《農桑通訣》部分敘述農耕的時宜、地宜、
耕耙、播種、耘鋤、施肥、灌溉、收獲以及飼育畜禽與養蠶等。《百
穀譜》部分講述農作物、蔬果、林木等的栽種技藝。《農器圖譜》部
分包括當時主要農具以及與農業有關的運輸、紡織器具等項目,分作:
田制、未耜、钁臿、錢鎛、鈺艾、杷朳、蓑笠、蓧蕢、杵臼、倉廩、
鼎釜、舟車、灌溉、利用、辮麥、蠶繅、蠶桑、織紅、纊絮、麻苧等
二十個門類,並繪有二百餘幅插圖,是中國傳統農具集大成的典籍。
在水利器械方面,更有不少創新。書中附有「授時指掌活法之圖」,
按時列出物候和基本農事活動內容,作成周年運行圖,便於各地安排
農事活動。書中原有按地域、土壤所宜作物編繪的「農業地域圖」,
可使讀者「隨地所在,悉知風土所礬,種藝所宜,雖萬里之遙,四海
之廣,舉在目前」,惜已失傳。其因地制宜地經營農業的指導思想,
頗為可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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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綱目】 李時珍用了大約27年的時間才編寫完成《本草綱
目》,經過了三次改寫,於萬曆六年(1578年)才最終完成。在這
個過程中,李時珍參考了800多種書籍,多次去各地進行實地考察,
採集樣本,耗費了他非常大的心血。《本草綱目》是以宋朝唐慎微
的《證類本草》為資料主體增刪考訂而成的。《本草綱目》改進了
中國傳統的分類方法,格式比較統一,敘述也比較科學和精密,對
動物和植物的分類學的發展具有很大意義。《本草綱目》糾正了前
人的許多錯誤之處,。對某些藥物的療效,李時珍還通過自己的經
驗作了進一步的描述。本書還載敘了大量寶貴的醫學資料,除去大
量附方、驗方及治驗病案外,還有一些有用的醫學史料。本書不僅
是一部藥物學著作,還是一部具有世界性影響的博物學著作,書中
涉及的內容極為廣泛,在生物、化學、天文、地理、地質、採礦乃
至於歷史方面都有一定的貢獻。《本草綱目》乃是一部集十六世紀
以前中國本草學大成的著作,書中所收集的資料廣博,「上至墳典,
下至傳奇,凡有相關,靡不收集」,也正由於巨細靡遺的收錄,使
得一些已散佚的古代醫書及本草藉由綱目而保存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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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政全書】 明代的一部農業科學巨著。徐光啟編著。生
前撰成全書稿本,死後由應天府巡撫張國維命陳子龍等整理
後於崇禎十二年(1639)刊行。六十卷。收羅經史百家有關民
事和衣政的言論,以及各種農書中有關農業生產技術的記載。
對前人著作和有關文獻進行系統摘編,並加添評語,表述自
己的體驗與見解。條目齊備,故名農政全書。內分農本、田
制、農事、水利、農器、樹藝、蠶桑、蠶桑廣類,種植、牧
養、製造、荒政等十二類,以荒政、水利、農事、樹藝等類
篇幅較多。類下分目,如荒政類分備荒、救荒、野菜譜,水
利類分南北形勢、灌溉器用及泰西水法;農事類分營制、開
墾、授時、占候;樹藝類分穀、瓜、蔬、果。後陳子龍重修
訂,刪其重複,補其未詳,又刊《別本農政全書》四十六卷。
全書通過對古代和當時農業生產狀況、農業政策、土地制度
等的概略評述,闡發了以「農本」為中心的重農思想。全書
還收有大量救荒植物材料。本書被譽為中國古代篇幅最大的
農業百科全書,流傳頗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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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工開物】 中國古代一部講述農業和手工業生產
技藝的專著。明末宋應星撰。初刊於崇禎十年(1637)。
共三卷十八章,其中《乃粒》章敘述作物種植;《乃
服》章講蠶桑;《粹精》章講米糧加工;《甘嗜》章
講種蔗、制糖和養蜂;《彰施》章講染料植物加工;
《膏液》章記榨油;《曲蘖》章論述制曲釀酒等。上
卷包括穀類和棉麻,養蠶、繅絲,染料,以及食品加
工,制鹽、制糖等;中卷包括製造磚瓦、陶瓷、鋼鐵
器具,建造舟車,採煉石灰、煤炭、燔石、硫黃、榨
油,制燭,造紙等;下卷包括五金開採及冶煉,兵器、
火藥、朱墨、顏料、曲藥製造,珠玉採琢等。全面系
統地記述了古代農業和手工業的生產技術和經驗,是
對古代勞動者生產技術的總結。在冶煉方面,記載了
世界上最早的鋅的冶煉技術。書中附有大量插圖,與
文字相配合。它為研究明代社會生產提供了寶貴資料。
曾被譯為英、法、日等文字出版,被譽為「中國17世
紀的工藝百科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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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霞客遊記】 是中國著名旅遊家、地理學家徐弘祖的旅
遊日記,去世前託其外甥季夢良整理原稿,後由季夢良、王
忠紉將遊記手稿編輯成書。由於明清之際戰亂,多有散失,
殘餘篇幅由後人輯編成冊,共20卷,根據許多其他人,如他
的朋友,家人的墓誌銘,後來遊記中和其他材料的記載,可
以推知散失的部分。最近發現浙遊至粵西遊舊鈔本五冊,題
名《徐霞客西遊記》,所記日數、字數均較世傳本為多,有
原編者季夢良題識(1642年),應是季編本殘存部分。
徐霞客自22歲(1607年)新婚那年開始旅遊,直到去世前一
年(1640年),足跡遍佈中國16個省(南京、杭州、北京、
福建、江西、湖南、廣西、貴州、雲南等)。徐霞客遊記是
中國最早的一部比較詳細記錄所經地理環境的遊記,也是世
界上最早記述岩溶地貌並詳細考證其成因的書籍。徐霞客一
生除了家中發生重大事件外,幾乎沒有停止旅遊,並詳細記
錄途中所見,是地理學家和考古學家不可多得的研究材料。

