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世仁服務科學新苗獎」活動辦法 第一條 活動宗旨 (一) 財團法人溫世仁文教基金會與社團法人台灣服務科學學 會為提升國內服務科學領域的研究發展,獎勵國內年輕 學者或博士候選人至國際知名學術或研究機構,就服務 科學相關議題從事短期研究。期以擴大視野厚植學養, 連結國際服務科學研究學術網絡,增進研究潛力,特訂 定此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二) 財團法人溫世仁文教基金會與社團法人台灣服務科學學 會為此活動之共同主辦單位。 第二條 獎勵辦法 (一)獎勵名額:以 3 名為原則,評審委員會得視實際報名情況 與計畫內容,彈性調整獎勵名額。 (二)獎勵對象:對服務科學領域有興趣且具學術研究潛力之年 輕學者。 (三)獎勵金額:每名獲獎者最高可獲得新台幣 30 萬元整。其 中 15 萬元為國內研究費用、15 萬元為赴國外進行短期研 究(以二個月為限)費用。 (四)獎勵期間:公告評選結果後隔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獲獎者須於此期限內向台灣服務科學學會完成計 畫經費報銷。 (五)溫世仁服務科學頒獎典禮將於公告評選結果後隔年,擇期 與主辦單位其他活動合併舉辦,獲獎者需親自出席領取 獎座。 第三條 申請資格 (一)目前任職於公私立大專院校之助理教授。 (二)目前任職於學術單位或研究機構之助理研究員。 (三)服務科學相關領域之博士候選人。 第四條 申請及公告時程 項目 作業期間 受理收 每年 10 月 31 日前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 件時間 評選結 每年 12 月 10 日公告於台灣服務科學學會 果公告 網站 http://www.s3tw.org 第五條 申請程序及相關資料 (一)申請程序:採個別書面申請。 (二)申請資料:(附件一、二格式請於台灣服務科學學會網站 下載) 1. 個人資料表及學術著作資料表【附件一】、 經費分配表【附件二】 2. 近三年研究主題與成果說明。 3. 國外研究單位之合作意願書(型式不拘)。 4. 推薦信兩封。 5. 服務科學相關議題之研究計畫書。 6. 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資料。 7. 詳閱並簽名之新苗獎活動辦法。 (三)注意事項: 1. 以上相關申請資料請用 A4 紙撰寫,並按照上開順序排 列整齊放置信封內,並請分項儲存為 PDF 格式,製作成 光碟片隨紙本郵寄。所有資料經審查後恕不退件。 2. 郵寄地址:10673 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 85 號管理學院一 2014 年 5 月修訂 號館 9 樓台大商研所「溫世仁服務科學新苗獎」評審委 員會 啟。 第六條 審查原則 由台灣服務科學學會研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召集相關領 域學者數人與溫世仁文教基金會代表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 評審。評審重點如下: (一) 具有創新性研究主題,並對台灣促進服務經濟有顯著貢 獻的議題為優先。 (二) 國外共同研究機構(或學者)與申請人之研究主題的相關 性。 (三) 申請人在服務科學領域具有研究發展的潛力。 第七條 獲獎者義務 (一) 獲獎者應於獲獎隔年親自參加溫世仁服務科學頒獎典禮 公開領獎。 (二) 獎勵期間結束三個月內需完成繳交研究成果報告書,並 由獲獎者本人於主辦單位當年度舉辦之成果發表活動中 公開發表研究成果。 (三) 獲獎者應於獎勵期間發表(含被接受)至少一篇研究論文 於該領域著名之國際學 術研討會,並於發表論文中載明 由財團法人溫世仁文教基金會與社團法人台灣服務科學 學會補助。 (四) 獎勵費用報銷及研究成果報告書格式,應依相關規定辦 理,其細則由台灣服務科學學會另案公佈之。 (五) 若獲獎者未履行上述義務或未遵守下列規定者,主辦單 位有權撤銷其補助資格,並追回已補助費用: 1. 獲獎者於國外研究期間未遵守計畫書所載明之前往國 家或研究機構之規定。 2. 獲獎者研究期滿未依期限辦理費用報銷及報告結案 者。 3. 未得本計畫主辦單位同意,隨意更改研究計畫者,例 如改變研究主題、國家、研究機構等。 第八條 著作財產權歸作者所擁有,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溫世仁文教基 金會與社團法人台灣服務科學學會擁有對研究成果之無償永 久使用權。 第九條 本辦法由財團法人溫世仁文教基金會與社團法人台灣服務科 學學會共同訂定,由社團法人台灣服務科學學會之研究發展 委員會執行,修訂時亦同。 欲申請本獎項者請詳閱本活動辦法,印出後親筆簽名,並連同 申請資料一同繳交。 本人已詳閱「溫世仁服務科學新苗獎」之活動辦法,同意並且 願意遵守其相關規定。 姓名 (請親筆簽名) 2014 年 月 日
© Copyright 2026 Paperzz