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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守大學
公告
檔
號:
保存年限: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99 年 8 月 20 日
發文字號:學活公字第 F1000819001 號
主旨:100 學年度第一學期就學優待(學雜費減免)低收入戶及中
低收入戶學生作業相關規定,請 查照。
依據: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就讀高級中學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
公告事項:
裝
一、 就學優待(學雜費減免)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為線上申請,惠請符
合申請資格之同學務必登入應用資訊系統填寫、列印申請表並連同應檢
附資料提出申請。
二、 應檢附資料共兩項:
(一) 義守大學就學優待申請表(填寫處:http://www.isu.edu.tw/→應用資訊系
統→就貸/弱勢/就優→就學優待申請)。
(二)就學優待各類別應檢附資料:
1、低收入戶學生:100 年度鄉、鎮、市、區公所核發有效之低收入戶
證明【正本】、3 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證明文件內含有學
生姓名及身分證字號者免附戶籍謄本》。
2、中低收入戶學生:100 年度鄉、鎮、市、區公所核發有
效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3 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
本】《證明文件內含有學生姓名及身分證字號者免附戶
籍謄本》。
訂
線
三、辦理時間:
1、郵寄掛號(以郵戳為憑)
:即日起至 100 年 9 月 5 日(一)
止,將『就學優待申請表』及『應檢附資料』郵寄至本校生活輔導
組(進修部同學請至進修部學務組)辦理,審核無誤後將於學雜費
繳費單扣除減免款項;請於五個工作天後,請自行至應用資訊系統
列印註冊繳費單(列印處:http://www.isu.edu.tw/→應用資訊系統→
註冊/繳費→學雜費繳費列印)。
2、親自繳件:即日起至 100 年 9 月 26 日(一)止,持『就學優待申
請表』及『應檢附資料』至生活輔導組(進修部同學請至進修部學
務組)辦理,審核無誤後將於學雜費繳費單扣除減免款項。
四、注意事項:
1、依教育部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就讀高級中學以上學校學
雜費減免辦法規定第二條第二項規定,其減免對象不包括逾二十五
歲或二十五歲以下仍在國內就讀空中大學、大學院校以上進修部、
在職、學分班、僅於夜間或假日上課及遠距教學之學校者。未符合
本項規定之低收入戶學生,於本辦法施行前業依教育部規定減免學
雜費者,得繼續減免至畢業為止。
2、依教育部規定,同時享有軍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及就學優待資
格之學生不得重複請領,請考量補助金額擇優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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