【井田制】相傳為殷周時代的一種土地制度。因土地劃作
井字形,故名。始見於《孟子‧滕文公上》。據《孟子》、
《周禮》、《穀梁傳》、《韓詩外傳》、《漢書‧食貨志》
等文獻記載,西周或周以前的一段時間裏存在井田制:每
長一里寬一里於土地為一井,計九百畝,八家農戶居住其
間。中央一百畝為公田,八家合種,劃出其中部分土地作
公用菜地、水井及八家住宅。四周八百畝八家耕種,每家
百畝,作為私田。凡實行休耕輪種地區,各戶土地數額依
情況增加一至二倍。各戶土地之間,各井之間,修建道路
和溝渠。各井農戶每年須先合力完成公田耕作,然後在私
田上勞動。井內八家共同生活,彼此扶助。國家按井分派
賦稅或徭役。史學界對井田制的性質認識不一,主要有三
種意見:(1)封建領主經濟制度下的農奴份地制度;(2)榨
取奴隸勞動和分封賞賜的土地制度;(3)殘存的村社土地
制度。

【均田制】西元五至八世紀時中國各封建王朝實行的
對農民計口、對官吏按級分配土地的制度。中國北方
在十六國長期戰亂後,戶口流徙,土地荒蕪,蔭庇於
世家大族的農民很多,以至出現三十家、五十家為一
戶,甚至一宗萬室的現象;北魏統一中國後,南逃的
農民相繼返回家園,其原有土地多為別人耕種,因此
地權糾紛,長期不已。這對北魏政權的財政收入和社
會秩序的穩定,都極為不利。針對這種情況,北魏太
和九年(485)頒布了均田令。主要內容為:(1)男子年
十五歲以上,授種植粟谷的露田四十畝,婦人二十畝;
擁有奴婢和耕牛的人,可以額外獲得土地,奴婢同普
通農民一樣授田,丁牛(四歲以上)一頭授田三十畝,
限四頭;所授之田如需休耕一年,加倍授給,休耕二
年的再加一倍。

(2)男子每人授桑田二十畝,作為世業,終身不還。產麻
地區男子另授麻田十畝,婦人五畝。桑田可以買賣,按
現有丁口計算,「盈者得賣其盈,不足者得買所不足,
不得賣其分,亦不得買過所足。」(《魏書》八)原有桑
田多的,「無受投影片 10無還」。(3)諸民年及課則受
田,年老免役或死亡則還田,奴婢與牛則隨有無而還受。
(4)若全家都是老小殘疾的,年十一以上及廢殘者各受丁
男一半之田,年過七十的不還所受,寡婦守志,雖免課
亦授婦田。(5)地狹地方,有進丁受田而不樂遷的,即以
其家桑田為正田,如不足分,不給倍田,如仍不足分,
則減其家人各分。願遷者聽令所往,不限異州他郡,但
不得避勞就逸。土地多的地方,不得無故遷徙。(6)授給
新定居的少量宅田。此外,授予各地方官吏不同數額的
公田。其後,北齊、北周、隋、唐幾個封建王朝又相繼
實行均田制,具體辦法不盡相同。

【任土作貢】 西周賦稅制度所體現的財政原
則。「貢」即根據土地之所出,按若干年收獲
的平均數作為徵收標准的一種定額獻納制度。
《尚書‧禹貢》:「禹別九州,隨山浚川,任
土作貢。」假託禹分劃九州疆界,依順山勢疏
導河川,根據土地肥瘠制定貢賦。

【攤丁入地】 清代賦役改革制度。將丁銀併入田
糧徵收。明行一條鞭法後,丁銀部分攤入田畝徵收,
但未普遍執行。清康熙五十一年(1712)規定:依照
上年所報丁數,固定丁銀總額,以後「滋生人丁,
永不加賦」。為丁銀完全攤入田畝創造了條件。五
十五年,廣東、四川等省首先施行,將丁銀併入田
賦。雍正年間(1723-1735)在一條鞭法的基礎上正
式改行攤丁入地。各省實施程度不一。地丁合一後,
丁銀和田賦統以田畝為征稅對象,簡化了稅種和稽
征手續。

【匠籍】 中國歷史上由官府編入匠籍的手工業工
匠人戶。身份世代相襲,須定期至官府手工業服役。
唐、宋時已有此稱,並有「蕃匠」、「當行」等名
目。元統治者始將所掠工匠正武編為匠戶,內分系
官匠戶、軍匠戶、民匠戶,對封建國家人身依附極
強。明設軍、民、匠、灶四種戶籍,匠戶按服役形
武分輪班匠、住坐匠、存留匠,世襲永充,不得脫
籍、為官。成化、嘉靖以後始行對王匠徵收代役金
的匠班銀制度,各地輪班匠被派到京師服役,後規
定可輸銀代役,但匠籍不變。清順治二年(1645)廢
除匠籍,後將匠戶輸納匠班銀併入田賦徵收。四種
戶籍改為軍、民、商、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